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名著读后感2000字

时间:2022-07-22 10:15:26 [第七单元]写一篇读后感 我要投稿

中国名著读后感2000字(通用19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中国名著读后感20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国名著读后感2000字(通用19篇)

  中国名著读后感2000字 篇1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清晨的花朵”谓之“朝花”,“夕阳下拾起”谓之“夕拾”。《朝花夕拾》,正如这本书的名字,记录了鲁迅先生小时候的点滴故事。细细品读那份年少轻狂,一缕淡淡的清香沁人心脾。岁月的沧桑谱写在脸庞,那些年的回忆落在笔尖上。我想起了?

  百草园曾是鲁迅先生小时候的天堂,“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千百只昆虫鸣叫着,奏出一支名曰美好的歌;“单是周围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的趣味。”整个世界变小了,好玩的地方一个接着一个,好似从未有过尽头;“雪一下,可就两样了。”四季的百草园,各有各的妙处,小儿无不伸颈、侧目、微笑、默叹,以为妙绝。无论是闰土还是长妈妈,那个童真的年代,天空湛蓝地没有一丝杂质,即便是到了现在,脑海中也常常会浮现出他们的身影。那些曾陪同我们走过童年的玩伴,一直目送着我们远去。

  学堂是枯燥的,然而,它却是神圣容不得半点马虎的。“我才知道做学生是不应该问这些事的。”一句话,道出了莘莘学子的不甘;“先生读书入神的时候,于我们是很相宜的。”孩子就是孩子,他们是懂得忙中偷闲的人;“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有兴趣参加的活动,总是会做出好成绩的。我们,在学海中畅游,“苦作舟”,是为了“老大‘不’徒伤悲”,这种心情,忧伤而值得庆幸的。

  鲁迅先生的文章大都是短篇,遣词造句也不是很考究,那朴实的文字却让我长记心头。是的,华丽的文章并不一定能使人过目不忘,相反,包含了真实情感的华美篇章才是能让人铭记的。鲁迅先生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读着读着,眼前仿佛真的出现了一个活力四射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我们的童年已渐行渐远,只留下一个美丽的回忆。伸出手,捧起一朵顶着晨露的花,让琐碎的记忆涌入心间。品读《朝花夕拾》,同鲁迅先生一起,纪念那些回不去的日子。

  中国名著读后感2000字 篇2

  俗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意义。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有一番“胭脂”味。下有几条真(天真)知拙(笨拙)见,以供茶余饭后消遣。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爱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助,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今天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其次,这也是一部悲剧,我细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大凡流传下来的,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悲剧。从卡西莫多到宝玉,从羊脂球到阿Q,以致于今日泰坦尼克中的杰克和露丝,都是悲剧人物。正义战胜邪恶只能在动画片中存在,没有哪朝哪代的赞歌流传下来。特别是中国的《水浒》、《三国》、《红楼》都遵循着开业艰难后,强劲攀升,接着平稳走势,最后直线下跌的原则。这又恰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教程中所描述的一般产品发展规律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生的规律又仿佛与此紧密相连。一种文明当其跃上顶峰就必将走向衰亡。的确,照现在的环境发展,人类终究有个尽头,难道这是宇宙亘古不变的定理吗?难道这是继柏拉图哲学中“事物模样的精神模式或抽象模式一定”理论之后,又一种新模式。待以后有时间再细细思考此问题,作个中国的苏格拉低。

  第三,我以为程伟元、高鹗的续写不成功。虽基本符合上面的曲线原则,没有生搬硬套强加于前文之嫌,但终究是焊接产物。他俩根据原作的暗示,追踪前80回的情节,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悲剧,安排了其他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结局,使《红楼梦》成了一部完整的书,从而推动了《红》在社会的传播,扩大了它的影响。可是,后40回写了宝玉中举和家业复兴,违背曹雪芹的原旨;在人物描写和情节构思方面有一些歪曲和庸俗的笔墨,和曹雪芹的原著有很大距离,近来又有人写了后40回,竭力鼓吹完美,但再怎么样也只能阿里基斯追乌龟,红楼梦的后40回将是一个永远的迷。

  第四,也就是《红楼梦》鲜明的人物形象。就拿王熙凤这个给人印象最深的人物来说,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目光四射,手腕灵活日理万机,指挥若定。宁国府秦可卿的丧事,特意邀请她去主持操办,她一去就看出宁国府的五大弊端,并提出一整套治理整顿措施。王熙凤威重令行,旁若无人,形成“脂粉须眉齐却步,更无一个是能人”的局面。这位王夫人的内侄女争强好胜、追慕虚荣,具有很强的权势欲。贾府这位年轻俊俏,素有“凤辣子”之称的女当家伶牙俐齿,处处讨贾母、王夫人的欢喜,曲意奉承,插科打浑,无所不至。总之,王熙凤是一个集漂亮、聪明。能干、贪婪、狠毒于一身的复杂形象。作者还按照生活的逻辑,表现人物,阐发主题的需要,对众多的辅助人物作了精心的安排,使每个辅助人物不但具有自身的意义,而且能体现出多方面的意义和作用来。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刘姥姥的一进大观园安排在小说的第六回,当时情节尚未充分展开,作者借刘姥姥这一辅助人物,从社会最底层这样一个视角,来写贾府的显赫气派。通过刘姥姥这样一个乡下的穷老婆子的眼睛,写出了凤姐的虚骄、矜持。刘姥姥第二次进入大观园的时候,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的关系正处在微妙的阶段,贾府在表面上正处于繁花似锦的时期。作者将刘姥姥和贾母这样两个地位悬殊的老太太作了巧妙的对比。贾母趁此机会极大的满足了自己的优越感;刘姥姥则为了讨得一些封赏,心甘情愿的出乖露丑,充当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的笑料。刘姥姥第三次进大观园时,贾府大势已去,刘姥姥救了巧姐。这样,刘姥姥无意中成了贾府盛极而衰的见证人。

  最后,还是说说它的艺术成就,鲁迅曾经指出:“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鲁迅所谓的“都打破了”指的是“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红楼梦》没有把人物写某种思想或性格的化身,更没有把人物当作说教的工具。作者以细腻的笔墨展现了生活本身所固有的生动性、丰富性和复杂性。《红楼梦》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单线结构。它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关系为中心线索,同时展开贵族大家庭的其他人物、事件的描写。在紧紧抓住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恋爱、婚姻悲剧的同时,展开广阔的社会环境描写,从而写出了产生这一悲剧的社会根源。

  其实,关于红楼梦中可论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我才刚究出些皮毛而已。譬如今年《读者》第七期的丫鬟问题,还值得再好好深挖,但碍于自己阅历浅薄,知识贫乏,无奈只得就此搁笔。再不赘述,还恭请学姐在将来的学习生活中,循循善诱,多多指教,吴达自当感激不尽。

  中国名著读后感2000字 篇3

  简爱的父亲是个穷牧师,当她还在,幼年时,父母就染病双双去世。简爱被送到盖茨海德庄园的舅母里德太太家抚养,里德先生临死前曾嘱咐妻子好好照顾简爱。简爱在里德太太家的地位,连使女都不如,受尽了表兄表姊妹的欺侮。一天表兄又打她了,她回手反抗,却被舅母关进红房子里,她的舅舅里德先生就死在这间屋子里。她被幻想中的鬼魂吓昏了过去。重病一场,过了很久才慢慢恢复健康。

  她再也不想呆在里德太太家了,里德太太就把她送进达罗沃德孤儿院。孤儿院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他用种种办法从精神和肉体上摧残孤儿。简与孤儿海伦结成好友,教师潭泊尔小姐很关心她。在孤儿院里一场传染性的伤寒,夺走了许多降儿的生命,海伦就在这场伤寒中死去,这对简爱打击很大。

  简毕业后留校当了两年教师,她受不了那里的孤寂、冷漠,登广告找到了一个家庭教师的工作,于是她来到了桑费尔德庄园。在桑费尔德庄园只有庄园主罗彻斯特和他的私生女阿戴尔·瓦伦斯,而罗彻斯特经常到国外旅行,所以简到桑费尔德好几天,也没见到罗彻斯特。

  一天黄昏,简外出散步,惊了刚刚从外面回来的罗彻斯特的马,罗彻斯特从马上摔了下来,简急忙上前去扶他,回到家后简才知道他便是庄园主罗彻斯特。罗彻斯特是个性格阴郁而又喜怒无常的人,他和简经常为某种思想新辩论不休。

  在桑费尔德庄园不断发生奇怪的事情。有一天夜里,简被一阵奇怪的笑声惊醒,发现罗彻斯特的房门开着,床上着了火,她叫醒罗彻斯特并扑灭火。罗彻斯特告诉简三楼住着一个女栽缝格雷斯·普尔,她神精错乱,时常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狂笑声,并要她对此事严守秘密。

  罗彻斯特经常参加舞会,一天他把客人请到家里来玩,人们都以为在这场舞会上罗彻斯特会向布兰奇小姐求婚。在宴会上罗彻斯特坚持要简也到客厅里去,客人们对简的太度十分轻慢,罗彻却邀请简跳舞,简感觉到自己对罗彻斯特发生感情。

  一天,罗彻斯特外出,家里来了一个蒙着盖头的吉卜赛人。当轮到给简算命时,简发现这个神秘的吉卜赛人就是罗彻斯特,他想借此试探简对他的感情。这时庄园里又来了个名梅森的陌生人,当晚他被三楼的神秘女人咬伤了,简帮罗彻斯特把他秘密送走。

  不久,里德太太派人来找简,说她病危要见简一面。回到舅母家中,里德太太给她一封信,这封信是三年前简的叔父寄来的,向她打听侄女的消息,并把自己的遗产交给简。里德太太谎称简在孤儿院病死了,直到临终前才良心发现把真相告诉简。

  简又回到桑费尔德庄园感觉像回到家一样。回来后,罗彻斯特向她未婚,简答应了,并高兴地准备婚礼。婚礼前夜,简从梦中惊醒,看到一个身材高大、面目可憎的女人正在戴她的婚纱,然后把婚纱撕成碎片。罗彻斯特告诉她那不过是一个梦,第二天当简醒来时发现婚纱真的成了碎片。

  婚礼如期举行,一位不速之客闯进了教堂,声称婚礼不能进行,他说罗彻斯特15年前娶梅森先生的妹妹伯莎·梅森为妻。罗彻斯特承认了这一事实,并领人们看被关在三楼的疯女人,那就是他的合法妻子。她有遗传性精神病史,就是她在罗彻斯特的房间放火,也是她撕碎简的婚纱。

  简悲痛欲绝地离开了桑费尔德庄园。她的仅有的积蓄花光了,沿途乞讨,最后晕倒在牧师圣约翰家门前,被圣约翰和他的两个妹妹救了。简住了下来,圣约翰为她谋了一个乡村教师的职位。

  不久,圣约翰接到家庭律师的通知,说他的舅舅约翰简去世了,留给简二万英镑,要圣约翰帮助寻找简。圣约翰发现简是他的表妹,简执意要与他们分享遗产。圣约翰准备去尤传教,临行前向简求婚,但他坦率地告诉她,他要娶她并不是因为爱她,而是他需要一个很有教养的助手。简觉得应该报答他的恩情,但迟迟不肯答应他。当夜,圣约翰在荒原上等待简的答复,就在简要作出决定的时候,她仿佛听到罗彻斯特在遥远的地方呼喊她的名字“简,回来吧!简,回来吧!”她决定回到罗彻斯特身边。

  当简回到桑费尔德庄园时,整个庄园变成一片废墟。原来几个月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疯女人伯莎放火烧毁了整个庄园,罗彻斯特为了救她,被烧瞎了双眼,孤独地生活在几英里外的一个农场里。简赶到家场,向他吐露自己的爱情,他们终于结婚了。

  两年之后,治好了罗彻斯特的一只眼睛,他看到了简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中国名著读后感2000字 篇4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红楼梦》。

  在这本书中,有心狠手辣的王熙凤、博览诗书的薛宝钗,才华横溢的林黛玉,聪明灵秀的贾宝玉,智慧靓丽的晴雯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林黛玉。她,让我深深的震撼,宝黛空前绝后的爱恋,流传千古,被世人妄加褒贬。闭上眼仿佛看见了她那柔情似水的眼神,闪烁着点点泪光,让人沉迷其中,为之动情,不能自拔。

  被埋藏了的美女--薛宝钗

  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

  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

  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

  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也许她是招人喜欢,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也许是家境关系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这些只是我个人的愚见,也许冰山一角都未触及,还搞错了方向,扭曲了曹雪芹的原本用意。

  中国名著读后感2000字 篇5

  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接触红楼梦,说实话起初还因原著是古文发愁,便先看了一遍电视剧,大概捋清故事情节。然后看了书,便略知其中的一二。

  这个故事话说有点荒唐却深有趣味。开头还要从一个石头说起,俄见一僧一道在此石之下高谈阔论,听后便打动了凡心......他们携着这无缘补天的石头下凡历练,逢见了甄士隐。他结交并救济了寄居旁边葫芦庙的贾雨村。一日贾雨村拜访甄老爷,偶因丫鬟娇杏的一着错,便以为对自己有意。中秋,甄士隐在家中设宴与雨村兄喝酒助兴,得知贾雨村抱负后,便赠银送衣送他上京赴考。转天,雨村不辞而别。甄家仆人霍启带士隐的小女英莲看花灯时,不慎因要小解丢失了英莲。

  3月15日葫芦庙失火连并甄家一起烧毁。甄士隐带着家人寄居在岳父家中,因本是读书人,不会种田也颇受岳父冷遇,后来便出家了。贾雨村进京高中为向甄士隐报恩却不得,纳娇杏为妾。后惨遭开革便游历四海,经朋友推荐,教林如海的幼女林黛玉念书。一年后黛玉之母病逝。后又遇旧识冷子兴聊起贾府之况。正与离开之时,便有一人追来报喜。禀告贾雨村复员之事。因林如海写荐信之由,并让他护其女远赴金陵。黛玉便入荣府与迎春、探春、惜春、王熙凤、宝玉相见。宝黛两人似曾相识,宝玉并送黛玉颦颦二字,并因姐妹中只有自己有玉恼怒摔玉。转天,王夫人收到薛妹妹之子薛蟠杀人之事。

  被杀人名叫冯渊,因购被拐一女英莲而起。最初贾雨村本想明判却被门子劝阻,门子把利害关系告诉了他,随后依从门子之计判案。事后薛夫人带同其子薛蟠、其女薛宝钗暂居金陵贾府梨香院。黛玉入贾府后,与贾宝玉一起于贾母处抚养。一日,宝玉与黛玉斗气而出,入侄妇贾蓉之妻秦氏内室中歇息,于梦中游太虚幻境并获阅《金陵十二钗正册》、《金陵十二钗副册》等判词,听《红楼梦》曲。梦中,警幻仙子授贾宝玉云雨之事,并许其妹可卿于贾宝玉,于是贾宝玉于梦中初试云雨。梦中次日,宝玉与可卿同游至“迷津”被夜叉海鬼拖拉,受惊,唤可卿呼救,室外宝玉大丫鬟袭人等忙入内安慰,秦氏十分诧异,因其乳名正是“可卿”。入室安慰宝玉的袭人发现宝玉梦遗,宝玉把梦中云雨之事相告并与袭人偷试云雨,从此袭人与宝玉更加亲密。

  一日,王熙凤的远亲刘姥姥带着孙子板儿到贾府拉关系,时值风光的王熙凤还算慷慨地接济了刘姥姥,于此种下善因。贾府仆人周瑞之妻应薛夫人之命把皇宫式样的扎花送予王熙凤、林黛玉等。周瑞之妻到王熙凤处时,王熙凤正值与其夫贾琏在房中嬉戏,宫花由王熙凤之陪嫁丫鬟平儿代为收下。周瑞之妻继而寻林黛玉,于宝玉房中得见,黛玉得知宫花是众姑娘皆有的,表示不屑。次日,宝玉随王熙凤于宁国府会秦氏之弟秦钟,宝玉喜秦钟俊俏,相约同上贾府家塾中念书。回程时,得闻宁府老仆焦大酒后“爬灰”、“养小叔子”等骂语。宝玉到宝钗处探病,得知宝钗吃的是“冷香丸”,故身有奇香。

  宝钗要看宝玉降生时口含之玉,一旁宝钗之丫鬟莺儿看后,述宝钗所戴之金项圈与宝玉之玉相似,所刻之字可与玉配对,宝玉察看之后,发现所言不虚。黛玉也来探病,正巧撞见玉、钗二人亲密状。薛夫人留两人吃晚饭。适逢黛玉的小丫鬟雪雁冷天里听大丫鬟紫鹃吩咐送手炉来,黛玉便借此事,奚落宝玉依宝钗只吃暖酒。席毕,黛玉为宝玉整理衣冠后同回荣国府。宝玉酒醉,回去后怒砸茶杯。次日,秦钟正式拜会了荣国府众内眷,其父秦业也给塾师贾代儒封了钱礼,秦钟正式随宝玉入塾读书。宝玉准备入塾,袭人为他收拾妥当,叮嘱宝玉功课不必过于操劳。宝玉向家中长辈辞行之后,又独去向黛玉作辞,不辞宝钗。

  上学期间,宝玉与秦钟形影不离,引发不少风言风语。秦钟又因与“香怜”交好而引发贾家远亲金荣(贾璜之妻的侄儿)争风吃醋,适逢代儒外出,其孙儿贾瑞处理不公,引发学堂内的一场大混战,最后以金荣被迫磕头道歉而告一段落。金荣虽然道歉,心里始终不服,回家后向其母抱怨,被其母劝住。金荣的母亲与贾璜之妻金氏谈及此事,金氏大怒,前去找秦可卿理论,却遇见贾珍之妻尤氏。闲谈中,尤氏先提起秦可卿的病,又说及秦钟在学堂里被人欺侮,金氏不敢再多言。贾珍之友冯紫英推荐的大夫张友士为秦可卿看病,并开出药方让秦氏服用。

  初次品读红楼梦,感触颇深,其中宝玉与黛玉的爱情悲剧让人惋惜,这次的笔记也略有借鉴,毕竟初次读名著会有些难度,希望老师谅解,自己感受也融入其中,以后定会细读。

  中国名著读后感2000字 篇6

  最近,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书中内容讲的是东汉末年,天下分崩临析,战争纷起,曹操、刘备、孙权三方势力逐渐崛起。形成魏、蜀、吴三国鼎立之势,三国逐鹿,造就了许多独具特色的人物: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厚义气,骁勇善战的关羽,勇猛过人,粗中有细的张飞,才华横溢,心胸狭窄的周瑜,胸怀大志、知才善任的孙权,文韬武略、为人奸诈的枭雄曹操……

  其中我最敬佩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为什么我最佩服他呢?因为他十分机智,就拿《草船借箭》那个故事来说吧

  那个故事中,周瑜故意刁难诸葛亮,命他在十日之内造完十万支箭。面对这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孔明有信心的回答说不须十日,三日便可完成,并立下军令状。鲁肃十分担心。孔明却一点也不着急,他请鲁肃接二十条船给他。,每个船上都要三十个人,还要扎草人一千个,并排列在船的两侧。

  两天过去了,到第三天四更时,诸葛亮突然派人来请周瑜了,说他一定要同去取箭,周瑜将信将疑地和诸葛亮一起出发了。

  五更时分,船队接近曹军水寨。孔明令船只一字排开。军士擂鼓呐喊。曹军水军都督听到战鼓声和呐喊声,心想一定会有埋伏,便让万余名弓箭手在江边一字排开,向江中放箭。当稻草人上的箭插满时。诸葛亮立即吩咐士兵把船只调头迅速离开了。到了营寨,周瑜有点不相信。派人把草上的的箭数了数,的确有十万多只。从此以后,周瑜再也不为难诸葛亮了。

  诸葛亮用他的才智取得了心胸狭窄的周瑜的信任。这就是我最敬佩诸葛亮的原因了。

  《三国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的小说,以描写战争为主,反映了蜀、魏、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大概分为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国归晋五大部分。在广阔的背景下,上演了一幕幕波澜起伏,气势磅礴的战争场面,成功刻画了近四百个人物形象,其中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周瑜、关羽、张飞等等人物形象脍炙人口,不以敌我叙述方式对待各方的历史描述,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编者罗贯中将兵法三十六计汇融于字里行间,既有情节,也有兵法韬略。

  《三国演义》中主要人物被称为“三绝”的分别是:“奸绝”——曹操,“智绝”——诸葛亮,“义绝”——关羽。

  奸绝——曹操。曹操有一句话十分耐人寻味,那便是:“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由于这句话,曹操惹来了杀身之祸,若不是他运气好,早就命丧黄泉了。所以,曹操给我的启示是:做人不能太狡诈,否则会遭到报应的。

  智绝——诸葛亮。要说诸葛亮才智过人,非得数草船借箭和借东风这俩件事了。从这两件事足以看出他的雄才过人。

  义绝——关羽。关羽是《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最讲义气的人。他对刘备讲义气,他降汉不降曹、屯土山约三事、过五关,斩六将等等事例足证明。他对敌人也讲义气,华容道义释曹操、义释黄汉升、为曹操报恩斩颜良、诛文丑等等,可见他十分讲义气。

  九岁生日的时候妈妈送我一套半白话版的四大名著。我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读完了四大名著中的《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妙笔生花以《三国志》为基础,记载了一百多年的历史,刻画了两百个多鲜活的人物形象。当我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思想在字里行间穿梭,,像身临其境一样用心去触摸那段历史。这里既有鼓角铮鸣,硝烟弥漫的战场,也有文武群臣争权夺利,有时候引人入胜的情节让人忘却了这是在述说历史,而好像是一个慈祥的老人在讲述着一个个或是美丽动听、或是激动人心的故事,深深地沉浸于故事情节,忘记了吃饭、忘记了睡觉、也忘记了这是历史。

  三国演义里面刻画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刘备的善良仁厚,急性子暴脾气的张飞、英勇善战的赵云、还有那个被称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曹操。最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是深谋远虑,扭转乾坤,呼风唤雨、神机妙算、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啦!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借东风赤壁之战七擒孟获……一个连一个的故事让我有点热血沸腾,好像自己随着战鼓加入了他们的战争中,我自己问自己,如果我要在三国时代我会是谁?孙尚香?小乔?貂蝉……哈哈,这是一种猜测而已,生活在这个现代文明的年代里人们不可能回古代的啦!

  读完《三国演义》,有趣的故事情节,回味无穷的历史典故深深打动了我。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随时都在脑海浮现。有人说:“每一本书,都象一盏奇特的灯,不过它照的不是黑夜,而是求知者的心灵。”我感觉《三国演义》也是一盏灯,一盏明亮而永不熄灭的宝莲灯,不仅照亮了我的心灵,还激发着我的斗志。《三国演义》你是我心中永不熄灭的长明灯。

  中国名著读后感2000字 篇7

  读完一本三国演义,只觉心中仍涛涛回荡着万军阵前绝世武将拼斗时兵器的铿锵声和呐喊的厮杀声,还有立于大殿之上侃谈治国治军大道的军师平静的语音语调。但是,我最敬佩的是那些以独有魅力使文武群臣皆心悦臣服的诸侯王者,以从容的姿态坐在针毡宝座上,他们之中无一不是雄才大略者。

  袁绍出身在有四世三公之称的名门望族,他可谓是东汉末年群雄割据初期最有名气最有声望的一路诸侯,无论是军队还是将领数量都领先于群雄。他二十岁就已经做官,后来假意隐居洛阳,暗地里却结交了如张邈、许攸,曹操等有才谋的人。那时的东汉是一个宦官当权的时期,宦官集团迫害官僚,欺压百姓,使朝内外皆风声鹤唳。袁绍的目的就是为了组成一个政治集团打到宦官们的专权行为。在宦官集团的警告下和叔父袁隗的责骂下,袁绍依旧没有放弃内心的报负,暗中等待时机。

  上天只给有准备的人机遇,黄巾起义如同一柄巨锤打破东汉王朝这摇摇欲坠的锈鼎。时任大将军何进召门第显赫的袁绍就任校尉。何进与袁绍皆有意打压宦官,只可惜何进志大才疏,关键时刻不听袁绍的建议,最终导致身死。袁绍后来有抓住时机与同党领兵入宫假称奉诏杀死一干宦官,导致少帝被心怀不轨的人挟持外逃。袁绍欲快刀斩乱麻诛杀宦官,遇见不长胡须者不论老幼一律诛杀,故许多无辜的人被处死。一件本来的好事都变得更加糟糕,天下乱成一团,给了董卓这类野心家有可乘之机。袁绍这位后来的讨董盟主负有罪责。

  袁绍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无比莽撞的将领,但是到后来好像又转了性子,胆子是越来越“小”了。找董卓进京勤王的昏庸主意就是袁绍和何进出的,估计年轻莽撞的袁绍也没料到董卓会带这么多兵马,到了几乎人人都知董卓居心叵测。有人建议袁绍带兵袭击董卓,史书上记载袁绍在董卓强悍的军事实力下害怕了,到后来董卓废皇帝时袁绍始终敢怒不敢言,后来因恐惧而外逃。其实我认为袁绍此举实在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袁绍如果是身死当时,后也就不会有一个声名能震慑群雄的盟主带兵反董给董卓四面受敌的困境。袁绍如果真的害怕董卓,完全可以逃出去隐居,他为何还要冒这么大风险率领诸侯集体反董呢?况且当时袁绍还被董卓受了官职完全可以不理政事做个富家翁,可是袁绍没有这么做。他忍辱负重放弃了偷袭董卓大军这么一个成功率极小的计策,背上了胆小怕事的骂名,战战兢兢地召集诸侯讨伐董卓。在一代盟主的风头背后,又藏了多大的风险!若失败,袁绍几乎必死无疑。于是袁绍的外逃避免了董卓的疯狂报复和加大搜刮力度以扩充军备的可能,给以后的盟军减少了阻力。袁绍做了一个他一生中最正确的决定,他知道他自己的身份的重要性,四世三公!足以统帅诸侯,足以给大军一个正义的理由:“兴复汉室,讨伐董卓。”与其说袁绍胆小了,不如说他成长了。

  袁绍后来果然煽动起了各地兴兵的诸侯并被推为盟主。事与愿违,袁绍虽然贵为盟主,却怎么也指挥不动这支大军。各路诸侯其心各异,谁都要为自己谋划后路。打败董卓之后谁为主,谁又愿意将基业奉送而臣服?不仅这样,还有可能被人吞并,被诛杀。于是袁绍的联盟军空耗兵粮,最后这帮诸侯们一个个作鸟兽散,讨伐大业有始无终。这怪不得袁绍,就算是军神面对这样一支军心不稳的杂牌混合部队也要为难。然而袁绍自己都没想到这次讨伐造了个乱世枭雄刘备。

  相信大家都看过这样一个电视画面:外有一探子来报,说华雄带兵来攻。这时候有诸侯亮出自己的将领对敌,但是不过半柱香的功夫盟军将领就被斩了。这时候关羽非常神勇的站出来,刘备当然也站出来了,意思是说我二弟可以斩杀华雄。这时袁绍恼羞成怒,意思是我军中大将上去都不成,你个小兵还能翻了天?然后大骂尔等大胆之类的话语,然后曹操跑出来当和事老……

  为何袁绍会如此大怒呢?对刘备天生有好感的三国迷们每每跳出来大骂袁绍嫉妒贤才、治军昏庸和自大自满等等。我只是觉得我们把问题想简单了些,一代盟主在青年时期为了打压宦官都能够召集贤才形成政治集团的人会嫉妒贤才吗?在华雄难求一败时一个人甘愿一战难道就进行讽刺?作为一个枭雄是不会有这样的毛病的。我们再看关羽那形象,面如重枣、浓眉大眼、胡须飘飘,还手持一特重的青龙偃月刀。何人不觉得一股英雄气息逼面而来?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想结交或招纳这样一个人而不是对其加以鄙视。但是刘备的自我介绍就要好好琢磨一下,他仗着自己姓刘就说是中山靖王之后,当世皇叔,帝室之胄!袁绍能够当上盟主显贵于群雄的资本就是他“四世三公”的身世,刘备在诸侯前说他是帝室之胄简直是踢场子,意思不就是他刘备更有资格当这个兴汉的联盟盟主吗?于是袁绍害怕了,看这摸样这关羽是有点本事,若其一战功成而刘备依仗这大将的声威和他自己的身世不还得爬到自己头上?所以袁绍破口大骂其狂傲并之后一直想把刘备软禁起来。刘备这个人杀也杀不得,放也放不得!

  中国名著读后感2000字 篇8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东汉末年,朝廷腐败,宦官当权,民不聊生,天下大乱。张角兄弟揭竿而起,于是黄巾农民大起义爆发。在此形势之下,各地豪强或为自保家园,或为称雄一方,纷纷建立地方武装,这就形成了各路豪强的割据之势。中国大的地,群雄逐鹿,各霸一方。

  为镇压黄巾军起义,东汉朝廷在全国招兵,在幽州地面也有了招兵公文,这就引来了一个大英雄刘备。这刘备是中山靖王之后,汉景帝阁下玄孙,算起来也是东汉王室的远方直系子孙。他虽然目前沦落民间,以贩麻鞋和织席为业,却胸怀大志。他身长七尺五寸,颇有龙子风采。刘备擅使一对双股剑,足智多谋,特别喜欢结交英雄豪杰,他见到招兵榜文,便与意气相投的新教朋友张飞张翼德、关羽关云长在桃园里结拜成兄弟,(桃园三结义)刘备为长兄,关羽、飞依次为弟。三人决心投军杀敌,报效国家。二弟关羽身长九尺,髯长二尺,面如重枣,唇若涂脂,擅使一口重七十二斤的青龙偃月刀,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声如巨雷,擅使一只丈八蛇矛。兄弟三人勇武过人,有万夫不挡之勇。他们投军后立下许多战功,还救出了被张角击败的董卓。但因刘备地位低下,只当了个小官,击退黄巾军后,他们弃官归乡。

  宫廷内宦官专权日盛,朝政日乱,人民怨声载道。各地战乱又起,刘备又带二人复出,因为平定渔阳之战有功,刘备被封为平原县令,有了一支自己的人马。

  不久之后,汉灵帝死,幼小的汉献帝即位。几番争斗之后,朝政大权又被奸相董卓把持,董卓骄狂残暴,引起众官的不满。曹操是一位颇有心计的人物,他刺杀董卓未成,设计出逃。曹操在陈留带起一支兵马,推袁绍为盟主号召天下兵马共讨董卓。在曹操讨卓檄文的号召下,十七镇诸侯起兵响应,直逼洛阳,刘备兄弟也在其中。讨董大军兵临城下,董卓手下大将华雄出城迎战,连杀盟军数员大将。这时,关羽打发神威,温酒斩华雄,(关羽温酒斩华雄)即出战时温好的酒都还未凉就提华雄的人头而归。

  董卓见华雄被杀,亲自领着十五万大军应战,他的义子吕布骁勇善战,武功天下第一,众诸侯无人能敌。紧急时刻,张飞、关羽、刘备三英雄合战吕布。(三英战吕布)迫于形势,董卓放弃洛阳,劫持皇帝迁都长安。各路豪强占据洛阳后,长沙太守孙坚寻的一枚传国玉玺,便心生异念,找个借口返回江东,已图霸业。袁绍听说后大怒,联合荆州刺史刘表半路截击孙坚,从此孙坚与刘表结怨。各路诸侯也各怀异心,不久便各自散去。曹操投扬州,袁绍到关东。刘备仍回平原县当县令。此后割据一方的枭雄之间不断发生战争,多有枭雄战死。此时董卓中了王允的美人计,因美女貂蝉与吕布发生冲突,吕布杀了董卓,但董卓的旧部杀回长安,吕布抵挡不住,逃出关外投奔袁术去了。

  太平的日子不长,山东黄巾军的余部又开始起义。曹操平定山东,所向披靡,降敌数万,招揽天下英雄贤士,开始建立霸业。经过几年东征西讨,他独揽大权、挟天子以令诸侯。不久,曹操引兵诛杀吕布,兵围刘备。刘备势单力薄,全军大败,他只身突围投奔袁绍。张飞不知去向。关羽为保全刘备家小,与曹操签订条件后归顺。曹操极为赏识关羽,一心想将他招降。关羽义薄云天,他在斩颜良诛文丑,报答曹操后,不辞而别。关羽千里走单骑,一路护送刘备一家老小过五关斩六将,最终与刘备和张飞相会。此时刘备在汝南重整旗鼓,招纳了猛将常山赵子龙,势力逐渐恢复。

  这时独占江南的孙策在江东招纳了猛将谋臣,称雄江东。后来他中了刺客暗算,毒发而死,其的孙权接管了他的权力,采取顺曹操、绝袁绍的方针,割据江东。袁绍和曹操两雄相相拼,官渡爆发了一场激战。战中,曹操赤脚迎许攸,并采纳他的意见断其粮草、乱其军心,以少胜多,袁绍带八百单骑逃回冀州。不久,袁绍重整部队来战曹操,曹操用“十面埋伏”的计策再次打败袁绍,进而兵围冀州。袁绍病死,曹操水淹冀州,彻底消灭了袁绍的残余力量。他于是腾出手来对付刘备。刘备屡战屡败,当时投靠荆州刘表处。他受到刘表妻党的猜忌,并想加害于他。刘备于是避难新野,并败徐庶为军事,势力日渐强盛。曹操屡次派人来攻,都败在刘备手中。曹操于是设计迫使徐庶离开刘备,徐庶临走前向刘备推荐了字号“卧龙先生”的诸葛亮。刘备先后三次到隆中拜见诸葛亮。诸葛亮提出跨有荆、益二州,以与曹操、孙权成鼎足三立之势的战略方针,刘备苦请其出山辅佐。

  曹操率大军南征,刘表病死,其妻蔡氏以次子刘琼嗣位,投降曹操。刘备携民出走江陵,在当阳被曹军赶上,军民大乱。赵云单骑救出阿斗,张飞在长坂桥吓退曹军,刘备收拾残兵退至江夏。适逢孙权谴鲁肃来探虚实,诸葛亮即随鲁肃前往江东,欲结孙权共拒曹操。

  中国名著读后感2000字 篇9

  我人生中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阅读,是读《红楼梦》。当时我12岁,在城关中学上初一,吴晓冰老师是我的语文老师,她的言传身教令我如沐春风,使我对语文产生了极浓厚的兴趣。那年寒假,吴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任务,就是阅读一本名著。

  我的母亲,对我有着重要影响的又一位女性,她从不吝惜给我买书钱,即使那时家里并不宽裕。她带我到书店,我在书架前徘徊了很久,终于挑了一本《红楼梦》,彼时在我年幼的心中,《红楼梦》是一本最著名的名著,更何况它的价格,在四大名著中也是最贵的。

  但一个12岁的孩童,想要读懂红楼梦,并非一件易事。果然翻了几页,我就读不下去了,开篇讲的神话故事,绕得我云里雾里,并不熟悉的表达方式,令我懵懵懂懂,不肯再读。

  但也就是因为家里并不宽裕,没有其他的游戏方式,过了几天,只好重新拿出来再读,跳过晦涩难懂的部分,这一次我很快被它所吸引。我不得不承认,那种吸引首先是豪门大户里的富贵生活对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女孩的吸引。书中写到的每一处院落,每一件华服,每一道美食都令我神往。做法考究的茄鲞,刘姥姥夹不起来的鹌鹑蛋,宝钗送给黛玉的燕窝,宝玉挨打之后想吃的小荷叶小莲蓬的汤,贾母嫌太油腻的鸭子肉粥,宝玉给晴雯留的豆腐皮包子,秦可卿病中能吃得动的枣泥馅儿的山药糕,不胜枚举,给了我一场想象中的美食盛宴。

  也想在大观园中分得一处院落来住着,闲时串串门子,拜访好友,吟诗作赋;也想拿手帕拢一包花瓣,枕在落花纷纷的石榻上浅睡;也想在飘雪的琉璃世界,和一众好友围炉烤鹿肉,饮温酒。我像初进贾府的林黛玉,小心翼翼地揣摩各类人物的心境;也像刚进了大观园的刘姥姥,贪看富贵人家的一饮一食。书中仍有些不能理解的文辞和欣赏不来的诗词,不妨碍阅读,便暂且割下。

  日复一日,很快《红楼梦》就被我读完了,每每合上书,只觉唇齿留香,舍不得束之高阁,于是我开始了一遍又一遍地回味。这一次阅读,我不是从头到尾细读,乃是随性所至,翻到哪一页便从哪一页读起。读熟了之后,心里想看哪一段,就翻到哪一页。记得那时最爱读的,是宝玉同黛玉吵架,老妈子同小丫头吵架,当姨娘的排揎当小姐的,当主子的掌掴当奴才的,当老子的教训当儿子的,当丈夫的要杀当媳妇的,当主母的陷害当姨娘的。品之如饴,嚼之有味。尤其是探春和宝钗在荣国府兴利除弊,撑起贾府改革事项那一节,引发各类矛盾冲突,更是百读不厌。

  后来随着年龄增加,学识增长,阅历丰厚,书中那些不懂的词也懂了,不能欣赏的诗句也能欣赏了。于是就特别爱读书中所写到的诗句,它们或长或短,却都和人物性格命运息息相关。怡红院中,群芳夜宴,众人占花名儿,宝钗抽到牡丹,签曰“任是无情也动人”,不就是宝钗这个“气一暖,就吹化了”的冰雪美人最好的注解吗。湘云生日,宝钗替她张罗请众人吃螃蟹赏菊作诗,黛玉《问菊》中说“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不就是她自己清高孤傲,目下无尘的写照吗。

  香菱学诗时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想来这烟如何直,日自然是圆的。这直字似无理,圆字似太俗,合上书一想,倒像见了这景似的。要说再找两个字换这两个,竟再找不出两个字来。”短短一句,就道出了诗歌的说不出来的好处。语文课上解析再多,不如原句精妙无双。宝钗进入大观园,黛玉对她一直很冷淡,后来宝玉觉察到黛玉对宝钗的态度转好,用《西厢记》里的一处戏文问黛玉道“是几时孟光接了梁鸿案?”,借用“举案齐眉”这个典故说明每每只是孟光对梁鸿尊敬有加,何时梁鸿也能对孟光举案齐眉,把钗黛之间微妙的小儿女的心思一语道中却又未曾戳破,比直言问她几时接纳了宝钗强上千百倍,黛玉不仅不恼,还称赞说“这一句原问得好,你问得也好。”

  再后来,年岁增长了些,对书的理解也更深一些。我开始懂得黛玉和宝玉从未互相说过一句喜欢的爱情更加纯粹而彻底;也开始理解黛玉非死不可,而宝钗对于自己即将嫁给宝玉这件事只能暗自垂泪,我知道他们三人的爱情悲剧正是身处这座院子带来的悲剧。繁琐华丽的高门大户像一袭爬满了虱子的华丽旗袍,早已腐朽了。我儿时所理解的作者曹雪芹的辛酸泪与荒唐言不过十分之一。

  如今,时代发展了,生活富足了,娱乐方式丰富多样,电子信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传播,处在终端的我们如上瘾一般一条又一条的刷新消息,却静不下心来去一遍又一遍阅读同一本书。我十分怀念那个坐在小小的房间里心无旁骛翻阅一本书的小小的自己,那是生命最虔诚的模样。

  中国名著读后感2000字 篇10

  刚拿《风之王》,映入眼帘的是那书前用红色字体写的“学会忠实与坚守,才华终能展现!送给所有想证明自己才华的孩子!”

  看了这几句话,我便被吸引住了,急忙打开书,囫囵吞枣地读了起来。读完后,深受感动。我不由得被故事中的主角——一匹有着高贵血统的阿拉伯马,还有那个虽然不会说话,却有着正常人所无法比及的坚韧与毅力的小马童深深地震撼着。这是一个身怀绝技者怀才不遇与忍辱负重的故事,更是一个卧薪尝胆,有血液来证明自己血统的感人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匹马,一匹拥有着高贵血统的葛多芬阿拉伯马。命运使得它与哑巴男孩阿格巴更坚强,更努力地去证明自己的高贵血统。在漫长的生存之旅中,在命运的一次次捉弄下,在不屈的坚强中,以自己高贵不屈的血统重写了一张永恒的血液证明书!出生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纯种阿拉伯小马,出生后不几天,它的妈妈就死去了,在那个哑巴小马童阿格巴悉心地照料下,才活了下来。

  它身上的运命符纹,分别代表着吉兆与凶兆——胸部的麦穗纹表示它将一生不幸;右后退上的白色斑点证明它长大后将是椅披快如疾风的优秀赛马。皇家马厩的总管大人犹豫不决,就暂时收起了架在小马脖子上的屠刀,留了它一条小命。阿格巴为它取名为“闪”,也就是阿拉伯语“太阳”的意思。闪健康地成长,它越长越强壮,在一次次的比赛中,赢得所有的马儿。

  因此,闪成了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宠儿。命运的不幸开始了——因为太优秀,它同阿格巴一起,被送到法国,作为摩洛哥国王觐献给法国国王的礼物。出乎意料的是,因为船长的贪心、他们在海上经历的种种磨难,闪并未被能进入法国皇家马厩,而是当作一匹驽马被留了下来,为厨房运输蔬菜和木材,而后用被卖进贼窝,在嘈杂的市井中颠沛流离。当闪被一个乡村的车夫驾驶运送木材的时候,那是怎样的天气啊,一个冷风刺骨、死气沉沉的深冬清晨,闪拉的木材比平时还要多,在进入乡村旅馆时,闪必须从街道爬上一个越来越陡的斜坡。

  可是不管它如何努力,却怎么也无法在结冰的圆石子上站稳,它的蹄子里结满了冰块,可他仍然在坡道的最低下拼命地往上爬,却又一再地滑开,在车夫的鞭笞与咒骂中,闪发出低低一声呻吟,随即弯膝卧倒在地,它被车子的两条车轴卡在中间动弹不得,眼里满是惊慌与恐惧,嘴巴流着血……

  读到这儿,我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对于闪,曾经那是多么骄傲的闪,这是多么大的耻辱啊。当我读到这儿,想:这回他应该会倒地不起,两眼一闭,两腿一蹬,顺势咽下那口气,结束自己在人间屈辱的旅程吧?可是,出呼我的意料,想以前每一次一样,它都坚强地爬了起来,两眼饱含泪水,屈辱却勇敢地站立着,直视远方,像是遥望某种冥冥旨意的下达,更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得到自我的明证!最让我感动的是“闪”和阿格巴在患难之中互相信赖的不离不弃,互相支持的友情,使荒凉的威肯沼泽成了他俩的天堂。我多渴望自己就是“闪”,还有一个像阿格巴那样每时每刻都在关怀着我的朋友。最终,他们终于如愿以偿,用不屈的血统来证明自己,用最后的荣耀来洗礼人们的记忆!

  这种对信念的执着,让我泪水盈盈。在生活中,我们有这样的信念吗?有过这样的执着吗?《风之王》这本书让我知道面对困难和误解的时候,不要怨天尤人,要忍耐要坚持,只有默默地努力让事实证明一切,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在我记忆的心扉中,让我最难忘的是那件事……我是舞蹈队的同学。初入舞蹈队时,我只是个无名鼠辈,做什么事都被老师安排到最后面,虽然我脸上装着无所谓,心里却是在意的很。我总想在老师和同学面前露一手,可机会总是不降临我,就像闪和阿格巴一样无奈,只好在心中默默想象。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练出个样儿来!

  为了这个目标,我一直都在努力,不管是忍受多少疼痛。终于有一次,我的付出得到了回报——在一次练下腰时,因为我平时的刻苦练习,所以我很容易就抓住了脚,老师为此把我当做榜样来赞誉,我的心甜甜的,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受。打那次起,我就更刻苦了,常常是练得太长时间而晚上疼得有睡醒过来。可是忍耐了,坚持了,总是有报答的——那个学期老师将我评为了优秀学员!

  现在,不管在哪个的舞蹈队,教过我的老师都有对我不少的夸奖,我也更是尝到了努力的硕果。只要活着,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逆境之中,更是没有自暴自弃的理由。就是这种对信念的执着,使我泪水盈盈!

  中国名著读后感2000字 篇11

  孤独年迈的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不舍不弃,只身驾船赶赴人迹罕至的墨西哥海湾,终于在第五天钓上一条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经过两昼夜的殊死捕斗,筋疲力尽的圣地亚哥最终降服了这条前所未见的大鱼,并把它绑在了小船的侧舷上。夜色降临,遍体鳞伤的圣地亚哥满怀喜悦地返航,却没料到,看似平静的海面上,一大群饿疯了的鲨鱼正循着血腥味尾随而来,老人费全身力气,筋疲力尽的把鲨鱼杀死,把死鲨鱼栓在小船后面,拖回来享受果实。展示了进取者与自然搏斗和人的不屈性格,胜利者的喜悦。然而,老人把鱼拖到岸边,死鲨鱼却剩下一架空骨头架子.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矗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中国名著读后感2000字 篇12

  拿到这本书后,虽不能说是一口气读完它,却也是用我最快的速度读完了,正如我的一位友人所说,引起了极大的共鸣。

  因为对儿子的成长越来越关注,但是在关注过程中发现我总是用我成人的思维去关注他,这样便与他行走在两个轨道上,不能很好地完成链接,他的需要我不知道,我的要求他也不理解,于是有时会产生冲突,对我而言有时侯的感受就是“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听话呢?他为什么会这么想呢?他为什么就不能理解我对他的一片苦心呢?”而对孩子而言,估计就是:妈妈怎么会这样要求我?我不想这么做……而且又不得不做,因为他需要听大人的,大人的安排貌似都是为他好。看着他无辜而委屈的眼神,我心里一阵一阵的难受告诉我这里面我存在着问题,至少在与孩子的沟通交流上存着的一些问题,我可以做得更好一些的。

  于是,我尝试着去了解孩子,去感受孩子,但这只是隔靴弄痒,不能很好地做到共振。我要更好地了解他,我必须要进入到他的世界里,真正地懂得他的需要,那我就要放下成人的心态,让自己再回到过去。

  就是这本书——《透析童年——让爱走向成熟》让我找到了我的童年,让我回到了我自己的过去,我仿佛看到了那个小女孩还站在那里,抱着一个皮球,在等着我回去找她。我感受到了她的需要,感受到了她对无条件的爱、对接纳、对认同、对归属、对安全的需要,对成长的需要……

  正如作者在自序里谈到的:“我们都曾是孩子,拥有美好而丰富的内心世界。只是,在成长的过程中,面对环境中的缺爱、粗暴、压制和伤害,我们封闭了自己的心灵,使自己变成一个缺失感受、单求生存的工具。”“现在,我们有了孩子。当我们面对自己的孩子时,虽然表面冷静,但内心却惶恐得一塌糊涂。因为我们发现,自己早已遗忘了所有孩童时候的内在需求。同时我们对自己的生命状态也几乎一无所知。由此我们无从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我们能做的,或者说我们正在做的,就是用我们头脑中自以为正确的方式,来对待和要求孩子的成长……”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记起了去年夏天发生在我和儿子及家人之间的一件事情。当时我和儿子还有爸爸妈妈带着弟弟家的儿子一起去我的姥姥家(虽然有点复杂,但在其中这里面的每一个人都很关键),儿子和小他四岁的弟弟在一起玩,大人们在客厅里说话,正说话间我感觉到了儿子和小弟弟之间产生了一点冲突,原来他们同时看好了一个玩具,互不相让。就在二个人僵持不下之时,坐在客厅里的大人发言了:“贝贝,把玩具让给弟弟玩一会,你是哥哥,他是弟弟,你要让着他。”这本是一句经常在耳边听到的话,无论是在我们小的时候,还是现在,大人在对孩子之间争玩具之类的东西的时侯,好像除了这句话之外再无他言。可这时,我看到了儿子眼里的委屈和无奈,他无助地看着我,我的心被触动了。

  我只好说“贝贝,你自己跟弟弟商量一下,看谁先玩,你们俩自己解决。”这时,另个一个大人又说话了,“贝贝,弟弟小,你要让他点。”在大人的集体关注下,贝贝很委屈地放弃了,很不情愿的走开了。看着他的背影,我感到他受到了一些伤害,那时,那时的我还不能像现在这样更好地处理这件事,我也有一些情绪地对对我而言也是大人的这些权威们说;“你们不能这么说,为什么大的就一定要让着小的?他们自己可以商量的,这样贝贝会受到伤害。”

  我的父母及其他家庭成员也都很无辜地看着我,“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啊,老祖宗流传下来的美德就是要让大的让着小的。”我无语了。传统教给我们的的确就是这样,但是让出去时的那份委屈以及来自大人的那份压力,该让还不懂事的大孩子如何化解?这会不会给他们带来一种伤害,以致于在他们长大后的成人世界里,也会受到一些影响?我当时明明从孩子的眼睛里看到了那种委屈,这种委屈告诉我他不愿意这样做却又不得不这样做,而得到玩具的弟弟就会产生一种误解,我要什么东西,就应该得到满足,因为前几次的满足就会导致他今后的每一次都要满足,这也会从另一个角度影响到他的今后的生活和意识。我们完全可以变换一下说法和做法,让这样的事情得到圆满的解决,不要伤害到每一个孩子。

  了解孩子,理解孩子,接纳孩子,无条件地爱孩子,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因为我们现在连爱都不会了,明明心中有爱,给出去的时候却附加了那么多的条件,所以给我们自己,给孩子都带来了伤害。

  透析童年,先让自己回到童年,感受到自己在童年里的欢乐与悲伤,体验到自己在童年里的渴望与压制,就会理解现在孩子的需要。首先,最贴切最有效的做法是,当与孩子对话时,一定要蹲下来,与孩子保持同样高度的视角线,拉着孩子的手,看着孩子的眼睛,即使什么也不说,眼睛里的对接也会直通心灵,让彼此的心灵完成链接,真正的心灵链接比什么都有助于沟通,这样做到了,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呢?

  让孩子成长,首先做父母的就要先成长!

  中国名著读后感2000字 篇13

  围城这一部写在解放前的著作,写出了人们生活的困顿,写出了中华文化、中华文明中的种种好与坏,美与丑,善与恶,同时也写出了人们在对待爱情、婚姻、人际关系等等方面的进进出出、无奈与矛盾。

  船甲板上的对话,“那么,你就是摇篮里睡着的小宝贝了。瞧,多可爱!”等等表现了即使是知识分子,在人前人后不一的形象,可说是无奈,更可说是对人的不真诚。一段对鲍小姐欲的描写想来既是对在外留学生不能好好学习知识而吃喝玩乐的讽刺,也是对中国现状的担忧。

  方鸿渐与周家的关系是一个围城,已经进去了,想出出不来,在这个密封的围城里,方鸿渐喘不过气来,只能压抑着自己,跟着一群市侩“谈笑风生”。方鸿渐自己的家是保守迂腐的,这个家还停留在封建社会,方老先生看起来似乎在一些方面是明智的,是有父亲形象的,但事实上正是这些所谓的明智阻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方鸿渐“生平最恨小城市的摩登姑娘,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钉,也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这段真切描写了当时的中国严重存在的“拿来主义”,不分是非黑白,把西方国外的东西搬进家门。后面对张先生的描写更是说明在中国存在很多这样自以为是,不了解事情真是含义情况下夸夸其谈,爱眩但又没有本钱眩。

  作者花了大量篇幅写方鸿渐跟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关系。方鸿渐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却始终不得其门;苏文纨喜欢让所有的男人在她身边打转,还以为自己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其实进入却等于是在外面,而当她与曹元朗结婚并过上真正的市侩生活时,她却安之若素。唐晓芙似乎是围城中最好的人,因为对方鸿渐来说她是虚无缥缈的,可望不可及的,她是一个幻象,所以变得纯洁而可爱。这篇幅中对人物的描写也很是到位,“诗人”曹元朗写的是不文不类却自认为很了不起,翘着尾巴却连狐狸都不能像,可大家仍夸奖一通。大家的交往是如此的不真心,小人之交甜如蜜般。赵辛楣想追求苏文纨,也付出行动,从这个篇幅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相对来说更会生活的人,特别是在那个时代背景。这些文人骚客卖弄文学的嘴脸在这个篇幅中被描写得如此可笑,很具有讽刺意味。

  方鸿渐终于还是听从了赵辛楣的话去三闾大学。沿途上,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最后通过关系到达了三闾大学,而关系这个在中国例行了多少年的东西,过去,现在将来都将例行下去。路上行人的势利眼,看人看外表,看着装,对有身份的人阿谀奉承而对老百姓则爱理不理。在这段中女主人公孙柔嘉出现了,人如其名般,刚开始孙小姐显得如此温柔,乖巧。李梅亭的小气,自私,像一个真正的生意人,带着药去边远地区以十倍的价钱卖,而骨子里有当时中国人的懦弱,无能。

  到了学校后,教授不教授等级的划分也是如此的荒唐,而老师们对这个等级分法的看法也是那么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拿着假貨在社会上招摇,也不显得丢人现眼,而且还理直气壮得在那争着等级的高低。更让人觉得可恶的是愚钝的不只那些腐朽的老师,还有学生,学生也是一样的荒唐,看老师的教书的水平不是看实力,而是看文凭,看学位,而且认知能力也那么差,不能很好认清怎么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而去欺负老师,没有了尊师重道的美德。在学术圈,所谓的文人们是如此的虚伪,不真诚。而在这里,方鸿渐成了那个唯一一个还有一些最基本的知识分子操守,或者说最基本的做人的操守。而高松年、李梅亭、汪处厚,这些人在那里在里边如鱼得水,他们会舍得走出这个围城吗?

  再一个是在三闾大学发生的所谓的爱情的纠纷,这场纠纷也显得如此的可笑。方鸿渐并不想进入孙柔嘉的生活,但他被孙柔嘉看上了,而且通过“某种方式”得到了他。对方鸿渐来说这个婚姻是他的围城,在还没进去前,他不知所以,就这么进去了,在进去后,他浑浑噩噩得过日子,他也有想冲出来的冲动,但他是个被动的人,不敢行动,也不会行动。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背后糟蹋”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终于走向“不离而散”,不欢而散。他家祖传的那顶破铜钟当当当当当当敲了六下,似在嘲笑,对人生的讽刺和嘲笑尽包含在这怅然悠悠的钟声里了。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

  中国名著读后感2000字 篇14

  胡适在《追忆志摩》一文中说到徐志摩的信仰,他说,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这也是《穆斯林的葬礼》的灵魂。

  爱首先指爱情。罗素在给出我为何而生的三个答案中也把爱情放在了第一位。他说:“我所以追求爱情,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爱情有时给我带来狂喜,这种狂喜竟是如此有力,以至使我常常为了体验几个小时的喜悦,而宁愿牺牲其他一切。其次,爱情可以摆脱孤寂——身历那种可怕的孤寂的人的战栗意识有时会由世界的边缘,观察到冷酷无生命的的无底深渊。最后,在爱的结合中,我看到了古今圣贤以及诗人们所梦想的天堂的缩影,这正是我所追求的人生境界。”而诗人奥登更为直接,“我们必须相亲相爱,否则就会死亡。”爱情,这一诗人赞叹作家描绘的人类永恒的主题,也是霍达在《穆斯林的葬礼》中最重要的一条主线。但作者以一种似隐似现、似全似残的写作方法,更令人容易深入文字中,心情好似秋风中坠下的一片落叶,随着人物的经历,忽上忽下,忽左忽右。

  韩新月和楚雁潮找到自己的爱情了吗?好象找到了,又好象没有。读过他们,令人有一种由衷的钦羡,又有一种揪心的疼痛。医院中,《梁祝》乐曲在春蚕吐丝的节奏中淡淡远去。留下一片纯净,一片空灵,炽烈的诗句脱口而出:“请让我叫你相信,我只盼一件事情,给你献上我的心灵,和这心灵中蕴藏的全部感情。”当两颗心经历了长久的跋涉而终于走到了一起,像镜子一样互相映照,彼此如一,毫无猜疑,当它们的每一声跳动都是在向对方说:我永远也离不开你!那么,爱情就已悄悄地来临,没有任何力量能把他们分开了。新月是幸运的,又是不幸的。她痴迷于事业,平生没有第二志愿,北大西语系让她如愿以偿;她憧憬过爱情,在茫茫人海中,她得到了一位肝胆相照的知己。但是,这一切又都过去了。剩下的只是在清醒的状态中等待死亡。一片芳心千万绪,人间没个安排处。

  爱情不是同情,更不是感激之情。所以韩子奇和碧玉的结合是痛苦的,更是韩子奇和梁冰玉寻找爱情的最大障碍。虽然他们结婚十年,从没有过吵闹和打骂,但感情却越来越疏远了。疏远也并不苦恼,已经习惯了,麻木了。如果没有战争,韩子奇也不会离开,一切还会照旧过下去,一直到死,都不会抛弃碧玉。而梁冰玉凭着“一个活着的人,有权利生活,有权利爱”的信仰闯入了他们平静的生活。两个人要真正相爱,其容易程度,有时超乎我们的想象之外:其艰难程度,有时也超乎我们的想象之外。现实永远是现实,梁冰玉艰难的爱情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留于读者自己去评定。她告诉人们的是:“我付出了爱,也得到了爱,享受了作为一个人的权利,死而无憾……天地间有一个人理解我,爱着我,我满足了……”如余杰所说:在这片已不再蔚蓝,不再纯洁的天空下,如果还有一双眼睛与我一同哭泣,那么生活就值得我为之受苦。

  先行者总要承受我们无法想象的苦难。不知暮年回来的梁冰玉在荒园中连自己女儿的坟墓都找不到时有没有悲哀、后悔。

  在书中作者没有出现争取自由的正面描写,但所有人物的奋斗、挣扎,无不是在争取自己的自由。自由地去爱,自由地去生活。付出了,努力了,有的人得到了自由,有的人没有,更多的人有了阶段性的自由,某一方面的自由。像新月要争取按自己的意愿来报考学校,韩天星要和自己挑选的人结婚……

  而对于美的描写,则是全方位的。人物美,心灵美,环境美等等。追求美是人的本性,人们本能地而并非理智地向往纯美纯情的意境。美不必强迫人接受,不然,“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那样的名句也不会这样传之久远,深入人心。当然并不是人间处处都有这样的意境,所以人们才需要这样的意境。

  对北大校园的描写,湖光塔影,画舫石碑,甚至一座座楼房的名字都充满诗情画意。德斋,备斋,二十七斋,三十二斋等。在备斋旁,白雪覆盖的小桥,粉琢玉砌的石阶,湖心的小岛,小亭的檐下,漫天的飞雪中,伫立着一个少女的身影,静静地谛听着,备斋中飘出的琴声在她的耳畔回旋,回旋……

  还有对玉的栩栩如生地描绘,对博雅宅庭院的绘画,甚至严教授在《让我们不再一起漫游》的朗诵中合眼而去的叙述,无不让人有一种美的震撼。人是本能的追求美的。

  如果我们用爱、自由和美来抗拒暴雨、抗拒狂风、抗拒霜刀雪剑,我们就有了必胜的信心。

  中国名著读后感2000字 篇15

  《边城》以清末时期的湘西茶峒地区为背景,以“小溪”渡口为起点,绕山岨流的溪水汇入茶峒大河,展开了旷野渡口少女“翠翠”与山城河街“天保”、“傩送”兄弟的动人爱情故事。沈从文先生极为优美而流畅的语言文字,如诗如画般描绘了白河沿岸恬静幽美的山村,湘西边城浓郁的风土民情:“近水人家多在桃杏花里,春天只需注意,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夏天则晒晾在日光下耀目的紫花布衣裤,可做为人家所在的旗帜。秋冬来时,房屋在悬崖上的,滨水的,无处不朗然入目。黄泥的墙,乌黑的瓦……”。这些充满了自然真朴与生息传神的描写,给人以极美的享受。随着故事的展开,《边城》描述了河街繁华祥和的码头市井,湘西淳朴厚道,善良笃信的世道民风。河街虽有“一营士兵驻老参将衙门”,有地方的“厘金局(税收征稽)”,却仿佛并不存在,林林琅琅“五百家”,各处是一片繁忙的劳作、古朴的店铺、悠闲的生活景致。“船来时,远远的就从对河滩上看着无数的纤夫……带了细点心洋糖之类,拢岸时却拿进城中来换钱的。大人呢,孵一巢小鸡,养两只猪,托下行船夫打副金耳环,带两丈官青布或一坛好酱油、一个双料的美孚灯罩回来,便占去了大部分作主妇的心了”。河街上,就连妓女也为世风所感,“永远那么浑厚……尽把自己的心紧紧缚在远远的一个人身上,做梦时,就总常常梦船拢了岸,一个人摇摇荡荡的从船跳板到了岸上,直向身边跑来”。这些客观生动的描写,反映了沈先生凤凰县生活的深厚基础,当年对“河街”生活细腻的观察,对湘西民俗风情的谙熟,直观与遐想的特写抓住精彩的瞬间,给人以鲜活的生活场景。“河街”上虽有三教九流,以及“纤夫”、“船夫”“妓女”等生活在最低层的民众,但做为当年“新文化”的杰出作家,也许是为了爱情主题,未提及阶级对立或社会矛盾。我们虽然仅仅是从文字上了解湘西的那个遥远的时代,未必真悟是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但《边城》却是沈先生描述的类似于陶渊明笔下的现代“桃花源”,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边城》塑造的主人公渡船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自信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地位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前清解甲流落军官“顺顺”凭着一些积蓄经营木船,事业兴旺发达,又因大方洒脱,仗义慷慨,诚信公道,被众举为“掌水码头”一方豪杰绅士。他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受父亲江湖风范教育熏陶,在浪里行船摔打锤炼,皆成为江湖“岳云”式聪明英俊少年。在渡溪或“逮鸭”的竞技后,兄弟二人心中都是与翠翠一见钟情,深深爱上了美丽的翠翠,“二老”傩送为追求翠翠宁可要条破渡船而不要那座“新碾坊”。“大老”天保在与翠翠提亲的一次次混沌不清的“马路”,“车路”推辞中,决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执着的兄弟二人互明心事后,毅然甘愿站在月夜山崖上为翠翠唱“三年六个月”的歌。

  《边城》是一幕爱情的悲剧,看似文字轻松酣畅的流淌,实则笔墨浓晕幽幽的凝重,她的感人正是爱情悲剧的美丽。沈先生笔下的妙龄翠翠,细腻的再现了一个少女春情朦胧的心里变化,生动的刻画了少女羞涩的恍惚与冷漠。由于从未有过母爱和做为女性的涉世,心理孤独的翠翠面对痴心爱情不知所措,一次次含蓄埋没,躲避推脱,终于忧郁等待竟是一场悲剧。山崖上再也听不到天保和傩送兄弟月夜的山歌,天保在漩涡中溺水身亡,傩送悲痛之际又不愿接受家中“新碾坊”的催逼,去了遥远的“桃源”地方。在这令人心碎的时刻,爷爷在吃了掌水码头“一闷拳”的怨恨后,那个暴雨雷鸣的夜晚,碧溪岨的白塔终于倒塌,翠翠唯一的亲人,辛劳一生的老船夫在睡梦中带着忧虑和期待撒手西去。翠翠在杨马兵等人述说中,明白了一切,她痛哭了一个晚上,可是那如歌的岁月似白河流水滔滔而去。

  《边城》的结尾也挥洒的十分悲壮幽深,意境深沉:“到了冬天,那个圯坍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歌唱,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沈先生诗歌般精妙的几笔点缀,给人留下了悠长的惋惜,无限的牵挂期盼!

  读一本书,一篇文章,得到的不仅仅是文字上的感染,文才上的提升,心理上也是一种熏陶。作文

  中国名著读后感2000字 篇16

  读《呼啸山庄》有感《呼啸山庄》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小说家艾米丽·勃朗特的作品。这是一部人物情感饱满,故事跌宕起伏的`作品。忠实的女保姆丁耐莉、漂亮热情又多愁善感的凯瑟琳、外表坚强、残酷其实内心无限痛楚的的希刺克厉夫、善良又爱的自私的林顿?

  如果一定要一句话来概括,的确,它是一部通过爱情悲剧,向我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的书。作者用犀利的笔锋勾勒一幅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和她(他)们的因爱生出的种种恐怖的报复、仇恨。这个山庄如它的名字一般,宛如惊涛骇浪,文中以“我”为线索,揭开那尘封的记忆?

  “呼啸”是一个意味深长的内地形容词,形容这地方在风暴的天气里所受的气压蚤动。的确,他们这儿一定是随时都流通着振奋精神的纯洁空气。从房屋那头有几棵矮小的枞树过度倾斜,还有那一排瘦削的荆棘都向着一个方向伸展枝条,仿佛在向太阳乞讨温暖,就可以猜想到北风吹过的威力了。幸亏建筑师有先见把房子盖得很结实:窄小的窗子深深地嵌在墙里,墙角有大块的凸出的石头防护着。这是“我”初来山庄对它的印象。其实,树性也就是人性的象征,它象征着呼啸山庄的人同样终年不断的承受强烈的压力,原本善良单纯的人性被残酷的扭曲和摧残着。

  凯瑟琳(女主)是呼啸山庄庄主恩萧先生的女儿,活泼、勇敢、不受拘束,从心底有一种无拘无束的愿望,就像是一只长期习惯于在蔚蓝的天空中自由翱翔的麻雀一样,不愿意被牢笼束缚。她与男主的爱情就在各种共同遭遇和反抗中萌生而成,联合起来一起反抗亨德雷(凯瑟琳的哥哥)的压迫,在抗争中,他们发现了相互间深沉而强烈的需要。希斯克利夫(男主)倾心于凯瑟琳这个活泼、倔强而具有野性的姑娘,只有她才能给他理解和友谊。而凯瑟琳也意识到要获得充分的人性,要获得真正的自由、平等和尊严,要重视与自己作为人的责任。但她终于还是放放弃了心中爱的人,选择富有的林顿。

  但这一切不是结局,而是开始。消失再次归来的希斯克利夫,从小经流落大街的孤儿,上天的不眷顾的命运,注定使他的心灵扭曲,他不接受任何好意,并对周遭充满敌意。但是凯瑟琳与别人不同,她喜欢和他一起玩,希斯克利夫倾心于这个活泼、倔强而具有野性的姑娘,并对她产生了爱慕之情。但面对凯瑟琳的背叛,他由爱生恨,由恨生痛,由痛生仇,由仇生念,由念生狂,由狂生得,由得生乐,由乐生忆,由忆生爱,由爱生死?是的,其间,一切的产生皆是由他对凯瑟琳的爱,一种发自内心,真挚的爱升华出来的。他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物,也许刚开始都会觉得希斯克利夫这个人物太粗野,他配不上凯瑟琳。这也许就是那个时代最大的悲哀,这样的爱情注定以悲剧收场。

  每个小说都不少不了一个英雄人物。他坚定,温和,绅士,这就是凯瑟琳的丈夫埃德加·林顿。他出生在非常富裕有教养的家庭里。面对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他那特有的气质和男性的魅力深深的吸引了着凯瑟琳。是凯瑟琳不禁拿两者作比较。但他也有男人的嫉妒,当他目睹凯瑟琳再慈和希斯克利夫相遇时那种激动时,他嫉妒希斯克利夫并排斥他。但他的绅士风度使他保持沉默。他在凯瑟琳与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由于他的爱自私,使得凯瑟琳处于煎熬和纠结之中。

  命运的车轮飞快的转动,谁也无法阻止,无法改变。然而随着凯瑟琳的死,希斯克利夫已接近疯狂。我开始会觉得一切会随着凯瑟琳的死结束,爱,恨。这是已被仇恨蒙蔽的希斯克利夫展开了他对邪恶的复仇大计。占夺呼啸山庄、画眉山庄,策划他的儿子与凯瑟琳的女儿结婚。故事又回到“我”初到呼啸山庄时看到的情景,恶狠狠的对话,充满讨厌与厌恶的氛围。我喜欢大团圆的结局。所以作者给了大家都能接受的结局。小凯瑟琳和哈里顿不再会像他的母亲和希斯克利夫那样,爱情终被仇恨淹没。最后希斯克利夫以绝食结束了他的生命,我一直相信他的凯瑟琳一直在等待他。他们会相聚也会抛弃所有的世俗,想像着他们会一起度过的开心与不羁的日子?现代的爱情观是以男女双方的共同理想和奋斗目标为前提,以自由恋爱为基础。以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为己任,因此,它应该是自愿互爱,毕竟爱情是不可强求的,男女双方首先要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相互尊重,相互爱慕,从而促使爱情关系建立和发展。忠贞专一,爱情具有排他性,男女双方应相互信任和保持依恋感,决不能三心二意,朝三暮四,见异思迁。这也是现代婚姻离婚率高的主要原因之一。相容到补,无论爱情双方存在什么样的个性差异,只要不是原则问题,都应该心理相容,并在实际生活中相互尊重,相互学习,

  取长补短,满足需要,共同发展。强烈持久,男女双方应保持强烈深厚的感情,从而保证爱情关系的稳定性和持久性。我始终认为爱情是人类的一大奇迹。因为爱我们的甚或不再枯燥,也因为爱情我能创造奇迹。就像《呼啸山庄》给我的启示:爱她,不一定要占有;因为他幸福你才真正幸福。我希望所有有情人能终成眷属,因为我实在不喜欢悲情的结局。

  中国名著读后感2000字 篇17

  阳光进来,视线从电脑屏幕前移开,感觉不到视线中是临近黄昏时的那种“窗外”一个下午的阅读让一部名著的最后几章印于又一个平常读者的心中。

  《穆斯林的葬礼》——很早就被这个书名吸引,知道这肯定是个“很好很强大”的作品。着手开卷阅读却是因为此书是我计划中一个必读的任务。故事在两个年代穿插进行,一是抗战前后的民国时期,二是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故事中的主角有N位,并且大都来源于真实的曾经的生活。下面这段文字是该书的官方总结:“全书五十余万字,以独特的视角,真挚的情感,丰厚的容量,深刻的内涵,冷峻的文笔,宏观地回顾了中国穆斯林漫长而艰难的足迹,揭示了他们在华夏文化与穆斯林文化的撞击和融合中独特的心理结构,以及在政治、宗教氛围中对人生真谛的困惑和追求,塑造了梁亦清、韩子奇、梁君壁、梁冰玉、韩新月、楚雁潮等一系列栩栩如生、血肉丰满的人物,展现了奇异而古老的民族风情和充满矛盾的现实生活。作品含蓄蕴藉,如泣如诉,以细腻的笔触拨动读者的心灵,曲终掩卷,回肠荡气,余韵绕梁。”这个总结真是太官方了,官方得都有点儿“中央”了。

  在这个高度概括的鲜明旗帜下,俺再总结一个“地方”的哈。头几章中,作者除交代故事主线外,还对中国穆斯林的由来、传统、习俗,以及民国年间老北京的风貌,韵味甚至风味食品都进行了深入描写。尤其是对老北京东来顺涮羊肉的那段十分内行专业的描述直让我想飞回北京,甚至是飞越大半个世纪的时间,直接前往几十年前的那个东来顺。除去对贯穿始终的对玉器行当的精深讲述外,这些对文中各行业的细节描述,也如出自业内人士之手一般。看过后就是一个字儿:赞!不过读到中后部分时,本读者确实也因为八十年代主流文学特有的带一点儿说教,并且事都有点儿小煽情的讲话方式而觉得有那么一点点儿小乏味。这大概是因为本人历来就不是那么喜欢读一些小男、小女、小情感,小悲伤之类的东西。然而,这小乏味并不能拦着我喜爱这部巨著。并且,看到后面几章时,先前的那一点点儿小乏味也自己个儿消失了。这出悲剧在最后几个章节真可谓是越演越悲,悲得连作者在写她的时候都止不住泪水,心绞痛一次次发作……本人属于那种看恐怖片都能看乐看开心的类型,而《穆斯林的葬礼》令我这样的人员都几度眼睛湿润。倒不是说这部作品擅长“赚取”眼泪,而是所有读过她的人都会被她触到内心深处最本质的东西,那是一种人类与生俱来,并刻在骨髓中的共有物——任年代的变换,意识形态的更迭,都不会被丝毫改变。但具体这种共有物是什么?俺也说不大清楚哈。凡伟大的作品都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作品,所以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我想,大概正是因为她们可以跨越时空的界限参透人性中这些说不清楚的共同之处吧。通篇文字中,一家两代人两条故事主线交替进行,最后合为一处。而两条主线衔接处并不生硬,而是让人感觉像是在看电影。能让读者置身于其中的故事是好故事,能写出这种故事的作家当然就是好作家啦。在给全书收尾的后记中,作家霍达向读者们详谈了故事的背景,写作过程和对文学的一些看法。其中很多观点令本粉丝由衷欣赏和佩服。

  摘录几句如下,大家共勉:“文学,来不得虚伪、欺诈和装腔作势,也容不得污秽、肮脏和居心不良。“文如其人”,作家的赤诚与否是瞒不过任何人的眼睛的,我历来不相信怀着一颗卑劣的心的人能写出真善美的好文字。”“我笔下的主要人物,既是人间曾经有过的,也是我所憧的。我觉得人生在世应该做那样的人,即使一生中全是悲剧,悲剧,也是幸运的,因为他毕竟完成了并非人人都能完成的对自己的心灵的冶炼过程,他毕竟经历了并非人人都能经历的高洁、纯净的意境。”“最高的技巧是无技巧,仅仅炫耀技巧就失去了灵魂。让人看见的技巧是拙劣的技巧。”“必须真正理解“历史无情”这四个字。谁也不能改变历史、伪造历史。”一整部书,五十万字,一家两代那么多主角,所有这些都是为牢牢写出一个“情”字。从古至今,很多伟大的作品从开篇到结束也都是在围绕着这个字。其实早就不相信世界上有这种东西多年啦,但今天完整读过此书后,似乎俺又有点儿小动摇了哈。

  中国名著读后感2000字 篇18

  “我窥见我不能加以肯定的目标,我每天都迫近它一些……如果我摆脱了这疾病,我将拥抱世界……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这绝不能让我屈服……能把人生活上千百次,是多么美!”这是贝多芬发自内心的呼喊。

  从1815年开始,贝多芬就只能和别人在纸上交谈了——一只无形的手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拿走了。这对他无疑是致命的打击,他曾想放弃作曲、离开祖国、过隐居生活。但经过了不知多少个不眠之夜的思考,不知多少次激烈的思想斗争,他终于开始面对命运、顽强耕耘,写出了交响曲《英雄》《田园》《命运》,钢琴协奏曲《皇帝》,小提琴奏鸣曲《克鲁采》,钢琴奏鸣曲《华伦斯坦》《热情》,歌剧《菲德里奥》……

  有个叫密契尔的人,他也许没有贝多芬著名,但也有贝多芬的精神。他曾自认为世界上最倒霉的人:46岁时因车祸烧得面目全非,51岁时又因坠机造成瘫痪。但他不甘心屈服于命运的安排,最终凭借自己的顽强意志,成了既是受人爱戴的演说家,又是事业成功的企业家。这样的人还有很多,不管他们是平凡还是出名,凡是有贝多芬精神、与命运抗争的人,都是伟人。

  贝多芬的坚强意志在他的音乐中得到了最完美的体现,他的精神和音乐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在他的墓碑上,刻着这样的话:“当你站在他的灵柩跟前的时候,笼罩着你的并不是志颓气丧,而是一种崇高的感情;我们只有对他这样一个人才能说:他完成了伟大的事业……”

  勇者无所畏惧,米开朗琪罗的性格可真不是太好:软弱、胆孝多疑、优柔寡断、做事有始无终……但在艺术上呢?为了寻找好材料,他在采石场一呆就是几个月;为了运送精心挑选的石料,他亲自带领工人开山筑路;为了使壁画保持鲜艳不脱落,他摸索颜料配方,一有差错就得从头再来,于是尝试了又失败,失败了再尝试;为了建造陵园、铸造铜像,他不得不从头学习自己完全陌生的领域——炼铜术、建筑学;为了掌握人体的结构,他用尸体来解剖,不仅惹来人们反感,还累得大病一抄…他在生活中也许不勇敢,但在探索艺术时,他从未胆怯过!

  冯刚,一个普通的中学教师,也有着这样超人的勇气。为了将野生动物的美展现在人们面前,从而唤起人们的生态保护意识,他背着十几公斤重的照相器材,足迹遍及天山南北。为拍藏羚羊,他克服了高山反应,摆脱了重重困境;为拍野牦牛,他孤身步行8小时,冻坏了双脚;为拍蒙古野驴,他曾在40℃的高温中迷路14小时;为拍大白鹭,他裹在雨衣中等了4个多小时……他和米开朗琪罗一样在自己热爱的事业中,勇气十足。

  米开朗琪罗一生作品无数,他却因未完成的太多而认为“虚度一生”。其实他不知道,只要是勇敢地与艰难搏斗的一生,都是成功的一生。

  仁者悲天悯人,有这样一个人,他来到人世间后,表现出了不平常的奉献感和拯救感。他为许许多多的人做出了许许多多的贡献,却从无所求。他为心中的真理而奋斗,屡遭误解也无怨言。他写了不少书,展示了历史的广阔画面,谱写了民族之魂,塑造了一大群鲜活的人物形象。慢慢地,他成了德高望重的人,他的书被人们称赞,他的善行被广为传颂,他的名字被人们默默敬仰。他离开人世间若干年后,他还一直被人们深深怀念着。他有着优越的地位,健康的身体,美满的家庭。倘若他安于现状,过着平静而幸福的生活,那么若干年后,将没有人记得他的生存。他,就是托尔斯泰。

  托尔斯泰喜欢打扮成流浪汉的样子徒步旅行。有一次,他在一个小火车站的月台上休息,月台边列车上的一位妇人误将他当成脚夫,叫他去候车室取回手提包。他照办了。妇人随手塞给他五戈比小费。他先是一愣,而后自然地收起来。这时周围的人认出了托尔斯泰,妇人由惊讶变为了窘迫,请求托尔斯泰将那五戈比还给她。托尔斯泰拒绝了:“这是我用劳动挣来的正当收入,我要把它留下来。……这是件很平常的事,您不必感到不安。再见吧,祝您一路顺风,夫人。”

  托尔斯泰曾经说过:“没有单纯、善良和真实,就没有伟大。”他的行动让人们看到了他灵魂的崇高和人格的伟大。

  这就是这三个巨人。但却是命运待他们不公:为什么贝多芬没有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那样好的身世?为什么米开朗琪罗没有贝多芬和托尔斯泰的自由?为什么托尔斯泰不像贝多芬和米开朗琪罗那样有追随者?……他们有种种的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遇上挫折时表现得勇敢坚毅,沉着地与困难抗争。他们所表现出的坚韧与勇敢感动了所有的人。从这本书中,我们看到了三个“大写的人”。

  中国名著读后感2000字 篇19

  曾几何时,当我接触到海洋时,即被其广袤的胸怀所浸染着,站在浪击的礁石边,迎面扑来的冷冷的海汽,使你能真正的体味到她的气息,低沉浑厚也充满了野性,放荡不羁。因为喜欢海洋,憧憬她的空旷中的灵动,海边的徜徉已不能满足我对其的期待,籍借优美的文字和字符间的情感也可满足来自我内心的天马行空的想象,但《老人与海》使我从另一个侧面了解到大海的面容,海洋也可以作为一个平台,挫折,失败与坚持,自信的博弈,也可以在大海上闪现。

  大海与硬汉,可以互相形成映衬。《老人与海》就是成功的塑造了一个典型的硬汉的形象,书中讲的是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非常大自然力量也是非常的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虽然老渔夫没有把完整的马林鱼拖回海岸,在别人眼里是失败的,但是实际上他是成功的。俗语道:不以成败论英雄,他那坚强的意志,勇敢的精神不比英雄的行为逊色,他将成为经历磨难而战无不胜的巨人,值得每个人倡导。中国古时文化传记中时常提起的 “水滴石穿”,“铁杵成针”,“冰冻三尺”等等,不都意味着“有志者,事竞成”吗?《老人与海》中有句名言:一个人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你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这不正道出了本文的主题吗? 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人生谁能没有失败?就像人学走路,也得有过摔跤,而且只有经过摔跤,人才能学会走路。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那么作为一位强者,就不应该面对失败而消沉悲观,文中的名言也衬托出了老渔夫的勇敢意志。在现实生活中,遇到困难是难免的,最重要的是要勇敢面对,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从失败中吸取教训。

  再细细的品味《老人与海》,慢慢拨开大海的狂躁和鲨鱼的贪婪,老人能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不可能是因为他的木讷和不开化,因为这会付出生命的代价。自信,作为人类最高贵品格,在那一刻,我想应该是赋予这位不屈不挠的老渔夫的。因为,拥有了自信,一旦确定去做到事情,再困难在他的眼里都是浮云。自信带来了乐观,乐观排解了困难,文中有段对白这样写到,原先跟随桑提亚哥出海捕鱼的小孩,谈到他爸爸把他叫到别的船上去,说道:“他没多大的自信。”“是的。”老头儿说,“可是我们有,你说是不是?”桑提亚哥的自信是绝对自信,是不以环境变化而变化的自信,是不用与他人比较的自信。在桑提亚哥的生存哲学中,即使遭遇到了极点的背运,人也只能自信。因为他的“那双眼睛啊,像海水一样蓝,是愉快的,毫不沮丧的。”人活着,唯一能确定的必然,就是走向死亡。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必然的东西可以依靠。既然人是靠偶然活着的,那么支撑人生存勇气的,就只有自信了。如果丧失了自信,在持续那么多天的背运之后,桑提亚哥还有勇气和毅力出海捕鱼吗?因此人活着就必须自信,不自信是人消费不起的奢侈品。正因为桑提亚哥有着绝对自信,他对小孩被叫走,表示了完全的宽容和理解。在这里,自信与宽容便展现了他们之间的联系。

  是啊,我们的生活就如同我们脚底下的路,不可能总是那么的平平坦坦,总会是充满了沟沟坎坎的。总是要你去坚持着走下去,漫过沙地、爬过山岭、跨过深壑,才能到达你的目的地,收获你的那一份安逸。大海有时也会有她静若处子的一面,湛蓝的天空,可以放飞你任何的思绪,在她的怀抱中可以充分体味那份无拘的柔美;但是大海狂躁的时候,呈现给你的就是恶浪滔天,乌云压顶,有时你会觉得喘不过气,身压千斤,但是这些你坚持一下,就能挺过来,自信一些,海空总会放晴。所以,困难总是会有的,但是坚持不懈,迎难而上,困难自会迎刃而解。怀揣自信,大踏步向前,你的人生自会别样的精彩。

  因为喜欢海,自此就与大海结下了不解之缘,通过几年大海上的历练,再回来重读这本书,感觉意味深远,简单的故事情节,正好也描述出了大海上看似简单的生活,平淡无奇,却承担着绝大部分世界上的贸易往来。自豪中也透露出一份硬汉的气息,海运人总是那么的不容易屈服,倔强中拥有的是一份自信。汪洋大海之中,巨轮也只能是一叶扁舟,徜徉在大海的怀抱中,恬静中可以静享深海的静美,而狂躁中却可以体味深海的那份悲情,不讲情份,尽情的挑战你的体能极限。海中的硬汉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拿起你的自信,在海浪中劈浪直行,握好手中的舵轮,尽情的做好一把广袤大海中的一名牧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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