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作文

时间:2022-07-19 15:40:35 读书 我要投稿

【精品】读书的作文汇编10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的作文10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品】读书的作文汇编10篇

读书的作文 篇1

  记得刚走上“三尺讲台”的我,对书是那样的如饥似渴,我曾经与唐诗、宋词为伴,我曾被李清照的婉约、李白的浪漫而折服;我曾经与巴金的《家》、《春》、《秋》为伴;我曾经与矛盾的《子夜》为伴;我曾经与夏洛蒂〃勃朗特和艾米莉〃勃朗特的《简爱》和《呼啸山庄》为伴;我曾经与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为伴。我为他们彻夜未眠,我和他们一起感悟人生的真谛。

  可是,不知是曾几何时,在日复一日的“传道授业“中,在繁杂的班级事物中,我成为了一个匆匆的行者,我不再与读书为伴,生活失去了诗意与激情,变得心浮气躁。

  渐渐的我感到害怕,害怕我语文课堂将失去色彩,变得黑白。于是我又重新拾起书本,走进书里,感受着“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着”的孤独和“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自信;领略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豪迈气概。享受书籍带来的阳光、雨露,生活得到充实。读书支撑着我的生命,我的生命因读书而精彩,我的课堂也因为读书而重新焕发光彩。

  是的只有教师自己有深度,才能让我们的课堂有深度。每次读到“上善若水”,心中就升腾起一种境界。这就是读书的魅力所在,他让思想把心填满。苏霍姆林斯基曾为孩子们被迫接受混乱、没有逻辑顺序、意思表达模糊不清的教师语言而深感痛惜和遗憾。作为教师,只有当我们声情并茂朗读课文时,在我们课堂上不在就课文讲课文时,我们就是语文,就是教材。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课堂中带领学生走进知识的海洋去尽情畅游。

  我发现当我重新读书之后,我发现我变了,我的课堂变了,我的学生更加的改变了。我和学生在阅读积累中,读得更起劲了,那不再是难学的语文了,而是师生之间沟通的桥梁了。书籍的力量真大呀! 记得我所面对的这一群农民工子女,我曾经认为他们的生活是那样的无趣,他们只认识门前奔跑的那条街道,不认识专卖店,更别说能读上一本课外书了。

读书的作文 篇2

  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使我爱上了《传说有个鹿回头》。

  为了多看一点,可以说是起早贪黑了。我一改往日晚起的习惯,每一天早晨6点起床,衣不穿,脸不洗就开始了我的阅读。因为我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所以,连上学这茬给忘了。更从每天早晨上学工具上做了很大的改变。一般我都做公交车上学,而自从看了《传说有个鹿回头》之后,我便苦苦哀求爸爸早晨开车送我去上学,这样,我就可以晚走一会儿,也不会耽误上学时间,并且可以在路上看书,别看只有短短的十分钟的时间,也能多读不少哪。然后为了能再多读一会儿,我还抓住了课堂上的没一点机会。比如自习课,四十分钟哪!可以大饱眼福了。而在其它课堂上,我也不放过任何一分钟····

  即便如此争分夺秒,也不能满足于我了。

  周末,我早早起床拿起书就开始读起来,不知不觉间,已经是早晨九点了,爸爸妈妈也起床了。妈妈发现餐桌上的早饭丝毫未动地摆放在那里,就走过来对我说:“别看了,先去吃早饭。”我随口答应了一声,可身体却像被粘在了书桌旁一样,没有一点反应,更别说离开一丝缝隙了。“快点吃早饭!”耳边已经不知传来了多少遍妈妈的催促声,直到她生气地向我走来,我只好极不情愿地挪到餐桌旁,可眼睛始终不肯离开书页。就这样,一边偷瞄着书页上的文字,一边吃几口不知滋味的早餐,匆匆结束了早餐。

  离开餐桌,我继续徜徉在书的世界里。不知是时间过得快,还是我看书太投入了,就好像我刚刚看了半本书似的,妈妈却又在我的房间外喊起来,“闺女,吃午饭了!”本来早饭只吃了一点,现在听妈妈一喊,我才感觉到自己的肚子早已是饿得咕咕叫了。闻着餐桌上飘来的饭菜香味,我知道妈妈一定做了不少好吃的。我真想一个箭步冲到餐桌旁大快朵颐,可谁料到书就好像是一块磁场巨大的吸铁石,我怎么也摆脱不了它的吸引力。

  读书快乐,快乐读书!

读书的作文 篇3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句话是韩愈墨下的。我个人是比较的讨厌读书的,觉得读书又累又苦,白白的浪费这十几年的时光,这是以前的思想。现在如高尔基的那句话一样的提醒我,“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语文书中我懂得了很多,开始有了一个梦——读书梦。

  我确实不爱阅读书籍,就算是读也是读不懂的那一种,他们都说我偏理科,喜欢的应该是理科。不、不、不,若论喜欢的话都喜欢,理科拿手,文科很有用途。语文中语言特别有魅力特别深奥,如果你只是粗略的阅读,当然不会有这样的感受,就连一个很小的符号,它的位置不同,表达出的意思就不同,它的魅力是有多大呀!

  “腹有诗书气自华”,苏轼就是我们的榜样,读书能丰富自己的知识,能陶冶自己的情操,能使一个人说话很有范不会文绉绉的。每一册的语文书都会让我们买本名著来看,以前我买了就是,看什么?可是当我有次无聊时,看得越来越有劲,之后的每一本我都仔细的品味了一遍,我喜欢“成功的花,人们只惊慕她现实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每一朵明艳的花背后都有流不尽的泪,说不尽的苦,可最终留下来的让人铭记让人欣赏,所以不努力哪来的明艳?

  语文这个科目是每个科目的母亲,在小学没有多大的体会,到了现在,这真的是一个真理啊!学好语文,理解语文,那么不管是文科好理科也好,题绝不会审偏审错,这样正确的几率就更大了,从语文中我学到了很多,明白了很多的道理、学会运用知识,这激发了我想读书的念头,我想把名著和著名的书全部拿来读,去细细的品,细细的'琢磨,斟酌情理。读书让我认识了高斯这位天才——把阿基米德、爱因斯坦这些伟人多年没有解开的迷,在一个晚上却做了出来——不用刻度尺来画正17边形,不得不佩服高斯的才智和他的毅力。学语文教给我很多精神品质: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而不妖。这种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高洁品质。

  语文,谢谢你,让我从不喜欢读书到一个有着读书梦的人,书籍——当代真正的大学,我会去品读每一本有价值的书去体会书中的乐趣,去了解当时的环境,去感受,去提高自己,陶冶情操。

读书的作文 篇4

  书,像一间香薰的屋子,走进去的人总会沾染上其中馥郁的香气;书,像一杯苦荞茶,入口为苦,细细品来,却又有淡淡的清香,使人不舍放下手中的茶杯。从认识汉语拼音之后,我就开始了自己的读书历程。因为有了书籍,我的世界也便变得丰富多彩、绚烂多姿。

  穿衣服的台灯

  台灯穿衣服?从来没听说过吧,可这种荒唐事,还真就在我家发生了!

  “女儿,快去睡觉!明天还要早起上学呢!”妈妈的声音很不适时的传了过来,我正看到《白鱼记》的精彩处,所以只是淡淡的“哦”了一声。只听爸爸的一声吼:“快去睡觉!”吓的我立马关灯钻进被窝。

  当我躺在床上时,心中不由自主的想起书中的情节:小白怎样了?他找出人们病变的原因了吗?非鱼呢?他的锦鲤找到师傅了吗?他最后帮小白了吗?一系列的问题缠绕着我,使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睡,读书的欲望越来越浓。突然,一个念头在我脑海里形成:我可以在台灯上蒙上一块布,只露出一点光,爸妈绝对发现不了!于是,说干就干,我蹑手蹑脚的下了床,桌上的台灯立马穿上了一件厚厚的“衣服”。

  打开书后,我便沉浸在另一个世界里。读完《白鱼记》后,已是深夜,我这才揉揉酸痛的眼睛,关掉台灯,心满意足地钻进被窝。

  我爱上了它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爸妈不知为何转变了买书的风格,不跟我商量便买回来《红楼梦》。说实话,这本书简易版的我四年级时就已经读过了,有必要再读原著吗?带着很大的情绪我开始啃这块硬骨头。

  刚开始的时候,是为了完成老妈定的任务,每天读两页,任务不重,但大多看不懂。老妈说看不懂不要紧,知道大概意思就行,直接往后看就可以了。唉!可怜的我呀!全靠知道故事情节,硬着头皮每天坚持阅读,好在有些难点有注释,不认识的字又有拼音。就这样坚持读了一个月后,我竟奇迹般的想从头再读,我大概是疯了吧!于是瞒着老妈又从头读了起来,虽然还是有些吃力,但比以前强多了,故事情节及人物很快吸引了我。我是更喜欢黛玉呢还是宝钗呢?就这个问题会纠结很久。我想,假如我也是大观园中的一员,我会是个什么身份,是小姐还是丫鬟呀!我会赋诗吗?

  随着进一步读书,我就感慨我们的汉语真是伟大呀,字、词、句、读,把每个人活灵活现的印在我们的大脑里,每句话朗朗上口,恰到好处,回味无穷!读《红楼梦》不再是我的负担,而是我的乐趣,读着读着我竟然喜欢上了文言文,他的魅力吸引着我,我想我是彻头彻尾地爱上了他。

  读书是场旅行,是我一个人的旅行,也是我与书中所有人物的旅行,这场旅行中,我一直在完善自己,也一直在超越自己!

读书的作文 篇5

  在学习的空闲之中,我喜欢父母带我去游玩,感受并欣赏大自然的美丽;我也喜欢和同学一起交谈,品味同学之间的友谊;但我更喜欢读书,融入书中,享受人生不一样的精彩。

  从小到大,我读过的书有许多,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书,是一件令人轻松的事情。因为,读书给人以美的享受,给人以心灵的启示,也因为读书让人了解了大千世界,我们随时都可以感受到读书所给我们的快乐。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捧一本好书,浓郁的书香撩动我的心弦,无论是“蒹葭苍苍,白露为霜”的缱绻,还是“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豪情,这都是书带来的享受——读书让人生更精彩。

  阅读虽说不能改变我们的命运,却可以改变我们的性格;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起点,但它却可以改变人生的终点,它可以丰富我们的思想,提高我们对生活的认识,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可使我们更加理性的看待现实问题。读书如梨园观戏,看书里人间,叹人间如书。

  书本带我走进了神圣的文学殿堂,在那里我学到了许多:冰心的清丽纯净,鲁迅的犀利辛辣,林清玄的细腻柔美。所以,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人生的航标。读好书,将伴我一生。

  读书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它既能让我们明白许多真理,又能丰富我们那枯燥乏味的生活,还能带领我们一起放眼看世界,让我们在阅读中渐渐成长,发现生活的美,领略生活的情趣,让我们的生命变得多姿多彩,为我们的明天描绘了一个新的彩色圣地。

  与书共舞,我明白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与书共舞,我顿悟学习是一项伟大的工程。读书,在宁静中,让我从那字里行间读出一种神圣与庄严,让我有一种摆脱尘世喧嚣的坦然。

  “唯书有色,艳于西子;唯文有华,秀于百卉”,知识的天窗已开启,生命因读书而精彩。让我们携着坚毅上路,乘着希望启程,徜徉于书海之中,让书香浸润我们的灵魂,让我们的人生因读书而精彩!

读书的作文 篇6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有人喜爱运动,有人酷爱写作……,每个人的兴趣爱好都不相同。我呢,就喜欢拿一本书,找个安静的地方,坐下来,津津有味地看。

  我喜欢看书,那是绝对的偶然。以前,我不太喜欢看书,父母经常给我买书,让我看,我只好不顾一切地躺在书房里睡大觉。可是爸爸还是三天两头把书往家带,更令我反感不已。

  暑假的一个早晨,爸爸把我一个人丢在了图书馆,对我说:“乐乐,我上班去了,你就在这看吧,有事给我打电话。”说完,就匆匆地走了。没办法,只好认真的读书了。我东瞅瞅,西瞧瞧,这地方除了书,还是书。看了看周围,大人、小孩有的趴在地上看书,有的倚在高高的书架旁翻书。我只好随手从架子上抽出一本《安徒生童话》翻看起来。看着看着,我入了迷。为卖火柴的小女孩伤心,为美人鱼深深地叹息,为拇指姑娘暗暗地叫好。真没想到,一本不起眼的书里有这么精彩的故事。我认真地读着书中的每一个文字。当爸爸来接我时,我才发现时间已接近中午。我便依依不舍的离开了图书馆。

  自从那以后,我便热爱看书了。书柜里的书,再也不能满足我求知的欲望。我开始向别人借书,渐渐的也自己买书了。还时常跑到图书馆借阅。抱着书籍沉醉在其中,每当看到英雄人物的故事时,我就会不由自主的感到悲情伤感,每当看到幽默有趣的小人书时,我就会禁不住开怀大笑;书会教你许多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我觉得书就像是一道茶,只要你细细去品味,你就会觉得越喝越有味道。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是一名初中生了。有趣的童年中,许许多多的文章教导了我。当我读完老舍先生的《养花》之后,我知道要勤劳;当我读完杜牧的《赤壁》之后,我知道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当我读完《汤姆索亚历险记》的时候,我知道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坚强,不要畏惧。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里那些有趣的情节,丰富的知识,深奥的哲理,都是最好的营养品。

  书,能带领我们走入远古时代,让我们了解恐龙的生活世界;书,能把我们带到一个幻想、快乐的世界中,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如果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鸟儿没有了翅膀。朋友们,只要你走进这扇大门,就不会空手而归。 从现在开始读书吧!有了书,你的生活会更加充实,有了书,你的人生才会更有意义。

  读书是我一生的最爱。

读书的作文 篇7

  我爱读书,因为书能给我带来乐趣。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书籍好像没有阳光,读书可以学到很多知识,它能让我在书的海洋里尽情享受无穷的快乐。使我懂得了许许多多做人的道理。

  在我六七岁的时候,妈妈不知拿着什么东西回来了,我凑近一看,啊,是童话故事。我迫不及待地拿起童话故事津津有味地读起来,当我看到卖火柴的小女孩过着悲惨的生活的时候想:这个小女孩比我们的生活悲惨多了,而且没有父母。有的同学甚至还和父母顶嘴,吵架,我们现在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读书让我体会到了卖火柴的小女孩生活的艰辛,没有父母的滋味;让我体会到了人间的真情;让我懂得了怎样去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

  每到周日,我和妈妈就去书店看书。一到书店,我就被伍美珍老师的作品所吸引,我一眼就看到了《做好学生有点累》这本书,当我读到好学生蔡一心,李严宽因为学习好,就可以参加各种各样的讲座和数学竞赛时,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好学生在各方面已经很好了,为什么还能有很好的机会,读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得想起了我自己,他们是我学习的榜样,是我学习上前进的动力,他们让我有了目标。读了这本书,我清醒地意识到我努力学习的方向,我会朝着这个方向一如既往的奋斗和拼搏,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才。

  知识是需要积累的,而且你看的书越多,你懂得知识就越多,我必须从书中积累有益的知识,

  书给了我乐趣,书更给了我力量!

读书的作文 篇8

  只有好学的人才能有成就,只有渴求知识的欲望,才有坚强的意志,任何恶劣的外部环境都不能阻挠我们前进的脚步。

  三国时期,有个人叫阔泽,他年轻的时候家里很穷,为了读书,他去给有钱的人家当抄书匠,他一边抄一边读,校对时再读几遍,一本书抄完以后还要接着读。他还用这种方法阅读了很多书,最后成为了三国时著名的大学者。

  古往今来成大事者无不重视读书且勤于读书,读书不仅可以修身养性,亦可以使人明事理,成大业。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

  散文家余秋雨说过,“应该着力寻找高于自己的‘畏友’,使阅读成为一种既亲切又需花费不少脑力的进取性活动。尽量减少与自己已有水平基本相同的阅读层面,乐于接受好书对自己的塑造。我们的书架里可能有各种不同等级的书,适于选作精读对象的,不应是那些我们可以俯视、平视的书,而应该是我们需要仰视的书。”

  读书需要方法,读书就如同交朋友一样,交一个高尚的朋友,自己也变得高尚起来,读书也是如此,阅读高层次的书,提升的速度也就非常快。读书不能过死,要把书中所学与自己的所感所悟结合,发表自己的见解,活学活用。

  爱因斯坦有“总、分、合”三步读书法。所谓总,就是先对全书形成总体印象。在浏览前言、后记、编后等总述性东西的基础上,认真地阅读目录,概括了解全书的结构、体系、线索内容和要点等。所谓分,就是在“总”体了解基础上,逐页却不是逐字地掠读全文。在掠读中,要特别注意书中的重点、要点以及与自己需要密切相关的内容。

  所谓合,就是在掠读全书后,把已经获得的印象条理化、系统化,使观点与材料有机结合。经过认真思考、综合,弄清全书的内在联系,以达到总结、深化、提高的目的。

  书是知识的载体,是灵魂的老师。刻苦学习是通向成功必不可少的因素之一,刻苦钻研,勤学苦读,最终能成大事!

读书的作文 篇9

  如果书是天空,我便是天空中那自由飞翔的鸟儿;如果书是蓝蓝的大海,我便是那海里五彩缤纷的小鱼,在海水中快活地游弋着;如果书是绿油油的森林,我便是活蹦乱跳的野兔,在森林中蹦着、跳着;如果书是一座大花园 ,我便是翩翩起舞的蝴蝶。我爱书 ,我给你讲几个我和书的故事吧。

  我为书怒

  一天,我去书店买一本《安妮日记》,到了书店,问售货员:“大姐姐,《安妮日记》在哪儿呀?我想买。”“哦,在左边第三个书柜。’’售货员回答。我跑过去,拿起最后一本《安妮日记》,这时,另一个人也拿起书的另一端。“喂,这本书是我先拿到的!”我吼道。“切,这本书还是我先看到的哩。”他也不甘示弱。“哼!谁让你走得慢。”我叫道。接着,我暗中使劲,奋力一扯,夺过书来,扭头奔向收银台。只剩下他呆呆地站在书柜旁。哼,跟我斗,你还太菜了点儿!我在心里想道。

  我为书哭

  因为爱看书,我就常常买书,所以我的藏书较多。为了方便下次再看,我经常没有把看过的书及时放回书架上,因此,床头柜上、桌子上、茶几上……都横七竖八的堆满了书,极不雅观。妈妈说了我好几次,我也没有改掉乱放书的毛病。一次,妈妈生气极了,罚我一个星期不准看书,我哇哇大哭。突然我想到妈妈有午睡的习惯,何不在她睡午觉时偷偷地看呢。于是,我表面上很装作服从的样子,可等到妈妈一午睡,我就立马打开书,一页、两页看了起来。时常看着看着,我就睡着了,口水流到了书本上,醒来的时候,发现书上的几个字已经被口水浸得模糊了,我又哇哇大哭起来。

  我为书笑

  我爱看书,特别爱看故事书,常常看得入了迷,被书里的精彩描写引发哈哈大笑。一次,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到老家看望老奶奶。爸爸收藏的一本《山海经》很好看,故事很逗笑,我边看边笑,有时笑得前仰后合。奶奶听到了,以为发生了什么事,忙从厨房里跑到我身旁,看到我是看书发笑,她就笑吟吟说:“宝贝,什么东西这什么好看呀,说给我听听。”我知道奶奶不识字,连忙拣个特别好听的故事说给她听,结果让奶奶和我捧着肚子,笑作一团。从此以后,每次到中塘老家探望奶奶,奶奶就缠着我给她讲书里的故事。

  ……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在书的世界里生活。啊,书我爱你!

读书的作文 篇10

  唉,人们都说读书能增长智慧,读书是件好事,可在我看来,读书整天给我惹祸,未必是一件好事。

  这节是“白发魔女”的课,还没上课呢,我们就端端正正地坐在位子上,生怕她突然出现在我们的面前。终于,“白发魔女”踩着高跟鞋隆重登场。她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表面看上去温柔得不行,而事实却令人不太敢相信——表面温柔的她,内心却是“残暴”的。课上到一半,同学们虽然累得不行,可连大气都不敢喘,生怕因扰了“白发魔女”的安宁而被罚。我虽然表面很专心,而内心却一直被下课时看的《武松打虎》给牵着,我正看到武松在景阳冈喝了18碗米酒,正要踏上路程。唉,不知道他是被大虫吃了,还是大虫被他杀了,与其在这胡乱猜测,还不如到书中去确认一下。我眼睛盯着黑板,可双手却不知不觉地从书桌上移到了桌子里,偷偷翻开了《水浒传》。起先,我只是小心翼翼地瞄了一眼,可这一眼却彻底把我的欲望给勾起了,干脆把脸转到课桌底下开始舒服地看了起来。突然我的手臂上传来一阵疼痛,迫使我立马回到了现实。一抬头,只见“白发魔女”正盯着我看,眼睛里仿佛能喷出火光。

  今天天气不错,我正坐在站台等着公交车。起初我一直盯着来往的车辆看,生怕错过。可渐渐地,我的眼睛看得疲惫起来,于是,我决定边看书边等车。不是有句俗话嘛,看书就等于在节约时间。虽然不会让时间倒流,但至少在这段时间内,我们能汲取知识。不知过了多久,我才从书中醒过神来。一看时间才知道,我已经错过了两班车!只剩下最后的一班车,如果这次还错过,那我就只能走路回家了。可我像被施了魔法似的又沉迷在《三国演义》之中,当我再一次回过神来,却悲惨地发现自己错过了末班车。这会儿,我可真的想哭。

  第二天放学,我又去等车,经过上次的教训,我没有在等车时看书,果然没有错过公交车。上了车,我找了一个位子坐下,准备继续啃书。这一看,让我完全陶醉其中。不知过了多久,我抬头一看,才发觉车已到了终点——我坐过站了。唉,结果还是一样——走路回家。

  你们评评理,是我的错还是书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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