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时间:2022-06-29 17:48:16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装修合同模板七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装修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装修合同模板七篇

装修合同 篇1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复印件附后):

  甲方在拥有一套新住宅,决定进行装修。乙方在长沙市从事家庭装修施工工作多年,有能力承接甲方住宅装修施工任务。在此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1、泥工基本完成,支付元。

  2、木工基本完成,且除油漆工以外的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元。

  3、油漆工基本完成,支付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交付给甲方,支付元。

  5、入住三个月后,支付余款元。

  6、增加的工程量,经双方商定后,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并支付。

  四、设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图纸一套,并负责进行设计交底工作。

  2、乙方须按图纸进行施工,可依据实际情况调整尺寸或位置,但须事先经过甲方同意。

  3、水电施工图,由甲乙双方在现场确定位置后,由乙方画草图,交甲方认可后施工。

  4、有关部位未作设计的,甲方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后施工。

  五、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3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六、乙方工作:

  1、乙方(即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乙方应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4、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4场必须保持2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6、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7、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8、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乙方承担。

  七、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采购的材料送到现场时,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4天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正负不超过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5退回供应商。购买的材料按乙方要求放置在工地处,由乙方负责保管。

  4、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5、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以及施工现场半成品、成品进行妥善保管,如发生损坏、丢失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有义务将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时收集,日清日结并运送堆放在物业部门指定的场所。

  八、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由甲方进行设计,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及特别要求(具体内容参见设计施工图纸)。乙方负责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要求进行施工,相关施工效果及工艺标准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如未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而需返工,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图纸的不解之处需及时与甲方沟通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5、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煤气管道迁移、电器安装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8、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9、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对已完工的成品保护,特别是对玻璃制品、陶瓷、洁具、木门等。如因乙方保护不当引起的损坏,应由乙方负责修补,恢复原状。如确实无法恢复,必须原价赔偿或从工程款扣除。

  10、在进行瓷砖石材铺贴、厨柜洗漱台等安装时,乙方应与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后方可进行。如未经甲方确认而擅自安装,导致出现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情况,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11、甲方在进行水电改造工程验收时,乙方需到场共同验收,并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一旦签字即视为认可甲方的水电改造合格,完好无损。如后期施工过程中造成损坏则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整改费用。

  九、违约责任

  1、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并按每人每天80元标准工资赔偿乙方误工损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以乙方施工期间平均出勤人数为依据,按每人每天80元标准扣除乙方包工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关键节点验收为:A、砌墙抹灰完毕;B、防水工程结束;C、瓷砖铺贴完毕;D、地面找平;E、木制家具做完;F、油漆涂料完工。

  十、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长沙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长沙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协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解除本合同。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合同,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十二、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1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一经签订,即清包工承包形式成立,乙方不得随意增加清包工费。如果甲方对图纸有大的变更且工程总量增加5%以上的,则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增加清包工费。

  十三、本合同条款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住所地址:

  承包方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权属(房屋所有者姓名):

  1.3 工程结构面积: 。

  1.4 工程其它状况,如:是否为清水房、二手房,需保留部分详细说明:

  1.5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 (1) _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及包全部材料;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及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 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1.6 工程期限 天

  1.7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 。

  第二条 工程设计

  见装饰设计图。

  第三条 甲方工作

  3.1 委派 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

  3.2 开工前 15 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3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3.4 负责协调装饰公司邻里的关系;协肋乙方做好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5 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3.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3.7 对现场已有所损坏的地方或物品,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明确告知。

  第四条 附则

  4.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4.2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4.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装修合同 篇3

  业主朋友进行装修,签订装修合同自然必要,但是与专门从事装修装饰行业的装修公司相比,在经验与知识上都处于弱势地位,如果说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不注意阅读其中的条款,就很容易被里面的霸王条款所束缚。

  下面,艾逸网便为您盘点装修合同中的几项霸王条款。

  第一,合同中的约定放大了装修公司对房屋的操作权利。有的装修合同中会约定装修公司在装修期间内拥有房屋的“使用权”,这是严重不当的,而是仅仅应该限于与装修施工相关的部分权利。

  第二,保修期不合规定。按照我国装修业的有关管理办法,装修装饰的保修期至少应该在两年以上,甚至有的施工项目会达到五年。装修合同中涉及到这方面的条款,装修公司往往会就此闪烁其词,含糊不清。

  第三,施工工期存猫腻。有的装修合同会有“自开工之日起”“**个工作日竣工”等字样,这样的约定看似规范,但是对于“开工之日”“工作日”等概念该如何解释

  ?

  第四,合同中忽略装修后的室内环境质量。基本上没有装修公司会主动约定在完成装修以后,保证室内没有污染气味,或者保证污染气味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如果业主朋友在事前不明确约定的话,到时候恐怕很难再主张自己的权利。

  第五,拒绝第三方,验收时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有的装修合同并不写明装修的验收标准,以至于在验收时出现分歧而无法解决。

  第六,逃避保修责任。有装修合同约定,如果业主朋友在装修完成以后的多少天以内,没有为装修公司结清款项,便不在为业主朋友保修,这种明显的霸王条款,还是应该严正拒绝的。

装修合同 篇4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 建筑面积: .

  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3.3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 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5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上海市标化工地”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和罚款所发生的费用。如达不到以上标准,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合同总价 %的罚款。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 合同造价

  合同造价:暂估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最终造价以最后竣工结算为准。

  第六条 合同价款计算约定

  6.1 本合同价款计算约定为:。

  6.2 材料单价的确定:。

  6.3 本工程人工单价:装饰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安装人工 元/工日。

  6.4 甲方管理费:乙方按结算造价中的装饰部分 %,安装部分 %上交甲方,作为本工程的管理费。本工程税金另计,由甲方代扣代缴。

  6.5 乙方另行支付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合计: 元整。

  6.6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审计费和经双方协商认定的经营费。

  6.7 凡属于乙方工作范围内工作量未施工完毕,甲方按实予以扣除。

  6.8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交纳各类规定费用,如进交易中心的手续费,检查费,环保费等,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中的水电费按实际扣除。

  第七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7.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7.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7.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7.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7.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7.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7.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8.1 工程预付款: 万元。

  8.2 预付款回扣方式: .

  8.3 乙方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乙方上报的工作量应按合同条款第六条有关合同价款计算约定进行计算(一式二份,盖企业印章,并附编制电盘和计算书),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交监理,业主,在得到监理,业主批准后,在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帐后十天内,甲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到帐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缴的税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费,质量保修金,履约保证金,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各类罚款等相关费用后,按 %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好工程结算手续后30天内支付 %,留 %作为保修金,等 年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业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8.4 乙方保证收到工程款后专款专用。

  8.5 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第九条 甲方工作

  9.1 甲方委派 为甲方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

  签发施工现场生产相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等的工作指令。

  9.2 甲方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9.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9.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9.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9.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9.7 甲方代表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9.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9.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9.10 甲方在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有关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9.11 及时办理好隐蔽工程验收和各种资料的签证手续。

  9.12 施工现场内停电,停水应在24小时前书面通知乙方。

  9.13 施工期间,组织乙方共同处理好附近单位和居民的协调工作。

  9.14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xx)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

  第十条 乙方工作

  10.1 乙方委派 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接受甲方代表的工作指令。

  10.2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10.3 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资料台帐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复试等报告,遵守地方建设交易中心的规定负责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

  10.4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后10天内提交甲方一式二份的完整施工图预算书,如有业主未核定的市场价材料,设备及设计师未明确节点,工艺方案,乙方应结合自身技术能力和采购资源的优势,在编制预算书时以暂定价列入,并附暂定价清单和有施工工艺说明的单价分析表。

  10.5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好甲方与业主的阶段结算和竣工结算工作。

  10.6 提供和维修施工用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10.7 向甲方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10.8 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

  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 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10.9 已完成工程在未交付业主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复。产品保护费由乙方承担。

  10.10 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如发生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1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的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

  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10.12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

  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10.13 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

  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10.14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10.15 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6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7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10.18 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0.1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10.20 乙方应负责办妥各专业分包的各类报批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手册,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等资料,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时,甲乙双方都要对专业分包方的进场人员资质,设备,材料进行验证;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核审批。对进场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10.21 对乙方自行发 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10.22 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分包商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在任何时候乙方都不能免除该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10.23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0.24 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与业主达成的书面及口头合同,协议,承诺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此等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5 乙方对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6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 图纸

  11.1 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套。

  第十二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2.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 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2.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三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3.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所选择的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供应商)名录内,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在采购前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序号

  产 品

  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

  许可证复印件

  进场交易

  1商品混凝土

  2混凝土砌块

  (含混凝土多孔砖)

  3水泥

  4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

  5防水涂料

  6商品粉煤灰

  7砂石料

  8烧结砖

  9内外墙涂料

  10门窗

  11防水卷材

  1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13粒化高炉矿渣粉

  14商品砂浆

  15混凝土外加剂

  16混凝土泵送剂

  17预制混凝土构件

  18墙面板

  19夹层玻璃

  20钢化玻璃

  21建筑饰面石材

  22复合地板

  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保修起始日为: .

  14.9 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五条 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 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8.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8.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8.3 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8.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九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9.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9.3发生上述19.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条 附则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20.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0.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20.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上海市XXXXX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上海市XXXXX

  签约日期:

装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伙房及办公室刮白装修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乙方承包该房屋装修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包料”,乙方自备装修材料并负责施工。

  二、 承包费用:人民币肆仟陆佰元整(小写 4600.00 元)。 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三、工期:双方确定该房屋装修施工工期为10天,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其他约定: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自行负责采购装修材料;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否则按200元/天支付违约金;

  3、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行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装修材料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处罚。

  5、该房屋装修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内乙方应该及时负责为甲方免费维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

装修合同 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业主) 联络方式:

  身份证: 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装修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 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家庭固定电话:

  第一条 装修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

  3、施工范围: 卧室 客厅 餐厅 厨房 卫生间 阳台,套内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弱电改造装修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地面龙骨、毛地板铺设、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房门等设施的安装,储藏室、搬运装修工程等其他双方约定以及住宅室内装修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装修工程(打孔装修工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6、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

  材 料 费:人民币 元整。 人工费:人民币 元整。

  管 理 费: 无。 设计费:无。

  垃圾 清运 费:无。 税金:无。

  材料搬运费:无。

  其 他 费 用:无。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装修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为最终价款,包含乙方承担的装修装修工程中所有的人工和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外其他所有辅料费用。

  如因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而产生的额外材料费用按实另计。

  7、工期:自 _年_ _月_ _日开工,至_ _年 _月_ _日竣工,工期_ _天 。

  第二条 关于双方职责的约定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4)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按时提供自购材料。

  2、乙方责任: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并负责向具体施工人员传达甲方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

  (2)乙方在装修期间全面全程承担施工装修工程队负责人的管理和施工职责,对本次装修装修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质量、向甲方提出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装修工程,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单项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经甲方许可的施工人员更换,必须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装修工程损失和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施工工器具;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

  乙方应严格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未指定品牌的材料应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环保标准;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质量、环保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装修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承包的所有材料应自行搬运入户。

  甲方自购的材料,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为保证装修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

  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误差大于10%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第四条 关于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装修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装修工程由甲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乙方负责按有关行业规定并参照附件六《施工工艺清单》约定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3、关于施工工艺,双方另做如下约定:

  (1)卫生间和厨房要作好防水,并经12小时积水渗漏试验

  (2)卫生洁具固定牢固,管道接口严密。

  (3)线路穿管后必须可以抽动。

  (4)杉木地板与龙骨成45度角铺,使用木螺钉固定。

  (5)墙面乳胶漆,一底两面

  (6)门套和踢角线,一底三面

  (7)门, 一底三面

  4、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装修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本工地在施工期间和保修期间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所引起的周围邻居的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6、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装修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7、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8、装修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装修工程和中间装修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装修工程每一节点,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未经甲方在附件四《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单》中书面确认,乙方不得进行下一阶段装修工程施工。(参照广州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附件六《施工工艺清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9、装修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见附件四《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10、装修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和乙方提供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装修工程。

  第五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应同乙方协商,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见附件一),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 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装修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关于装修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装修工程款付款方式:

  装修工程款及材料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装修工程款付款比例 金额 材料款 总计金额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内 30%

  水电验收合格时 水电验收合格两天内 0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30%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30%

  装修工程质保尾款 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 10%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3、装修工程结算:(见附件五《装修工程结算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 装修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装修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装修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装修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7、乙方未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应根据假冒伪劣的材料的价款,双倍赔偿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8、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装修工程和材料质量问题以及各类应由施工装修工程队承担的责任,甲方只向乙方一人追究赔偿责任。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装修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约

  定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条 附则

  1、装修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1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1_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装修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_2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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