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玫瑰的作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玫瑰的作文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玫瑰的作文 篇1
那朵玫瑰还插在我窗台的玻璃杯中,这给我本简单冷清的房间增添一丝生气。玫瑰花已经有些枯萎了,本应鲜艳的花瓣变得有些暗红,可是我仍不舍将它扔掉。不可否认,我,是个怀旧的人。所以我才会沉浸在回忆里,缅怀我曾经逝去的岁月。然后,用眼泪来祭祀它。
那朵玫瑰是末末送的,这,也是我不舍将它扔掉的原因。我想怀念她。 末末家的后院有一片玫瑰地,那的玫瑰好鲜艳好鲜艳。我曾让末末给我一些花籽,可是玫瑰还没发芽就死了。末末笑着说:“你呀,是辣手摧花。” 末末的笑从来不是很开朗很活泼的,而是像一朵枯萎的玫瑰花,好美好美。我曾一度的羡慕她的笑,殊不知那笑容后面藏着多少伤痛。
我总是以末末闺中密友自居,可是末末有病的事,我,却是最后一个知道的。癌症。那种很恐怖的病。末末是脑癌晚期。
06年8月份,我去医院看她。她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因为刚接受完化疗,她的头发掉光了,她戴着毛线帽子,那么热的'天,我的心忽然就狠狠地疼了。末末看到我小学生作文,笑了:“凡凡,你来了。”而我,却哭了,哭得撕心裂肺。末末还是笑:“凡凡,别哭啊。对不起,我不是故意不让你知道的。我是怕你担心。”我还是哭。末末说:“好了,我还没死呢!”
其实,我不是故意哭的,可是我一想到末末的痛,我就忍不住,我想替她承受她的苦。
医生说,末末只有26天的时间。26天,那么短那么短,还不到我的生日。末末曾说过,每年的生日她都会陪我过,可现在,兑现不了了。
末末的妈妈跟我说:“小凡,末末不想让你知道她的病,是因为怕你伤心,你是她最好的朋友,她希望最后的日子能和你一起过。”
看到末末的妈妈哭了,我的心又疼了。
我站在末末的病床前,我说:“末末,我们只是两个未经历长大的孩子,被强迫转眼变得苍白。”末末一如既往的笑:“凡凡,你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多愁善感?”我忽然又想哭了。
13岁。我们只是两个13岁的孩子,可上天却要我们承受世间上最痛的苦。
我推着末末的轮椅走在医院的花园里,走到玫瑰那片时,末末伸手摘了一朵玫瑰给我。她说:“凡凡,要记得,曾经,咱们是很好的朋友。”
末末这次不再微笑,她哭了,她说:“凡凡,我舍不得你,可是,上帝说我是天使,所以,我得回去,回到他身边。我。。。会保佑你的。”
是呀,末末是天使,一直都是,所以,她,得回去了。末末,我心中最纯洁的天使啊,希望你在那里,可以,快乐。
06年9月8日,末末去了天堂。她让我的13岁变成雨季。
站在末末的墓碑前,我再次哭了,照片上的她很美。天堂,那个我们曾经认为很矫情的地方,结果,她,真的去了。末末,我永远记得,我的世界你来过。
玫瑰的作文 篇2
我家后院的地上种着一棵玫瑰花,老天一下雨,就算是给它浇水了,玫瑰花需要很多的水分。玫瑰花对土壤不是很挑剔,你随便弄一点土,都能把它养活。玫瑰花不需要很多阳光,只要一点点也就够了。
玫瑰是一种灌木,一长就是一丛。玫瑰花最多能长一米高,它的茎也不大粗,大约就是一支笔那么粗。
玫瑰花是直根系的,它的茎是绿色的,上面还有很多大刺,只要你去摘它,它就会刺你的.手。玫瑰花的叶子是椭圆形的,颜色是绿色的,花的形状就像盘子一样,这株玫瑰花的颜色是红色的,很香。
情人节的时候,人民常常把它摘下来,送给自己的情人。
我爱玫瑰花!
玫瑰的作文 篇3
大家看到红玫瑰旅馆,肯定会想象到这一幅画面,是一座奶油色木头造的房子,屋顶形状、窗户的结构都有一种庄重的质感。上了对面的台阶是一扇大门,二楼椭圆形的阳台凸了出来窗户里飘动着新的窗帘。大门的边上是一座美丽的花圃,红玫瑰开的正艳,可是你们有没有想到的是在这个充满芳香的旅馆,会发生出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让你目瞪口呆,大吃一惊呢,大家迫不及待了吧!快来听听吧!
一位作家为了能写出更好的书,跑到了森林里去静心修炼,有一天他没有了思绪到森林里散步,想找回灵感,说到这里大家一定想问,这位作家写的书是什么内容的呀,我来回答你们的问题吧!讲述的是:一位年轻人名叫北村治,在大山里开了一家小旅馆。一天在树林里遇到一位美丽的.姑娘,可是书里的主人公都跑到了人间和作家相遇了,故事发生了一些扭转。北村治真的开了一家旅馆,可是他的帮手和顾客居然都不是人,而是一群动物。给他打下手的狐狸却不欢迎作家的到来,处处和他作对(狐狸想成为阿治的媳妇),作家似乎对这一切都不满意,觉得北村治应该过常人的日子。最后这些变成了现实,狐狸真的变成了阿治的媳妇,这本书由此而结束了。
大家现在一定想问,这本书的作者是谁?会写出这么有想象力书,现在我要宣布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日本的安房直子。在这本书里也让我懂得:世界上无奇不有,抹去你心中的“不可能”,让奇迹充满世界。
玫瑰的作文 篇4
杀戮迷失的夜,和被肢解的不了解。
走向某个深夜,走向黑暗雨中。
打开尘封的地下门,扑面而来的尸蝇和腐臭夹杂着一丝淡淡的发香,像枯萎许久的玫瑰一样。像所有老旧的恐怖默片,安静得诡异的房间和不知名的鲜血。
穿过潮湿阴暗的走廊,微微泛着绿光的门,角落里几百双赤红的眼,那些已经饥不择食的食鼠们在等待。我随手拿起一旁铁架台上的内脏丢去,瞬间黑潮涌出,接着顷刻散去,干净利索,只留一地残血。如果我倒下,也会如此。欢迎来到我的世界,你大可不必惊慌,大喊大叫反而会吓到这些守护这个地下室的小家伙们,它们冷血而无情,只知道永无止尽的吃,就像这人类,从没停止过吞噬的欲望。
我想苦笑,但早已僵硬的肌肉无力再做过多的表情,我想我可以就这样骄傲的像人们展示,一个逃离死神诅咒的人,一个活着的尸体,一个超越现代所有医学技术的可以称为神迹的存在。
可,那又怎样?我只是一个怪物。
在手术台上她那样安静的躺着,鲜血向四周蔓延,染红了地板,她睡得很静很静,静到没有心跳,她曾经是如此鲜艳与活泼,每分钟都在舞蹈着的脉搏,你可以感觉得到她所绽放的光芒,温柔的像冬日暖阳,我曾以为她将照亮我这无边无际的黑夜,将我从坟墓之中拉回人间。
她说我是她所见过最优秀的园丁,我的花店总是盛开着比其他地方都要鲜红的玫瑰,比白云无瑕的百合,比天空纯净的月季,就连蒲公英都饱满的像天鹅绒蒿。我曾那样的骄傲着,我在她眼里是一个人类,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人类。
当我轻抚她的脸庞时,脑袋感到剧烈无比的疼痛,那些可怕的记忆如洪水一般倾泄而出,闪电,暴雨,充斥腐烂和残损肢体的房间,血腥的肉勾,破烂的长衫和癫狂的面孔。
“弗兰肯......”
我不知为何如此恐惧,我只记得我随手捡了把斧头,鲜血喷洒在我的身上,他的脑袋滚落一边,至死都带着那癫狂的嬉笑,对着一面镜子,我看见了一个到处都是被针线缝得密密麻麻的怪物,还有几只蠕虫爬出他的胸口,在他的皮下爬来爬去。
我想,我是在地狱。
我想我真的无法理解上帝的世界,既然有了人类,为何有我的存在。
我只是想,有一个拥抱。
那个老人至今还出现在我的眼前,也许他就是上帝吧,他什么都看不见,可他却能看见灵魂,他多像一位慈爱的父亲,他拄着拐杖和我说他年轻时是如何赤手空拳制服一头狼,还教会我许多在野外生存的技巧,这让我在森林里相安无事的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不明白人类到底畏惧我什么,是因为我丑陋的外表吗,可我的灵魂却依然保持纯洁。
我杀死了他的儿子,因为他儿子像杀死我,老人绝望的说,你也杀了我吧。
我颤抖着举起了砍刀,接着我烧毁了这一切,我的上帝死了,这世界现在由撒旦主宰。
我的灵魂亦如躯壳一般在腐烂。
曾经我多么想告诉她,我爱她,她没听到,因为她正爱着另一个人。
一个帅气,年轻,和她一样澎湃的血液的人。
我作为她眼中的一个朋友,只能装出很开心的样子,和她说:祝你们幸福。在她婚礼那天,我从花店抱了一盆新开的蓝玫瑰,她有点不开心,因为这玫瑰没有其他那么大,也没有其他花艳丽,我干笑了几声,她不知道,这朵花是唯一没有种在尸体上的花。
自从那个创造我的人死后,我找到了他的日记,原来我是一个被“复活”的所谓“上帝的宠儿”。我只是他初级的实验品,只有不断研究,就可以创造更完美的复活者,真正的起死回生。从日记上的
记录他的下一个突破是细胞重生,需要的不能再是死尸而需要活人。
我已经走投无路,也只能就这样继续下去,我穿起他的外套,便成为了他。拿起一把尖刀,收在披风下,在黑夜之中寻觅着,一个完美的试验品。每一次肢解都十分费力,你要在保证不破坏机体完整性下切下某个器官就不能说拿锯子锯或斧头砍,像做手术一般,然而时间太久肢体就会彻底死去,即使复活也会慢慢腐烂,就像我,我身上的'腐烂气息越来越重,为了保证不被外人发觉我每天都要打上许多香水。我不知杀了多少人,练出了精湛的解剖技术,我甚至可以盲眼进行精确的解剖,而她便是我最完美的作品。
我必须要很快,人们发觉有异样了,每天都有人在消失,人们开始寻找那些失踪者,有的人认为他们都商量好的去了别的地方,因为我的目标大多是一些年轻的,不受约束的青年。没人知道他们现在都成了我花园里的花肥,开的那么艳,那么美,就像他们活着的时候一样。
我不明白为什么会把她杀了,那样的果断,像杀死其他人一样,干净利落,我不是很爱她吗?我究竟是怎么了。
她本就不该出现,就不会发现这一切,也许未来某一天我会以一个个真正的人站在她的面前告诉她,我爱她。我会在海边建一座小木屋,我会拉着她的手带她去澳大利亚,在那世界的中心种下属于我们的花朵。
她说,她曾经一直在等我。
但现在,又意味着什么。我不需要理解,也不需要自由,那里面没有安全感,和牢笼没有两样。
我拉上了机器开关,周围的一切开始轰轰作响,灯光在颤抖,房间忽暗忽明,就像那个惊恐的夜晚,巨大的电流注入她两边太阳穴巨大的螺丝钉,她在疯狂的抽搐,我知道,要成功了。
很快反应变得缓和,不再那么激烈,灯光渐渐稳定下来,那块白布下开始蠕动起来。
我上前将她扶了起来,她眼神空洞游移着,我告诉她没事了,没事了。她站了起来,试着走了几步,但却虚弱的瘫倒在地,我想过去扶她,这时,她将手摸向了身后的一把斧头。
我笑了,很癫狂的笑了。
玫瑰的作文 篇5
今天,我借着空闲,读了一次《高尔基和他的儿子》。我读完之后,伏在案上,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当读到“你要知道,“给”永远比“拿”愉快”时,我更是觉得震憾。
《高尔基和他的儿子》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高尔基的儿子探望高尔基和高尔基写信教子这两件事。我读到“给永远比拿愉快”时,心中腾然浮现出新的感悟。原来,奉献所得到的快乐比索取所得到的东西更为珍贵啊!我正沉浸在“挖到宝藏”的喜悦中时,一个同班同学突然浮现在我的脑海中,她的名字是赵佳怡。
赵佳怡是我的同桌,她虽然没有排进前5名,却也是我们班的佼佼者。有一次,我碰到了一个“拦路虎”——一道解释句子的题,它一直是我的“眼中钉”,可没想到我会栽在它的手上。我先去问高荣光,可他只应了句“我不会”,便继续写作业了,而旁边的陈逸东,则漠然的'转过头,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无奈,我只好去问赵佳怡,赵佳怡沉吟良久,抬眼与我说:“你看,你的错因就是没有把住重点,这道题的重点应是“奉献”和“索取”这两个字眼,抓住这两个重点,这道题不就自然而然地给你“让道”了吗?”我迷茫地望着这道题,手足无措地看着这道题。赵佳怡仿佛一眼望穿了我的疑惑,解释道:“重点其实就是“给”比“拿”愉快了!围绕这个中心思想就可以了。”我悄然大悟,仿佛是为了印证我已明白,我重重地点了点头,诚心诚意地说:“谢谢!”赵佳怡耸耸肩,表示没关系,便又伏案改错了。我凝视着那道题,心中暖流激荡……
《高尔基和他的儿子》这篇课文告诉了我一个真谛:人生的快乐不在于索取,而在于奉献。奉献,方使心灵那一亩田得到精神充足。那怕只是一句祝福,也会暖彻心扉!正所谓“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玫瑰的作文 篇6
从前有一株美丽的玫瑰,他非常骄傲。只要有人路过,他都会忍不住低下头,把鼻子凑上去闻闻;有些人看到它还会自言自语的`说:“这株玫瑰花真是最美、最香的。”就这样,人们越夸他越骄傲。
有一天,玫瑰花发现旁边长出了一株小玫瑰芽。他轻蔑地问小芽:“你这个小东西怎么和我不像啊?玫瑰都是大朵的娇艳欲滴,而你却那么小,还那么丑,你到底是不是玫瑰呀?”
小玫瑰花根本不理它,每天都在认真的吸收水分和养分。而玫瑰却只顾着美就不好好地吸收水分了。
之后,连续几天都没下雨,小玫瑰却越长越大,现在已经长得和大玫瑰一样高了。但大玫瑰却一直只顾着漂亮,没认真地吸收水分,所以现在已经枯萎而死了。
而小玫瑰却不臭美,别人夸它非常漂亮,它也不骄傲,还是会认真地吸收水分和养料。直到现在小玫瑰也长得亭亭玉立、娇艳欲滴。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花朵不能骄傲,做人也一样不能骄傲。小朋友们,记住了吗?
玫瑰的作文 篇7
在春风的吹拂下,在阳光的照耀下,在吹风的呵护下,玫瑰花终于开放了,它的'花比任何花都要鲜艳,妩媚。人人都赞赏它,喜欢它,它有此变得骄傲起来,再也不把身边的小草小花放在眼里,它每天都要对着泉水欣赏自己美丽的样子……他全然忘了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句名言的意义。
一天,玫瑰花正在欣赏自己的摸样,突然看见身边有一棵小树,它转过身来轻蔑的对他说:“小妖精,听说你叫腊梅,也很美,想不到你比旁边的小草还要难看……”腊梅只是低着头,默不作声……一眨眼间,秋去冬来,天气越来越冷,玫瑰花渐渐枯萎了,但腊梅却冒着严寒独自开放,还散发着淡淡的清香,真可谓是“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而旁边的玫瑰花冻得直打哆嗖,嘴里还狠狠的骂道:“有什么了不起,到了明年春天,看你还有多威风……”
这时,腊梅听见了,慢条斯理的说:“玫瑰姐姐,在春天你是比我漂亮,但在严冬,你哭维拉,我开放了,请你不要嫉妒我,到了明年的春天,你又会开放,为人类做贡献!”
玫瑰花听了,红着脸低下了头……
玫瑰的作文 篇8
从前在一条清澈的小河边,长出了一朵美丽的红玫瑰。从远方看,活像一只闪着火光的小灯笼。从他身旁路过的人,都会蹲下来,闻一闻它的花香,欣赏它的美丽,对她的.美丽赞不绝口。这朵玫瑰花变得越来越骄傲,越来越自大。
一个星期天,有一群小动物围着玫瑰花跳起了舞,小兔子走过去说:“玫瑰花,我能和你交个朋友吗?”玫瑰花说:“才不呢,我不要让你这只脏兔子把我的红衣服弄脏。”小兔子伤心地走了。
小蜜蜂嗡嗡嗡地飞了过来,说:“我能采一点你的花蜜吗?”他说:“不行不行,我不能让你把我吸干,你快点走开。”小蜜蜂难过地飞走了。
小牛慢慢地走过来,他说:“玫瑰花,我能当你的守卫兵吗?”玫瑰花头一撇,然后用刺扎了一下小牛的鼻子,小牛疼得哞哞叫,最后小牛也闷闷不乐的走了。
慢慢地,没有人来看玫瑰花儿了,终于有一天,玫瑰花儿枯萎凋谢了。它的花朵落到了地上,和泥土混合在一起,消失的无影无踪。
玫瑰的作文 篇9
春天来了,小鸟在外面叽叽喳喳地唱着歌,我早上起来,推开阳台的玻璃门,看到几缕阳光洒落在阳台的玫瑰花上。我走近一看:哇!玫瑰花开了。
我走到花坛边,蹲下来仔细欣赏。玫瑰花的花枝上长着小刺,咦?为什么玫瑰花枝上会长着小刺呢?我猜应该是玫瑰花太美丽了,所以长了刺来保护自己。刚刚绽放的红玫瑰,像一颗颗闪亮的红宝石,又像女孩身上穿着火红色的裙子,分外妖娆,热情似火。咋一看它又像一张灿烂的笑脸,正朝着我微笑呢,好像在和我说:早上好!
突然有一股清香钻进了我的鼻子,嗯刚刚绽放的玫瑰花有一股特别的清香。瞧,有两只小蜜蜂正站在玫瑰花中间采蜜呢,我想它们应该是闻香而来的吧。据说,玫瑰花的花瓣可以做饼,也可以做玫瑰花茶。我想那会是怎样的一种美味啊!
玫瑰这么美丽,这么独特,它又象征着怎样的`意义呢?我回到卧室上网查了一下,原来玫瑰还是英国的国花,英国的国旗就是由白蕊的红玫瑰组成的。玫瑰还象征着爱情,不同枝数的玫瑰还有不同的花语呢。原来玫瑰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浪漫、那么的美好、那么的让人着迷。
我站起来,走出阳台继续去欣赏这美丽而骄人的玫瑰花
玫瑰的作文 篇10
我独自走在街上,看了看左邻右舍的商店,觉得也没什么好买的。转过街角,隐隐约约看见一家花店,店很小,但花的种类却很多,最外面一排是红玫瑰,一朵比一朵娇艳。
一位小姐姐从店里出来,捧着一支彩色的玫瑰,叹了口气,又笑了一下,那笑应该夹杂着苦涩。她将旁边的一个盒子打开。哇!里面竟然全是彩玫瑰!我心里一算,天哪!这最少也要上千枝。小姐姐将那支玫瑰插进去,数了数。
我踮起脚看……应该有五十朵,不止……。忽然,一个穿着破烂的小男孩跑到那家花店前,他只有一只鞋子,手伸进破了几个洞的裤带里,掏出了几块钱。
“小姐姐,这些钱够吗?”小男孩眼睛水汪汪的,将那几块钱递给了她,然后双手合了起来,像是在祈祷。
“都说了不行!这盒玫瑰早被人订了,你就别来了!”那位小姐姐不耐烦地说,又把玫瑰放在了桌子上。我这才看清楚,她头上围着一条白色的围巾,脸上沾了点土灰,穿着一条旧裙子,上面还有几片树叶。
小男孩忽然跪了下来,眼泪哗哗往下流,他又再次说道:“小姐姐呀,我求求你啦,就给我一朵吧!我的奶奶真心想要那一朵哇,呜呜……”
小姐姐转过身,看也不看他一眼,大声说:“赶紧走吧!我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培养出来的彩玫瑰,可不是随便给人的',你也不用天天跪在这求了,回到你奶奶身边吧!她的身体也快不行了……”说着,把小男孩赶走了。小姐姐抱着盒子,收拾好花店,在大门关上之后,脸上写满了忧伤,又贴了张纸在大门上:本店转让——因没人买花……她离开了这里。
哦,小男孩原来是个乞丐,他和他生病的奶奶就睡在不远处的地上,对面也就是那家花店。
小男孩慢慢走过去,失落地对奶奶说“好奶奶,彩玫瑰没了。吗呜呜……”他扑进奶奶怀里,大哭起来。我回家了,有点失望。天呀!现在的人都是这样的吗?不会吧?
第二天清晨,我又在这条街上散步,路过昨天的地方,只见小男孩熟睡在他奶奶的怀里,旁边,是那盒彩玫瑰。我好奇地凑上前去,见上面有一张纸条:再见了,我的弟弟……
我再细看那纸条,落款是——花店的小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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