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作文

时间:2021-05-16 08:22:09 朋友 我要投稿

我的一个朋友作文(9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一个朋友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的一个朋友作文(9篇)

我的一个朋友作文1

  王维佳是我的朋友,一个胆小如鼠的朋友。

  她是学校田径队队员,长得高高大大,至少比我高一个头,圆圆的脸蛋,大大的眼睛,鼻梁挺挺的,还有一头秀丽的长发,平时总是精神抖擞的。

  一个月前,当王维佳对我说:“我爸爸妈妈在我放学后都有事,所以这两个礼拜能不能请你送我回家,我不会过马路。”时,我愣住了,她爸爸是警察,怎么警察的女儿连过个马路都不敢!但是她认真的拜托我,我只好答应了,谁让我跟她顺路呢。

  我们先走到学校门口那条上中西路,虽然路很窄,但过马路时王维佳还是紧紧地抓着我的手,生怕被车碰到似的。毕竟这还是她第一次跟这个不是大人的我过马路,抓着我的手也是正常的嘛,我能理解。

  可是到了龙临路罗秀路的十字路口时,车子很多,而且经常有轿车、自行车和助动车组成的“闯红灯敢死队”,不过,这种场景我早就看惯了,可王维佳吓惨了,她还是紧紧地抓住我的手,为了避让“敢死队”,我们俩光穿一条马路就停了好多次。

  送王维佳回家的最后几天,我因为有事中途就回去了,但还是不放心她一个人过马路,我静静地在后面看着她。只见王维佳等待绿灯亮时,她不时注意着身边有没有跟她一样要穿马路的行人,一旦有,她就跟在那些人的身后,我不由地感叹:“王维佳真聪明啊!”;有时只有她一个穿马路,那时的她左看右看,没有车子的话,她仿佛在参加百米赛跑一样,飞快地冲向马路对面,一到马路对面,又用正常的走路速度了。看看她可爱的样子就想笑。

  这就是我的朋友王维佳,四年级的学生,一年级新生的胆子。

我的一个朋友作文2

  摘要:有一次,我在学校里。不小心被石头给绊倒了,贾雨川看见之后,马上把我扶了起来。然后,他又用双手打扫我身上的土,温和地说:“你没事吧!”我听了很受感动,回答道:“我没事,只是摔了一跤……

  我有一位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好朋友。此人名叫贾雨川,学习特别好。今年11岁了,在临清市十小学上学。我和他从小到大,整天形影不离,来来往往。

  贾雨川长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一个小小的鼻子,象牙色的皮肤,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一头乌黑发。平常他爱穿白衬衣,蓝裤子。

  有一次,我在学校里。不小心被石头给绊倒了,贾雨川看见之后,马上把我扶了起来。然后,他又用双手打扫我身上的土,温和地说:“你没事吧!”我听了很受感动,回答道:“我没事,只是摔了一跤。不过,我要谢谢你刚才帮助我,又打扫我身上的土,像你这种朋友,真是太难得了!”贾雨川说:“谢什么,反正咱们都是朋友,以后你再有什么困难,只要我能做到,就一定帮助你。”说完,我们就高高兴兴地一起玩游戏去了。

  还记得有一次,老师给我们出了一个很难的问题。同学们都不会,只有贾雨川举起了手。老师点名让他回答问题。贾雨川站起来以后,很快地说出了这道题的答案。同学们听了,向他投去钦佩的目光。老师满脸微笑地对贾雨川说:“你真聪明!这么难的问题,都被你回答对了。”不一会儿,全班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我暗暗地叮嘱自己:“我一定要向贾雨川学习,成为一名各方面优秀的学生!”

  贾雨川在学习和生活中,经常帮助我克服种种困难。他真是我的好朋友呀!

我的一个朋友作文3

  我的朋友贾思程长得很可爱。她的脸蛋是椭圆形的,有着富有表情的五官,梳着俏皮的发型,还有一双非常灵巧的手。

  在我印象中,贾思程是个做事很认真很细心的人。

  有一次我们一起上多米诺骨牌课。老师让我们搭建一个具有技术花样的“建筑”。我们都吭哧吭哧地开干起来,只有贾思程还在自己呆着出神。

  “你咋还不开始呢?”

  “我在构思啊!”贾思程回答道。

  过了一会儿,她开始用手在桌上比划着什么,时不时还会笑一下。我们已经搭了挺久,贾思程才开始。不过她看上去胸有成竹,脸上挂着自信的笑容。

  贾思程看起来比谁都更有了干劲。她先拿出了几块红色和绿色的骨牌,用它们摆出了一段主干。她边干活还边不住地自言自语:“用绿色和红色相间,搭一个弯,绕回来,再插过去,分出两个岔来,这边还要……”她的手有节奏地往下放牌。每次有不满意的地方,她甚至会把刚搭好的全拆了,一会儿又小心地从中间抽出或加上几张牌。过了一阵子,她的面前果然出现了一个“牌阵”,和她设想的一模一样。

  开始做花样了。她专心致志地做着,突然伏在她的大作上,屏着呼吸,敏锐的眼睛一眨不眨,四周的空气也都凝固了似的。她小心翼翼地拿起了一块牌,轻轻地把它搭到了两块立放着的牌上。然后她直起腰来做了一个深呼吸,又继续下一个部件的搭建。

  有时,她似乎没有什么把握,这时她总是用其它牌一比一地复制到旁边的试验区,看看那些牌组是否能够完美倒塌。每当试验结果不理想的时候,她总是这么说:“这块倒不了,那我把它换到那边去吧。”她就这样一直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她的作品……

  当贾思程的作品完成时,周围的同学们都看呆了。那是一件有着各种机关、塔和穿插的完美作品,颜色的搭配也非常令人惊艳!

  我有些羡慕她的作品,一直目睹整个搭建过程的我更明白是什么帮助她成功:一种平凡又朴实的品质——细心。

  因为细心,所以成功。贾思程是我的学习榜样!

我的一个朋友作文4

  我的第一个朋友是我的妹妹,我和她是双胞胎,只不过我比她早出来一点所以我成了姐姐。

  也正因为如此,我们俩从小大大几乎是形影不离,我的第一个朋友自然就是她了。

  我的这位朋友的性格与我完全相反,虽说我们是一起,并且在同一天出生的,照说,性格差异不该如此之大。但是事实完全相反,我很文静,而我的妹妹完全就是一个淘气包了。家里有她就像是有了一个活宝一样,妹妹在家里天天闹腾不停。

  不过,说起她,还是有值得夸赞的地方,那就是不管家人拿了什么好吃的食物给妹妹,妹妹都是第一时间,将食物递到我的面前。那模样就像是在说:“姐姐,你先吃。”我把妹妹当做朋友,妹妹同样把我当做朋友,亲情和友情在我们俩身上完美的融合。

  还记得一次,我们上学。课堂上,老师询问我们,我们的第一个朋友是谁。被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的脑海里第一反应就是妹妹。也没有想到的是,针对这个问题,妹妹被老师点名站了起来。那一瞬间,我特别好奇,妹妹会说她的第一个朋友是谁呢?

  也正在我的疑虑间,妹妹当着老师与同学的面道:“我的第一个朋友是我的姐姐。”我听着妹妹这句话,心里一喜。当老师问道我的第一个朋友是谁的时候,我也说了妹妹的名字。从那次以后,我发现,我与妹妹之间的感情更好了。

  我的第一个朋友是我的妹妹,妹妹也将会是我一生的朋友。我很开心,因为我的生命中不仅有了一个可爱的妹妹,还与此同时有了一个最好的朋友。

  瞧,妹妹又拿着好吃来找我了,希望我与妹妹之间的.感情会一直好下去。

我的一个朋友作文5

  我的好朋友是一个明事理,落落大方的人,她叫梁艳茹。她有一双大眼睛、双眼皮,黑色的眼球闪闪发光,她的柳叶似的眉毛一看就很美丽。我们就如同手足一样,当我有困难的时候她总是帮我解难。

  有一次,我们去给艳茹的妈妈送饭吃,在送饭回来的路上,天下起了大雨,我们没有带雨伞,艳茹说:“我们把衣服脱下来放到头上顶着,”于是我们把衣服脱下来,放在了头上,还一边走,一边唱歌。不知不觉就到了我家,我回家把伞拿来给她送回家,在路上艳茹总是把伞向我这边靠,而她总是在淋雨,到家后她的衣服湿透了,而我的衣服是干干的。

  你看,我的朋友不错吧,但是就在这不错中也掺杂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

  有一次,我们一起做作业,突然我有一道题不会了,我本想看一看她的作业,可是她拿书挡住了她的作业不让我看,我不好意思的对她说:“看一下吗?有什么大不了的,”她说:“不行,等我回去给你讲吧,”我一听却不以为然的说了声:“不用了,我用不起从此,我不再理她了,她说什么我都向没有听见,放学后我独自一个人悻悻的走了回家,虽然其他同学对我有很多的笑语,但少了一个好朋友,我觉得好寂寞,好孤独,在其他同学的欢笑中就缺少他的那种谦和,我的心情如同一堆乱麻,陷入了难以解脱的烦恼之中。

  我回家后,想了许久,觉得还是我不对,觉得自己应该去给人家道歉,于是我便向她家跑去,在路上我只顾低头走路,不小心撞倒了一个人,我抬头一看是艳茹,只见她向我说了声对不起,并告诉我她是想上我家来给我讲题的,我看到她那坦城的目光,我低下了头,并说了声应该道歉的是我,只见她接着说到:“老师不是常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吗?我们怎么能做‘文贼’呢?”听了她的放我觉得自己无地自容,到我家后,她拿出书向我认真的讲着,她讲的是那样认真,我听的是那样入神,一会儿我就明白了那道题,从此我们又成了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是那么善良,那么优秀,我没有交错她!

我的一个朋友作文6

  有一个朋友,它很贴心,无论什么时候都能静静伴我身旁,虽然他不能用语言表达,但我能感受到,它对我的爱无处不在,它很调皮却很可爱,很爱撒娇,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它叫“奶油”。它的毛色就像奶油一样,但却不是黑白,而是棕黄色和白色混合的,还有多种我叫不出名字的颜色。它的尾巴长长的,看见我来了就会乖巧地和我打下招呼,摇一摇尾巴。它胖胖的,躺在地上,四脚朝天就不知道怎么起来了。

  那天下午,奶油爬到了我的床上,用“手”拨开床旁边的抽屉,双脚站立,用“手”指着抽屉里的那一团毛线球,接着对着我叫了几声“汪汪,汪汪汪”。我跟它心灵相通,知道它现在是想要玩毛线球,便给它拿了出来。我心想:它是怎么知道有一团毛线球在我的抽屉里的?算了,不管了,还是看着它玩吧。

  我把毛线球放在了地上,奶油向我跑来,好像在对我说:“谢谢主人。”我摸了摸它的头。心想:小狗怎么也喜欢玩毛线球,不是应该是小猫才喜欢玩吗?

  这时,奶油趁着我在望着天空望着天空思考时,它咬着那暴露在外的线头开始满屋子的跑。跳到这儿,又跳到那儿。直到它把毛线都绕完,家里简直是一片狼藉啊!好像小偷来抢劫了一样。

  原本我的心情就不大好,看到这番景象,心情越发地糟糕了。我大声地对着奶油吼了一句:“别弄了!你看你弄的!”他似乎被我吓到了,一不小心摔了一跤,倒在地上起不来了。这时我笑出了声来,感觉它真是可爱。

  记得那天,我带它出去玩,我转头去扔了个垃圾,可回头,它就不见了。我赶忙四处寻找,呼喊它的名字,时不时会传来几声“汪汪”,可惜不是它。

  虽然奶油有时候会干些“坏事”,但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快乐。正因为有了这种淘气可爱,才让我们家有了更多的欢笑。最后没有找到奶油,我也很自责。

  在某个瞬间,脑海里就会浮现出与它一起欢乐的时光。它在我心中永远都是那么可爱,那么调皮。

我的一个朋友作文7

  “千里难寻是朋友,朋友多了路好走……”每每听到这首歌,我都会想到她的身影。有人说朋友就好比一面镜子,照出自己的缺点和优点;有人说朋友好像是一个任你倾泻苦水的垃圾桶,无论任何时候都会站在你的身后支持着你……认得一生少不了朋友。

  我在小学时曾有一个朋友,她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假小子”,有时和我称兄道弟,有时又与我水火不容,但大部分时间还是和平相处的。

  她还有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豹子胆似的,有一次在补习班上,她竟然当着全班的面公然指出我的缺点。我特别爱面子、好强、倔强。当她挑到我的底线,我从忍耐到了恼羞成怒的地步,便“嚯”地站了起来,一拍桌子,也管不了那受到桌子反作用力而发红并且火辣辣的手,狂吼道:“你呀,有点公德心好嘛!少说一句还噎不死你吧!”她也火了。接下来的事情便可想而知了。我俩历经几十轮回的口水战也在所难免了。怕是当时我们的唾沫星子加起来都能淹没整个教室了吧。再看看她,粗鲁的撸起了袖子,双目狰狞,也不知是过于激动还是教室太闷热的缘故,他的双颊竟通红得如同一个新鲜的西红柿一般,在看看她的架势,仿佛想和我打上一架。看看我俩的口水战持续时间之久,范围之广,所以这件事就这样成了我和她水火不容的导火线了。

  这样的日子已经日复一日,我也淡然了,虽然偶尔会斗上几句,但也正是因此,我才能一次次地从她的指责中认识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并加以改正,成为了一个能自我反省、自我剖析的女孩。

  自从中学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她,只知道她去了很远的一个地方读书去了。

  富兰克林曾经说过:“父亲是财富,兄弟是安慰,朋友则是两者兼而有之。”我觉得也确实如此。她不拘小节、直率,却比那些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小人要好得多。

  我只想说,做你的朋友真好!

我的一个朋友作文8

  第一个朋友,如果要说我的第一个朋友的话,我想我可以说说我那现在还被我抱着睡的洋娃娃小姐了。那是妈妈出差给我带回来的第一个洋娃娃,就因为她是第一个来到我身边的有鼻子有眼睛嘴巴的“人”儿,我就把她当成了我的第一个朋友了。

  妈妈给我带回她的时候,我还只有六岁,是我上一年级的时候。正好我在学校里没有和哪个有鼻子有眼睛有嘴巴的同学说上过一句话,甚至连眼睛都没有眨动过一下,这就决定了我看见总是一张微笑的脸面对我的洋娃娃,会把她当成我的第一个朋友了。这么说着好像显得我很不合群,很没有人缘似的,不过我不介意这些。我的第一个朋友,洋娃娃小姐,教会了我如何用微笑去过好每一天,教会了我沉默和骄傲,也教会了我在人际交往中不去依靠也不去寻找,志同道合的朋友总是能够等到的,在还没有等到之前,好好充实自己,好好经营自己,这样才可以在等到了的时候给朋友一个优质的好友。

  现在我已经上高一,满十六岁了,正在花季的年龄,我晚上还抱着我的洋娃娃睡。不过我已经有了另外的一些朋友,这些朋友比洋娃娃小姐聒噪一点,却也是真正教会我爱的朋友。我们在学习中相遇相识,成为了来往比和洋娃娃小姐还要多的朋友,但我却还是心里明白,洋娃娃小姐才是我的第一个朋友,第一个陪伴我的朋友。在我小时候还不懂这个世界是怎么一个构造的时候,是洋娃娃小姐用微笑接住了我因为孤单而落下的泪水;在我以前还不明白我能不能有可以一起出去玩的好朋友时,是洋娃娃小姐用她的陪伴告诉我家里也有好玩的游戏。忘掉所有人,我也不会忘掉我的第一个朋友洋娃娃小姐了。

我的一个朋友作文9

  老实说,我在陌生人面前是很保守谨慎的,但大自然总能撬开我的心门。于是,我便有了许多朋友,但它们也许并不以我为友,总之,我喜欢它们。

  我去过许多地方。每个地方有他们各自的特点:莲花山的草地,东门的繁华,布里斯托的空旷,悉尼的友善……,但最让我为之动容的居然是一只普通的松鼠!

  那是在三年前,我去美国之时路过的一处公园。树很高,但身手敏捷的松鼠能在树上极快地爬上爬下。松鼠全身基本是棕色的,背部的中间有一道白色的花纹,很是可爱。我顿时喜欢上了这小巧玲珑的小淘气。望着那在太阳照射下金光熠熠的松鼠温顺的毛发,我恨不得上去摸一把,可那样会吓跑它的。

  我于是尝试与它交谈,可松鼠们好像不会发声——它们用的是无声的语言吧!我不懂而已。因此所有的事物都沉默着,只有一些很少传来的松鼠啃橡果的声音打扰着它们,也许还有我们。

  动物园里虽然也有松鼠,但它们是被宠惯了的毫无生气的行尸走肉。其实,动物园是个没有意义的场所。去动物园,还不如去大自然这个能工巧匠给你设计的乐园——自然的本身。

  后来多年来一直没再见到过松鼠,就算见过,也只是偶尔或轻描淡写的一瞥。这也跟我有关吧,平时很少出去——总呆在自己限定的牢笼里,向往却又懒得拥有自由。直到后来在布里斯托和悉尼才又一次发现了它们。还是那样的它们,无忧无虑,自由自在轻盈的身姿若隐若现,一时间已过了三年,弹指间什么也没变,变的只有我罢了——寂寞,孤单。

  如今,那可爱的松鼠形象已深深地刻在我的脑子里,此时此刻,它又浮现在我的眼前。哦,我的好朋友!彼此之间并不了解,但从那热情、欢快的眼神里透出的竟也是孤单!事实证明,两颗孤独的心如果越来越近,那么他们一定会感到对方的温暖。我真希望我也是一只活泼、自由的松鼠啊!跳跃在那友情的树枝之间,毫不疲倦!

  松鼠,松鼠呢?它去哪儿了?喂,等等我,松鼠!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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