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时间:2022-11-17 11:14:47 700字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通用25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通用25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篇1

  《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这部作品,语言文字的优美流畅,那何须我多说。而女主人公那份坎坷曲折的经历和她追求平等真挚爱情的执着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真的很喜欢她。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篇2

  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书籍,以至于人们常用“书海”来形容。可以说,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读过的书中,有一本是我最爱的,那就是《查理九世》。

  说起这本书,有些小伙伴可能很陌生,因为这本书是近几年才出版的,而且作者雷欧幻象也没有太大的名气,所以大家极有可能不大知道。

  既然大家都很陌生,可我为什么却喜欢这本书呢?

  我是经过同学介绍才迷上这本书的。书里的内容十分曲折离奇,很容易带人进入一种冒险状态。由于看书时精神高度紧张和集中,我总会进入忘我状态,周围任何声音都难以把我从书里“拉”出来。

  自打看了《查理九世》,只要一看见有人拿着这本书,我一定会磨破嘴皮,使尽浑身解数,死乞白赖的借到手中。后来,我作文得了个特优,为了奖励我,爸爸给我买了两本《查理九世》。自打有了这两本书,我一放学就直往家奔,一到家,放下书包洗完手便捧起我心爱的《查理九世》,饭菜的香味也吸引不了我,直到妈妈在餐厅“吼”起来我才会恋恋不舍地放下书,蹭到桌前坐下来,狼吞虎咽吃完饭,然后又抓起《查理九世》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双休日是我最幸福的日子,因为我可以有更多时间读《查理九世》。通过看书,胆小如鼠的我慢慢地变勇敢了,因为书里的情节很惊险,看着看着,我竟然不再害怕鬼,更不害怕黑夜了。同时,通过看书,我也学会了怎么写人的神态、语言,也记住了许多好词佳句,也知道了如何谋篇布局,写出满意的作文。

  《查理九世》是系列书籍,当没有新书时,我就一遍一遍“热剩饭”看旧的《查理九世》。可以说,《查理九世》对我很重要,我把它放在书桌里,不让它卷一个角,也不会弄脏它的耙灰场

  哦,《查理九世》,我希望你快点出新的一集,我非常想早点知道那些人物在新书里会经历什么,会遇到些什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篇3

  要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莫过于《感动心灵》了。

  这本书的出版社是中国长安,封面是由瀑布来装饰的,是淡蓝色的,与里面的故事十分融洽。这本书里讲述了146个感人故事,各个故事催人泪下,使人的心中满怀自责、愧疚。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最后的姿势》;一对喜好登山的运动员,为了庆祝儿子的一周岁生日,决定带着儿子爬上7000米的雪山。登山伊始,天气就像预报中的那样,风和日丽。夫妇俩很快就轻松地到了5000米的高度。当他们正打算休息时,风云突起,雪花大舞,而他们却恰恰没有带定位仪,只能找个山洞避风雪。儿子在一旁三番两次的喝奶,母亲的体温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下降,她的生命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流逝。

  三天后,当救援人员赶到时,丈夫已经昏倒,儿子安然无恙,那位伟大的母亲却已被冻成了一尊雕像,但她依然保持着喂奶的动作,屹立不动。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这世上,有好多爱,父爱母爱……有那么一种爱,只要一点,就能让人品味到天亮:有那么一种爱,不需太多语言,却让你有排山倒海的震撼。父爱如山,父爱如海,父爱很深沉,是他无言的爱伴我在岁月里从容行走。母亲是我登天的云梯,没有她,也就没有我。母亲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成就未来的我们。有人说,母亲是纤绳,那我就是纤绳一端的风筝,我飞得越高,母亲就牵得越紧,在伟大的母爱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渺小……如果生活中缺少了爱,那就会显得十分枯燥、乏味。正如这篇文章,这里的母亲是那么伟大,可以为了自己一岁的孩子不要了性命,这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母爱。母爱是生活中母亲为我做的一点一滴。母爱是多么神圣!这本书给了我给了我那么深的启示,怎可一日不读它哪?我一天到晚把《感动心灵》这本书捧在手里,一刻也离不开它。一天不读它,心里便十分难受,仿佛有无数只蚂蚁在啃食。有好几次,我被妈妈训斥后,来到房间,当我的眼泪如珍珠一样往下掉,我又捧起这本书,我脸上的泪水,一下子就被我擦干了,拿起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份爱。身边的每一份爱都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们有一天会离你而去。我十分喜爱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篇4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幻想数学大战》,这部书通过精彩好看的漫画让读者了解数学的奥秘。

  我和《幻想数学大战》的第一次邂逅是在一次“跳蚤市场”活动中。那天我兴高采烈地跑到操场去,走着走着,突然看到了一本《幻想数学大战》第19册,这本书的名字一下子吸引了我,于是我马上拿出5元钱将它买下。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出《幻想数学大战》,发现它与我平时看的书大有不同。我平常看的那些书都只有单一的文字,而这本书却是漫画与数学知识点相结合,里头的主人公“知修”也深深地吸引着我,他率领勇敢的精灵和聪明的人类拯救数学世界。我也跟随着“知修”,在神奇的数学海洋里,认识了自然数、分数、四则运算……

  从那以后,我格外珍惜那本图文并茂的书,可是却都找不着这部书的其它续集。

  一天下午,我刚走进教室,看见思贤也在看《幻想数学大战》,赶紧凑过去说:“哇!思贤,你也有《幻想数学大战》,借我看看可以吗?”思贤把书一盖说:“当然可以啦!我家里还有好多本呢,要看可以找我借哦!”

  “太好了!”我激动得边跳边喊。脑子满是“知修”的影子,他不知道又有什么新发现了?那个讨厌的“数学大王魔王有没有被精灵们打败呢?终于,下课铃“叮铃铃”地响了,我和思贤挥手道别,捧着心爱的《幻想数学大战》走出校门。

  晚上,我写完了作业,赶紧拿出《幻想数学大战》,津津有味地一口气“啃”完了。

  你会喜欢《幻想数学大战》吗?你应该没看过,如果看过的话,相信你一定会像我一样喜欢上它,并把它珍藏起来的。或许你并不喜欢《幻想数学大战》?即便如此,我也依然喜欢这本书的。可我还是觉得你会喜欢的,是的,我深信!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幻想数学大战》!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篇5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习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

  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篇6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们看过许多各式各样的书,从无字书到绘本,从绘本到童话,从童话到小说,又从小说到传记……在数不胜数的书中,总有一本使你爱不释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萤王》。

  这本书十分感人,它讲的是:一个小男孩为了抓一只豆娘,不幸在高高的芦苇荡中迷了路,他在漆黑的夜晚中无助地走着,边走边掉眼泪,就在他要绝望的时候,一道美丽的亮光从远方连了过来,他跟着亮光走,这才走了出去;那亮光是成千上万只萤火虫连起来的,为了报答它们,男孩一辈子都在保护萤火虫;到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天,所有的萤火虫都来了,落满了他一身;他的儿子按照他的愿望将骨灰洒在萤火虫常出没的小溪边,就在他儿子将骨灰撒向空中的那一瞬间,萤火虫如礼花绽放一般在空中出现,星星点点一直亮着,向远处飘散,好像在为他送行……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男孩在芦苇荡中被萤火虫带出来的那个部分,萤火虫在男孩最无助的时候出现在了男孩身边,为男孩带来了光明,带来了希望,并带着他走出了黑暗,走出了绝望。这让我感受到人与动物美好、充满善意的感情。

  我最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曹文轩笔下的《萤王》十分纯美、简单;里面的人物更是刻画得栩栩如生,他们的性格各不相同,都很有特点;里面的内容很贴近事实,讲的都是乡村里的美好生活;主角的经历总是曲曲折折,不会一帆风顺;故事情节不会平淡无奇,很耐看;最重要的是,这本书真的很感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都能看看《萤王》这本书,并从中体会人与动物美好的感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篇7

  书,是一叶扁舟,乘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打开知识的大门。古人常说:“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可见读书有多么重要。

  在暑假中,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写的《格列佛游记》,这本书以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冒险的主人公格列佛四次周游世界的故事,经历了大人国、小人国、慧马国、飞岛国里奇妙、惊险的旅程。作者以幽默的手法,详细的介绍了格列佛的四次奇遇,使人仿佛身临其境。游记中大人国、小人国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但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慧马国。1710年,格列佛再次出海,途中遭遇了海盗的劫持,被流放到了慧马国海岸,结识了仁慈、和善的慧马,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时光。在慧马的国度里,没有“欺骗”、“怀疑”、“不信任”,只有友谊与仁爱,在它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

  我真羡慕格列佛能到达慧马国,慧马国是我们追求和向往的地方。在那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有没有欺骗你,没有欺诈,没有虚假,一切都是洁白无瑕的。在那里,不会有人花言巧语骗走别人的血汗钱;也不会有人挑拨离间、陷害他人,所有人都乐于助人。而在现实生活中,别人遇上困难,我却不敢挺身而出帮助他人,自己遇上困难,也不敢接受别人的帮助,这样,既错过了别人对自己的关爱,又失去了一次关爱别人的机会,这不是一种悲哀吗?我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马国一样,没有虚伪,没有欺诈。希望大家一起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让这个世界能像慧马国一样,少一点虚伪,多一点真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篇8

  我是个书迷,家里的书多不胜数,有故事类的、科幻类的、漫画类的、自然类的……这么多的书里面,你知道我最喜欢哪一本吗?

  如果你是我的好朋友,你一定会知道,因为你能看到我这段时间无论去哪都会把这本书带在身上,一有时间就拿出来看,一看就半天。这本书就是《昆虫记》,它是今年的六一儿童节妈妈送给我的。

  首先这本书的质量非常的好,纸张厚厚的,压塑的封面的彩色印刷非常的清晰:正中是三个大大的“昆虫记”这三个大字,旁边是一只栩栩如生的大木蜂,可能有人看到这会疑惑,木蜂是什么?是不是小作者搞错了把“蜜蜂”写成了“木蜂”了呢?我告诉你,我可一点都没搞错,看过这本书后你就会知道“蜜蜂”与“木蜂”的区别了。木蜂上面有一只巨大的塔蓝图拉毒蜘蛛在织网,左下角有一株淡黄色的吊钟花,在它的叶子上一只萤正在津津有味的吃着蜗牛。旁边一只象鼻虫和一只天牛虫子互不干扰、自得其乐。

  书本里的内容全部是描写各种昆虫的生活的:如塔蓝图拉毒蜘蛛、虎纹圆蛛、蟹蛛、黄蜂……作者法布尔用简洁的语言、可爱的彩图、活泼的故事情节描绘了自然界中的种种昆虫,通过他的描述,无论是我见过的还是没见过的种种昆虫都活龙活现地出现在我的面前了,我感觉我就是其中的一只小昆虫,我融入了它们的生活,甚至可以感受得到它们的喜怒哀乐,这真是一种很奇妙的体验。

  感谢妈妈送了本这么好的书给我,它既让我增长了不少的自然知识,也让我在看书的过程中得到美的享受。希望大家有机会的话也一起来看一看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篇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法国作家维克托。雨果的《悲惨世界》。

  这本书的故事内容十分丰富、精彩,它讲了一个囚犯冉阿让出狱后的故事:冉阿让因为在狱中没能安分守纪,多次试图越狱,最后只拿到了黄色护照,街上的旅馆都不敢接受他。饥寒交迫的冉阿让在无奈之下投奔了神父。没想到神父帮助了他,冉阿让决定做一个好人,以报答神父的救命之恩。没想到巴黎警察署仍念念不忘冉阿让,决定将冉阿让再次返回大牢,冉阿让只好开始了他的流亡生涯……

  在这本书中,冉阿让遇到神父后开始行善,摇身一变,变成了令人尊敬的市长,开始救济贫民,却因巴黎警察署的一位警探而再次踏上流亡生涯。在一次革命战争时,他救了一心深爱自己养女的一位资产阶级贵族,感动了那位一直追踪他的警探,使那位警探开始怀疑自己的世界观。冉阿让因为一时的疏忽而让他跳河自杀。在良心的谴责和失去养女的痛楚下,冉阿让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在这本书中,有许多情节令我感动,当冉阿让救了贵族时,我看到了希望,一种仿佛将他的任务和祖国的未来全部托付的希望;当冉阿让的养女要和贵族结婚时,我感到了放心,一种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依托给自己最信任的人时的放心……

  《悲惨世界》也生动形象地还原了法国在封建时代的黑暗:人贩子与杀人者在马路上大摇大摆的晃荡,革命力量在政府军的镇压下死伤无数,但冉阿让并没有被社会的黑暗吓倒,他看见了曙光,他获得了新生!

  《悲惨世界》令我难忘,我难忘冉阿让的善良,难忘冉阿让的见义勇为,难忘冉阿让的不灭希望!

  我喜欢《悲惨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篇10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传世佳作,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之一。

  这本书讲了一百零八个好汉行侠仗义、替天行道的故事。里面的好汉由三十六天罡与七十二地煞组成,他们性格迥异,各有其长:山主宋江能收服人心;军师吴用智谋超群;行者武松敢做敢当;大刀关胜、豹子头林冲武艺高强;小李广花荣百步穿杨;没羽箭张清飞石百步击人;花和尚鲁智深为人爱打抱不平;黑旋风李逵有万夫不当之勇在这些英雄人物当中,我最喜欢的是小李广花荣,他“齿白唇红双眼俊,双眉入鬓常清,细腰宽膀似猿形”,好一副俊俏模样。花荣不仅颜值高,而且武艺超群,“能骑乖烈马,爱放海东青,弓开秋月分明,箭去似寒星。”他的箭术强到能将百步外的小绳子射断,简直神了!他不像武松太铁血,不像李逵太野蛮,不像鲁达太刚烈,也不像杨志太倒霉。花荣是儒将和武将的融合,我很崇拜他。

  《水浒传》里还有许多引人入胜的情节,在我看来,三打祝家庄是梁山诸多战争中打的最精彩的一战:从石迁偷鸡,宋江出征,石秀、杨林探庄,小李广射灯,扈三娘捉王英,林冲擒扈三娘,孙立入庄,花荣战祝彪,孙立使木马计,到大破祝家庄,梁山好汉们英勇机智、团结一心,不怕牺牲的精神表现得淋漓尽致。唯一令人遗憾的是,战争结束后,扈三娘便被许与好色的矮脚虎王英,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虽然《水浒传》的结局让我唏嘘不已,但我仍然对此书爱不释手。《水浒传》让我懂得了不少道理,它是我的哲理启蒙老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篇1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格林童话》,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小红帽的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从前,在法国的一个乡村里,有个美丽的小姑娘,她叫小红帽。

  有一天,小红帽的奶奶病了,妈妈做了一些蛋糕叫她去看望奶奶。小红帽提着小篮子,带上蛋糕和黄油就去去奶奶家了。突然,半路上跳出了一只大灰狼,它已经饿了几天了,很想吃掉水灵灵的小红帽。大灰狼假装和善地问小红帽要到哪去,小红帽说:“我的奶奶病了,我去看望她。”大灰狼说:“你采一点花去吧,你奶奶一定会很高兴的。”小红帽想:奶奶最喜欢花了,我采一点拿给奶奶,奶奶一定非常高兴的。小红帽就说:”那好,就采一点给奶奶吧。”说完小红帽就采花去了。

  大灰狼跑到小红帽的奶奶家,敲了敲门,小红帽的奶奶就问:“谁呀?”大灰狼装成小红帽的声音说:“奶奶,是我小红帽呀。”奶奶说:“是小红帽呀,进来吧。”大灰狼进来后就马上把小红帽的奶奶吃掉了,吃完它还说:这个老太婆。一点都不好吃。”说完大灰狼就穿上她的衣服,躺在床上,假扮小红帽的奶奶,等着小红帽来了。

  小红帽采完了花就向奶奶家跑去,到了奶奶家,小红帽进门后疑惑不解地问:“奶奶,你的手上怎么有爪子啊?”大灰狼装腔作势地说:“可能是我上次手被门夹了。”小红帽又问:“奶奶,你的皮肤怎么这么黑啊?”大灰狼说:“可能是上次颜料洒到我身上,所以变黑了。”小红帽再问:“奶奶,你的嘴为什么这么大啊?”大灰狼回答:“那是为了更好的吃掉你啊。”说着大灰狼就跳下床把小红帽吃掉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告诉不能随便相信陌生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篇12

  我喜欢读书,我的课外书也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教会了我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记得在那个宁静的夏夜,我和爸爸一起在田间散步,看着满天的星星,我问爸爸:“爸爸,你说现在天上有几种颜色?”爸爸直截了当地说:“两种呗!一种是星星的颜色,一种是天的颜色。”我听了以后,哈哈大笑:“才不是呢!星星不但有黄色的,还有红色的、银白色的、橙色的……多着呢!”爸爸不解地问道:“你从哪学的?”“才不告诉你呢!”嘻嘻,其实是从《十万个为什么》中学的。

  还有一次,我们全家去动物园玩。那里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有胖乎乎的熊猫,美丽的孔雀,威风的老虎,淘气的猴子,还有……我们走到黑猩猩的笼子旁,一只很可爱的猩猩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原来它正在向游人讨要食品。妈妈看着逗人的黑猩猩,说:“它又聪明又可爱!”我这“小博士”又开始解说了:“星星具有两三岁儿童的智力。狒狒和猴子也比较聪明。”过了一会儿,我们果然看到猴子在荡秋千。我又说:“在非洲,狒狒还可以帮人牧羊呢!”看着爸爸妈妈用赞赏的目光看着我时,我又骄傲又得意。这都得归功于《十万个为什么》呀!

  《十万个为什么》使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的知识。书,丰富、娱乐了我的`课余生活,我爱看书,也爱惜书。我希望所有的好书都与我为伴,那样,我一定会在书海中领略到更多知识,在其中捕获快乐!

  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厚厚的、让我受益无穷的书。以后,我还要读更多的书,长大了做一个对社会和人民有用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篇13

  我最喜欢的书是《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记得,有一次,我买了一本书,书中夹了一个书签,上面推荐了一些经典科幻类的书籍,其中有一个系列叫波西。杰克逊。我有些好奇,心里想:“这是些什么书呢?里面会是什么内容呢?”于是我就跟爸爸说起这件事,没想到爸爸居然同意帮我买。

  不久后,爸爸帮我买的书送到啦,我高兴极了!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书,发现这个系列共有5本,原来是整套,分别是《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波西。杰克逊与魔兽之海》、《波西。杰克逊与巨神之咒》、《波西。杰克逊与迷宫之战》、《波西。杰克逊与最终之神》。于是我拿起一本叫《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翻开,津津有味的看起来。这本书介绍的是主人公波西。杰逊是个美国12岁的问题儿童,患有严重的阅读障碍症和注意力缺陷与多动障碍,还常常被学校开除,直到有一次博物馆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发现自己竟然是海神波塞冬之子。之后,他进入了混血营,但危机也到来了,因为众神之王宙斯象征的闪电之杖被偷了,他误以为是海神波塞冬指使波西把闪电偷走,就下令让海神波塞冬十日之内归还闪电之杖,否则就要开战,同时死亡之神把波西的母亲抓走了。混血营便派出波西去执行任务,阻止宙斯与波冬塞开战,在预言中,预告波西将把失窃的物品归还,但将被一个称为朋友的人背叛,最后将失败无法救出最重要的存在。在出发前,一个混血营的同伴叫卢克。卡斯特兰送给波西一对带翅膀的飞行鞋,在任务期间因冥王哈帝斯的武器黑暗之盔也不见了而被其他两个复仇女神追杀,途中与战神阿瑞斯结仇并刺伤了他的脚踝,最后成功找回闪电权杖并交还,阻止了天神大战。

  就是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我非常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篇1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的魔幻小说《哈利·波特》,讲述的是关于魔法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进入魔法学校,在里面学了许多魔法,成为了一个优秀的魔法师,而且又交了两个朋友,帮助他,教会他做很多事。他们都是善良勇敢的魔法师,这本书风靡全世界。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它是一本非常优秀的图书,不但有趣还很有意义。其中教给了我们很多道理:珍惜友谊、勇敢面对困难……在哈利·波特身上体现出来的那些精神,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例如:哈利·波特在表亲家被欺凌,可是他始终忍受,十多年来,从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在十一岁生日时,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魔法学校就读。”

  哈利·波特学会了很多种魔法,最后打败了强大的伏地魔,这都是他凭勇气、信念、毅力、坚持和努力获得的成功,其实,这不也是我们要学习的吗?

  学习何尝不是一个个魔法,公式、口诀、成语等等,你手中的笔就是一根魔法杖,为你破解一道道难题。

  看过这本书后,我想到了一些儿童文学,有些人喜欢,有些人不喜欢,但都没有《哈利·波特》这么受欢迎。这本书主人公哈利塑造的很成功,成了人们心目中的英雄,他勇敢、机智,还有重重悬念以及魔法,孩子们从哈利的身上看到了许多宝贵的品质,而古板的书籍,只是枯燥的说教,不注重娱乐,自然读起来索然无味了。

  所以,我也希望中国文坛多创作一些适合孩子看的书籍,让孩子们读好书,让我们不会“只为读书而读书……”这些都是我看《哈利·波特》后想到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篇15

  我最喜欢的书不是漫画书,也不是童话书,而是《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里面有好多好多的奥秘与科学知识,如果不集中精力、静下心来读它的话就不会深刻的懂得这本书讲的是什么。

  这本书就像给了我一扇科学之门,又给了我一把打开这扇大门的金钥匙,当我打开它的时候,无数的奥秘就悄悄的进入了我的大脑。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以前没有听说过的知识。比如说,我喜欢嚼口香糖,但根本不知道经常嚼口香糖的好处。这时候出现了一扇知识大门,我用金钥匙打开了它,通过认真阅读,我知道了经常嚼口香糖的好处,有三个方面,第一是防止蛀牙,第二是能坚固牙齿,第三是能促进面部肌肉发育。

  再比如说,为什么有人在刷牙时牙龈会出血?我看到书上说这个问题也是分好几个方面来讲的。第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患上了慢性牙龈炎,如果经常不刷牙或者刷牙不彻底,就会使牙龈边缘的残渣日积月累形成了牙垢,就可能引发牙龈炎。牙龈发炎的时候,毛细血管充血,所以只要用牙刷一碰就会出血。另外,如果刷牙方法不正确,也容易弄伤脆弱的牙龈,使牙龈出血。

  除了这些,书上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不明白的日常生活现象,比如说人在害羞或者是高兴、愤怒的时候为什么会脸红?人为什么会做梦?人困了为什么会打哈欠?为什么看完电视用完电脑要洗脸?为什么要勤洗手?……这些问题在这本书中都有科学的答案。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的科学知识,它成了我每天回家做完作业之后必读的一本书,我不再像以前一样那么喜欢看电视动画片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我一定要好好的珍惜它、爱护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篇16

  一本书犹如一汪清泉,澄净身心;一本好书犹如一阵清风,放飞思绪。最近我读了吴承恩的《西游记》,这本书让我获益匪浅,深有感触,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介绍这本书吧。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吴承恩在书中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一路上发生种种灾难,并一件件的克服,最终成功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里的主要人物有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他们各有各的特点。唐僧内心坚定、一心向佛;孙悟空神通广大、勇敢无畏;沙僧吃苦耐劳、忠厚老实;而猪八戒却心地善良、好吃懒做。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孙悟空这个人物了,因为孙悟空有火眼金睛,他神通广大、本领高强,不管在取经道路上遇到多大的困难,他都能一一克服。其中,使我印象深刻的一段故事是“三打白骨精”,主要讲了白骨精想吃唐僧,三次变换人形来迷惑唐僧,但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子,孙悟空的火眼金睛都能看穿白骨精的阴谋。最终孙悟空把白骨精打死,战胜了妖怪,保护师傅继续前往西天取经。

  我之所以喜欢孙悟空,还因为他勇敢无畏。他坚信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只要坚强勇敢,与困难作斗争,就一定能战胜困难,所以他十分让我敬佩。

  读了《西游记》这本书,我明白了在生活中,我们不管遇到多少困难,都要振作起来,迎难而上,绝不能被困难打倒,决不能向困难低头示弱,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风雨过后看见彩虹。所以,希望大家遇到困难时一定要振作起来,做一个坚强不屈、勇敢向困难挑战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篇1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名叫《我的错都是大人的错》。这本书是我在我家书架上无意中看到的,当我看到第一眼时就被书的名字给吸引了,很奇怪我的错为什么是大人的错。于是把它拿下来,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就觉得这本书应该特别好看,特别吸引人,封面的画图可以看出大人和小孩之间的矛盾,比较合适我们和家长共读。

  这本书里面的文字很少,图画很多,每一幅图都讲述着大人和孩子之间的矛盾,这本书中的知识非常丰富,值得让你去看,让你去感受你和家长不同的主题程度。刚看到这本书,我以为这本书的文字非常多,应该是讲道理的。我在翻开第一页时,看见书中的字很少,但我觉得这只是前面的简介更吸引人而已,但当我把书整个翻了一遍看了看,哇塞——这本书的字实在是太少了,大部分都是图画,所以我一会就把它看完了,这比我看其他书的效率更高了一些。

  里面的图画和内容,让家长们知道,感觉到我们小孩儿是天使和魔鬼的一体两面,我拿到这本书,却让我爱不释手,大中午吃饭的时候我都不想把他放下,并且读完之后,能理解家长的心情和自己的心情。这本书不但插画优美,而且可以更多的让家长知道孩子心里是什么样的,让更多的孩子知道家长心里面的感受,每一幅图都代表着每一个孩子的错误,每一个插图都是家长想对孩子们所说的话。

  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我的错都是大人的错》的原因,你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喜欢这本书吗?你们都喜欢什么样的书呢?在生活中,你们是不是和书中的小孩儿一样呢?我们可以读着几米的书,同时可以回忆起自己曾经是那个犯错的小孩,而小孩的世界和成人的世界是完全不同的,但是你读完了这本书并不一样,其实家长和孩子们在同一个世界。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篇18

  曾经在课外书上看到过马克·吐温说过的一句话:“19世纪有两位传奇人物,一是拿破仑,另一位是海伦·凯勒。”这是我第一次听说“海伦·凯勒”这个名字,也让我对她产生了强烈的兴趣:海伦·凯勒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在她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能让著名的马克·吐温先生如此评价呢?带着这些疑问,我翻开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开始寻找答案。

  不出所料,我读着读着,就被其中的内容深深吸引,完全融入其中,一颗心随着海伦的遭遇时起时落。原来,海伦·凯勒是一个残疾的孩子。她仅仅拥有了19个月的光明。19个月后,厄运突然降临,病魔使她失去了视力和听力,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下子变得寂静无色。任谁也无法承受命运这样的安排,但她却没有向病魔低头,反而用微笑去面对一切。海伦用自己不懈的努力,付出了常人无法想象的代价,再加上沙利文老师孜孜不倦的教导,她学会了说话、写字……最终考上了哈佛大学,成为了一个出色的演说家。这一切奇迹的发生,都源自于她不向命运低头和永不言弃的精神。这样的海伦,让我深深敬佩,也让我为之震撼。

  海伦说:“知识给予人爱、光明、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是啊,知识就是力量,她用实际行动为自己找到了幸福,用知识创造了人间的奇迹,也为无数人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她就想海上的灯塔一样,为追求光明的人们指引方向。

  合上书本,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庆幸自己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更加庆幸自己能够遇到这本书,让我拥有更大的勇气,去更好地面对今后人生中即将遇到的挫折。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篇1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宾逊漂流记》它的作者是英国的丹尼尔·笛福。下面我向大家介绍这本书的内容。

  有一个英国的青年,他的梦想是乘着风浪,做一个远航到世界尽头的水手,去体会惊险刺激的生活,不要让自己年轻的生命变的单调、贫乏和无聊。为了这个梦想,他开始了他第一次航海,但是第一次就遭遇了海难,船沉了。在危急的时刻,他们得救了。他本有机会可以返回故乡,但他不想放弃自己的梦想于是他又一次上了船。在这个船上他不仅成为了水手,还成了商人。

  可是好景不长,又遭到了海盗的袭击,又遭到了海盗的袭击,他沦为了海盗船才船长的奴隶。但他从来没放弃过逃跑的念头,终于有一天机会来了!他逃出来了,在巴西开始了新的生活。他在巴西生活了四年,日子已经稳定下来了。但他又一次抵挡不住航海的诱惑,出海做生意。这一次船却又触礁了,他脱离了危险,活了下来。但是他的处境更糟了。他到了一个无人居住的岛屿,而且还有野兽出没。于是他开始了他荒岛上的孤独生活。他一个人在孤岛上做木筏、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他用自己的聪明和智慧获得了各种生活用品,依靠不屈不饶的精神,和大自然做各种斗争。终于把荒岛建成了世外桃源。

  他经历的各种困难和险恶,他都会大胆的面对。而我呢?有一次乘电梯电梯出故障了,我被关在大约有五分钟,我就吓的哇哇大哭,并且一直不敢乘电梯了。想想我的胆真是太小了。看了这本书后,我在生活和学习中要有勇气挑战自己。

  他这不畏艰难,坚持自己的梦想的精神给我们挑战自己的信心和勇气。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篇20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其中一篇作文,题目叫《说出来不怕你笑话》这篇小作文里我知道了主人公是张涛,他的事迹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被送到了全封闭的寄宿学校,由于张涛平常在家与妈妈睡惯了,到了寄宿学校睡不惯没有妈妈陪伴的日子,故事就从这里展开了。第一天张涛在睡觉时翻来翻去,一点儿也睡不着,可听着同学们均匀的呼吸声,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睡到半夜生活老师来了,见到张涛连忙把他叫醒,张涛迷迷糊糊的说:“生活老师怎么了?”“你睡在地上了。”张涛这才睁开朦胧的双眼,一看,自己真的在地上躺着呼呼大睡,手里还抱着枕头,原来是张涛把枕头当成妈妈了。这个晚上生活老师来看了张涛三次呢!

  第二天,赵涛晚上喝水时不小心洒在被子上了,生活老师让他跟上铺的王磊一起睡,在这天晚上,张涛做了一个美梦:自己回家了,恳求妈妈不要再送他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张涛非常高兴,便不停地亲妈妈。

  今天早上叠被子的时候王磊用慕名奇妙的眼神看着他,张涛迷惑不解的问:“你怎么用这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张涛,你昨天是不是做了一个梦,梦见你回家见到妈妈了,然后你恳求妈妈不再送你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你非常高兴,一个劲的亲妈妈,对么?”“你怎么知道我的梦?”“好你个不害臊的张涛,昨晚你可把我害惨了。你昨晚一个劲的亲我,我越推你你搂得越紧,还一个劲的亲我。”“一听到这我的脸羞得全红了。”

  没想到,晚上给同学叫妈,还能引来这么多同学的喜欢。就这样,是我轻轻松松的打破了这个习惯。

  我推荐的这本书怎么样怎么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篇21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书。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 日记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爱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去世后,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

  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篇22

  书,在我小时候不经意间迈着轻盈的脚步款款而来,走进了我的心中。每一次读书,读到高兴时,我会随着它手舞足蹈;而读到伤心处,我也会潸然泪下。这些瑰丽的艺术珍品——书,使我如醉如痴,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曹文轩的《草房子》。

  金色的草房子,苦香味的艾地,无边的芦苇丛......这便是曹文轩笔下的《草房子》,这便是《草房子》中的油麻地。顽皮又善良、坚强的桑桑,倔强而又有着自尊的陆鹤,文静秀气的纸月,自立顽强、不言放弃的杜小康这便是油麻地中的孩子们。这是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也是一本让我刻骨铭心、不断被感动的一本书。

  文中让我最为难忘那是杜小康。他本是一个衣食无忧的孩子,可是却经历了重大的变故,家境一落千丈,还欠了许多债,他只能放下心爱的书本,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年少的他承载了太多太多。这,便是生活中对他的一大考验,正是因为这考验,他才学会了成长,才有了桑乔校长的那一句“:日后,油麻地最有出息的孩子,也许就是杜小康!”的确,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小到一个个人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考验,但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坚强,因为生活的考验是残酷的,是不能回避的。只有坚强,去坚持,去超越今天的自己,去攀爬明天的巅峰!人只要战胜了自己,即使乘风破浪之后也没有成功,但是却可以一心向着目标,那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你才能成为一名人生旅途上合格的“应试者”。

  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草房子》,这本书让我时时刻地问自己:“今天,你坚强了吗?今天,你努力了吗?今天,你战胜昨日的你了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篇23

  前阵子爸爸给了我一本书,他说让我好好读,我会受益匪浅,于是没事我就看看,这一看,从此我便被这本书深深吸引住了,这本书就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是以他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展现了从1915年到1930年前后苏俄广阔的历史画面和人民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一无产阶级英雄形象。他当过童工,从小就在社会最底层饱受折磨和侮辱。后来在朱赫来的影响下,逐步走上革命道路。其后他经历了一系列的人生挑战,半无论是战场上的搏杀、感情上的波折、还是疾病的折磨,都没能使他倒下,反而是他更坚强,从不向命运屈服,而是克服困难。

  他的这些精神都让我佩服,但更让我为之震撼的是他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时从没想过放弃生命,而是用它那顽强的毅志开始了文学创作,最后获得了成功。

  我遨游在保尔的精神世界里,不觉受到一种激励。保尔以自己热爱生活、坚韧不拔的人格魅力,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人生哲理:人是要有精神的。

  人作为灵魂与肉体的合体,固然离不开物质这一基础。如果一个人连生存的可能都没有,别的一切也就无从谈起。物质可以让你的衣食住行得到满足,但不能满足精神上的愉悦。在现在,有些人在穷时拼命地追求金钱,而满足后却又觉得“真没意思”,除了钱什么也没有。但精神对于人的作用却与物质完全不同,他不是让你吃饱穿暖,而是指引人生前进的方向;它能使人们在紧张中不知疲倦,在逆境中有奋起的勇气,在绝望中产生新的希望。

  这本书真切的让我感受到今天的好日子来的是多麽不容易,作为年轻的一代我们一定要把握现在,用坚强面对未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篇2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从小就喜欢读书,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安妮日记》。

  第一次见到这本书时,只是觉得封面好看,封面是一个小女孩儿身穿粉色衣服在那里跳舞,作为一个小女生,这本书立刻引起了我的好感。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发现书中的每一页都是彩色的,每一段话的旁边都有名师点金呢!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犹太人,安妮弗兰克,他出生在德国的法兰克福,他还有一个姐姐,安妮热爱写作和阅读,她还给自己的日记本取了一个名字,叫“吉蒂”。

  1942年7月,为了躲避法西斯对犹太人的残酷迫害,安妮一家躲藏到了公司大楼一个很隐蔽的房间里,她们一家在这里生活了25个月,在这见不到阳光的日子里,安妮一家没有自由,连生命都掌握在别人的手中。如果是我,那我每天肯定心情很烦躁,但安妮不同,面对苦难,她没有绝望,在日记本里记下了成长中的困惑、期待、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她用勇敢的字迹控诉了法西斯邪恶的战争,描述了战争对人们带来的灾难,可上天就像和安妮有仇,把这位花季少女的生命夺走了。1944年8月4日上午,因遭人举报,密室里的人全部被逮捕,被转送到波兰的一个集中营里,后来安妮和姐姐被解送到德国的一个集中营,由于卫生条件极差,后来爆发了伤寒,安妮和姐姐就在那里离开了人世,安妮曾说过我要活下去,在我死后也继续活着,她的愿望实现了,同她的作品长存不朽。

  通过这本书,我被安妮微笑面对逆境的态度深深地打动了,遇到困境时,我们应该也要用坚强的心去面对,去克服,相信我们会走出一个个困境,用强大的心去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作文 篇25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编织了一张爱的网,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匪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事《5分钟》这个故事,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在他14岁的时候在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沾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了。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爱尔斯金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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