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

时间:2023-02-28 10:37:28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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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

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1

  为及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特制定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预警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并及时消除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三)编制原则

  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四)适用范围

  本县区域内8类生活必需品(蔬菜、肉类、蛋类、粮食、食用油、方便面、火腿肠、矿泉水)及其他生活必需品因疫情导致供销情况出现重大波动,市场出现短缺脱销、价格大幅上涨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和处置。

  二、组织保障

  (一)成立组织

  成立霍邱县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分析、联络沟通、信息协调、工作调度等具体事务具体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领导下,按照市场供应与监管职责分工,动态监测各样本企业生活必需品库存、销售、价格动态,定期开展市场巡查,掌握市场动态;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加强与县直相关部门、有关乡镇(开发区)的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市场的有序供应。

  常用生活必需品重点市场的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保供工作;督促重点市场的大米、食用油、食用盐、方面便、火腿肠、瓶装饮用水按15天存货、30天备货,保障猪肉、禽肉、蛋类、蔬菜类等鲜食品的日常供应工作;强化对本组工作情况的调度,适时掌握工作动态。

  三、工作流程

  (一)确定县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

  1、重点农贸批发市场(1家):观音阁农贸市场。

  2、重点超市连锁企业(5家):家之都超市、生活之都超市、好又多超市、福润万家超市、红府超市。

  3、重点猪肉储备企业(2家):恒康食品、永康食品。

  (二)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告制度

  按照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相关要求,适时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监测工作。从综合体、商超、农贸市场中选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对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渠道、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日监测日报告,重点监测市场商品异常波动、空档断档、脱销等情况。根据监测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对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为领导决策和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三)建立疫情风险分级应急保供制度

  为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建立风险等级不同保供制度,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1、风险等级处于低风险情况: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正常营业,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场地清洁、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严格控制举办聚集性展销活动。

  2、风险等级处于中风险等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适当减少正常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避免出现人群聚集、交叉感染的情况发生,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场地清洁、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鼓励实行“点对点”供应,支持开展线上配送、购物模式,实行网上商城+第三方平台送货上门、无接触配送等服务。

  3、风险等级处于高风险等级:大型商超视情况停止正常营业,农贸市场、小型商超便利店全部停止正常营业,启用线上销售,采取实行“点对点”供应,以主城区家之都超市9家门店、生活之都超市8家门店为主要供给点,在周边生活区设立生活必需品提货点,实现主城区全覆盖。城区居民主要通过饿了么、美团、微信商城等平台订购生活必需品,实行定时集中送货、无接触配送。乡镇(开发区)居民主要通过辖区保供商超提供的生活必需品保供群二维码或公众号,扫码关注进群,直接下订单采购生活必需品,实行定时集中送货、无接触配送。如辖区保供商超供应配送能力有限,将协调组织城区或周边乡镇保供企业予以支持。当保供企业出现运送生活必需品人员、车辆不足等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协调有关部门,增加保供力量。

  (三)应急保供的确认、发布、实施及结束

  县商务局接到县疫情指挥部发布疫情中、高风险等级确认信息后,经县疫情指挥部同意后组织相关企业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周边县区商务部门通报情况。在主动向有关乡镇、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的同时,依托县、乡应急保供重点企业,在县内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区域紧急调运生活必需品。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同时向省、市主管部门报告申请调配相关物资,或向兄弟周边县提出援助要求。应急处置工作完毕,由县商务局向县疫情指挥部报告申请同意后终止应急响应,并通知有关企业。

  (四)明确乡镇属地责任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要切实履行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保供属地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提前组织货源,确定本地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并开展库存和销售日报工作,同时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协调区域范围临近的部分乡镇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如遇特殊情况,立即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集、投放应急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进行定量销售干预。

  四、应急措施

  (一)摸排生活必需品本地企业库存和销售情况。对蔬菜、肉类、蛋类、粮食、食用油、方便面、火腿肠、矿泉水等生活必需品本地有生产加工或储备的企业(合作社)进行摸底,了解企业库存和销售情况,动员企业做好库存保障。

  (二)全面细致开展市场摸排及产品溯源工作。全面掌握本地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严格执行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零报告、日报告制度,突发情况要客观反映原因并提出应对措施。同时对应急保供企业商品的来源开展溯源工作,切实掌握企业商品信息数据,强化对来自、途经疫区的产品管控,强化检验检疫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购物安全。

  (三)加大商贸流通主体生活必需品储备量。一是加大蔬菜、猪肉、禽肉、蛋类、大米等本地应急保供产品在市场、超市中的投放比例,确保在跨区域运输受到阻断时,优先保障我县应急保供企业,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正常供应需求;二是指导应急保供企业进一步加强自身应急保供商品的储备能力,原则上应不低于正常销售15日进行储备,如遇企业储备仓库不够,应主动帮助企业寻找本地储备仓库进行补充;三是主动对接发改委、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应急保供企业供应充足、调配及时,确保跨区域运输通道畅通。

  (四)利用社交电商优势开展生活必需品配送。积极引导美团外卖、饿了么等本地配送电商企业与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开展合作,将蔬菜、水果、粮油米面等生活必需品纳入配送范畴,鼓励有条件的本地企业通过APP、微信、抖音等平台搭建线上商城,通过开展各类宣传,引导本地居民通过社交电商采购生活必需品。

  (五)做好应急商品替代品的研究工作。通过提前研判,在可能出现部分应急商品断供且无法通过外调解决的,各乡镇(开发区)要积极摸排开展本地有生产或储存的替代品研究工作。

  (六)强化舆论宣传引导。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加强与宣传部门联系,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宣传市场供应保障措施及市场稳定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消费预期。

  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物资、仓储、劳务予以合理补偿。

  本预案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制定实施,各乡镇(开发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保供应急预案。

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2

  一、总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二)适用范围

  本县区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生活必需品供需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必需品供应短缺脱销、群众集中哄抢物资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领导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实施县级生活必需品流通供应保障方案,组织跨区域生活必需品物资调运,畅通“绿色通道”。统筹协调全县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争取省、州生活必需品相关物资储备支持。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商务股,欧丽萍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负责调度疫情防控期间全县重点商超、大型批发市场的大米、桶装食用油、猪肉、蔬菜、鸡蛋、食盐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销售量及采购渠道。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主要生活必需品“找得到、运得进、调得快”。

  (二)负责引导各大零售超市卖场利用电商渠道,采取“网购店取、线下配送”等便民利民措施,减少群众外出,避免疫情交叉感染。

  (三)负责组织协调县内大型零售超市和生鲜供应商,开展定点医院和定点酒店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

  (四)负责调度疫情防控期间成品油企业及其站点汽油、柴油库存量、销售量、购进量及采购渠道。

  (五)负责指导商务系统邀请到我县参加商务活动境外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六)负责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全县从事冷链食品、生鲜及低温肉类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的相关场所进行摸底排查,指导督促相关场所和企业收集整理粮、油、蔬、肉等商品储备(库存)和销售情况、采购供货渠道和运营情况。

  四、应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县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保障的各项要求部署,建立高效通畅的`统筹协调机制,接到应急情况报告时,要立即核实情况,对市场供需关系作出科学预判,及时向县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汇报并提出处置意见。

  (二)加强生活必需品保供。明确1家市场保供企业(详见附件)。加强对县域内大米、桶装食用油、猪肉、蔬菜、鸡蛋、食盐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库存(储备)量和销售量进行监测,尤做好本县保供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掌握本地大型蔬果肉类生产企业、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超市的采购供货渠道和经营情况。

  (三)加强经营场所监测。确保所有销售大米、桶装食用油、猪肉、蔬菜、鸡蛋、食盐等生活必需品的商业网点正常营业;确保县内跨区域生活必需品调运“绿色通道”畅通;确保大型批发市场和零售超市正常经营,生活必需品不脱销不断档。

  (四)加强定点医院和定点酒店保供。及时掌握疫情防控期间定点医院和定点酒店的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开展定点医院和定点酒店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

  (五)加强经费保障。对启动实施应急预案产生的粮、油、肉等价差,申请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3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地域:钱塘区范围。

  (二)适用背景:局部或大部分地区突发疫情造成的菜、肉、粮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供不应求、价格异常波动、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保障供应。

  (三)生活必需品种类:分粮、油、肉、菜、蛋等基本食材,饼干、方便面等即食食品,水饺等冷冻食品及生活用纸等四大类15个品种(猪肉、蔬菜、禽蛋、粮、食用油、奶制品、冷冻食品、方便面、火腿肠、矿泉水、生活用纸、食盐、水果、饼干、大豆)。

  二、工作原则

  (一)服从指挥,统一调度。当突发疫情导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波动时,各部门和相关企业必须服从区政府和区保供专班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专班成员充分发挥指导、协调、调配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整体合力。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加强生活必需品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必要的政府储备,整合应急处置资源,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调控手段,稳定市场供应。

  (四)分级反应,科学处置。建立健全四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情况,正确判断事件发展趋势,采取果断措施,积极高效地开展工作。

  (五)政府主导,市区联动。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坚持政府调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坚持市级统筹与属地负责相结合的方式。

  (六)数字赋能,实效运作。整合线上订购、线下配送零售保供企业平台,发挥数字资源优势,探索应急保供综合网络平台,确保线上、线下应急保供链路畅通。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领导机构

  以钱塘区保供专班为主要领导机构(以下简称专班),由区政府业务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发展改革局局长、区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政法委(司法局)、区社会发展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区商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钱塘区保供专班,接受市保供专班指挥,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应急保供工作,与上级应急组织体系建立工作联系与信息共享机制。

  1. 保供专班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重点完成应急保供队伍体系、生产体系、储存体系、交通体系、监管体系、白名单体系等六大体系建设。

  (2)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决定启动或终止本预案,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决定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新闻发布的有关事宜。

  (5)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6)研究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生活必需品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2. 办公室职责

  (1)接到应急响应指令后,负责向专班汇报生活必需品市场波动和商品的货源组织、库存及供应情况。

  (2)对生活必需品重点生产经营企业的货源、销售、库存、价格情况进行监测。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解决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中出现的问题。

  (4)督查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5)应急预案启动后,办公室应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并设立热线电话,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传递。

  3. 成员职责

  (1)区商务局:牵头做好保供专班的统筹工作;协助抓好专班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应急监测网点,保证应急期间商品库存、供应情况的信息采集上报;做好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监测;指导有关生活必需品电商平台采购;指导重点生活必需品的'补货补柜;牵头组织生活必需品应急保障供应具体商品的采购、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适时启动并组织联保联供机制。

  (2)区委办公室(数字化改革专班):对接市级层面,做好全区云网等基础资源及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数据、组件等能力支撑。配合建设生活必需品数字保供平台;配合市级研发、推行封闭区域线上供求信息通联渠道;

  (3)区发展改革局:负责保障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部门间综合协调工作,开展价格监测预警,必要时建议采取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并组织实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4)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媒体,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宣传报道、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

  (5)区经信局:联系方便食品及饮用水生产企业,确保生产不中断,本地供应不受影响。

  (6)区公安分局:牵头生活必需品交通通行保障,负责保障市内外运输通畅;依法打击查处散布谣言、哄抢物资等违法行为。根据保供专班名单,储备电子通行证,并对照响应等级激活。

  (7)区政法委(司法局):提供红黄码申诉操作手册,协调解决保供人员健康码问题。

  (8)区社会发展局:收集封闭区域社会救助家庭基本生活需求信息。协助做好封控社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指导相关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卫生防疫工作;联系协调跨地区保供的疫情防控事宜。

  (9)区应急管理局:管理、分配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下拨的应急生活必需品并监督使用。

  (10)区财政局:按规定做好应由区本级承担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所需资金的保障。

  (11)区住建局:牵头指导小区物业做好封控小区生活必需品与小区居民之间最后一站的运送,做好封控小区临时无接触生活物资自提点的建设、管理与维护。

  (12)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区内外交通运输保障。建立生活必需品运输蓝色通道,确保突发事件情形下应急商品运输时的道路畅通。

  (13)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叶菜类等蔬菜、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的应急生产,动员基地农产品及时应急投放市场;参与协调上述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14)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商场、超市、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的物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对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查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严厉打击生活物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

  (15)各街道办事处: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开展生活必需品供应相关工作,重点解决生活物资供应送进小区事宜。

  4.体系建设目标及责任单位

  (1)应急保供队伍体系:建立健全两支队伍,一支涵盖批发、零售、配送的基本保供队伍,另一支覆盖区级骨干销售网点的联保联供队伍。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

  (2)应急保供生产体系:能够满足极端特殊情况下,杭州本地种植、养殖基地正常生产、采收、装载任务。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3)应急保供储存体系:着眼疫情防控、雨雪冰冻、台风等各类紧急情况多种极端状态叠加下,按七天以上供应量,建设相应的生活必需品储存体系。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

  (4)应急保供交通体系:确定应急保供指挥车辆、生产及物流车辆,储备急保供电子通行证,根据应急响应指令,启动/中止应急通行制度。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

  (5)应急保供监管体系:全方位监管应急保供物防及食品安全;维护应急物资供应市场秩序。由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6)应急保供白名单体系:确定应急指挥、生产、销售、配送人员名单,确保应急保供行业企业各岗位正常运转,确保跨区供应司乘人员、配送骑手健康码正常。由社会发展局牵头负责。

  四、事件分级及处置

  根据《杭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照相应应急响应级别,按疫情发性的不同程度、商品特性和市场供应波动程度,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分4个级别响应,依次对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根据区政府或疫情防控办指令,分别触发不同应对级别。

  (一)一般情况(Ⅳ级)响应:区政府或区疫情防控办认定的应当采取紧急应对疫情况。启动蓝色预警。保供专班成员待岗待命,保持联系畅通。保供企业调整储备,加大库存。其他生活物资视情增加库存。

  (二)较大情况(Ⅲ级)响应:一周内在1个街道发生疫情,启动黄色预警。保供企业按原有保供区域进行点对点物资配送。启动区域白名单及应急车辆通行机制,确保保供车辆及人员在规定区域和路线正常行动不受影响。

  (三)重大情况(Ⅱ级)响应:疫情波及2个街道,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启动橙色预警。在Ⅲ级响应基础上,实行专班化运作。启动保供联盟机制,市内跨区联动,联华、永辉、华润、物美等大型保供企业根据指令,按生活必需品种类表内容,以每户3天1份或7天1份进行配送供应。

  (四)特别重大情况(Ⅰ级)响应:疫情发生并有扩散趋势,严重危及我区公共卫生安全,启动红色预警。在Ⅱ级响应基础上,专班成员集中办公。申请杭州市联保联供机制支援。

  五、预警研判

  (一)信息监测

  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监测市场供应,分析保供形势,汇总供求、生产、调动、配送等信息。各成员单位接到发生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及时核实、了解情况,并向专班办公室通报。通报应急保供信息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时间、地点、范围和需求,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的预判及建议等内容。

  (二)信息研判和报告

  专班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对监测数据进行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及时指挥生产、加工、配送,必要时向区防控办和市商务局报告。

  (三)监测对象

  监测企业包括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监测区域包括突发疫情发生街道、社区及周边辐射地区。

  (四)监测指标

  监测生活必需品的库存量、进货量、配送量,批发和零售平均价格、价格上涨指数、供求变化指数等监测指标。

  (五)信息发布

  生活必需品保供新闻发布工作按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指挥协调

  (一)应急响应启动,专班领导小组组长应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任务落实情况。成员单位的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应出席会议,研究工作,受领任务。

  (二)情况紧急时,领导小组组长可按照本预案规定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行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职责。需要时,领导小组组长可亲自带领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组织应急处置行动。

  (三)应急响应终止。疫情解除,市场供求平稳、价格稳定、秩序正常,根据区政府或区疫情防控办指令,由保供专班发出终止应急响应决定,并由专班办公室通知成员单位及保供企业。

  七、后期处置

  (一)总结。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保供完毕,由区商务局会同各职能部门及时对应急保障行动中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汇报,报保供专班并通报有关单位。必要时,可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布。

  (二)补偿。各单位对应急保障过程中产生的经费予以结算,对应急保供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评估并给予合理补偿。对紧急情况为保障民生必须开支经费,纳入区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统筹解决。

  (三)奖惩。区应急保供专班要对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因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完善。保供专班办公室对本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形势的发展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区政府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本辖区的应急保供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调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保供,及时组织生产、供应和调度生活必需品各类物资,尤其是解决应急保供物资最后100米问题。与市疫情防控应急保供专班协作,满足封控区域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4

  一、应急保供商品范围

  主要包括粮食(大米、面粉)、食用油、食盐、蔬菜、肉类、方便食品、瓶装水等重要生活必需品。

  二、市场异常波动分级

  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或出现商品脱销等情形。按照影响范围及影响程度,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分为Ⅰ级和Ⅱ级。

  (一)Ⅰ级市场异常波动。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市场异常波动:

  1.在田东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2.在2个以上乡镇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二)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除县城外,在1个乡镇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三、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田东县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成员单位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和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根据需要制定储备粮应急投放计划。负责粮油市场监测预警;组织实施应急粮食的出库、加工、调运和供应;落实粮油应急储备计划,提出必要时动用县级储备粮的意见;根据投放计划做好粮食投放管理工作。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加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配合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居民合理有序消费;牵头指导企业开展产销对接;根据需要制定应急商品投放计划;负责食盐生产、调拨和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市场应急需要保证货源供应;根据市场需求指导企业做好方便食品生产供应和应急保障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肉类、蔬菜等农产品产地、出场价格以及质量安全的监测,根据应急需求,及时组织农产品的生产供应,落实产销对接。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建立生活必需品公路、水路运输“快速通道”,及时解决市内各设县(区)之间的物流运输障碍,确保应急物资运输畅通。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秩序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部门职责,制定工作细案,确保突发情况发生时能快速反应。

  各乡镇比照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机构职责组建本级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制定本级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四、预警和响应机制

  (一)预警信息监测。落实“四报告”工作制度,即生活必需品市场日报监测制度、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情况周报制度、每日市场供应异常情况零报告制度和脱销断档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掌握供求动态。

  (二)预警信息收集和报告。各生活物资保障组成员单位负责督促定点监测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送有关数据资料,深入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现场检查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供应变化情况。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县生活物资保障组分析各类信息,评价监测数据,依据监测情况作出市场调控决策。(全县重要生活必需品重点监测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

  (三)预警级别。红色预警警报对应发生Ⅰ级市场异常波动;黄色预警警报对应发生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四)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预警发布及应急响应。

  1.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综合超市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如出现抢购重要生活必需品导致商品断档脱销的,应在1小时内报告所在县生活物资保障组。

  2.县生活物资保障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企业反映的异常波动报告,应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核查、确认;确认异常波动属实,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内报告百色市生活物资保障组。

  3.县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辖区内各乡镇及生活物资保障组各成员单位上报情况组织核实,确认异常波动属实,应视情况启动所在县应急预案,并在1小时内报告百色市生活物资保障组。

  4.县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生活物资保障组各成员单位及乡镇上报情况组织核实,确认为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的,须在2小时内报请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向全县发布黄色预警警报,向百色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相关情况;如确认为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则报请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红色预警警报,并由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启动田东县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各成员单位部门、各乡镇报送市场异常波动信息,应包括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影响、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及建议等内容。

  五、控制措施

  (一)舆论引导。舆论引导与健康宣教组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市场供求状况,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二)组织产销对接。县生活物资保障组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产销重点企业开展精准对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快速组织货源供应市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县内粮食、食用油重点生产企业、存栏千头以上养猪场信息表分别详见附件4、5、6)

  (三)组织商品投放。

  1.粮、油。

  由县生活物资保障组及时向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申请动用本级储备粮食,并确定粮食批发市场、大型超市设立应急销售点,按计划投放市场;督促粮食、食用油加工企业紧急加工、运输,快速组织供应。

  2.食盐。

  由县生活物资保障组及时向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申请动用本级储备食盐,并确定大型超市设立应急销售点,按计划投放市场。

  3.蔬菜。

  主要对大白菜、结球甘蓝、白萝卜、土豆、冬瓜、毛结瓜等耐贮运蔬菜品种进行调控。

  (1)自产蔬菜:

  县生活物资保障组与蔬菜生产基地或蔬菜批发市场建立应急保障机制,设立蔬菜调控基地,组织蔬菜应急供应。

  (2)外调蔬菜:

  由县生活物资保障组组织蔬菜批发市场,与外调蔬菜供应(经销)商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做好产销衔接。当市场出现蔬菜供应紧张情况时,协调外调蔬菜供应(经销)商组织蔬菜供应。

  (3)蔬菜替代品:

  县生活物资保障组组织引导豆芽生产企业和蔬菜经营户适时扩大绿豆芽、黄豆芽等蔬菜替代品的.产量,及时投放市场,满足群众生活需要。同时鼓励学校、医院、饭店等集体用餐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绿豆、黄豆等商品,在蔬菜供应紧张时,自力更生发展豆芽生产,满足自给需要。

  4.猪肉。

  县生活物资保障组及时向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申请动用上级猪肉储备,并确定的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分别设立应急销售点,按计划投放市场。

  5.方便食品和瓶装水。

  建立调控基地。与方便食品、瓶装水生产、销售企业建立应急联系机制,指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与区内外生产企业、供应商建立产销衔接,保持一定数量的库存,随时做好应急供应准备。组织应急投放。指导方便食品、瓶装水生产企业或大型商场、超市等经销商利用其销售网络进行投放和销售,增加市场供应。(全县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名单详见附件3)

  (四)区域间调剂。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五)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食品类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六)依法征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

  六、应急结束

  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处置完毕,由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县生活物资保障组通知有关单位。市场异常波动处置完毕后,由县生活物资保障组起草总结报告上报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并通报有关单位。

  七、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落实粮食、食用油、食盐、猪肉和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储备任务:按100%储备计划落实县级储备粮和食用油库存;储备食盐300吨;储备货值20万元的方便面、八宝粥、饮用水等应急物资。建立与本县市场相适应的生活物资储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型商业企业应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

  (二)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水路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运输预案,保障应急商品畅通。必要时由县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依法征用社会车辆或协调铁路部门支援,商请驻军组织军车紧急运输。(全县应急保供物流保障企业信息表详见附件7)

  (三)秩序保障。

  县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或紧急措施。本预案由县生活物资保障组制定并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任务结束,县生活物资保障组撤销后自行废止。

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5

  一、 生活物资种类

  主要包括:粮食、食用油、猪肉、禽蛋、蔬菜、水产品、食盐、燃气、自来水以及其他阶段性紧缺的生活物资等。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由各相关单位和各社区组成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落实应急职责。

  (二)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归口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各成员单位和各社区也要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

  (三)资源整合,常备不懈。有关单位要建立生活物资动态数据库,整合生活物资,确保应急供应。

  (四)程序规范,处置有效。在实施生活物资应急保障措施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查处市场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组成

  牵头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要成立物资保障组,由社区书记担任组长。

  (二)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负责协调各组、各科室、各社区、各部门的防疫工作;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生活物资配送车辆通行证发放工作。

  2.财政办:负责生活物资资金保障、协调生活物资应急物资供应储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3.宣传办:负责相关新闻发布,舆情监管及引导等工作。

  4.经济发展办: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助工作。

  5.交通办:协调解决生活物资运输进入我镇、社区之间交通物流不畅等问题;

  6.市监分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市场价格监督管理,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负责确保医保定点药店正常营业等工作。

  7.综合执法中队:负责全镇燃气等生活资源的日常保障工作并做好实时检测(保证燃气安全)。

  8.各社区:落实属地责任,负责统筹本社区防控应急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及时了解、全面掌握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落实各项生活物资保障措施,统筹做好防控应急生活物资的运输工作。

  (三)工作机制

  1.会商研判制度: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定期进行会商,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工作专班,进行会商研判。当我镇启动疫情防控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划定封控区后,启动每日会商研判机制。

  2.定期报告制度:当我镇启动疫情防控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划定封控区后,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实行定期报告,包括相关物资储备和供应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各社区要及时反馈生活物资需求情况。

  四、应急措施

  (一)加大生活物资采购力度。由相关成员单位指导督促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活物资批发商等积极组织货源,建立重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名录,每日监测重点生活物资消耗、库存量,加大采购力度,保障市场供应。

  (二)推动物流运输资源共享。支持有条件的重点物流企业正常运行,全面梳理和精准对接物流信息,推动加工、商贸、物流企业物流资源共享,保障重要生活物资运输畅通、配送及时。

  (三)组织应急生产。建立涉及群众生活物资保障的重点企业名单,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按职责分工,由各成员单位督促相关企业开展应急生产,确保商品应急保供。

  (四)积极调运县外商品。相关成员单位要建立与上级部门的联系通道,确定专人及时汇报我镇相关生活物资的异常情况,一旦本地供应出现紧缺,立即与上级商务、农业农村、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衔接紧急调运商品事宜,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保证群众生活必需品不断供。

  (五)调配物资储备。当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按规定程序调配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六)实施阶段性紧缺物资紧急会商制度。每日跟踪监测生活物资储备、销售情况。建立物资保障预警机制与快速处理机制,对可能出现阶段性紧缺的监测反馈进行提前预警,相关成员单位根据预警情况开展快速处置,通过紧急调配、替代保障等方式,平抑供应波动,稳定市场预期。

  (七)加大价格监测与执法力度。加强生活物资特别是禽、肉、蛋、菜等生活物资价格巡查力度,有效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必要时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控制、垄断相关物品的生产、运输、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

  (八)采取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重要商品物资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五、应急保障

  (一)建立应急配送机制。科学精准、严谨细致做好突发疫情应对处置,及时、高效、规范做好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供应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保供应急配送机制,采取“市场主体+区域配送”方式提供封控区群众和企业最基本生活必需物资配送服务。

  (二)加强重点企业联系。建立县重点应急响应企业联系制度,通过定期报表,及时掌握重点企业销量、库存量等有关情况。建立资源动态数据库,形成应急处置快速反应体系。

  (三)强化县外供应基地、货源组织对接。通过市场化运作,加强与市内县内主要供货商沟通联系,支持我镇市场保供稳定。

  (四)加强物资储备。建立和完善生活物资的'储备制度,加强储备物资的监管。鼓励重点企业加强物资储备。

  (五)加大宣传力度。多途径发布生活物资市场保障信息,及时辟谣,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散步市场恐慌的行为予以从快从重打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六)加强经费保障。政府负责组织的生活物资保障行动和采取措施的所需经费,由相关单位提出,报镇财政局审核,给予合理保障。

  (七)加强交通运输及人员保障。建立生活物资“快速通道”,指导企业按需分类及时办理民生物资运输专用通行证。健全完善货物运输问题现场协调机制,建立工作联系微信群,及时协调交通管制、村(社区)管制、人员隔离导致的车辆通行受阻、驾驶员及超市员工无法出行等问题,确保镇内重点物流企业正常运营,有效加强县内运力调配,开展保供保畅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进一步畅通应急商品运输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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