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1-02-08 14:59:33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荐】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谁搬走了我的乳酪》,这本书的类型是励志类,因为它带给我心灵上很大的启发,让我懂得成功过后才能享受到那可口的乳酪!

  这本书的主角有好鼻鼠、飞腿鼠、奇奇、糟糟,它们在一个地底下的洞穴里找寻着美味可口的乳酪,有一天早晨,好鼻鼠、飞腿鼠就马上通往迷宫里准备挖掘乳酪,而奇奇和糟糟则是好吃懒做,随着地上的脚印来找到乳酪的所在处。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慢慢的乳酪只剩一丁点了,但是好鼻鼠和飞腿鼠则是努力不懈的寻找乳酪的所在处,只有奇奇和糟糟还在原地打转,希望有人能把乳酪放回来。这样过了几天后,奇奇觉得事情越来越奇怪,所以它决定独自去寻找乳酪,也在墙上贴上了许多纸条,希望能让糟糟找到好吃的乳酪,最后,奇奇和糟糟先后到达,看到好鼻鼠和飞腿鼠已经在享用那美味的乳酪,不禁感到羞愧,不过它们也非常欢迎奇奇和糟糟来一起品尝这得来不易的乳酪!

  这本书带给我的启发是:“人生不是一条笔直的路,我们不可能会一路顺畅,在探索迷宫的旅程中,为了找到正确的道路,难免会有失落及困惑”,只要我们提起勇气,一定能突破许多难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其中一篇作文,题目叫《说出来不怕你笑话》这篇小作文里我知道了主人公是张涛,他的事迹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被送到了全封闭的寄宿学校,由于张涛平常在家与妈妈睡惯了,到了寄宿学校睡不惯没有妈妈陪伴的日子,故事就从这里展开了。第一天张涛在睡觉时翻来翻去,一点儿也睡不着,可听着同学们均匀的呼吸声,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睡到半夜生活老师来了,见到张涛连忙把他叫醒,张涛迷迷糊糊的说:“生活老师怎么了?”“你睡在地上了。”张涛这才睁开朦胧的双眼,一看,自己真的在地上躺着呼呼大睡,手里还抱着枕头,原来是张涛把枕头当成妈妈了。这个晚上生活老师来看了张涛三次呢!

  第二天,赵涛晚上喝水时不小心洒在被子上了,生活老师让他跟上铺的王磊一起睡,在这天晚上,张涛做了一个美梦:自己回家了,恳求妈妈不要再送他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张涛非常高兴,便不停地亲妈妈。

  今天早上叠被子的时候王磊用慕名奇妙的眼神看着他,张涛迷惑不解的问:“你怎么用这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张涛,你昨天是不是做了一个梦,梦见你回家见到妈妈了,然后你恳求妈妈不再送你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你非常高兴,一个劲的亲妈妈,对么?”“你怎么知道我的梦?”“好你个不害臊的张涛,昨晚你可把我害惨了。你昨晚一个劲的亲我,我越推你你搂得越紧,还一个劲的亲我。”“一听到这我的脸羞得全红了。”

  没想到,晚上给同学叫妈,还能引来这么多同学的喜欢。就这样,是我轻轻松松的打破了这个习惯。

  我推荐的这本书怎么样怎么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来自于知名小说作家墨香铜臭的其中一部作品《魔道祖师》。

  之所以在漫漫的书海中喜欢上这本书,是因为在读故事的第一篇章中便给我了一种饱满充足的感受,一种渴望继续读下去的感觉。我认为,每一章都好像是一个故事,一个独具风味、简练精炼的故事,每一个人物都在她的笔下变得灵动鲜明,各有特色而不重叠。

  在其中,最让我深刻的就是“魏婴”和“蓝湛”这两个书中的角色,在墨香铜臭的手中,两人的性格特点明显突出,对照鲜明。魏婴,字无羡。无羡无羡,无所羡慕又是一种怎样的精神心理境界?而婴,指婴儿的意思,婴儿般纯净无所羡慕,就是名字的含义,而他的性格就一种开朗乐观、爱自由、重情义、不喜欢被一些成方成块的规矩家训束缚。

  蓝湛,字忘机。湛,是清澈之意,与忘机合起来则是远离凡尘俗世,清身养性。他的性格颇为淡冷、不喜多话、严格遵从自家三千多条家训的一个人,在其叔父蓝启仁眼中可是个不可多得的好料子。

  在全本书,也隆重的体现出了一种古风诗文的气息,这也是我喜欢《魔道祖师》的'另一个原因。举几个例子,就比如:

  姑苏蓝氏的“姑苏”出自-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张继《枫桥夜泊》

  姑苏蓝氏府邸的名字“云深不知处”就出自-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贾岛《寻隐者不遇》

  而兰陵金氏的“兰陵”出自-兰陵美酒郁金香,玉椀盛来琥珀光。——李白《客中行》

  等等,满满的古风诗墨气息流转全书,情不自禁间就敬佩墨香铜臭的博学知识的广大和古往今来古诗的奥妙和耐人寻味的特性让我不由得向她学习那渊博。

  这,便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让我有意想不到的知识和认知的一本书,一本特别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让我们开拓眼界,增涨知识,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

  有一本书我非常喜欢,书的名字是《少年特战队——特种兵大赛》。这本书主要讲了少年特战队被派去参加国际特种兵大赛,他们经过地狱式训练最终来到赛场。主要人物有张小福、火驴、硬盘、柱子、大龙。他们虽然比别人小但是他们以优异的成绩取得冠军,让嘲笑他们的外国大兵输得心服口服,对他们刮目相看。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张小福,因为他很聪明,也是少年特战队的队长。他带领队员们经历了重重困难最终捧起胜利的奖杯,戴上属于他们的奖牌时,我非常自豪。这本书故事非常精彩,读完这一章还想读下一章,迫不及待的想一口气读完,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着我。里面的人物坚强,勇敢,意志力非常坚强,为了达到目标,竭尽全力的去完成。他们的这种精神非常值得我去学习,任何事情,只要树立了目标,就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拼进全力,不管结果如何,只要我们拼过了,努力了,就不会后悔。

  是书,给予了我快乐;是书,教给我做人的道理;是书,赋予我丰富的知识;是书,为我前进的道路上点亮了一盏明灯。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最喜爱看《笑猫日记》了,因为《笑猫日记》写的很精彩。它写的是一只猫有很多情绪,他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大笑、还会皮笑肉不笑……每当他的朋友有困难时,他都会帮忙他们。

  记得有一次天气很冷还下着雨,我和妈妈到沃美莱商场里看《笑猫日记》,当时商场里暖气还没开,而我却前前后后看了一个多小时。在这段时光里妈妈多次好心好意的劝我:这天很冷,咱们回家吧。可是我都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因为我忍不住《笑猫日记》对我的诱惑。妈妈最后又劝我了一次:我们走吧,这天太冷了。这时我才感觉到浑身发抖,只好把书放进书架,跟着妈妈走了。

  我离开后回望着《笑猫日记》,心里有一股很不情愿的感觉,这是连肚子也唱起空城计了,最后只好恋恋不舍的回家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美国学者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年仅一岁九个月的海伦·凯勒被一场大病无情的夺取了听力和势力,使本来健康活泼的她永远与孤独和黑暗相伴。她用消极的思想去面对生活,情绪非常激动,暴躁,常常发脾气,她感觉现实生活没有了希望。她是多么期待能重新得到光明啊!直到莎莉又老师的来到改变了这个可伶小女孩的命运。这位老师成为了海伦新生活的引导者,使海伦对生活重新有了希望,有了向往。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指导下,在亲人的关怀下,在自己的不屈不挠的精神下,学会了说话,写作。虽然这过程遇到了一些不开心的事情,但她并没有放弃,终于,她的努力得到了回报,用自己的汗水实现了大学梦想,进入了哈佛大学。

  读了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感受到了作为一个视力正常的人是多么幸福,海伦·凯勒所希望的不过是三天光明,而对于她来说这种希望不过是一种奢侈。而我们从生下来那天就一直拥有这份非常宝贵的礼物。可我们却从来没有感受到它对我们的重要性。从今以后我们要保护自己的眼睛,每天都做眼保健操,不熬夜,不长时间看电视玩电脑;不在灯光暗淡的地方看书,永远不把各种矫正眼睛的东西戴到脸上,让它们如出生之日一样健康明亮!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海伦凯勒。”我们要向海伦·凯勒学习,学习她那坚强乐观,不屈不挠的精神。而我们在学习的同时,也要关心身边的残疾人。只要温暖与爱永驻,那么每个人都会变的绚丽多彩夺目。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我喜欢的书—《简·爱》。

  “生命太短暂了,不应该用来记恨。人生在世,谁都会有错误,但我们很快会死去。我们的罪过将会随我们的身体一起消失,只留下精神的火花。这就是我从来不想报复,从来不认为生活不公平的原因。我平静的生活,等待末日的降临。”——《简·爱》。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是让我认真读完这本书的原因。

  这本书的作者是夏洛蒂·勃郎特去。主要讲述了简的一个成长过程和遭遇:女主人公简·爱出生于一个贫困家庭。父母因为染上伤寒,在一个月里相继去世。幼小的她寄养在舅父母家中,遭到虐待,后来被送进慈善机构创办的寄宿学校,长大后,与罗切斯特结了婚。

  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身卑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性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形象。在写作风格上,文笔简洁而传神、质朴而生动,加上第一人称的叙述语言,使得小说贴近读者,情节扣人心弦。

  我是喜欢简说的这一段话:“你以为我只是一架机器,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能够容忍别人把仅有的一口面包从我嘴里抢走,把一滴生命之水从我杯子里泼掉?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纹……”这段话深深震撼到了我,让我看见了一个不被命运屈服的灵魂……

  朋友,你们是否和我一样被简的精神感动了呢?不妨也来看看这本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可以使一个平凡的人变成一位举世闻名的名人;可以使一个家境贫苦的人变成一位富豪;可以使一个字也不识的人变成一位文豪;可以使……从古至今大部分成功人世都读了成千上万本书,我从小到大也读了一些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我暑假读的《桃李春风一杯酒》。

  这本书主要讲述唐朝的一些著名诗人一生所经历的一些重大事情。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唐朝的科举考试,不仅需要自身才华横溢,还需要一些人向皇上推荐,所以唐朝一位诗人在科举考试落榜后总结出一句话:“想要科举考试成功,不仅你要行,向皇上推荐的人也要行。”我不禁想到我们今天的考试是多么公平、公正,让很多寒门子弟有成为名人的可能。

  我喜爱这本书最主要的原因是,它将古代的事情用现代流行语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出来,再加上一些幽默的话语,使我每天都陶醉在了这本书中,就连吃饭时手里都捧着它,这比打游戏还要过瘾。当我怀着留恋的心情看完最后一个字时,觉得还不过瘾,又一次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每当我遇到难题做不出来准备放弃的时候,我就想到唐朝的诗人为了一件事而奋斗了一生,这时我又重新燃起了斗志,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战斗”;每当我遇到挫折,感觉自己仿佛是天下最倒霉的人时,我就想到唐朝某一位诗人悲惨的命运,瞬间觉得:和他相比,自己的挫折根本不值得一提。

  韩愈说过:“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在这本书里我不仅学到了很多知识还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我以后一定要多读书,为我的人生路多铺几块“垫脚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迄今为止,我读过很多书。而其中让我收获做多,让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木偶奇遇记》。

  《木偶奇遇记》是科洛迪的代表作,发表于1880年。这部童话的主人公皮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

  《木偶奇遇记》通过皮诺曹的种种曲折、离奇的经历,表现出他热爱正义、痛恨邪恶、天真纯洁的好品质。并借此教育儿童要抵御种种诱惑,做一个诚实、听话、爱学习、爱劳动的好孩子。

  我在四年级时曾学到这本书的一个片段,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周六,我上街看到书店里有这本书,所以立刻就买了。买回来后细细阅读,有好多精彩的部分。比如第一章《会说话的木头》,你不相信可以自己去读一读哟!

  这就是让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在这里,拿出来同各位朋友分享。我喜欢大家也多看书,也多向别人分享自己看过的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对我们影响非常大。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一本书,它名字叫:《将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努力的自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为梦想而奋斗的名人故事。在这本书中,我有两个故事感悟非常深。第一个讲述的是在美国的一位商人因为自己家里的事情而担心,但是这位商人不想让员工知道,于是,就把这件事瞒着。终于有一天,员工知道了这件事,就不用心干活了。这一个月销售业绩一直往下滑,经理看不下去了,才召开了会议。在会议上经理请了一位鞋匠给经理擦鞋,员工们个个目瞪口呆,经理边擦边说:“你们干好了自己的工作,就会得到相等的报酬,那如果你什么都不做,你们只会是没有用的人。”说完就拿出2美元给了鞋匠。员工听了这番话,又恢复到原来的态度,认真工作了。通过了这件事我感悟出:我们应当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在乎别人的话语。

  这第二篇事情呢,是说一个妇女在晾衣服,她的宝宝在阳台玩着玩着就掉下去了,妈妈看见了疯一般地从楼梯上跑了下来,只用了零点几秒就接住了宝宝。当一位记者采访她的时候,她就说:“我也不知为什么有这么快的速度,我只想用我最大的努力来接住我的宝宝。”我想,只有母爱才会创造这样伟大的奇迹吧!。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常常给我带来鼓励和勇气。

  这本书让我知道,我们应该用最大的努力来完成我们认为的不可能。现在干什么活人们都抱怨不容易,其实只是没有努力而已,只有吃了苦,我们才懂什么是甜。

  这些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灵,像朋友一样陪伴我们的人生,你们想看这本书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书,我也毫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不是古典名著,不是旷世巨作,而是我们学校的校本教材《凤楼小禾》。

  校本教材分为感恩篇、童趣篇、景物篇、阅读篇、成长篇五大章节。它虽然只是一本学生选集,但它是以小诗、日记、信、记叙文的形式来呈现,去创新,有着与众不同的风格。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感恩篇里的《短暂的美好时光》了。这篇文章讲述父母为了生计,迫不得已将孩子交给爷爷奶奶照顾,自己外出打工,也很少和孩子见面。可血浓于水就是那么神奇,在极短的时间里,就又和孩子腻在一块了。最后换来的,却只有那些回忆,只有父母离开的背影......这篇文章让我想到我小的时候,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可我比作者还是幸运多了。

  草树,因雨水的滋润而欣欣向荣;大地,因阳光的照耀而生机蓬勃;人,因爱的灌溉而充满幸福。这本书他让我懂得了:做人,首先要学会感恩。“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虽然有时我们会和父母发生冲突,但是必须明白他们的背后,饱含着的是爱,是亲情,是那血浓于水的亲情。

  都说光阴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我觉得父母给我们的是爱,他们不求回报的爱。是《凤楼小禾》让我明白爱,知道感恩!它让我们拥有了知识,也拥有了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一个国家,往往会有两种形式的人口聚落,那便是都市跟乡村。这两者有着强烈的对比,因为都市是个比肩接踵的地方,而乡村却存在许多人烟罕至的所在。即使如此,这两者却也有着不同型态且令人喜爱的优点,可说是利弊互现,见仁见智。

  都市是个四通八达、人声鼎沸的地方,它提供人们完善的服务机构与较高的生活品质。生活在都市中,可以享受像就学的便利、交通的快捷、就业的保障。高楼大厦,可以见到人们在其间居住及办公,生活步调的疾速,使车水马龙的都市,在工作之余陪伴你的还是忙碌,这么忙碌看待生活,自然而然少了人情、少了温暖。

  乡村景色宜人、山明水秀,虽然没有像都市那般的便利、繁荣,却在每户人家、每一亩田地中,飘散着某种氛围,正是这股氛围引人再度莅临。乡村人总是敞开心胸,热情招呼来客,乡村人们重人情的特质,深深感动造访的人。他们的生活步调不快,总能以悠闲的心情看待事物,即使称不上生活便利,大家依旧喜爱着乡村。放眼乡村风光,矮矮不起眼的平房间所流泄的,正是都市没有,而乡村人们引以为傲的人情味!

  现代的工商社会,人们以都市为重,朝九晚五的生活又烦又忙。人们每天吸着厚厚二氧化碳的空气,累积了不小的身体损伤。而乡村虽然便利不足,却可以自豪地带给人们一个空气清晰、净化人心的环境。只是都市与乡村,虽然各有千秋,各领风骚,但在人们求新求变的需求下,乡村往往被都市淘汰,人们看重的是生活便利,那曾几何时人情味浓郁可以嘘寒问暖的乡村,是老一辈长者心中的遗憾。时代更迭递嬗,乡村就像老兵一样,遭受淘汰的命运。但即使如此,乡村依旧是我心目中那个温情的记忆所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海蒂》,作者是约翰娜·斯比丽。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美丽的阿尔卑斯山,有一个天真善良的小女孩儿海蒂,她虽然贫穷,却有一颗赤子之心。她以乐观的态度感化了性格古怪的爷爷,给盲眼老奶奶带去了快乐,并帮助坐轮椅的富家女孩克拉拉战胜病魔……

  全书以“爱”为主题,用优美的笔触刻画了海蒂纯洁善良的形象,充分展示了人性美好的一面,唤醒了人们心中的爱,让人们重新思考快乐和幸福的定义,感人至深。这本书还风靡全球,是国际文学大奖优秀杰作,一个代表巅峰水准的儿童文学宝库!这本书精选了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诺贝尔文学奖、国际安徒生儿童文学奖、英国……精心编译,是一部经典之作。

  《小海蒂》还是在1881年发出的,出版至今已逾百年,被译成几十种文字流传于世界各地,发行量超过千万册,受到众多读者的喜爱和推崇,其中,我就是这本书的一位真铁粉。

  享誉全球的经典之作,生动精彩的美会插话画,让我获得了文学、视觉与心灵的多重享受!这些优秀作品带给我与众不同的阅读体验,让我尽享阅读的芬芳与滋养,感受生活的美好!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也能够喜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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