村级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4-05-08 11:16:14 剑锋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村级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精选15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村级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村级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精选15篇)

  村级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1

  为了全力做好今年的防震减灾工作,切实加强我局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最快的速度、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应急处置能力,我局成立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一)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灾情上报、处理、反馈,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局防震减灾措施宣传等工作。

  (二)抢险队

  抢险队人员为全局工作人员。

  城区建设项目燃气等方面的抢险救灾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在城区道路、桥梁建设工程中,严格按照防震减灾设计要求组织施工,根据工程类别和特点,落实防震减灾措施。

  (三)结合工作特性,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以备发现异常时能及时抢险处理,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四、工作机制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建立建全本部门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及应急预案的组织和各项实施制度,对各项目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施工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五、应急准备

  (一)应急救援机构与职责

  应急处理指挥部组织本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迅速调度应急力量、救援装备、物资等,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和新险情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适时将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二)应急救援物资

  积极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并定期检查、维护与更新,确保正常使用和调配。

  (三)应急救援互助

  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多部门配合,县规划建设局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卫生、消防、质监、安监等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六、应急响应

  (一)灾害应急响应

  1、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及时组织人员参加抢险救灾,预防可能发生的各种次生灾害。

  2、保障信息畅通。由办公室负责,根据上级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收信、整理信息,按规定将险情、灾情,灾害发展趋势和抢险救灾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部门,确保有关抢险救灾信息畅通。

  3、群众的安全防护。及时疏散撤离群众,规定疏散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保护措施。

  4、社会力量动员。在处置参与特别重大、或较大灾害事件时,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开展自救和互救。

  (二)事故报告

  1、报告原则

  事故报告遵循“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事故。

  2、报告程序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在1小时内将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应急指挥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迅速上报县政府和县应急办。

  3、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等。

  (3)原因的初步分析。

  (4)紧急抢险救援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三)事故处置

  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防灾减灾事故的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工作。

  1、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迅速指挥救援人员、车辆、机械设备投入抢救工作,并紧急安排技术专家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必要时请求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助抢险救援工作。

  2、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七、后期处置

  (一)保持与县委、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统一宣传口径,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做好防灾减灾应急宣传教育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二)配合县政府,做好各项救灾、安置、调查总结和恢复工作。

  (三)协助做好灾后评诂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专业机构对城区道路、桥梁的破坏程度进行勘测,对不能继续使用的道路、桥梁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八、重点目标的应急保障措施

  城区道路、桥梁是开展抢险救灾的重要通道,发生灾害时,应急指挥部接到灾害信息或预报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城区重点路段进行巡查,相关抢修机械设备、人员处于待命状态,如出现道路破坏、损坏情况,立即进行抢修,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把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保证人民生命安全。

  九、应急演练

  加强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建立一支业务精湛、行动迅速、能打硬仗的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项目施工单位加强应急,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并根据演练情况和实际,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十、应急终止

  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急小组办公室要作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抢险救援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村级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在水灾害形成前,通过严密的组织和防范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灾害发生,在灾害发生时做到心中有数、临危不乱、科学有序地指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做好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有效防范水灾,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一)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

  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由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人武部部长任副组长,镇卫生院、党政办、民政、派出所、国土、农技、林业、学校等相关人员为指挥部成员。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各村相应成立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负责所属地域的汛期防灾减灾工作。

  (二)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汛期防灾减灾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传达由防汛、气象等部门提供的天气预报、洪水警报和上级有关汛期防灾减灾工作文件;督促各单位抓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物资供应、储备、调运和畅通保障等工作;做好汛情收集、上报与发布,协助做好汛期防灾减灾动员宣传等工作。

  2、镇人武部负责组织基干民兵应急分队参与防汛抢险工作。

  3、派出所负责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在紧急防汛期间,按照镇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加强重点地区的治安管理;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及时处理破坏防汛设施、趁灾盗窃、哄抢、挑动群众械斗以及利用迷信蛊惑人心、破坏抗灾救灾等案件,并予以坚决打击。

  4、民政员负责协助灾区安置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帮助灾区重建家园,归口负责汇总灾情,并及时与防汛抗旱指挥部联络。

  5、村配合镇上搞好镇防洪规划编制,负责村上的综合协调,并统一纳入全镇总体规划,使防洪排涝工程和解店建设同步进行。

  6、镇农技站负责抓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等工作。

  7、林业员负责管制沿河木材的堆放,避免汛期木材漂流,防止发生阻水事故,灾后植被恢复等工作。

  8、土地管理员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及时向镇汛期防灾减灾指挥部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分布情况,及时设置塌方警示标志,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每年3月份配合县局组织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点进行汛前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镇党政办和防汛办。

  9、卫生院、农技站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做好全镇人员、动物卫生安全等预防与保护各项工作。

  10、学校负责本校防汛防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做好汛期学生学习生活安全保卫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汛情信息镇党政办应及时接收县气象部门或上级相关部门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党委、政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和各村、中、小学。

  2、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洪涝灾害发生后,镇民政、村、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及时向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镇政府和县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报告。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暴雨洪水灾害预警根据县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警报,及时向全镇发布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

  2、地质灾害预警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密切联系县气象、国土资源部门,相互配合,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四、防汛应急响应

  (一)汛情分级

  1、一般汛情日降雨量50-100毫米,可能导致垮坝险情和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出现超施工度汛标准洪水,或其他可能导致重要临时工程失事的险情等特殊情况,作较大汛情处理。

  2、较大汛情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可能导致重要临时工程失事的险情等特殊情况,作重大汛情处理。

  3、重大汛情发布暴雨台风紧急警报阶段;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二)防范措施

  1、一般汛情镇党政办接到上级汛情报告,及时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带队值班,并向各村(单位)防汛机构及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报汛情信息,根据上级要求下达防汛通知。

  2、较大汛情镇办公室接到县“两办”、防汛办较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副镇长汇报气象信息;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上岗到位,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本镇情况,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变化情况,遇紧急情况随时汇报;下发防汛通知,部署防御工作;组织指挥全镇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3、重大汛情镇党政办接到各级重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副镇长汇报气象信息;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上岗到位,时时跟踪上级部门播报降雨量及未来天气趋势与本镇汛情;镇党政办下达防御紧急通知;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按本预案分组实施

  (三)工作内容

  1、组织指挥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各村各单位、部门认真实施本预案。

  2、信息发布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和镇党政办负责向全镇发布上级相关部门发布汛情灾情、防汛紧急警报、台风消息与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本镇范围内有关汛情、灾情等信息上报。

  3、预测预报接收播报县气象局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接收播报县国土资源局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强度和时间。

  4、水利工程调度强化本镇水利工程协调工作,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全县水利工程实行统一调度。

  5、物资、车辆调用发生重大汛情时,镇汛期防灾减灾指挥部有权在全镇范围内根据需要调用防汛物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6、人员物资撤离各村各单位部门要按防洪预案组织转移受灾地段人员和物资;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处理。

  7、信息播报报道汛情、灾情必须及时、真实,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按有关规定审查后发布。

  (四)组织分工

  重大汛情时,镇政府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决策指挥组、技术指导组、纪检督查组、抗洪抢险组、综合统计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决策指挥组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镇汛期防灾减灾指挥部指挥组成。主要职责:发布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决定重大险情的抢险方案;决定调用抢险队伍;负责请示上级政府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抢险;决定抗洪抢险的其他重要事项。

  2、技术指导组由镇防汛办、国土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汛情、灾情汇总;负责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负责水利工程防洪调度;根据灾情、险情提出防御对策措施。

  3、纪检督查组由镇纪委书记及党组成员组成。主要职责:严格执行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抗洪救灾命令和决定,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部门领导及时到岗,全力做好抗洪抢险等工作;监督检查抗洪救灾资金、物资调拨到位情况;查处抗洪抢险救灾中渎职行为和违纪案件。

  4、抗洪抢险组由镇办公室、人武部、民政、派出所、财政、国土、农技站、卫生院、学校、各村两委等单位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抢险救灾车辆的调集;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党委、政府、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和重要防汛部门的供电、通讯保障;抢险、遇险伤病人员的救治;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学物品的处理;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工程。

  5、综合统计组由镇党政办、民政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掌握抗洪救灾动态,综合汇总情况,编写抗洪救灾简报;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汇报汛情、灾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各村各单位灾情的收集、核查和汇总。

  6、宣传报道组由镇办公室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及时落实县委、县政府抗洪救灾命令、决定及台风信息、汛情公报等播报任务;及时报道县、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村等组织抗洪抢险活动情况和抗洪抢险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准确报道灾害情况。

  7、后勤保障组由镇办公室、民政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安排;抢险救灾车辆具体安排;负责相关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话、广播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对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急需。情况需要应及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支援。

  (三)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县组织建立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人武部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四)供电保障

  供电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五)交通运输保障

  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做好协调县交通局、公路分局等部门工作,积极发动本镇人力物力,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低洼地区受洪水威胁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的调配;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六)医疗保障

  卫生院、计生服务所及农技站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七)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八)物资保障

  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九)资金保障

  镇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水毁的工程修复补助,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补助。

  (十)社会动员保障

  防汛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的责任;镇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防汛工作。

  六、救灾

  (一)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村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镇政府将派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二)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四)各村各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七、灾后重建

  (一)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镇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积极上报争取资金补助,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二)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三)各村各单位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特别要注重解决受灾群众的住房问题,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村级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3

  为做好我乡防灾减灾避灾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救灾先救人”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迅速建立起快速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做好充分设备,及时通报灾情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村委会要按照分工职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础,提高能力。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切实提高防灾避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乡辖区发生的'气象灾害(水灾、冰雹、暴雨、雷电、大雪)、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火灾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四、应急机构及职责

  抗洪抢险、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乡上成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和7个组,指挥部机构设置及各组工作职责如下:

  (一)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工作职责:指挥、组织全乡防灾、减灾、避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上级三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令和措施,组织日夜值班,随时掌握和分析气象、雨情、水情、

  险情、灾情的发生和变化情况,联络、协调、监督、检查各组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及上级三防部门上报险情、灾情。

  (二)各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1、重点地段防御洪灾、地质灾害组

  组长:

  成员:

  2、地质灾害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填写工作责任书和到户避险明白卡,发至各重点户,对辖区内的危房、傍山建房、易受浸房进行24小时巡逻值班。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向乡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组织群众撤离。

  3、抗洪抢险组

  组长:副组长:司程健徐进军

  成员:

  工作职责:发现险情时,及时向乡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快速将险情通知群众,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抢险救灾,帮助群众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抢救受灾群众及物资,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

  4、救灾安置组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灾民的食住、疫情控制和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5、治安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抗洪抢险的治安保卫、交通保障,确保抢险通道的畅通无阻。

  6、卫生救护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在全乡设立若干个抗洪抢险医疗救护点,加强前方医疗救护与后方医院急救中心的联系,供应所需医疗药物器械,确保灾民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组织卫生防疫,对水源水质的检验和饮用水消毒,对受灾区及时消毒和组织群众搞好环境卫生。

  7、电力抢修组

  组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保障辖区内防灾、抗洪、救灾的用电以及乡指挥部办公室用电,对易发生触电伤及人员地区及时停电,灾后保障恢复供电。

  五、防洪、防地质灾害实施方案

  防洪、防地质灾害工作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1、汛期(每年4月15日――10月15日),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指挥部办公室电话畅通。

  2、指挥部成员及各组应按分工职责,密切注意和主动了解各种情况,及时做好抗洪、抗地质灾害抢险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应及时向乡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当预计暴雨易引发山体滑坡情况下,全体人员进入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紧急状态,指挥部及各组按责职分工,组织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切工作要服从救灾抢险。

  (1)以救灾抢险为中心,全民动员投入救灾抢险工作。

  (2)派出所、乡公路所等部门立即行动,做好抗洪抢险、交通、治安保障工作,确保抢险队伍按时到达。

  (3)指挥部办公室要准备车辆,集中待命,派出所要维持好交通安全秩序。

  (4)救灾安置组必须遵循“保障供给,手续清楚”的方针。

  村级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4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今年的抗旱工作,确保遇重大旱情灾情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抗旱抢险救灾,保证我村村民正常饮水,改善村民生活水平和生态环境,切实保障我村全体村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镇《抗旱应急预案》和镇党委、政府相关工作精神,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基本情况

  本村位于xx路南,距离镇政府xx公里,全村总人口xx人,总户数xx户,xx个生产小组,全村耕地面积xx亩。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1、落实责任制。认真落实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抗旱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

  2、制定抗旱应急预案。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问题,科学合理地制定抗旱应急预案。

  3、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干旱灾害的预防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灾情、险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4、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并有领导带班。确保信息畅通、妥善应对。

  5、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干旱灾害,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领导指挥及抢险救灾机构

  1、xx村抗旱指挥机构由村支书xx任指挥,村委主任xx任副指挥,村委员任成员,并明确职责分工。

  各成员分片包干,做好村相关安全重点区域的监督巡查工作,并按职责分工配合组织指挥好本村旱情、灾情监测预警、抢险救灾和灾后处置等工作。

  2、建立抗旱抢险突击队:

  从各村民小组抽调25名年轻力壮的村民组成抗旱抢险突击队,各组组长任突击队长。配合各级抢险救灾工作。

  五、主要职责

  (一)、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迅速接收和传达上级抗旱部门和上级领导关于抗旱救灾的各项指令,根据镇确定的应急响应等级及启动条件,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

  2、按照预案的要求部署和指挥实施抗旱救灾行动。

  3、掌握抗旱工作基本情况,了解旱情、灾情、社情、民情并及时上报。

  4、执行上级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抗旱抢险突击队职责

  1、接收和上报抗旱救灾情况。

  2、直接参与抗旱救灾行动。

  3、协助做好灾后处置和村民生产恢复工作。

  4、执行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其他任务。

  六、抢险救灾领导机构设置地点

  xx村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设在xx村村委会。

  七、旱情灾情后的应急措施

  (一)、普通旱情灾情应急

  1、加强与上级抗旱部门及镇抗旱指挥部的沟通,加强旱情灾情监测预报。

  2、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对各组提出抗旱要求,必要时由各组对群众有组织地进行生活生产自救。

  3、采取措施,保证联络畅通。

  4、对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落实。

  5、根据有关部门的灾情判断意见,加强对村民的防抗旱宣传教育,平息谣传,稳定民心,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重大旱情灾情应急

  1、在接到镇政府重大旱情灾情应急通知后,村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位,抗旱抢险突击队快速集中,投入抗旱抢险工作中。

  2、组织力量做好村民灾后安置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条件。

  3、组织非受灾群众对受灾群众进行救援。

  4、组织有关人员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财产不受损失。

  5、深入灾区了解旱情、灾情、社情、民情,做好宣传工作,平息谣传、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6、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旱灾后疫病的发生与流行。

  村级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5

  为建立社区自然灾害紧急救助机制,提高社区防灾、减灾应急反应能力,提升社区应对灾害水平,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社区综合减灾有效措施,保障社区居民的财产安全,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特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社区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各工作小组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依靠居民群众、社会组织共同参与防灾减灾。

  二、适用范围

  凡在我社区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等地质灾害,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本预案指导xx社区辖区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并与xx街道应急预案对接。

  三、组织机构

  为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社区成立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协调开展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安置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领导小组组织情况及工作职责如下:

  (1)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指示,并组织实施;

  (2)召开会商会议,对社区风险源进行会商和评估,研究提出对策;

  (3)配合上级工作组开展工作,与社区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4)承办社区紧急救援、灾民转移安置等有关方面的协调事宜;

  (5)负责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灾情收集组:由社区灾害信息员xx、xx负责收集灾情情况,及时将灾情向组长汇报。

  治安交通小组:由社区民警xx和治安员xx组成,主要职责是实施安全警戒,维持现场秩序;治安员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疏导周边交通,开辟应急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应急通行需要。

  医疗救护小组:由社区卫生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开展伤员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安全疏散组:由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应急志愿者队伍组成,居委会主任xxx为疏散责任人,负责引导疏散、转移受灾居民及受灾户安置过渡工作。按照社区疏散路径将受灾居民转移到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或安全地。

  综合保障小组:由社区居(村)委会、辖区企事业单位和物业公司(或管理企业)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负责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场地、办公设备和后勤服务保障;协助疏散人员,安置受灾群众,引导居民开展自救互救。

  信息报道组:由社区居委会成员xx、xx组成,负责组织防灾减灾工作宣传报道;按规定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发送灾情有关信息;对辖区居民进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四、灾害隐患

  xxx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清单――自然灾害

  xxx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清单――事故灾难

  xxx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清单――公共卫生事件

  xxx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清单――社会治安

  村级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6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综合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站: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务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3、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林业环保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15、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6、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7、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村级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7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人民群众和财产受灾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雷击及暴雪等因造成建筑倒塌、淹没、群众伤害、道路阻塞等应急救助反应。

  一、组织领导

  1、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救灾工作。

  组长:赵义乐

  副组长:聂松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利芹

  成员:凤委刘良雪龙汝梅时光霞邓海涛时召燕

  2、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自然灾害及预防减灾工作的分析和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各项措施的落实。

  3、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村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防灾、抗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4、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工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的应急储备,强化管理,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

  5、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采取一切必须的手段,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灾后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7、领导小组下设宣传协调组、预警预报组、隐患排查组、后勤保障组、转移安置组、卫生医疗组、信息报告。

  ①应急指挥组:

  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受灾情况,组织、协调村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灾害灾情报告,在灾害发生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负责向村村民公布本预案。地点设置在魏岗村办公室。

  ②预警预报组:

  负责灾害信息预警预报。

  ③隐患排查组:

  负责村灾害隐患排查统计工作。

  ④生活救助组:

  检查撤离路线、安置地点、报警设施、抢险工具、物资落实情况,对抢险急用车辆等交通工具进一步落实。加强与各行动小组的联系,迅速将抢险物资及车辆调运到指定地点。地点设置在魏岗村办公室。

  ⑤转移安置组:

  负责灾情发生时,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

  ⑥医疗救护组:负责开展先期医疗救治工作,并向上级医疗机构报告或申请救治支援。地点设置在寿春镇中心卫生院。

  ⑦信息报告组:

  负责防灾减灾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要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加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制定、评估、完善我村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机制。汇总和收集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并及时上报。

  3、宣传、培训、演练。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管理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预防能力和意识。采取多种样式,如纺织防灾减灾图表、书籍等,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救互救的能力。每年组织不少于2-3次演练,使所有人员熟悉预案,知晓避灾安置路线、场所及保障须知等。对预案不妥之处,及时进行修改。

  4、领导小组要检查、督促各单位和工作小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村民的安全疏散工作。

  7、人员准备:明确村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落实村灾害信息员,成立村志愿应急救助队伍、抢险救援队伍。

  五、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和预警

  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村民的疏散转移工作。

  4、增加投入,切实加固好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村民家中和室外不乱拉乱接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灾害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学习活动。

  7、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消防责任制度。

  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及信息发布方式

  村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指示及灾害具体情况,由村主任宣布启动预案,并通过手机、信息、通告、电话等多种形式通知村民,紧急情况下以警报声预警。村各救灾小分队各施其责,迅速开展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主动和相关部门联系。

  2、严格执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上报,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确保通信畅通。

  3、及时上报灾情,写清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措施和灾区的需求),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灾害损失情况包括以下指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饮水困难人口;倒塌房屋、损坏房屋。

  4、灾情报告程序。农户-村民组长-网格员-村委会四方互动、转移安置、灾情总的情况向上级报告。

  5、要求。

  (1)灾情初报。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1时。

  (2)灾情续报。在重大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村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3)灾情核报。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上级部门报告。

  5、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我村实际,安置场所按可容纳人员数量储藏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教育受灾群众本人携带一些干粮、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在灾害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保障物资送到避灾安置场所。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应急器材落实,以最快的、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如收到时间、手段的限制,应采取一些使用起来方便快捷,传播起来范围较广、容易识别的信号,如敲锣、扩音喇叭报警等,落实专人专责负责发信号。

  2、灾害发生后,村处于临灾第一线,应快速做出判断,及时组织涉险群众转移。相关责任人立即停止一切活动,组织所有在场的灾害信息员、村志愿者、抢险救援队伍等力量参加救援和疏导。

  3、要按照平时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场所的所有人员,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而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人员情绪,并引导人员转移到相应安全区等待救援。村工作人员按照防灾减灾“明白卡”所明确的具体帮扶对象,协助脆弱人员转移安置。

  4、紧急撤离时,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贪恋财物、迅速离开现场,听从组长指挥,互相照顾,组织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5、发出应急信号后,应打开所有撤离出入口,立即确保应急通道畅通。

  6、在接到报警时,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并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指定位置。

  7、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发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8、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灾后正常工作和秩序。

  八、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调查了解灾情,填报《因灾倒房花名册》及其它;如有因灾死亡、伤病人员,填报《因灾死亡人员花名册》。

  2、灾情稳定后,对因灾害造成的民房、水利、道路等公益公共设施的毁坏,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勘察,制定灾民建房及水利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方案,并积极向上级争取扶持资金,帮助恢复重建。

  3、及时发放救灾款物。民主评议后,公示需救助的人员名单及金额等,发放后再进行一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村级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8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落实责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指挥处置、协同联动、社会动员等机制,有效降低自然灾害风险,增强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科学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查全面。充分认清全县自然灾害风险现状,分部门、分行业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掌握风险隐患实际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抓重点。结合当前时节,分析研判现阶段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对当前高风险区域、行业,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紧盯不放,严防死守,坚决避免发生责任事故。

  ——降风险。以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为抓手,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予以防范化解,使自然灾害风险不断降低。

  ——快处置。提前做好各类防范应对准备,一旦发生灾害,快速响应、有序处置、科学应对,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工作任务

  自然灾害防灾减灾行动自即日起至年底,持续开展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着力化解安全隐患,有效降低灾害风险,不断提升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具体任务包括:

  (一)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内容

  1.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准备情况。预案准备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总体应急预案、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备案情况;预案演练情况。队伍准备情况,专业应急队伍和社会应急队伍力量建设情况;按规定配备救援装备和装备状态情况;救援队伍力量配置情况。物资准备情况,防汛抗旱等应急抢险物资和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情况。应急值守情况,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预警监测、灾情信息报送等情况。

  2.当前自然灾害高风险化解情况。

  (1)地质灾害。截至当前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复查情况;潜在的隐患排查情况;农村村民切坡建房排查情况;其他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排查情况,包括公路、铁路、水利、等重要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情况。

  (2)水旱灾害。抗旱供水情况,重点检查各地旱情,特别是因旱人畜饮水困难、水利工程蓄水保水情况,各乡镇抗旱动员部署和应急抗旱措施落实情况;中小河道行洪情况,重点检查流域面积200km以上中小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情况;水毁工程设施修复情况,重点检查今年汛期遭受洪涝灾害的地方,影响供水和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设施修复情况。

  (3)雨雪冰冻灾害。桥梁、涵洞、隧道、挡墙等构建物以及边坡、陡坡、急弯等重点路段的安全检查和维护情况。高速公路年均发生3次以上团雾的高速公路路段防撞设施、标志安装建设情况;雨雪冰冻雾霾恶劣天气时远端流量控制、主线梯次分流等措施落实情况。

  (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整治内容

  1.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全时段关注天气形势,强化部门会商,畅通预警发布渠道,推动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效率和覆盖率。

  2.推进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落实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专项方案要求,持续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工程、重点时段,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坚持立行立改,采取搬迁避让、工程治理、村民自治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落实应急措施,认定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期限,下达整改通知书,突出跟踪问效,确保得到有效整治。

  3.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组织开展演练;加强救灾救援队伍建设,做好应急准备,预置重点区域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应急值守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三级值班制”等规定,进一步健全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规定时限向上级报送自然灾害信息;一旦发生自然灾害,迅速按规定启动应急响应。

  4.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健全和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制度,压实各级各部门职责,对失职渎职行为依规依据依法追究责任,对违反政府发布禁令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乡镇各部门、行政村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深入开展自然灾害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充分激发和不断注入工作原动力。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提升政治站位,把防灾减灾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和定位,真正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

  (二)加强工作协同。镇政府安监办要牵好头,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做好与各相关部门间防灾减灾工作情况沟通,做好信息汇总和共享,积极调动优势力量,合理整合资源,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提高防灾减灾工作的落实力和执行力。

  (三)强化督导评估。镇安监办要定期开展督导,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巡查督导,实时掌握自然灾害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情况,随时研究解决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自然灾害防灾减灾评估机制,科学管理,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将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积极动员参与。镇安监办和各行政村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社会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建立畅通社会参与渠道,完善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的政策措施。通过宣传、培训、演练等活动,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鼓励群众提高技能、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各类防灾减灾工作,使每个人都成为防灾减灾的主体,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防灾减灾救灾格局。

  村级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9

  为切实做好全镇20XX年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面提高我镇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明确职责,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我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按照分工职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础,提高能力。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防灾减灾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总负责、亲自抓。镇政府成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信访办)和工作组,职责如下:

  (一)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工作职责:指挥全镇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工作。

  下设办公室:

  主任:

  成员:

  工作职责

  1.定期在村(居)民中开展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工作宣传,增强村(居)民的防灾意识和减灾能力。

  2.贯彻执行上级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方针、政策、指令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及时统计辖区内受灾地区灾情种类、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及重要设施受损情况,困难户、低保户、五保户危房情况并及时上报指挥部。

  4.根据灾害预警和灾情,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汇总、通报灾情;申请救灾资金,提出救灾资金分配建议负责预防和配合事发地突发事件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和调解,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人员配齐、措施到位、密切配合、联络畅通、各司其职。

  (二)各工作组人员及职责

  1.各村防灾减灾工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各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宣传;负责各村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群众进行生产、生活自救保护;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报告灾情。

  2.抢险应急工作组

  组长:

  成员:应急中队、武装部全体成员及民兵分队工作职责:迅速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抢险救灾,帮助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抢救群众及物资,把损失降到最低

  3.救灾安置、生活保障组:

  组长:

  成员:党政办、民政所全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负责灾民的食宿及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4.治安保障组:

  组长:

  成员:综治办全体工作人员、派出所全体干警工作职责:负责抗灾抢险的治安保卫、交通保障,确保抢险通道畅通无阻。

  5.卫生救护组

  组长:

  成员: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供应所需药物器械,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医治,组织卫生防疫,对受灾区及时消毒和组织群众搞好环境卫生。

  三、灾情信息管理

  (一)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1.灾害损失情况包括: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受淹村、饮水困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间数;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2.因灾需救济情况包括: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户数。

  3.已救济情况包括: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数量、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济款数量、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己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

  (二)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对于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掌握灾情,事发后1小时内向指挥部报告初步情况。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5点前向指挥部报告,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3.灾情核报。镇政府在灾情稳定后2个工作目内核实灾情,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灾情核定。

  1.部门会商核定。镇政府协调民政、农业、水管、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专家评估。民政、农业、水管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査、典型调査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评估、核实。

  四、纪律要求

  1.进入防灾紧急状态后,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命令、指示一经发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到岗到位,凡发现不到岗到位者追究责任。

  2.在抗灾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一旦启动,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将追究个人责任。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到达的应向应急领导小组说明原因,违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4.如遇突发事件,应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向防灾减灾指挥部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同时,做好事件发展的续报工作。因瞒报、漏报、迟报而导致处置工作被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县相关部门汇报。

  村级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10

  1、目标任务

  1.1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统一、规范、高效、科学的救灾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公共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1.2制定依据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xx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x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自然灾害救助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工作原则为依据,与同级其他专项预案相衔接。

  1.3适用范围

  在本区域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政府主导,尽职尽责,社会互助,灾民自救;

  (3)依法规范,整合资源,科学应对,提高效能;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

  2、基本情况

  本镇辖x个片区、x个居民区、x个行政村,户籍人口x万人、常住人口x万人,面积x平方公里,耕地面积x公顷。

  3、自然灾害级别划分

  根据自然灾害发生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损失情况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

  3.1特别重大自然灾害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

  3.1.1本区域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

  (1)受灾人口超过全镇总人口的x%左右;

  (2)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镇当季播种面积的x%左右;

  (3)转移安置人员占全镇总人口的x%左右;

  (4)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在市外省内造成重大影响。

  3.1.2对敏感时间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3.2重大自然灾害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为重大自然灾害。

  3.2.1本区域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

  (1)受灾人口超过全镇总人口的x%左右;

  (2)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镇当季播种面积的x%左右;

  (3)转移安置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x%左右;

  (4)造成严重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在县外市内造成一定影响。

  3.2.2对敏感时间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3.3较大自然灾害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为较大自然灾害。

  3.3.1本区域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

  (1)受灾人口超过全镇总人口的x%左右;

  (2)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镇当季播种面积的x%左右;

  (3)转移安置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x%左右;

  (4)造成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在镇外县内造成影响。

  3.3.2对敏感时间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3.4一般自然灾害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为一般自然灾害。

  3.4.1本区域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

  (1)受灾人口超过全镇总人口的x%左右;

  (2)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镇当季播种面积的x%左右;

  (3)转移安置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x%左右;

  (4)人员因灾受伤,房屋倒损,在镇内造成影响。

  3.4.2对敏感时间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4、组织指挥体系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本镇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中心(下简称“指挥中心”)”为本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开展全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挥中心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委员副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指挥中心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决定设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及其人员组成,组织开展灾情评估、信息报送和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

  5、应急准备

  5.1避灾安置场所准备

  本镇已经县政府发文确认的避灾安置场所x所,总建筑面积x多平方米。每年台汛期之前本镇将对其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确无安全隐患的避灾安置场所灾时方可启用。避灾安置场所应当有明显标志,管理制度上墙,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有基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本生活保障的预案。

  5.2医疗卫生场所准备

  辖区内证照齐全的x所(含行政村、居民区和社区卫生室)医疗卫生单位是做好受灾群众的医药卫生和防疫防病工作的有力保障,灾时确保医务人员和药品及时到位,并做好灾区饮用水的检查和水源保护工作。

  5.3物资准备

  每年根据应对自然灾害的要求储备必要物资,一并整合利用应急民政、水利、教育、卫生等部门在基层的救灾物资储备。按照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救灾物资生产厂家(大型超市)名录,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健全应急采购和供货机制,分级、分类管理储备救灾物资。

  5.4救灾装备准备

  配备救灾专用车辆、普通电话、移动电话、数码摄像和数码照相器材、基本办公设备等救灾必需的设备和装备,建立救灾装备统筹调用制度。

  5.5人力准备

  5.5.1加强自然灾害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培育、发展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5.5.2推行灾害信息员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健全覆盖镇、社区、行政村和居民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

  5.5.3本镇建立的相应应急救援分队进行应急处置力量不足时,可请求调用以县级为单位组建的应急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处置。

  5.6宣传、培训和演练

  5.6.1利用xx省防汛防台日、国家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和国际民防日等活动,组织开展全域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等常识,增强公民防灾减灾意识。积极推动减灾示范社区建设。

  5.6.2每年至少组织1次灾害管理人员、灾害信息员、应急救助人员和社会志愿者的业务培训。

  5.6.3每年至少组织1次预案演练,使所有相关人员熟悉预案,对预案不妥之处,及时进行修正,让预案更切实、科学、可操作,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6、信息管理

  6.1预警信息

  气象部门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水利部门的汛情、旱情预警信息,地震部门的地震趋势预测信息,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农业农村(海洋渔业)部门的海洋灾害预警信息,应急部门的森林火灾和农业部门的生物灾害预警信息等数据及时向救灾中心办公室通报。救灾中心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情预警预报信息,结合本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启动救灾预警响应,向指挥中心和本区域有关部门或单位、社区、行政村、居民区等通报。

  6.2灾情管理

  行政村(片区)和镇政府应急管理中心按照应急部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规程》,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结束时间、受灾区域、人口受灾情况、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损情况、因灾直接经济损失、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及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等。填报程序分为初报、续报和核报。

  6.2.1

  发生自然灾害,行政村(片区)应在灾害发生后的1小时内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在接到灾情后半小时内汇总上报到县政府。

  6.2.2在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即:灾害发生后,每24小时必须上报一次灾情,即使灾情没有变化也必须上报,直至灾害过程结束。行政村(片区)每天8时之前将最新灾情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在每天8时30分之前汇总上报到县政府。灾情稳定后,行政村(片区)应在1日内核定灾情,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在1日内汇总上报到县政府。

  6.2.3对于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和倒损房屋情况,行政村(社区)要同时填报《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台账》和《因灾倒房住房户台账》,并会同自然灾害快报上报镇政府,镇政府汇总上报到县政府。

  6.2.4对于干旱灾害,行政村(片区)应在旱情初露,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初报给镇政府,镇政府汇总后上报到县政府。在旱情发展过程中,行政村(社区)和镇政府每10日续报一次,直至灾情解除后上报核报。

  7、预警响应

  7.1启动条件

  相关部门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出现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的情况。

  7.2启动程序

  指挥中心办公室根据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决定启动救灾预警响应。

  7.3预警响应措施

  预警响应启动后,指挥中心办公室立即启动工作机制,组织协调预警响应工作。视情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及时向指挥中心及其成员单位报告并向社会发布预警响应启动情况,以传真、电话、短信或驻村干部口传等方式向行政村、片区、居民区发出灾害预警响应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工作要求。

  (2)24小时值班,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分析评估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3)启动涉险人员紧急转移安置预案,启用避灾安置场所,实施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通知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工作,启动避灾安置场所基本生活保障预案,启动与交通运输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

  (5)派出预警响应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情况,检查各项救灾准备及应对工作情况。

  (6)及时向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报告预警响应工作情况,落实其有关工作要求。

  (7)做好启动救灾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7.4预警响应终止

  灾害风险解除或演变为灾害后,指挥中心办公室决定预警响应终止。

  8、应急响应

  按照自然灾害救助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自然灾害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片区)应当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8.1响应等级及其启动终止程序

  根据危害程度、灾情变化等因素,本镇设定三个自然灾害救助响应等级。一般自然灾害发生后,启动Ⅲ级响应,由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决定进入或终止Ⅲ级响应状态,并向指挥中心报告,指挥中心常务副总指挥向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告,指挥中心办公室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较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启动Ⅱ级响应,由指挥中心常务副总指挥决定进入或终止Ⅱ级响应状态,并向指挥中心总指挥报告,指挥中心总指挥向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告,指挥中心常务副总指挥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启动Ⅰ级响应,由指挥中心总指挥决定进入或终止Ⅰ级响应状态,并向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告,指挥中心总指挥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根据响应等级的需要,切实履行好本单位的职责。

  8.2响应措施

  响应等级进入后,组织指挥系统当即启动工作机制,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视情采取以下多项或全部应急措施:

  (1)实行24小时值班并确保其通信畅通。镇通信系统、灾情发布系统、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管理系统保证与行政村(片区)24小时畅通,专人值守。

  (2)接到自然灾害发生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告,之后及时续报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等有关情况。

  (3)紧急转移安置受灾人员。

  (4)向县政府上报灾情信息,一并向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有关成员单位传递灾情信息。

  (5)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了解救灾工作情况,核查灾情,掌握灾区需求,指导开展救灾救助工作,报请县政府或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交通运输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

  (6)分析评估灾区形势,研究决定灾区抗灾救灾重大事项,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救助支持措施。

  (7)根据灾情发展和救灾工作需求,报请县政府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8)组织召开灾情评估会,形成评估报告,上报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并通报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

  (9)按照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规程,做好申请、审核、公示和发放灾民救助卡等工作。

  (10)对外通报灾情,呼吁救灾援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8.3灾情报送方式

  行政村(片区)向镇政府报送灾情时,有条件的应以传真或电子邮件上报;条件不具备的,可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告,电话报告是应做好电话记录备案。镇政府向县政府上报灾情时,应当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上报,特殊情况下,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方式上报。

  8.4灾情报送人员

  灾害信息员职业制度全面实施前,原则上镇政府灾情报送人员为镇政府民政助理员,行政村(片区)灾情报送人员为行政村“两委”成员或片区灾害信息员。灾害信息员职业制度全面实施后,镇政府和行政村(片区)灾情报送人员原则上须取得五级灾害信息员职业资格。

  8.5其他情况

  关于灾情核定等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行政村、社区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9、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9.1过渡性生活救助

  9.1.1重大和特别重大发生后,指挥中心办公室组织评估灾区过渡性生活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指因自然灾害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需政府予以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救助)需求情况。

  9.1.2镇政府做好过渡性救助人员的核定、救助申请、公示和资金发放等工作。

  9.1.3督查灾区过渡性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过渡性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组织人员进行绩效评估。

  9.2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救助工作原则,尊重群众意愿,统一规划,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根据镇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充分考虑灾害因素,达到设防标准。

  9.2.1组织核定、评估倒损住房情况,建立因灾倒损住房台账。

  9.2.2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申请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专项资金补助。

  9.2.3向灾区派出督查组,检查、督导恢复重建工作,定期通报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进度。

  9.2.4住房重建工作结束后,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

  9.3冬春救助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镇政府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9.3.1每年9月下旬开始,行政村(片区)应当着手调查、核实、汇总当年冬季和下年春季本行政区域内灾民生活困难需政府救济情况,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于9月30日前上报镇政府。镇政府核定、汇总数据,于x月x日前上报县政府。

  9.3.2根据《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结合灾情评估情况,申请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专项资金,帮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需求。

  9.3.3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受灾群众凭卡领取救济粮和救助资金。

  9.3.4在当年12月至次年5月期间,行政村(片区)应于每月中下旬对本行政区域内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汇总,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于每月15日前上报镇政府。镇政府核定、汇总数据,于每月17日前上报县政府。

  10、附则

  10.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指挥中心办公室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报批。

  10.2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村级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11

  为确保我校在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发生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在市教育局及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工作局面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开展工作,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学校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上课时间:

  A、各班学生在上课(值班或值日)教师的组织下立即有序撤出教室到操场空旷地带避震;

  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空旷地带。

  就餐时间:

  A、在餐厅就餐的学生在值日教师及后勤人员的组织下有序撤离到操场空旷地带;

  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空旷地带。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局办公室及镇党委政府。

  四、其它 要求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全体小组成员及工作专班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及时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村级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12

  第一条本预案所称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危及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乃至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学校的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灾害等。

  第二条各类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及对学校教学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级—Ⅳ级。分级标准是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第三条灾害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所属范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重大隐患和一些影响大,师生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立即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必要时,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于可能波及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的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

  (3)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或途径,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

  (4)建立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同时于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趋势进行预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四条灾害预警措施

  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预警制度。

  (1)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可能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其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学校依托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预测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及其级别;或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执行。

  (2)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可以预警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学校应当以适宜的方式发布或调整预警信息,并进行应急准备,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同时向可能波及的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通报。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通讯、手机短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个通知等方式进行,对学校内的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类分级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②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与师生员工有关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以及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③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⑤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学校和社会治安秩序;

  ⑥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⑦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危害或涉及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防止发生次生、衍生危害;

  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解除预警警报。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学校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第五条应急处置措施

  (一)信息报告

  (1)获悉可能发生和已发生涉及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信息的学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师生员工,应当立即向所在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发生特别重大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必要时也可以越级上报。根据事态的进展,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学校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学校要立即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立即上报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误报。必要时,同时通报相关地区和部门。教育厅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重要信息,同时将中央及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作出的有关批示或指示及时传达给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或所属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二)先期处置

  涉及学校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力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三)组织协调

  (1)学校负责本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事发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相关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超出学校处置能力的,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特点和处置工作的需要,应及时依法报请相应的专业部门派出专门指挥人员、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并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协调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处置措施

  学校在属地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必要时报请有关部门组织医疗卫生专业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救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必要时报请公安等有关部门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协调有关部门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教育教学秩序及生活基本正常;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本校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6)做好受灾师生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确保受灾师生员工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7)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相应服务;

  (8)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9)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10)协助有关部门对本校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11)协助有关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2)学校计财处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13)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国内、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14)协助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15)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口单位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的接待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五)应急结束

  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组织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学校应当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六)信息发布

  (1)组织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学校,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分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有关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发布简要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相关部门和学校的应对措施等权威信息,并根据时间处置情况做好相应的后续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校园和社会舆论。

  (2)相关权威信息要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间涉及或波及的范围和影响的程度等情况,通过中央或事发地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手机短信或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和相关校园网等发布,具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授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事态发展及其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六条事后恢复措施

  (一)善后处置

  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所属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应急处置、救援工作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资金、物资等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必要时,组织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根据善后处置的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协助相关司法机关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二)调查评估

  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和特点,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及时查明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改进措施。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按隶属关系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报告。对于涉及教育系统的特别重大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省级党委政府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国务院作出报告。

  (三)恢复重建

  (1)学校应当尽快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需要当地党委政府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支持的,应当按照隶属关系向当地党委政府或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请求。

  (2)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受危害或波及地区教育系统或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提供或协助提供资金、物资支持、技术指导和人力支援。必要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可报请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或人员尽快恢复当地教育系统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3)需要国家援助的,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省级党委政府按有关规定报国务院审批实施。

  第七条保障措施

  (一)宣传培训

  学校结合本地、本校特点、通过培训、课堂教学、校园电视、广播、网络、专栏、黑板报、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安全展览、文艺演出等生动活泼的形式途径,开展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宣传应急救助和处置的知识与技能、各类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常识,增强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妥善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水平。

  (二)应急演练

  学校结合当地可以预见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以及各自的特点和条件,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师生员工,对相应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演练,提高逃生避险和应急反应能力。演练中发现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时,应及时修订。

  (三)队伍建设

  有条件的学校应组建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心理救助、学生工作、宣传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应急救援意外伤亡人员抚恤、治疗、康复、就业、安置等保障制度,为预备队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应急预备队要建立健全与当地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动合作机制,适时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应急合成、协同应急的能力;要加强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的应急能力建设,动员广大教职工以及成年学生志愿者等做好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准备,形成群防群治队伍体系。

  (四)财力保障

  学校应当把应急经费保障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教育系统相关财务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与评估。鼓励学校和师生员工参加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工作提供捐赠和援助。

  (五)物资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教材、教学仪器设备和应急处置及救援设施、装备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教育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

  (六)公共设施

  教育设施规划要适应学校预防、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需要,学校建筑物设防标准应高于当地一般建筑物。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协调下,指定或建立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满足该校及周边社区综合避难需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等保障工作体系,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信安全畅通。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时正确、及时使用。

  第八条奖惩

  (一)表彰奖励

  对高度重视应急工作,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应急科研,在预防和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救援等环节的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二)责任追究

  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应急预防、预警、处置、救援以及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村级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13

  为贯彻落实好省、州、市关于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灾害事故,坚决避免群死群伤灾害事故的发生,结合三街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我镇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明确责任,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云南省重大自然灾害预警应急预案》、《楚雄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四、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防灾减灾工作,逐一对全镇地质灾害房屋用户,低洼地房屋用户,以土坯房为主的危旧房用户进行登记造册建档,完善防汛防灾档案,发放各类明白卡,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修订防灾预案,明确隐患点镇、村干部责任,做到防灾减灾工作“底摸清、有章循、责任明”,确保防灾减灾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镇属及市属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五、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

  镇成立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镇长任副指挥,分管副镇长任副总指挥,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综治办、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派出所、供电所、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和组织防汛防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指挥部同时设立信息监测、转移、调度、保障4个工作组及一个应急抢险队伍。各村成立以村主任为责任人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同时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20人)。

  (二)职责与分工

  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防灾减灾救灾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镇防灾预案,指导推动各村制定和实施预案;督促指导境内河道、渠道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清除;负责抗洪抢险技术指导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加强山洪地质灾害的防治等。执行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指挥部命令,加强值班,确保防灾避灾信息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镇人武部:具体负责民兵参加抗洪抢险工作。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灾民生活救济工作,及时向市防汛办和民政局上报灾情统计资料。

  国土资源所:负责监测预报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并制订好方案。

  镇水务服务中心:对沿河、临河村组及人口密集区、河流险工险段、水毁段等重点区域,指派专人24小时巡查,及时发现险情,有效组织抢险。

  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供电所:负责所辖电力工程的运行安全,保证抗洪救灾的电力供应。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对镇域内道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加强与上级交通部门的衔接,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镇中(小)学:负责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各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灾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应急抢险队:由镇政府组织成立一支以基干民兵和镇政府机关干部等组成的30人的抢险队。每个村也建立一支20人的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各抢险队员自备电筒、雨衣等工具,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灾工作。

  信息监测组:负责对区、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与传递。

  综合协调服务组:

  1.协调组织全镇救灾物资、装备、人员,根据现场需求,开展紧急救援、抗震救灾物资、装备、人员的保障支援。

  2.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3.做好信息汇总和有关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

  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群众避灾组:

  1.负责按照指挥长和市、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的命令,组织群众按预定路线转移,一人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

  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场抢险救灾组:

  1.负责抢险救灾力量资源配置,统筹安排资源,调配救援队伍及装备,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

  2.实施限制前往或途经灾区的特别管制措施。

  3.组织对抗震救灾物资的转运和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受灾群众转移安置。

  5.协助开展排危除险工作。

  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灾区社会维稳组:

  1.组织维护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趁机进行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等行为。

  2.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时进行交通管制,优先保障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通行。

  3.防控以宗教或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借机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

  4.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卫生救护防疫组:

  1.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全进入灾区,组建震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

  2.及时检测、监测灾区饮用水、食品、药品安全等。

  3.开展灾后卫生防疫工作。

  4.组织开展灾后心理援助工作。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政救灾与灾情统计组:

  1.负责转移人员的安置,逐户逐人落实,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水喝,有病能得到医治。

  2.集中受理受灾群众诉求,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3.及时统计上报灾情信息,为受灾群众救助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

  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础设施损毁调查和恢复组:

  1.组织指导抢修维护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和供电、供水、防洪、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

  2.组织调运抢险救援产品、生产物资和装备,保障灾区抢险应急物资供应。

  3.开展灾区房屋建构筑物的安全鉴定;调运应急板房等物资和装备,搭建临时板房。

  4.对受灾的基础设施和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定科学恢复生产方案,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和物资。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所有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报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六、工作措施

  (一)宣传和摸底建档。各村、镇属及市属各单位要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对象进行一次深入地毯式摸排查,对全镇地质灾害房屋用户、沿河、低洼地房屋用户,以土坯房为主的危旧房用户进行认真排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摸清安全隐患,落实相关责任人。

  (二)监测预警。

  1.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查制度,各村党总支书记为防灾责任人,各村委会主任为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各责任人和监测人要时刻警惕,加强巡排查,一旦发现险情,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组织转移群众,同时报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

  2.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指挥长主持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灾救灾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受灾村及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根据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灾救灾工作,服从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抗灾救灾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抗灾救灾工作。

  2.应急响应措施

  当发生灾害后,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灾情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灾情变化趋势,通报灾情和抗灾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落实应急抗灾救灾资金和物资。

  3.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抗灾救灾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市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

  七、工作制度

  (一)值班制度。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科学安排好领导带班24小时抗灾救灾值守,负责雨量监测,水位统计、接听上级传真、电话指令等,同时做好记录。各村、各单位要安排值班人员,由书记或主任(负责人)带领一名干部进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相关值班记录。

  (二)报告制度。为及时做好防灾工作,了解情况,各村、各单位要安排值班人员在每天上午8:00之前如实向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上报情况,如遇重大灾情险情应立即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并及时处置。不得瞒报、漏报、错报、延报。

  (三)巡查制度。实行动态巡查,对各类工作对象设立巡查负责人,在正常天气要安排两天一巡查,非正常天气要随时巡查。如遇非正常天气时,责任干部要对地质灾害房屋用户、沿河、低洼地房屋用户进行逐一上门通知。

  (四)督查调度制度。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各防灾责任人进行督查、抽查、调度,对单位和有功人员进行表扬,对敷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追责制度。对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上级防灾救灾指令,不坚持24小时值班的;不及时组织对防灾工作对象进行巡查的;不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和险情的;对影响防灾救灾安全的问题不及时组织处理的;不坚守防灾救灾岗位,不服从调派,擅离职守的;不按规定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工作,不及时组织安全受威胁的人员转移,瞒报、谎报、拖延不报汛情、险情、灾情的,将进行追责。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委会、各单位、镇村责任干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对待,亲力亲为,保持清醒的头脑,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各村委会、各单位要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严肃纪律,切忌推诿扯皮、阳奉阴违,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保障投入。各村、各单位要做好防灾减灾救灾人力队伍、物资储备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确保能够及时抢险救灾。

  村级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14

  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建设组。

  1、抗震救灾办公室:

  主任:村支部书记

  成员:村主任、村委委员

  职责:

  ⑴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镇指挥部报告。

  ⑵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⑶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⑷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⑸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2、抗震救灾治安保卫组:

  组长:村治保主任

  成员:各生产队队长

  职责:

  ⑴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⑵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⑶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⑷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3、抗震救灾医疗救护防疫组:

  组长:村卫生室主任

  成员:卫生院防疫

  职责:

  ⑴在地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⑵地震发生后,利用各种医疗设施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⑶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⑷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4、抗震救灾物资供应组:

  组长:村主任

  成员:村委委员

  职责:

  (1)在地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群众,按照村上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须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5、抗震救灾抢险救灾组:

  组长:村民兵连长

  成员:民兵排长

  职责: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⑵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群众,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⑶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6、抗震救灾人口疏散组:

  组长:村妇女主任

  成员:村妇女小组长

  职责: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⑵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⑶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7、恢复建设组:

  组长:村委副主任

  成员:村委委员

  职责:

  ⑴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⑵提出重建计划,并报村委会。

  ⑶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二、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

  向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各村委在半小时内向镇汇报灾情。

  三、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的地震,或者发生大于6.5级地震的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村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

  迅速向镇政府及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四、临震应急反应

  ㈠村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㈡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㈢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㈣保证供电、通信的畅通。

  ㈤加强全村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㈠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可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

  ㈡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六、其他事项

  本预案由村委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村级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15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提高应对洪水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适用范围

  本电站因以下因素导致重大险情时适用本预案:

  1、超标准洪水;

  2、工程隐患;

  3、地震灾害;

  4、地质灾害;

  5、上游水库溃坝;

  6、上游大体积漂移物的撞击事件;

  7、战争或恐怖事故;

  8、其他。

  四、实施原则

  (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自身健康作为防洪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建立科学、高效的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工作机制,提高科学指挥能力和应急工作技术水平,不断完善救助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水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以防为主,把预防洪水灾害作为防洪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工作;把一般洪水灾害的预防和水电站防洪应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三)依法规范,果断处置。洪水灾害发生后,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果断处置,严防灾害进一步扩大。

  (四)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全力抢险、力保人员和工程安全为原则,服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指挥。

  (五)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按照条块结合、降低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各乡镇、各部门的`现有资源,发挥驻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人员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讲求救灾实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联络系统,使水电站防洪应急工作指挥机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机构之间实现通信畅通,信息共享。

  五、预案启动

  本预案由电站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决定启动实施。

  六、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电站防洪抢险应急指挥部,由电站法人代表任总指挥,电站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其他有关人员为指挥部成员。

  (二)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传递上级防洪救灾工作指令。

  (2)指挥电站防洪抢险应急工作,请求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受灾地区进行抗洪救灾。

  (3)及时了解掌握汛情、灾情和抗洪救灾应急工作情况,并上报当地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抗旱防汛指挥部,为指挥部主要领导提出抗旱防汛决策参考意见,并具体实施防洪救灾的有关工作。

  (4)在我站发生重特大水电站洪水灾害时,组织召开水电站防洪抢险工作应急会议,听取灾情汇报,安排部署水电站防洪救灾应急工作。

  (5)组织开展防洪抢险应急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工作。

  (6)制定和修订《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七、灾情监测、报告和处置

  (一)灾情监测

  电站要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加强对水情、雨情的'监测,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落实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形成通畅的信息传输报送渠道。特别是要结合本站的实际情况,对重点险工险段、重点防洪区域进行全天候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二)灾情报告

  电站发生重特大洪水灾害时,电站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应在30分钟内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和县防汛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水电站洪水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雨情、水情、伤亡人数、损失程度、救灾情况及生产生活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等。

  (三)灾情处置

  1.受灾电站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抢险救灾,并将灾情及抢险救灾情况上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和县防汛指挥部。

  2.县防汛指挥部抢险救援队伍赶到抢险现场后,由其负责统一指挥抗洪抢险工作;电站防洪抢险应急指挥部要按照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全力以赴配合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坚持实行水电站防洪安全责任制。以法人代表负责制为核心,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的原则,汛前落实水电站库坝防洪重点部门领导责任制,分级、分部门、分项目落实责任人,明确职责,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二)坚持搞好防汛安全检查工作。防汛安全检查是发现工作疏漏和问题,消除隐患,督促落实防洪保安措施的重要手段。要坚持搞好汛前、汛中、汛后检查工作,特别是汛前大检查,要对水电站安全度汛的各项工作和防洪设施集中时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责任落实、查预案制定、查物资储备、查通讯保障、查隐患消除,对水库坝体、泄水闸门、渠道险段、备用电源、通讯设备、防汛物资等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隐患消除在汛期到来之前。

  (三)切实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要立足抗大洪、抢大险,全面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一是要认真分析电站库坝、渠道险段、高边坡深基坑地段、易塌方溜方地段、局部暴洪和泥石流多发区可能发生的险情,根据抗洪抢险的实际需要,组织落实好常备抢险队伍,储备好抢险物资,保证抢险需要。二是要按照预防特大洪水的要求,制定异地调运抢险物资的方案,明确方案的启动条件,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有序调运抢险物资。

  九、责任追究

  在水电站的防洪抢险应急工作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指挥部的决定和命令,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工作,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对玩忽职守、有令不行、工作不力者,依照相关法规及党纪政纪予以严惩;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具体措施

  密切与当地政府、防汛部门、气象部门联系,及时了解水情、雨情,当本流域上游可能发生重特大洪水灾害时,应提前加大发电流量,坝头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时,经站长下令可打开冲沙闸泄水。

  十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遇情况变化时再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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