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作文

时间:2022-10-15 06:56:47 追求 我要投稿

【精选】追求作文汇编七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追求作文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追求作文汇编七篇

追求作文 篇1

  风流人物未曾消逝,只是迁徙罢了。在时间长廊中,从古代迁徙到近代。而我,却在苦苦追寻他们消逝的背影,只为重逢。

  ——题记

  论枭雄曹操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曹操,我蛮敬佩他。他,深谋远虑,胸怀大志,同时他又够狠,够毒,甚至有些不择手段。当年登山望远,他触景生情,挥笔写下一首《观沧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更是将他的伟大抱负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出来。后来他镇压黄巾起义,剿灭袁绍,北伐乌桓,逐步统一北方。时值公元207年,他人虽老,但豪情壮志不减当年,反而愈发浓烈。他由名不见经传到成为后来的魏王,其一生是何等轰轰烈烈,此种精神真让我辈敬仰!

  惜忠臣孔明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正是他一生的写照。先主白帝城托孤,将他的命运与蜀汉政权紧紧捆绑在一起。起初的“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早已消失不见。诸葛亮的.竭忠尽智,成就了三国鼎立的局面。这种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的才智,令人佩服。后来“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令他呕心沥血,夙夜忧叹。回想一切的一切,这是何等的可歌可泣。刘备的知遇之恩换来了他一辈子的殚精竭虑,他将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发挥到极致。

  赞名将岳飞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岳飞,中国妇孺皆知的名字,历经千百年的沧桑,仍熠熠生辉。他带领岳家军奋勇杀敌,力图收复国土,其壮志豪情,令人佩服。“八千里路云和月”,正是他行军途中的所见,又道出旅途的艰辛。后被奸臣所害,其结局亦令人悲叹。“三十功名尘与土”,恰恰是他最好的印证。岳飞离去已近千年,但他的精神却一直凝聚不散,这就是爱国!

  著名诗人臧克家在《有的人》里面写道:“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我想大概是指这类为国为民呕心沥血刚正不阿有着中国脊梁的人吧!我在时间长廊与他们邂逅,这是我的荣幸。

追求作文 篇2

  法治的价值追求

  目前我国法学界对法治的研究不断深入,但对法治的价值的研究,无论层面上还是向度上均存在重大不足。针对这一研究现状,笔者分析了国内外关于法治价值的经典论述,明确指明了法治的价值追求是人文精神,是对人类自己的关怀,并着重探讨了法治价值的本源,法治的永恒主题和法治视野中的权利问题。

  法治 价值 人文 自由 权利

  价值是现代西方政治学理论和法学理论中经常使用的一个概念,通常用以下涵义来界定:价值(value)是“值得希求的或美好的事物的概念,或是值得希求的或美好的事物本身。……价值反映的是每个人所需求的东西:目标、爱好、希求的最终地位,或者反映的是人们心中关于美好的和正确事物的观念,以及人们‘应该’做什么而不是‘想要’做什么的观念。价值是内在的主观的概念,它所提出的是道德的、伦理的、美学的和个人喜好的标准。” 因此任何人类的造物都是人类一定价值的载体。法治也不例外,总是凝聚着人类对国家、社会的愿望,以及对自己的生活境遇和生活质量改变的希求。在人类寄予法治的所有愿望中,获得自由和权利处于核心位置。

  一、 法治:人类关怀自己的一种方式

  在今天看来,法治在强调法的至上性这一点上,社会各界已达到共识。但有一种倾向却令人担忧,那就是把法的至上与人的至尊对立起来,即把法治单纯看成是治人。这样会不会导致另外一种结果:人类在关怀法的时候,忘却了关怀自己。其实,在法治建构中,人并非法的对立面,人永远是目的,法永远是人的方式和手段。人的至尊与法的至上的有机统一,是当代法治发展的基本路向。就此康德的一段话应该给予我们深刻的启迪,他说:“人类诚然是足够罪恶的;不过他必须把寓托在人的人格中的人道看作是神圣的。在全部的造物中,人所希冀和所能控制的一切东西都能够单纯用作手段;只有人类,以及一切理性的造物,才是一个目的本身。” 所以,确立法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决非能以贬低人的地位为代价,相反,在法治条件下,人的价值更能得到充分的体现,人的潜能得到充分的拓展。同时,人的核心地位更能凸现。因而法治,无论作为一种制度方式,还是作为信念存在都是自我完善的需要,从根本上说都是对人类的一种关怀方式。在这种意义上讲,法治的精神就是人文精神,法治关怀无非是对人自身命运与价值的关注。

  纵观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历程,如果说法治作为社会文明中的成果,是人类对自己生存方式的一种理性选择,那么法治除经济因素外,人文关怀是其重要的精神动力。从西方来说,一般认为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和法治的出现取益于自由贸易和科技的进步。但若稍作深层分析,就会发现它的根须却深扎于近代西方的人文沃土之中。如果没有文艺复兴对人的本质、尊严、个性、自由的发现和肯定,没有人道、理性、科学的人文精神,人类文明的脚步就难以跨越中世纪人性枯萎的荒野,就不会出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与科学技术的革命,也就不会产生现代法治文明。就当代中国的现实而言,如果没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没有平等、自由、权利等现代人文精神的张扬,也就不会有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和建构法治国家或社会工程的启动。因此,人文精神是法治的精神底蕴,是法治生成和推进的动力之源。我们这样论断的重要的理由是:人文精神孕育出了法治的心理、观念和思想,而法治的心理、观念和思想又铸成法治制度。法治作为一种制度实体,决不是束缚于社会的绳索,而是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协调器。它生长于社会肌体,但它的根须必须牢固扎在人文精神的土壤里。

  人文精神是社会雕塑的力量,使社会与个体两个方面都达到自觉。个人如何在具体的历史、社会条件下将自己的创造性潜能释放出来。同时,社会如何开拓出更适宜发挥个体创造性潜能的氛围。因此在人文精神滋养下生长出来的法治,注定要以关怀人类自己作为最终归宿。在任何一种法治类型中,法治追求的总体目标都是人的自由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它客观反映人类社会发展的总体走向——从人的丢失到人的发现,从束缚人到解放人,从人的忽视到人的关怀的基本路径。据此,马克思指出了人从依附—独立—自由演变过程。在分析这一过程时马克思虽然没有明确为我们指出法治应当关怀什么,但是他以人的人格演变为线索为我们描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轨迹,为我们确立了法治在这一历史轨迹上的定位,以及法治应当关怀人的基本目标—“个人的全面发展”和“个性自由”,同时表明了作为社会文明标志的法治应当关怀自己的充足理由。在马克思看来,人是社会的中心,人的解放和自由追求是推动人类社会内在动力。诸如法治这样的现代社会制度,就是人类摆脱依附走向独立和自由时发展起来的。没有人类对自身独立和自由的不懈追求,就没有专制社会的衰落,也就没有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兴起,也就不会产生“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的法治。

  简单地说,法治的人文关怀就是立足现实去追求人的理想,实现自身价值。在西方,人们习惯把法治释义为“rule of law”(法的统治)或“rule by law”(依法统治)。但是,我们往往忽视了它所暗含的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以人性为基础,对人自身命运的深切关怀。法治的价值就在它对人的意义,它只有在张扬人类理性,表达人类理想,实现人类信仰的时候,“法的统治”才不至于成为奴役人的工具,而成为发挥人的聪明才智,实现美好愿望的阶梯,才能最终“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自己”。

  二、自由权利:法治的永恒的主题

  卢梭说:“我愿自由而有危险,但不愿安宁而受奴役。” 他告诫人民,“自由的人民啊,请你们记住这条定理:人们可以争取自由,但永远不能恢复自由。” 因而自由权利不仅是法治,而且是人类永恒的追求。恩格斯曾说,人类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法治作为人类的理性文化无疑是向自由跨出关键性的一步。自由作为人类孜孜以求的终极价值是人类本性所求,它体现了社会主体对自身价值、尊严、人格和理想的执着追求。在康德看来,人是自由的,这是一个先验的事实。他说“从宇宙论上来解释,我们所说的自由是一种从自身肇始一种状态的能力,其因果性并非依据自然法则又从属于另一原因。”他认为自由作为人类本性的一种定在,是无须证明的。他说:“认定自由乃是理性存在者鉴于其行为而置于理念之中的根据,这种做法已满足我们的目的,因此我觉得没有必要从理论上去证明自由。因为,如果后者居于未定,那么对于无非遵循他自己的自由理念而行动的存在者,同样的法则也依然有效,而这个法则约束着乃实际上自由的存在者。”可见,康德把纯粹的意志和实践理性看成是自由的源泉,而把自由当成了一切行为规范的基本前提。但是,在康德那里,自由本身尚没有一种确切而实在的规定,而且人在社会中的自由如何成为可能,他并没有作出明确的回答。

  人类是既有理想又有理性的动物。理想源于理性,理性基于人的本性。人类能够凭借自身理性,营造一个理想世界,以提高生活质量,改造客观现实。当一个人用理想来指导

  他行为的时候,也就是他发挥最高的灵性以实现其自身价值的时候。然而理想是构成人格基本要素,而自由才是人格的本质。有自由的人,我们才承认他有基本的人格,它才能具有社会创造力。正如哈耶克所说,“自由理想激发起了现代西方文明的发展,而且这一理想的部分实现,亦使得现代西方文明取得了当下的成就”。“在西方历史上,恰恰是这种对自由的信奉,使得西方世界得以完全充分地利用了那些每个导致文明之发展的力量,并使西方文明获得了史无前例的迅速发展”。自由赋予了文明以一种“创造力”,是它赋予了

  社会进步的能力。西方法治也正是基于这一点。因此,任何类型的民主政体和法治制度都是以尊重人的基本人格为前提,这就决定了法治的终极关怀必定是人的自由。可见,人的自由自觉的本性决定了必须要把自由确定为法治的最高价值目标。其实,亚里士多德早就强调与法治密不可分的“民主政体有两大信条,一是权力属于大多数人,一是自由原则”,“至于自由则在于做一个人想做的事情。在这种性质的民主政体中,每个人都过着随心所欲的生活。”接着他又指出:“遵照政体的宗旨生活,并不是就应被看作是受奴役,毋宁说这是一种自我保护和解救”,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民主与法治的根本宗旨就是自由。后来黑格尔则把法与自由溶为一体,把自由看成是法的灵魂。他说“法的基地一般来说是精神的东西,它的确定地位和出发点是意志。意志是自由的,所以自由构成法的实体和规定性。”后来他干脆把法定性为自由,他说“任何定在,只要是自由意志的定在,就叫做法。所以一般来说,法就是作为理念的自由。”以自由作为基本精神的法,它必须体现对自由的关怀。难怪马克思把法比喻成“人民自由的圣经”。不言而喻,法总是体现一定自由,而以法铸造而成的法治,自由又无疑是它永恒的主题。所以法治无论是从制度方面还是从精神方面而言,自由既是它产生的根源,又是它始终关怀的目标。

  这是因为人类是富于理想的群体,而理想又总是与现实是相伴而行的。理想是铸造现实的模型和方向,现实是贯彻和体现理想的行动。人类任何有价值的创造性活动,都是理想与现实相统一的产物。这表明作为人类理想的自由追求在每个历史阶段和生命段落中都有其具体实在的内容。就法治而言,真正的人文关怀是在任何条件下终极关怀与现实关怀的统一。这意味着当自由作为法治的理想目标之时,必定存在一个具体实在的现实目标。这一现实目标不会是别的,只能是与人的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的权利。这是因为,第一,法律上的自由一般演化为权利;第二,自由的权利化是自由现实化的基本途径;第三,自由往往是泛化而不确定的,只有权利化的自由才是明确具体的,才最有保障和意义。在此意义上,自由实质上是指人类可以按照自由的意志在社会关系中活动的权利。自由必须通过法并在法律的范围内实现。就此,康德说“权利是把每一个人的自由限制在个人自由与个人自由之间达到调和境界的条件上的,只要每一个人的自由能依照一个普遍法则,则这境界便可以达到”。孟德斯鸠也认为“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在哈耶克看来,权利是获得或实现自由的方式,只有获得权利才能得到自由。权利是承认自由的结果和争取自由的依据。因此,现代任何类型的法治都在自由目标的指导下,去关注社会中的权利。无论是以自由主义作为思想理论基础的英、美法治模式,还是以国家主义作为思想理论基础的法、德法治模式,无论它们在形式上有多么大的差异,但在有一点上总是一致,那就是对人的现实权利的深切关注。如在奠定美国法治基础的《独立宣言》中,杰佛逊宣称“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某些不可出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卫这些权利才成立政府,而政府是经过受其治理的人民的同意才获得权力的。任何形式的政府若成了这些目的的破坏者,人民就有权加以变更。”同样,对大陆法系法治模式有奠基作用的法国《人权宣言》宣称:“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可见,保障和实现人的社会权利不仅是国家或政府的根本职责,也是法治的基本价值所在。正因如此,一系列为确保人的现实权利的法治原则出现在现代西方的法律文献之中,如人民主权原则、分权与制衡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契约自由原则、罪行法定原则和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等等。也正是因为西方一些国家把自由和权利作为追求的目标,才形成了今天令人瞩目的西方法治传统。

  从表象看,人治似乎是一种关怀人类自身的治国方式,因为它是以“重人”和突出人主体性的面目而出现。但从实际看,人治只不过是践踏人性的特权之治,人只能成为利用的工具和蹂躏的对象,最终无法成为关怀的主体。如古代西方的人治就常常表现为终极关怀与现实关怀的背离。它昭示人们在未来的极乐世界享有充分的自由和幸福,但必须在现实世界含辛茹苦,忍受一切苦难。而传统中国的人治关怀却从来未能朝向人的价值,它的终极关怀——对完美德性的追求,总是违背人类的本性——对自由的追求;它的现实要求——道义责任的承担,却总是与人的基本需要——欲望、权利或利益相对立。况且,人治所关怀的“人”是狭义的,而非广义的;是大写的“人”而非小写的“人”。这个“人”要么就是掌握众人生死大权、异化为权力象征的君主;要么就是虚构的“圣人”。所以,人治并非真正意义上众人之治,实质是个人之治和权力之治,众人只不过是权力的奴隶。在这个意义上讲,法治才会真正关心那些普通的、具体的人,它的使命就是矫正个人对众人、权力这个人的奴役,是提升人的价值的重要手段。因此,法治作为人类完善自身的理想,是人类精神追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凭借制度模式表达人类的精神关怀的向度,旨在追求人类的外在行为的有序与内心世界的至真、至善、至美的统一。我们不能忽视法治作为人类文明的标志之一,是人类关怀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所创立的制度模式。无论何种模式的法治都是以人为核心、完善人类自身需要的价值追求,都无法忽视对“人的自由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的深切关怀。

  三、 法治视野中的权利问题

  (一)法学与权利

  权利,一直是近代以来法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早在十七世纪,德国法学家莱布尼兹(voleibnize)就直截了当地提出了“法学乃权利之学”的著名命题,为权利在西方法学研究中的核心地位奠定了基础。从此,权利问题不论在法律理论,还是在道德理论和政治学说中向来居于重要地位。而在中国,古代法学一直束缚在“刑名法术”之中,而与权利绝缘。到了近代,一些法学家才开始提倡把权利作为法学的核心范畴。尽管近代法学家并未最终把中国法学改造为“权利之学”,但是他们对权利的关注,并致力于使中国法学走出“刑名法术之学”而成为一门科学所作出的努力是值得肯定的。

  当代西方对权利理论有着卓越贡献的法学家——罗纳德.德沃金就曾用激烈的言辞提醒政府:“如果政府不给予法律获得尊重的权利,它就不能重建人们对法律的尊重。如果政府忽视法律同野蛮的命令的区别,它就不能重建人们对法律的尊重。如果政府不认真对待权利,那么它也就不能认真地对待法律。”在这里,德沃金无非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法律与权利密切相连,政府对待权利的态度直接表明它对待法律的态度,它将直接影响着民众对待法律的态度

  。因为“宪法、法律和实施权利的机构有意或无意、自觉或不自觉地反映着一个权利观念。”这种“权利的观念影响法律和保障权利实施的机构以及个人在事实上对权利的享有。”可见,法律中关于权利的规定和政府所拥有的权利观念既是法律获得或丧失人们尊重的基础,也是权利实现的保障。

  其实,德沃金对政府应当认真对待权利的告诫,对法学研究也有同样的警示作用。因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与以权利作为核心内容的法律一样,忽视权利的研究同样会影响人们对法律遵从,对权利的尊重和法学的命运。一方面,法学对权利的关注程度表明一个社会对法律和权利的信念程度。因为“权利理论说明一个社会的信念,或相信作为自己信念的信念。”这个“信念”既是法律的,也是权利的。因而注重对权利的研究无疑既有助于法律信念的树立,也有利于权利观念的增强。如果法学不关注权利,就难以建立起政府和民众的权利观念,引起政府和民众对权利重视,正确指导他们对权利的`认知、尊重和实践;如果它不导向和督促法律对权利的捍卫,那就难以建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依赖;如果它不致力于权利的呼唤和追求,它将因泯灭自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而难以立足社会。

  另一方面,权利是法学与现实社会连接的纽带,因而研究权利既是法学关注现实社会的重要方式,也是法学使命和价值的集中体现。社会本身是人的关系的网络,而人的关系往往又是基于权利或以权利为内容

  而衔生。虽然构成社会关系往往又是基于权利或以权利为内容而衔生。虽然构成社会关系核心要素的权利不可能都在法律的调整的范围内,属于法学所涉猎的对象,但是社会最基本的、最实在的权利不受法律的调控和保护,属于法学研究对象。因此,关注权利既是法学本身的职责,也是社会赋予法学的使命。同时,法学注重对权利的研究也是法学自身发展的需要,是法学的立身之本。因为在权利的探索中,法学不仅能获得社会的信赖和支持,而且将获得发展的动力和创新的能量。总之,关怀权利和捍卫权利不仅是法律永恒的目标,也是法学研究永恒的主题。

  权利作为我国法学研究的核心内容,的确实中国法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并且一些学者以全新的思维和方法审视权利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总体而言,无论在研究的层面、方法论上仍存在诸多局限,一种类同西方国家认识高度的、系统的全方位的权利理论体系远未建构,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

  1.研究的进路单一,致使研究视野受限。从当前我国法学对权利研究的现状来看,主要局限在两个层面中进行:(1)法律关系层面,即把法律权利定格在法律关系之中、仅仅作为法律关系结构中的一个要素进行研究。其实我们并不否认在法律关系这一层面研究权利的意义,而是说仅仅把权利当作法律关系的一个要素,则不能统摄权利的各种现象。因此,在法律关系中研究权利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是十分明显的。(2)权利与义务关系层面,即仅仅局限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研究,而忽视权利与其他社会关系的密切联系的研究。不可否认,权利与义务是关系最密切的一对范畴,但不是惟一的一对范畴。在权利的产生、存在和发展变化中,权利还与权力、文化、社会物质条件等众多范畴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对这些范畴的关系的研究同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从权利研究的倾向来看,当代中国法学对权利的研究存在重价值研究、轻本体研究,重宏观研究、轻个案研究的倾向。目前人们热衷于谈论权利的价值、权利的保障问题,却极少探讨权利的本质、来源、演进、属性、结构、功能等问题,不是先埋头搞懂权利为何物,而是大谈权利的意义,使得对权利的研究逻辑倒置,形不成逻辑研究与实证分析齐头并举的研究风格。笔者认为在我国法学当前权利义务的研究中,应着力于以下问题的探讨:权利的来源,权利的演进,权利的结构,权利的实现,权利的冲突与协调,权利与权力、权利与利益的关系,权利的限制,权利的配置,权利推定,公权力与私权利问题等等。

  (二)法律权利的构造

  在一个国家或社会尊重权利的时代,理论之于实践的使命无非是:提醒人们有哪些权利、并怎样使用权利,同时还将告诉人们什么是权利。尽管要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来表达权利,并准确地回答“权利是什么”并非易事,但是作为理论探索却不能回避这一权利的基本问题。纵观古今中外的权利界说,都无法得出一个较为实证的回答。这除了权利要领的内涵和外延十分复杂外,另一原因则是对权利本身的剖析不够。因此,从权利结构分析入手,把握其基本构造,是权利分析的必经程序。

  1.传统的权利结构分析

  构造,作为某一事物的组织方式或基本结构,它必须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该事物是由哪些因素构成的;二是它们之间的构成方式和状况如何。据此,权利的结构无非是指权利是由哪些因素构成,以及这些因素是按何种方式联系一体的。

  我国法学对法律权利结构的研究尚早,但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到目前为止,主要确立了两种类型的权利结构:其一,由各种权利内容构成的权利结构,即权利体系。如有的学者认为法律权利的结构由三部分组成:(1)自主行为的权利,即权利人自己实施某种行为的可能性;(2)请求他人行为的权利,即权利人请求义务人履行法律义务的可能性;(3)请求法律保护的权利,即在义务人违反法律,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他所应承担的义务时,权利人诉诸国家,要求协助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也有学者认为法律权利的结构由五个行为要素构成:(1)权利主体可以作出一定的行为;(2)权利主体可以不作出一定的行为;(3)权利主体可以要求他人作出一定的行为;(4)权利主体可以要求他人不作出一定的行为;(5)权利主体受到不法侵害可以作出请求保护的行为。其二,由各种权利因素构成的权利结构,即任何一项权利的构成必须包含五要素:利益、主张、资格、权能和自由。

  从上述第一种权利结构来看,如果可以称之为结构的话,那就只能把它称之为权利的外部结构。从该结构的源流关系看,明显受到前苏联法学的影响。但从严格意义上讲,它所展示的并非真正的权利结构,而只是根据权利的表现形式或实现方式——自由行为的种类对其进行的划分,然后由划分出的各项权利所构成的权利整体。与其把它称之为权利结构,还不如把它称之为权利体系或权利系统更为恰当。从第二种权利结构来看,它把权利进行实质性的解剖,真正为人们展示一幅权利的内部结构图景,它是权利结构研究的重大突破。但是必须指出的是,通过意思表示或其他行为来表达的“主张”本身就是“自由”的一部分,它应包含在“自由”中,不应单独作为权利的一个要素。此外,作为权利的共同要素,“权能”并非包含在其中。因为:第一,有的权利存在并非包含“权能”这一要素,如人的生命以、名誉权等则无权能要求。第二,如果权利要求“权能“这一必备要素的话,就会剥夺一部分权利主体的权利,如精神病人和婴幼儿的权利。因此,笔者认为不应把“主张”和“权能”作为权利的结构要素。

  2.权利的结构要素

  法律权利作为社会权利的一种,它与其他权利(如道德权利)的显著不同的根源就在于它的特有构造,即由特定的权利要素、按照特定的方式构成的。由于权利与法律权利并非等同的概念,法律权利仅仅只是权利体系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种”。而且任何一项法律权利在形成之前,它本身就是一种社会权利(如道德权利)而实际存在。所以,法律权利实际就是一种“原权利

  ”的派生权利。也就是说,法律权利的构造就是在一种“原权利”的基础上的再构造。那么,从法律权利的形成机制看,任何一项法律权利的形成都是其结构的内部要素和外部要素的整合。

  (1)权利的内部要素。一项权利在成为法律权利之前,它已经以一种权利而存在。这意味着它本身就包含一定的利益追求、资格限制和自由行为的尺度。因此,从法律权利内部构成来看,它是由利益、资格和自由行为三大要素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笔者姑且把它称之为法律权利的“原权利体”。

  (2)权利构成的外部要素。法律认可是法律权利的保障性因素。它充分体现了法律权利的权威和能力,是法律权利区别于其他权利的重要特征。因为具备利益、资格、自由行为三要素的权利可能是道德意义上的,也可能是宗教意义上的,况且并非在任何时期或任何条件下都能符合社会的价值标准,并被现实制度所容纳,所以国家和社会对权利的肯定是权利存在的基础。从这种意义上讲,法律认可权利实质就一种权利选择。任何一项权利要成为法律权利都必须经过法律认可,即必须以法律确认为前提,没有相应法律认可的权利,就只能是一般权利而非法律权利。

  (3)权利构成要素的关系。由利益、资格、自由行为和法律认可所构成法律权利结构不是要素的随意拼凑,而是一个相互支持的有机体。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第一,利益是资格、自由行为法律认可的目的性要素,处于权利构成要素的核心层面。因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第二,资格是利益要素的条件要素,是利益存在和实现的前提。第三,自由行为是权利中利益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法国著名哲学家勒鲁说过:“人的整个一生就是一系列的行动,即使人只在思想,他也在行动。那么用什么词来表达人的表现的权利,……这个抽象的词,就是自由。自由就是有权行动。”第四,法律认可是通过资格和自由行为来确定利益正当性的依据。

  (三)权利的限制

  1.权利的限制根据

  从权利的表现来看,它是现实社会中人们从事社会行为的自由,这就表明权利的存在和实现都具有社会的属性。因为,作为权利主体——人不是孤立的,而是社会共同体中的一员。人之所以是人或所以是真正的人,仅仅由于人或个人是人类中的一分子。马克思也曾指出:“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但由于从他们彼此不需

  要发生任何联系这个意义上说他们不是惟一的,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所以他们必须发生相互关系。”可见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必须相互联系、相互依存。这就决定了权利必须存在和行使于社会关系的网络之中。这也就完全可能导致权利之间、权利与社会的其他利益之间的相互冲突。当权利主体追求一定利益而实施某种行为时,就可能影响他人或整个社会利益。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就对权利限制的理由进行了充分地揭示:“人民行使权利及自由时,仅应受法律所定之限制,且此种限制之惟一目的,应在确认及尊重他人之权利与自由,并谋符合民主社会中道德、公共秩序及一般福利需要之公允条件。”很显然,权利限制是权利的相对性所决定的。

  2.权利限制的基本方式

  从限制的层面来看,法律对权利的限制往往是对权利的结构要素的限制。具体讲,包括两个层面的限制:第一,从表层看,法律对权利的限制是通过对权利的二要素即资格和行为自由的限制来表现和实现的。第二,从深层看,法律对权力的限制是一种利益的限制。法律对权利主体资格和行为自由的限制本身不是目的,而仅仅是手段。因此法律对权利限制的实质,是对权利包含的利益本身进行限制,限制利益是限制权利的目的所在。

  3、权利限制的价值准则

  权利为什么要受到法律的限制?是为了避免或消除权利冲突。为什么要消除权利冲突,是为了做到尊重和保障权利。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卢梭曾断言:无法律,则无自由。法律至于权利,即保护又限制,并且对权利的限制不在于取消权利,而在于实现权利;不在于削弱或缩小权利,而在于扩大权利。因而对权利进行限制的价值准则就在于“限制一定的权利仅仅是捍卫更大权利所付出的代价而已”。

  4、权利限制的基本原则

  (1)正当性原则。要使限制的权利不偏离保障权利的价值目标,那么对限制权利的正当性要求就是必须的。德沃金认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必须准备证明他所作的任何事情的正当性,特别是当他限制公民权利的时候。”该原则的基本精神是:第一,限制权利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上的依据。第二,作为依据的法律本身必须是正当的。

  (2)不贬损原则。限制权利是以保障权利为精神底蕴,因此限制权利的基本前提不得损害权利。为了不损害权利,法律对权利限制的度量的把握就显得尤为重要。尽管现实中确定一个具体的度量标准是困难的,但确定一个总的原则还是可行的,这个原则应包括这样的内容:第一,法律对权利限制的最大限度是不能剥夺权利。否则权利就不能称其为权利,而沦为了义务或责任。第二,法律对权利的限制应以消除权利冲突为基准。第三,法律对权利的限制应以不妨碍权利的实现为主要指标。因为限制本是不是取消或缩小权利,而是确定权利行使的合理边界。

  (3)最低性原则。法律始终以权利为基本的价值追求,它应站在客观、正义的立场上,通过对社会整体利益的权衡来设定社会成员的具体权利。一般说来,权利受约束或限制越小,权利的存在和行使的空间就越大,反之亦然。因此,确立一个权利的最低限制原则就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当代,如何最低限度地限制权利已不是一个制度难题,而是一个技术难题。因为要确定一个统一的最低限度的限制标准,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笔者认为,最大限度地拥有权利与最低限度地限制权利是彼此消长的,那么权利的最低限制度就应该以权利的实际享有程度作为评价参数;权利的实现程度越高,权利的限制度就越低。

追求作文 篇3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园缺,也许正是正因如此,人们才有一个亘古的近似奢侈的追求——完美。人生如一幅画,要经反复地修饰,人生如一首歌,要高昂地吟唱;人生如1条河,需要不断地涌入五彩的鱼儿,人孜孜不倦地追求完美,然支持着人们追求完美的是一种信念,那这种信念又是什么呢?

  当人们在做一件事的时候,总是追求着尽善尽美,我时常会感到困惑、迷茫,扪心自问:难道为的只是成功的一幅画,动听的一首歌,别人的赞许吗?这样,不是太虚荣了吗?自我竭尽力量,花尽心血的一幅画,不是为自我,不是为自我付出了劳动而得到肯定的答案,而是别人羡慕的眼光,这样的人生值得追求吗?答案是否定的!也许人们是为自我的画而画幅五四青年节,为聆听动听的`歌声而歌唱,为枯燥的生活而生活,那么这样的人生如同行尸走肉,了无生趣。就像咱们,一个学生,为了做作业而做作业,为了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那么咱们的作业已无价值与质量可言。那么,这又是怎样的追求呢?

  一向以来,“追求”与“完美”对我来说,很是陌生。我从来不知道,也没有意识到,更没有想过,我的生活到底在追求着什么?自我上学以来,我以为,认认真真地完成学业,长大后兢兢业业地工作,这就是我以后的生活,这便是我存在的全部好处。但随着时刻的流逝,逐渐长大的我发现,这样的追求太狭隘了,这样的人生太暗淡了。于是,我又陷入了困惑,开始了思考。

  每次出黑板报,我都会与另一个伙伴产生不一样的看法,但都是为了追求完美,每个人都不愿放下自我的观点,有一次还差点闹别扭,但是,出于对领悟和锻炼机会的珍惜,出于对完美的黑板报的渴望,咱们丝毫没有放松过,没有气馁过,没有停滞过,每次驻足凝望出刊的黑板报,耳边回响起老师的赞扬,觉得咱们付出的得到了别人的肯定,内心无比欣慰。也许,这种愉悦正是源于对完美的不断追求吧!

  有一首歌,叫做《坚持到底》。是的,我要坚持到底,我要坚持到底我的追求——完美!

追求作文 篇4

  今天,我继续阅读曹文轩先生的的《根鸟》。曲折的故事情节,生动的语言文字,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不时出现在眼前。

  “从前,你什么也不怕。千里迢迢,你独自一人走在路上。但你挺着脊梁。因为你心里有个念头——那个念头撑着你。而如今,这个念头没有了,跟风去了,你就只想糟践自己了……”板金说,“你不应该这样的,不该。”

  “你长途跋涉,你死里逃生,你一把火将你的家烧成灰烬,难道就是为了到莺店这个地方结束你自己吗?你真傻呀!”

  这是当根鸟的老朋友板金知道根鸟已经没有寻找大峡谷的愿望的时候对他说的话。板金就像一位智慧的长者,点醒了混沌中的根鸟。

  就在这天夜里,久违了的大峡谷又来到了他的梦中——

  大峡谷正是春天。那颗巨大的银杏树,已摇动着一树的扇形的小叶,翠生生的。百合花无处不在地开放着,整个大峡谷花光灿烂。白鹰刚换过羽毛,那颜色似乎被清冽的.泉水洗过无数遍,白的有点发蓝。他们或落在树上,或落在草地上,或落在水边。几只刚会飞的雏鹰,绕着银杏树,在稚嫩的飞翔。一条溪流淙淙流淌,水面上飘着星星点点的落花。

  当紫烟终于出现时,根鸟几乎不敢相认了:她竟然出落成那样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

  甘泉、果酱、湿润的空气,给了她美丽的容颜。风雪、寒霜,倒使她变得结实了。或许是她早已经习惯了,或许是她不再抱有离开大峡谷的希望,她倒显得比以前安静了。这里有花,有鹰,有叮咚作响的泉水,有各色鸟儿的鸣啭,她似乎已经能够忍受这里的寂寞了。原先微皱的眉头,已悄然舒展,眼睛里的忧伤也以深深的藏起。显露在阳光下的,更多的是清纯之气与一个女孩才有的柔美。

  这是根鸟再次燃起了找到大峡谷,拯救紫烟的愿望之火后所出现的幻境。

  找到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救出紫烟——这其实就是根鸟的梦想或者说愿望,也可以理解成理想。一个人如果不知道自己明天要做什么?其实是挺凄凉的一种感觉。俗话说“人活一口气”,其实就是告诉我们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理想追求,只有每天努力的向目标靠近,我们的人生才更有价值和意义。

追求作文 篇5

  我是一个很个性的女孩,但也许是我生错了家庭,封建的家庭环境令我不得不禁锢自己的天性。

  我还依稀记得幼时的我和姐姐都象男孩子一样野性十足,不是在家里滑楼梯,就是在别人家门口放鞭炮。其代价也是惨重的??被关在一间房里面壁思过,而且还被禁足一周(一周内不许出房门一步)。从那以后我“变”乖了,与其说是“变”乖了,还不如说是伪装自己变的很乖。渐渐地,长大了,几乎所有人都忘却了我幼时的“劣行”,自己真正的个性早以被伪装挤到了心灵的某个小角落,没有人去发现它,甚至连我自己也将它遗忘了。

  直到我真正有了自己的思想的时候,我已经进入初中了。

  每天夜里,当我卸下那副虚伪的乖巧面孔的那一刻,我总会对着镜子中的自己自言自语。我喜欢看见镜子被水蒸气的掩盖而渐渐模糊的脸,喜欢对着镜子做一些搞怪的动作,喜欢与镜子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但,我也最怕黎明的到来。因为,那时的我又将戴上那虚伪的面具。后来,我决定了,我要释放我自己的天性,不再被伪装所束缚。我开始叛逆不再循规蹈矩,我的改变令所有的人目瞪口呆。在尽情放纵自己之后,换来的却是一身疲惫。我不禁反问我自己,我做对了吗?如果对了,为什么我会如此疲惫?如果错了,我的个性又是什么呢?我茫然了,仿佛自己坠入了一团迷雾里,四处找寻,却找不到自己的方向。

  一天夜里,我仍是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回想着几天来发生的一切??和朋友手拉手去山间看山,看水,看云,还不时吟诵千古流传的诗;和朋友一起在篮球场上较量;和朋友一起为老人帮忙;和朋友一起高谈阔论。一切都显得那么和谐。蓦地,我明白了,我用手将镜子上的水蒸汽擦的一干二净。我明白了,在我的身上既有女孩子的乖巧,也有男孩子的野性。

  现在我终于找到了全新的自我,我不再迷茫,因为我知道,迷雾后面就是太阳。穿过了这层迷雾,拥抱我的将是绚丽的太阳!

追求作文 篇6

  乘着第一缕晨光的车辗,我穿过尘世的广漠在星月交辉的天穹静静地留下我的踪迹。

  是我追寻安静,那不是茂密青翠的深林,没有鸟鸣声时的沉寂,也不是被染绿了的草坡上独自盛开的缤纷花朵是的冷漠,更不是广阔的天际被一只无名的飞鸟迅疾穿过,只留下串串痕迹是的凄清。

  而是仅仅来自心灵,来自心灵最深处对于静谧的一分痴想,热衷于追求的小小表现。

  这种小小的表现来自我真诚对淳朴的生活的真实的体会,对安静的.自然一份无限的热爱,和那来自对我们都很崇尚却从不留意的静静的躺在我们身边的微弱的细节。于是静给予了我追求她的权力,然而这也成为了我对静谧的感慨表现。

  独自一人坐在阁楼上的窗前,鸟儿还在寻觅这露珠,我却已早早的有了心意。黯然的看望这茶壶里打着卷的茶叶和这那热水交替上升的白圈飘散,一切的一切都在有了睡意的自然里静静的发生,我却不能很诗意的生活。不仅叹息一声,静,悄然走进我的心里。而我却看到那方正的窗外隐隐约约被改写成美丽的世界。春天柔情的风和雨,秋天里的片片落叶,那蛙鸣声总不停息。静了,竟然也成了一副美丽的画卷。夏天有来了,夏花的绚烂,那般安逸的思想,炽热的光和热似乎不再那般无情。冬季还是那么的自然,被冰封的河流,还是不会失去那份冰晶的透明,皑皑白雪,高山上的深化。因此四季替换就是一种对于安静的最好的诠释,我感叹,心底自然而生的缓缓怀念,静,你和我。生活在这个吵杂,喧闹的环境中。我们渐渐淡忘了刘禹锡的那个,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的安静,的雅致清居。但是或许我们无法拥有那分有限自然,可至少我们,有那份心远地自偏的清远吧?追求静美,刘禹锡的对于死寂的不同表现,深深的思考,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激励或许能够让我们上前奋斗潜志,但是我更向往的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然山的闲适意识。

  没有了飞流直下三千尺的震撼,我们却拥有了小荷才露尖尖角的静静盛开在激情的夏天里的表现。那种淡然却不沉默,安静却不失落的的偶然表现,静静的点缀着四季

  我们勇敢的抛弃了激情的浪花奔涌是的那份震撼,而我们却能够悄悄安静的坐在浪头,让沉寂的大海敲击岸上是溅起的多多浪花,那份自然和安静,这是我定会闭上眼睛,比这深远的静宁,还有那斜斜的余晖照射脸颊是的安静。

  我们灵动的春天的将绿叶高高的挂在枝头,而秋天却静静的将它抖落,在那弥漫芬芳的泥土上,可是静静的沉寂又能将我们感动,难道这不美吗?

  追求静美,是心灵深处沉静,平和的表现。

  追求静美,是心灵深处淡泊,明志的表现。

  留住静美是呼唤纯净灵魂追求至纯思想的表现!

追求作文 篇7

  我曾经不止一次想用笔来描写友情。可每次都因笔力苍白而搁置,日久之后,再反思,才蓦然醒悟:友情是无法描写的,只能用心去感受。

  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需要朋友,需要友谊,如果离开了朋友,没有了友谊,那么我们的内心会无比地空虚。因此追求友谊,成为我们生命中的一部分。

  友谊的力量让我们无法不去追求,看到他人之间伟大的友谊,我们也浮动了追求友谊,追求人世间完美的感情的信念。

  友谊是我们交往的桥梁,友谊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力量,友谊好似我们未来的道路,如果不铺好沙石,我们的未来将会缺少一部分色彩。我们应该将最完美的自己献给人类,献给世界,这样我们才能让别人看清自己。每个人之间都可以交往,只要心灵能够得到沟通,学会宽容别人,接纳他人的短处,彼此相信,互不猜疑,这样我们就可以建立一座友谊桥。

  友谊的获取,需要彼此去付出。首先要具有宽容的美德。学会宽容,你就掌握了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你就掌握了自己的人生航程,你将会真正体味到人生的真谛学会宽容,你就懂得了为人处世,懂得了与人相处,你将会幸运地品尝到友谊的甘醇与甜美。其次,还要有朋友快乐,我才快乐的胸怀,这样,我们就可以获取我们心目中的朋友。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感受到拥有友谊的滋味,只要我们学会去交往,我们可以感受到友谊的伟大。有这样一句话,它见证了友谊的伟大,友谊的可靠,“朋友是天,朋友是地,有了朋友就可以顶天立地。”这句话也许让许许多多的人无比的崇敬友谊。虽然朋友不是我们的亲生兄妹,但是他们可以在我们需要亲人,想念家人时,给我们勇气,给我们力量。

  追求友谊,架起我们的友谊桥,我们共同的`生命欢乐与悲伤,将成为这座桥形形色色的雕纹;我们之间的美丽秘密是桥梁的主干。我们的交流越是融洽。我们的友谊桥越是坚固,我们的关系越是密切,我们的友谊桥就越是美丽,而当我们成为挚友时,任凭那汹涌的洪水怎样冲击,坚固的桥梁将会无损,友谊的力量让我们的友谊桥变得坚不可摧。

  朋友可以温暖我们的心窝,友谊的澄澈让我们心灵高尚,所以我们需要友谊,需要一个知心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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