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赏的作文

时间:2022-06-20 15:23:54 欣赏 我要投稿

【推荐】欣赏的作文合集9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欣赏的作文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推荐】欣赏的作文合集9篇

欣赏的作文 篇1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不管是工人、教师、警察甚至小偷都有自己的理想,而我的'理想则是当一名商人。

  说起当商人,我和他似乎有不解之缘。记得刚上学的时候,我就十分对钱感兴趣,那时候有一个单元是专门学“毛爷爷”的,我就考了100分。而到六年级,学起了国债、教育基金、利息等我都学的特别好,估计在班上这个单元考试也是数一数二的。

  为了这个理想,我还做过一些幼稚的事情。那一次是我偶然翻到了爸爸的一本《理财之路》,一看到书名我就十分感兴趣,果不其然,一打开那本书,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像一匹饿狼找到了食物一样。读着读着就迷失了自我,妈妈喊我一起打扫卫生,我就敷衍了事地回答:“哦,等一会儿。”二十分钟过去了,妈妈大声喊道:“怎么还不来,怎么回事?”说完之后妈妈就怒气冲冲地到我的卧室,一把拿起我看的书,看到书名说道:“你一个小屁孩看你爸爸的书干嘛?”妈妈说完就强行拉着我去扫地,我望着那本书,依依不舍地离开了。

  而现在我已经看得懂股票趋势,也已经知道应该买一些什么股,比如说绩优股呀,买一些正有上升趋势的股票等。

  我要为着我的理想而努力,我要当一名商人。

欣赏的作文 篇2

  我的空瓶子里,装满氧气,它被置于墙角,随着风而滚动。直到那天,全世界只剩下这一瓶氧气,我哭泣着,打碎那个瓶子。瓶里的氧气救活了一棵树,因为救活了一棵树,所以救活了一群人,因为救活了一群人,所以救活了一个国家,因为救活了一个国家,而救活了整个世界。空瓶子的.碎片又静静地躺回了角落,因为没有氧气,而不能滚动。无疑它此时只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丑八怪,它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静地呆着,眯缝着它那双无邪的眼睛看着那些被它救活的人,也没说世界是它的。

  我寻找着它,我以为它会在大街上,可是没有!我以为它会在餐桌旁,没有!我以为它会在汽车里,也没有。哪里?到底在哪里?你是世界的功臣,大家必须知道你,拥护你,欣赏你。我垂头丧气地打开那扇门,它在角落,闪着耀眼的光芒。我要把它公之于世,让大家仰慕它。它眼里的光芒渐渐暗淡,它说:“我不是功臣,拯救你们的,是你们自己。”空瓶子闭上眼睛,纵使我再怎么呼唤,它依然如沉睡般,再也不会绽放光芒……我,执起另一个瓶子,走到一棵大树前,又收集了一瓶氧气……

欣赏的作文 篇3

  古城的断壁垣留露出宝石的美,月的阴晴圆缺寄予了诗意的美,维纳斯的断肢残壁体现了艺术的美。没有什么事物能十全十美,不要因为残缺而感到伤感,睁大发现美的眼睛,因为残缺,所以美丽。

  残缺是一种凄凉的美,,梁祝化蝶翩翩起舞,刘焦变成孔雀东南飞去,牛郎织女隔着银河遥遥相望,他们的故事没有像西方“从此公主和王子过着幸福的日子”,却千百年来被人传扬歌颂,悲伤的结局更能打动人心,结局的不完善更彰显了他们爱情的忠贞和美丽。不要因为残缺而伤感,学会欣赏这种残缺的美丽。残缺是一种遗憾的美,一张毕业照把我们定格在六月的夏天,还有一些话没来得及对他说,还有一些事没来的及同他一起做,昨天还一起吹着晚风,望着火烧云,幻想着遥远的未来今天就各奔东西,就这么仓促又慌乱的`读过青春这本书,就这么被推着拥挤着走过二十岁,慌乱之中,从会有一些告白忘了说,从有一些事情没来得及做,日后想起却不会因为这些遗憾而后悔莫及,嘴角弯起微笑,略带残缺的青春是一种遗憾的美。

  残缺是一种奋发的美,贝多芬在失聪的时候创作出命运交响曲;罗斯福在轮椅上肩负着国家的重任;霍金仅靠两根手指发表了一篇又一篇的科学论文。他们并没有因为身体上的残缺而放弃追求,他们没有用身体上的残缺去博取别人的同情,他们用他们的顽强、分发、乐观描绘出壮丽的美,他们奏响了生命的乐章,他们站得如同巨人一般稳健爱你,他们展翅飞向更高的宇宙,残缺则更突显了他们奋发的美。

  学会欣赏残缺的美丽,珍珠上的一颗小斑正使得这颗珍珠与众不同。珍珠如此。人生也如此。一味的追求完美,一层层的磨掉珍珠外衣,斑点依然存在,可这颗珍珠却失去了原有的美丽与价值。学会欣赏残缺的美丽,最初带有小斑点的珍珠才是最有价值的珍珠,略带残缺的生活才是最真实美丽的生活。

欣赏的作文 篇4

  只是欣赏,仅此而已

  有些话不能说,有些话不必说;

  没有冲不淡的回忆,没有抚不平的伤口;

  彼此问候,彼此招手;

  然后,你向左走,我向右走……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平凡的相貌,平凡的衣着,平凡的身材,所有的所有,都是那么平凡,只是欣赏。平凡的我从不奢望奇迹,就像河里的鱼儿从来都不奢望蓝天可以有一天抛弃白云,而将自己拥入怀里一样,因为那将付出生命的代价。

  平凡的我过着平凡的生活。每天的作息时间如同一滩死水。偶尔,听听别人的嬉笑声,看看眼前不断变换的面孔,或许这是这滩死水惟一激起的涟漪。我不喜欢机械化的过日子,可我总是循规蹈矩的度过每一天,从不试图去改变什么。平凡的我相信一切皆是宿命。

  从不奢望老天可以有一天良心发现,然后恩赐我一些东西。但是,偶尔,只是偶尔,我也会埋怨老天的不公,或许是它怜悯过于平凡的我,总之在我刚满17岁那天,它赐给我一段恋人未满的友情。我想,够了,足够了。平凡的我很容易满足。

  我们的相遇很俗套,先是同学,后来又成为同桌,再后来就如同所有的.故事一样,就连结局都没什么创意。

  让我想想,让我想想。恩!是这样!他说:“海儿,你知道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什么吗?”我先是一愣,从未想过有些木讷的他竟会问出如此庸俗的问题。我看者他,对,只是看着他,然后冷冷地说:“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管它是天涯海角,还是近在咫尺,无所谓,与我无关!”然后耸耸肩露出一抹似笑非笑的笑容。总是这样,习惯了用语言攻击别人。他没看我,只是不停地摆弄着手中的笔,笔与桌面不停的触碰,演奏着一曲或忧伤或悲凉的曲子。那天是我17岁的生日。

  看过一篇文章写着: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平凡的我,从不敢逾越禁区,哪怕只是一小步。

  “海儿,为什么你总表现的那么冷漠?其实你是很热情的,你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女孩?懂么?

  我不屑的一笑,没有说话。我害怕自己说的话会再次伤害他。

  我在心里不停的说:“我懂,我懂,我什么都懂,可是我没有勇气去接受什么,我害怕会受伤,真的真的。……”

  是的,平凡的我很懦弱,总是用一层冷漠的盔甲将自己武装的很严密,小心翼翼地保护着自己,只有自己知道这层盔甲是用冰做的。每次受伤害时,总是习惯一个人蜷缩在黑暗的角落里自舔伤口,不想把自己软弱的一面展现给别人,那样会被别人看不起,于是就造就了一个坚强的我。在一定条件下,在特殊环境里,坚强等于无奈,但沉默不等于懦弱,我在日记中写到。

  他窜坐了,意料之中。窜坐那天,他拿起似乎有千斤重的书包,看了我一眼。“再见”他说。“再见”我说。他转身离去的一刹那,我的心莫明的悸动,狠狠的抽搐。终于知道什么叫心痛。

  我依旧冷漠,他依旧木讷。

  中考结束发榜那天,正我所预料的那样:他考上了实验高中,我走进了一所普通高中的大门,天壤之别,命运如此!

  好象一切就这么结束了,戛然而止,那么迅速。但每个故事都有后来,俗套的故事更不例外。

  在发现欠了他太多之后,终于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给他写了一封只有几十个字的信:

  “一直以来我都懂,但我只能逃避,因为我对你只是欣赏,仅此而已……”小心翼翼地将它封好,然后放在枕边,却展转难眠。

  时间和空间的频繁交错形成了思维上的隔离区,分开了记忆划清了现实。没关系,没关系,时间会冲淡一切的,况且我对他只是欣赏,仅此而已。我安慰着自己。将信轻轻地投到邮筒中。

  然后,泪如雨下……。

欣赏的作文 篇5

  【评语】:文章第一段写出了下雪的情景,我相信不只我一个人享受了这场雪,还有很多农作物也期盼着下雪,这样来年它们就会长得更好了。

  【正文】:

  昨天晚上在我去上毛笔课的路上,我和妈妈撑着伞走在大马路上,灯光下看到飘落下来的不全是雨点,还夹杂着片片雪花。我太兴奋了,停下来看了会儿,雪花纷纷扬扬得飘落下来,在灯光下显得特别漂亮。雪花越飘越大,飘落在我的`头上衣服上。我高兴极了,问妈妈明天早上起来是不是就能打雪仗?妈妈说,路上太湿,雪下到地上就化了,能难积起来,除非夜里雪不停地下并且下得很大。

  一个小时后等我上完毛笔课后,我发现很多停在路边的车子的车身上都推起了一层薄薄的雪。我抓起了一把把雪和妈妈玩了起来。

  我喜欢下雪天,虽然天气很冷,我盼望着打雪仗。我相信不只我一个人享受了这场雪,还有很多农作物也期盼着下雪,这样来年它们就会长得更好了。

欣赏的作文 篇6

  我想当编辑,这个鬼胎没有很久。我是一名大二的学生,一年多的时间里,不知道是我说的最多的话。

  不知道喜欢什么,不知道以后可以做什么,不知道我该做些什么。没有什么欲望,混三餐变成了正经事。

  同时,不是没有扮演天使的小白人跟我说话。他们说的内容大致是你要像电影《阿甘正传》里的阿甘一样,他跑步不需要什么理由,只是想奔跑了,而停下也只是因为想停下来。没有特别的为了什么,乒乓球来了就打,答应过去捕虾那就去吧。他是傻子,一切都很简单,规划是不存在的,只有我要做,那就做吧,既然做了那就做下去。

  我不是阿甘,羡慕他一点而已,羡慕他不纠结,不虚伪的说羡慕他什么都有了。我想要有欲望,足够支撑我心无旁骛的欲望。就算嘴上抱怨没有休息不过能够一直做下去,心里沾沾自喜,有朝气的对自己。我真的自信了,才会不酸臭。

  我要当编辑,面对文字的时候,坐的下去,不会胡思乱想,能抵抗食欲的诱惑。我为我自己的发现而兴奋,却也害羞。兴奋于有了属于自己的目标,不是一直以来潮流趋势帮我选的。害羞于属于我自己的目标刚出生,还很小,很碎弱。不打算跟任何人说,也没必要,小心翼翼的怀着这颗鬼胎,看着它一点点变大,就算不呱呱坠地也没关系,手摸它就踏实幸福了,抵抗虚荣没那么多钱变老变丑。

  我产生了幻想,跟从前模糊的没有梦想中间过渡的'幻想不同,不期盼速成,不担心功亏一篑。我幻想在嘴上抱怨中美滋滋的踏实做下去,它更接近于在爱你的人周围怄气耍无赖。当我想的时候肯定嘴角上扬了,默默的一半幻想一半做下去。

  梦想要有,即使遥远。

欣赏的作文 篇7

  她,一个相貌平平,成绩也不是很出众的女孩,叫做娅茜,坐在班级的后几排,几乎没有什么人注意她,她也总是默默无闻的来到学校,然后又沉默着走回家去。

  这天,她来到了班上,看见老师的讲台上有许多粉笔灰与纸屑。她暗暗地想:“我上去把讲台擦干净吧!这样,老师心情也会愉快一些。”她刚准备站起来,又转念一想:如果我上去擦桌子,同学们会不会认为我要讨好老师呢?正当她犹豫时,她猛地想起今天是教师节。嗯,就当这是送给老师的一份礼物吧。

  她毅然地走上讲台,拿起抹布把讲台擦干净了。台下的同学见了,便议论纷纷:

  “唉呀,她以为她自己是谁啊?跑上去擦桌子是什么意思啊?”

  “是啊,是啊。她这么做不是存心想让我们班干部难堪嘛?”

  “对啊,她是不是想讨好老师啊?”

  同学们的一言一语,她都听得清清楚楚,心中不免有一丝委屈,可她又能怎么样呢,她只是一个学习成绩一般的`人,谁又会在乎她的感受呢?

  她拿起课本,遮住了自己,心不在焉地读起书来。

  其实,这一切,老师在窗外早已看得清清楚楚。

  老师不动声色地走进了教室,拿出备课本,讲起课来。

  她却总是心不在焉,精神恍惚。

  老师也已觉察到了:“娅茜,你起来读一下第二段。”老师说道。

  “啊?”娅茜一脸的惊愕。接着,她缓过神来,拿起课本,用流利的普通话读了出来。

  “好,请坐下”老师说,“今天,我要感谢娅茜同学,感谢她帮我把桌子擦干净了。也许大家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但是她没忘,因为她帮我擦桌子,说明她还记得这个节日。所以我表场她,娅茜同学,我欣赏你。因为面对同学们的非议,你勇敢地面对了,这是一种勇气,另外,你的普通话也很不错,要继续努力哦!”

  “啪啪”热烈的掌声响了起来。

  娅茜的脸红了,激动的泪珠在眼眶里打转转,这是她最快乐的一天,这也是老师第一次在班上公开表扬她。她感到幸福极了,特别是老师的那句“我欣赏你!”

  从那以后,相信娅茜的命运开始发生转变。

  期待着——

欣赏的作文 篇8

  我最喜欢的诗人之一便是李白。为什么喜欢他?我有很多原因,也许是因为他不屑科举,漫游求仕;也或许是因为他极具浪漫主义风格的诗;但更多的或许是因为他那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气魄。

  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有“诗仙”之称,贺知章对对李白的评价是“此谪仙人也!”李白生活的时代是唐王朝最为繁华的时期。少时的他接受儒家教育博览诸子百家,喜欢剑术,擅长作诗。怀有伟大的政治理想。他不屑科举,漫游求仕,他相信,终有一天自己的才华会被人发现,得到重用。

  终于凭着出众的才华的名士吴筠举荐。得到任用,李白名动一时,唐玄宗器重有加。虽然此时的李白得到了任用,然此时的唐玄宗已不再励精图治。虽然任命他为翰林,但却只是为了为其歌功颂德。李白胸怀大志,骨气凌人,他畏权贵。这样的李白无疑成了奸臣排斥,残害的对象。终于因小人谗言,李白失去了玄宗的信任。这时的李白终于感觉到政治理想的破灭,又担心自己再次遭遇不测,于是他终于上书朝廷。唐玄宗以“非廊庙器”恩准了李白的离开。李白离开了这个可以使他实现抱负的地方。

  在这后来发生了许多事,他不断的穿梭在各个地方,生活困窘,心绪愤懑。但是,此时的他仍旧相信,只要有才华就会有被任用的那一日。安史之乱爆发,李白被以平乱为名,争夺天下的永王李璘请出参加幕府。可是,好景不长。不久之后永王被肃宗消灭,李白也因此下狱浔阳。后来出狱后被流放到夜郎,行至巫山,遇赫放还。上元二年,听说李光弼率军征讨史朝义,李白便当涂北上,请婴杀敌,可是却因病返回。次年,病死。

  这些几乎就是李白的.一生。也许生于盛唐是他的幸运,然而他始终没有遇见明君。空有满腔抱负,却报国无门。他一生自信,只要有才华,就总有一日会被重用。可是一直到他死的那一刻仍旧没有得到重用。

  李白的一生何尝不是失意呢?然而他内心的苦闷却无人知晓,他只能借用诗歌来抨击当时的黑暗政治。我同情李白,同情他的满腔抱负。我喜欢这位一生坎坷却始终不得志的诗人。

欣赏的作文 篇9

  新学期开始了,我们班的头等大事就是从新分桌,我们都会拥有一个新的同桌。

  我的新同桌是从其他学校刚刚转到我们学校来。他有一个很与众不同的特点,那就是他的头发是红色的,你们可别以为他的头发是染红的哦,那可是自然长成的;他的皮肤很白,是那种白中透着红的白;他的`眼睛特别大,像会说话的小星星似的;他,就是我的新同桌——振玉。

  振玉特别让人讨厌。新学期刚开始,许老师说要进行一次摸底考试。试卷发下来后,同学们都在认真地答题,可是振玉却不“老实”,不停地东看看西瞅瞅。我心想:一节课的时间那么短,振玉不快点答题,在那儿干什么呀?后来,我才发现原来他是在抄袭别人的答案。振玉看到我在瞪他时,感觉很不自在,这才低下头开始自己做题。他考试竞然作弊,我最讨厌这样的人。

  课下我问振玉,“你为什么要作弊?”他红着脸对我说:“我英语底子差,但我不想考倒数,所以……”振玉一直低着头,不敢抬眼看我。“我知道作弊不应该,你监督我,下次我要是再作弊,你就告诉老师!我保证不怨你!”看他一副郑重其事的样子,我笑了,我知道振玉再也不会有“下一次”。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我不再讨厌他了,因为我发现振玉很聪明。老师课上讲的内容,振玉理解得特别快。有一次,老师在课上出了一个很复杂而且又有难度的题目,就连我们班学习成绩第一的小洁都答不出来,振玉却轻松地答对了。还有一次,我在预习新内容时,遇到了一个不会做的题,我冥思苦想了半天也没个头绪,更别说做出来了。振玉看我半天都没有动笔,他就非常耐心地把问题给我讲解清楚了。当老师讲到这儿时,振玉讲的竟然准确无误,我真的很佩服振玉。

  谋下的振玉很爱玩,课上的振玉听课特别认真。从来不比别人多学习的振玉,在下一次的考试中竟然名列前茅,就连英语成绩也才良好。

  我的新同桌——振玉是我见过的所有人中最聪明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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