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乐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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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乐理的发展

  乐理,是音乐理论的简称,包括相对简单的基础理论----读谱、音程、和弦、节奏、节拍等。还有相对来说比较高级的----和声、复调、曲式、旋律、配器法等内容。乐理的掌握,对于作曲、编曲、指挥、演奏来说,具有重要积极意义。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我国乐理的发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关于我国乐理的发展

  一、乐理教材的发展

  学校教育是文化传承、发展的一个基本途径和媒体。任何一门科学理论的传播及其应用,都应归功于教育的作用。而教育的三大支柱之一――教材,在教育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928年5月出版的著名音乐教育家萧友梅先生的《普通乐学》是一部很有影响、内容覆盖面较大的乐理教科书。《普通乐学》共分十章八十八款,前九章及总论包括音名、乐谱、音程、音阶、理论概说、曲调概论、曲体概论、声乐及器乐等;第十章主要讲述了中外音乐发展史等方面的内容,并附“音乐家一览表”和“各国著名音乐院及音乐专门学校一览表”。继萧友梅先生之后至1949年前,又陆续出版与刊行了三百余种乐理教科书和乐理通俗书刊,其中大部分教科书发行量少,使用范围小,且内容上大同小异,在当时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但应尚能的《乐学纲要》(1935年出版)和缪天瑞先生编译的《乐理初步》(柏顿绍著,1948年出版)影响较大,成为30―50年代初最有代表性的乐理教科书。其它还有刘质平、黄自、吴梦非、丰子恺、萧友梅、柯政和、周玲荪等人及当时教育部编写的乐理教科书,在一定范围内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这些教材,绝大多数是以介绍西洋乐理为其主体内容的,涉及中国乐理内容的较少,专门介绍中国乐理的教科书几乎没有。

  五十年代以来,一部新的乐理教程――伊斯波索宾著的《音乐基本理论》译出,并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发行。这部被奉为世界性的“乐学经典”,一时间几乎取代了以往所有的乐理教科书。其传播之快、影响之大,是前所未有的。究其原因有二:一是与当时学习、仿效前苏联的政治文化形势密切相关;二是教科书的本身在写作上有独到之处:科学的思辨性、高度的概括性、概念的准确性、教材的系统性、理论的实用性等方面都较之以往的教材有着明显进步。于是,我国乐理教学上至音乐学院下至一般学校不谋而合地采用了斯波索宾体系(和声学、曲式学等方面的教学也有此类现象)。至今该教程仍为我国基础乐理教学中的指导性教学用书,是近半个世纪以来最有代表性的乐理教科书。

  六十年代初,李重光先生在参照国外乐理教材的基础上,编写出由中央音乐学院附中试用的教材――《音乐理论基础》,1962年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后又多次再版。该书出版后,立即受到音乐教育界的欢迎,成为各类音乐教育的主要乐理教材之一或教学参考资料,并逐步取代了由斯波索宾著作的《音乐基础理论》一书。至今许多院校仍在使用该教材,成为六十年代以来音乐理论界最有影响的教材之一。该教材除继承了斯波索宾之教材的一些特点外,还增加了民族乐理内容,诸如:调式、记谱法、节拍、音律及众多的民族音乐谱例等。该书在写作中尤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书面练习与听唱练习相结合的原则,章节的安排及内容的组织上注重循序渐进、通俗易懂的教学规律,并暂时回避了中外乐理在理论上的一些矛盾冲突,强调了对比统一规律,在解决“中西”结合问题上取得初步的经验与成功。这是该教程自1962年初版以来为何主导乐理教学的根本所在。

  七十年代末,另一本较有影响的乐理教科书――《基本乐理》问世了,该书由音乐理论家缪天瑞先生撰写,原本是为天津艺术学院音乐专业学生而写的教学用书。1979年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后,不少院校作为教材使用或作为重要的教学参考用书。该书在写作上有以下几个特点:采取中西并存,突出民族特点的原则;强调从实践到理论、由浅入深的编排顺序;坚持乐理学习与视唱练耳同步,以首调唱名法为主兼顾固定唱名法的标准;将曲式学、和声学、音响学常识纳入乐理之内,扩大和丰富了乐理教学内容。因此,该书是一本内容含量大,编排合理,集中外乐理于一体的优秀教科书。

  1996年,杜亚雄先生撰写的专门讲述中国乐理的《中国民族基本乐理》一书由中国文联出版公司正式出版,这是音乐界一件可喜可贺的大事,无论这部著作是否完善,由我国自己的专家撰写的第一部讲述中国乐理的专著已经问世了。在此基础上,作者又进行了较大的改动,2004年上海音乐出版社又出版了他的《中国传统乐理教程》,我们热烈“祝贺《中国传统乐理教程》的问世,这是中国民族音乐学的又一次丰收。希望杜亚雄继续努力,多出成果,为建构数代人梦寐以求的中国音乐教学体系做出新的贡献”。《中国传统乐理教程》一书的出版,成为中国乐理逐步走向体系化、科学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乐理教材的现状

  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各出版社出版的乐理教科书及乐理通俗读物几乎超过了二十世纪初至80年代以前同类书的总和。不同层次不同地区的学校选择使用了不同层次不同特点的教材。这种现象表明了乐理教学观念的改革与发展:从现实出发,加强教材的针对性、可行性和使用性,特别是与我国国情和当前乐理教学的实际紧密地结合一起,从一纲一本到一纲多本,逐步走向多纲多本的发展轨道上来。这种改革适应了世界音乐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总体趋向。

  这一时期涌现出许多优秀的乐理教科书,诸如《基本乐理》(李重光)、《乐理基础教程》(孙从音)、《基本乐科教程乐理卷》(孙从音、马东风)、《基本乐理教程》(晏成全、童忠良、钟峻程)、《实用乐理教程》(傅子华)、《新乐理教程》(曲致致)、《基本乐理教程》(童忠良)、《现代乐理教程》(童忠良)等,以及一些冠以“音乐”、“音乐常识”、“音乐知识”、“音乐入门”、“音乐基础”的众多乐理通俗读物、辞典和译本,这些都为乐理教学的改革提供了必要的参考资料,也对音乐知识的普及与提高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可惜的是,有些教材或一般知识性读物,在内容上千篇一律,特点不突出,使用性不强,编排上欠推敲,内容上杂乱无章。少部分教材其概念、定义欠准确,甚至出现常识性、知识性的错误,加之印刷质量低劣,校对不负责任,相互抄袭现象严重,谱例、语言等方面的错误屡见不鲜。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与作者的学识水平有关,一方面与出版界“多出书、向钱看”的行为有关。这种现象使乐理教师感到困惑,尤其在理论概念方面一度出现了混乱局面。但是我们坚信,只要大家在撰写教材和使用教材时坚持质量为本、认真负责的标准,并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总结,不断学习,全面提高自己的专业修养,增强鉴别力与分析力,这种现象是不难改观的。

  三、教材内容及概念的更新

  一部优秀的乐理教材,既应该在内容上精心设计,还应该反映出作者及其教学思想观念的转变。为此,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为今后乐理教材内容的更新提供参考。

  1.将死的理论概念置于活的“音乐”之中。加强理论与实践的内在联系,而不是纯理论的机械性教学模式。乐理与视唱、练耳和节奏训练,与演奏、演唱等课程的融会贯通,试图体现出教以致用、学以致用的教学指导思想。

  2.增强民族乐理内容。民族乐理与律学、音乐史方面的结合,不单从理论上讲述中国乐理的一般知识,也从律学、音乐史学角度剖析中国音乐特有的文化现象,解释我国特有的音乐思维方式与方法。使学生对中国乐理与西洋乐理在对比中有了新的认识与理解,为学习“民族民间音乐”、“中国音乐欣赏”和“中国音乐史”等课程铺垫基础。

  3.增加现代乐理内容。随着音乐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人们迫切需要了解现代音乐的一般知识。一些教材在保持传统内容框架的基础上,又添加了现代乐理内容,使教学内容丰富而新颖,如“同中音调”、“人工调式”、“十二音技法”及“现代记谱法”等,这是乐理内容更新的又一说明。

  基础乐理

  音乐理论也称乐理,是学习音乐的必修课程。我们平常所说的乐理,一般是指音乐理论中的基础部分,也就是“基础乐理”。要解决的问题是有关声音的性质、律制、记谱法、音乐的基本要素、音与音之间结合的基本规律等等,而记谱(和读谱)的方法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部分。

  乐谱

  记录音乐的方法有很多种,在中国古代曾经使用过的就有文字谱、工尺谱等几大类别,用于不同的乐器时又有古琴谱、琵琶谱之分。同文字类似,乐谱就是人们规定的一套符号体系,不管使用什么样的记谱法,其目的都是准确地将音乐记录下来,以便根据这个记录来传播和再现(表演)。五线谱是现代国际通用的记谱方法,在掌握了五线谱之后,学习简谱将会是非常容易的事情。

  乐理概念

  产生

  音是一种物理现象。物体产生机械波,通过空气传到人们的耳膜,经过大脑的反射被感知为声音。人所能听到的机械波为20-20000Hz左右,取声速为340m/s,波长在1.7cm~17m之间,这正好涵盖了生活中大部分物体的尺寸范围。在自然界中,我们人的听觉能感受到的音很多,但并不是所有的音都可以作为音乐的材料。使用到音乐中的音(不含泛音),一般只限于27.5-4186Hz,取声速为340m/s,波长8.1cm~12.4m的范围内,而这就是钢琴的音域(A0~C8),其他乐器的音域基本上都小于钢琴的音域。也就是说在音乐中所说的音是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挑选出来,能够表现人们生活或思想感情的,并组成一个固定的体系,用来表达音乐思想和塑造音乐形象。

  性质

  主要包括音的高低、音的强弱、音的时长和音色。

  音有高低、强弱、时长、音色四种主要性质,在音乐表现中非常重要,但是音的调性和时长最为重要。不知道您是否有这样的体会:对于一首歌,不管您人声演唱还是乐器演奏,唱的声音是小是大,也不管您演唱或演奏时用什么音高,音的强弱及音色有了变化,但这支歌的旋律依旧。可是,如果这首歌的调性或音的时长有改变的话,则音乐的感受就会受到严重的影响。可见,对一段旋律来说,调性和时长的重要性。

  音的高低决定于频率和波长。波长越短,音越高;波长越长,音越低;如个子高的一般比个子矮的唱的音调低一些。音的强弱决定于振幅的大小。振幅越大,音越强;反之,振幅越小,音越弱;如个子高的一般比个子矮的唱的声音大一些。音的时长则决定于音的延续时间的不同。而音色由发音体的性质、形状及泛音的多少等多种因素决定。

  音色是指音的感觉特性,是音乐中极为吸引人、能直接触动感官的重要表现手段。乐音中有基音和泛音,泛音的多少及泛音之间的相对强度决定了特定的音色。人们区分音色的能力是天生的,音色分为人声音色和器乐音色。人声的音色有高、中、低音,并且有男女之分;器乐音色中主要分弦乐器和管乐器,各种打击乐器的音色也是各不相同的。

  音阶体系

  定义:音阶(Scale)指调式中的各音。从以某个音高为起点即从主音开始,按照音高次序将音符由低至高来排列,这样的音列称为音阶。世界各地有许多不同的音阶,随着音乐水平的进步,音乐有了非常完整的理论与系统,世界上几乎都是用十二平均律来作为学习音乐的基础。因此我们今天所说的音阶,就是以最普遍的大音阶(大调)与小音阶(小调)为主。

  分类:根据调式所包含的音的数量可分为:“五声音阶”、“六声音阶”、“七声音阶”等。音阶由低到高叫做上行,由高到低叫做下行。五声音阶(Pentatonic scale)是由宫、商、角(jué)、徵(zhǐ)、羽五个音构成的音阶,多用于宫调式:do、re、mi、so、la。

  乐音体系

  定义:在音乐中使用的、有固定音高的音的总和,叫做乐音体系。

  音列:乐音体系中的音,按照上行或下行次序排列起来,叫做音列。

  音级:乐音体系中的各音叫做音级。音级有基本音级和变化音级两种。乐音体系中,七个具有独立名称的音级叫做基本音级。基本音级的名称是用字母和唱名两种方式来标记的。两个相邻的具有同样名称的音叫做八度。升高或降低基本音级而得来的音,叫做变化音级。将基本音级升高半音用“升”或“#”来标明;降低半音用“降”或“b”来表明;升高全音用“重升”或“※”来标明;降低全音用“重降”或“bb”来标明;还原用“n”表示。

  调式

  调式的定义

  在音乐中,按照一定的关系连结在一起的许多音(一般不超过七个),组成一个体系,并以一个音为中心(主音),这个体系就叫做调式。

  调式中音的分类

  在调式体系中,起着支柱作用并给人以稳定感的音,叫做稳定音;给人以不稳定感的音,叫做不稳定音。不稳定音有进行到稳定音的特性,这种特性就叫做倾向。不稳定根据其倾向进行到稳定音,这叫做解决。音的稳定与不稳定是相对的。我们常见的某一个音(或和弦)在某一调式体系中是稳定的,但在另一调式体系中可能变得不稳定,即便在同一调式体系中,因为和声处理的不同,某些稳定音也可能暂时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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