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六年级年的作文通用4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六年级年的作文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六年级年的作文 篇1
不知怎的,从小我对音乐就有一种特别的感觉,仿佛她是我的挚友,懂我,教我......
小时候的我不爱睡觉,只有妈妈一边抱着我,一边哼着“风儿吹,树儿摇…….”我才能慢慢进入梦乡。有时,在我玩耍的时候,妈妈也会唱起歌,于是我就吵着学,接着屋里就回荡起母女二重唱。那时候,妈妈是我的音乐,感觉妈妈就等于感觉音乐。
音乐似乎对我有魔力,慢慢长大了,我还是不折不扣地喜欢它,也了解到各国音乐各有不同。先拿小提琴来说,开始我讨厌它“尖而细”的嗓子,但有一次在电视上,看到盛中国演奏的《梁祝》,竟惊讶于他把弦上的“尖而细”演绎的如泣如诉,回肠九转。琴声从他的指尖四处迸飞,而后又化作柔柔的伤感向你扑来,好端端的心情眼看被它吹散了,却又是甘心、很甘心地等它。
而钢琴呢?每一个音符就像一条清澈欢快的“小溪”,有每一条“小溪”汇成的“大海”,有时候“水波平静”,有时候“波涛汹涌”,间或透出些蓝色的梦想来,顺着灵魂最敏感的地方流出去。以前家住平房时,院里有两株葡萄,葡萄藤爬上屋顶,叶子密密的。雨天的'时候,待在屋里,坐在窗台上,打开窗户,听雨点“叭儿叭儿”很有韵味地打到叶片上,或落在瓦片上,把夏日的闷热洗刷得一干二净,满有点雨打芭蕉的味道,像钢琴。然而钢琴的声音又是悲而不伤,主题里总有向前的执著。
我真的感觉到音乐是我的挚友,懂我,教我……
六年级年的作文 篇2
我与父亲虽说生活在一起已经十几年了,我始终看不清他的心。
记得那年秋天,家里要盖房子,正是忙忙碌碌的日子。正好放秋假,我从学校回来打算同父亲一起干活,但父亲知道我的用意之后却说:“你还小,好好上你的学,家里的事你甭管。”
开工那天,父亲早早地就起来了,我起来看时,父亲早已推着小车拉石子了,看他满头的大汗,花白的头发成了一绺一绺的,我的心里一阵酸楚,发现父亲真的老了许多,我想我该挑起家里的重担。
等工人来的时候,父亲已经把满满一堆石子推完了。
开工已经十几天了,房屋的框架结构已经完成,一家人都十分高兴。
一天傍晚,父亲坐在新房的台阶上,默默吸着烟,我走过去,想和他聊聊天,但一不小心摔倒在父亲的面前,他赶紧将我扶起,此时的我感觉他扶起我的那双手像一块石板似的,非常坚硬。看看父亲的手,粗糙而结实,一条条蚯蚓似的青筋蜿蜒在手背上,好像在证明他艰辛的过去。我的心一颤,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继而不争气地流了下来,父亲一看,以为是摔疼了,赶紧说:“我看摔哪了?严不严重?你咋不小心点?”
新房很快就盖好了,显得非常气派。父亲每天都要看一遍房子,看看哪个地方是否有裂缝。隔天,父亲就用手敲一敲,敲击的声音大而清脆,也许是因为他那双结实的双手吧!又隔了一些时日,房子干得差不多了,可以入住了,我们全家都很高兴,尤其是父亲。
我们全家住进了新房,父亲非常小心,不让我们在墙上乱刻乱画。“呵,咱们的房子真够高!”此时的父亲,一脸的喜悦,高举着双手,那手仿佛是一面胜利的.旗帜。父亲的双手,仍是那么的粗糙。我只在心里默念着,这座新房是靠父亲的毅力和他的双手盖起来的,这是父亲的心血,我应更加爱惜他的劳动成果。
我长大了,父亲也老了很多。
岁月更替,可始终不曾改变的是父亲那一双勤劳的手!
六年级年的作文 篇3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探虎穴兮入蛟宫,仰天长叹兮成白虹。
这是公元前二三一年,荆轲刺秦王嬴政前所唱的歌。秦王嬴政于公元前二三零年开始攻打赵韩魏齐楚燕六国。燕太子丹派荆轲刺杀秦王嬴政。荆轲带着藏有涂了毒的匕首的燕国地图来到秦王宫,荆轲假意要给秦王嬴政指点燕国要划分那些土地给他,荆轲眼疾手快拿起匕首向嬴政刺去,嬴政躲开了。荆轲拿起匕首向嬴政扔去,不料,扔到了铜柱子上。嬴政拿起自己的佩剑刺死。
荆轲的英勇,为后人所称赞,他这一刺,刺出人性的光辉。荆轲用他明知山 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大无畏精神,向如虎穴龙办的素官进发。他看到六国民不聊生的现象,看到百姓的怨声载道,这激起了他的决心,他的勇气,刺杀嬴,还百性们一个太平的世界,一个安稳的天下。
荆轲只不过一个武士,但他有忧国忧民的心,有为天下人着想的.心,这些让他走了素宫刺杀秦王。他无所畏惧,知难而进,面对戒备森严的素宫他从容不迫,若不是他要向秦王提条件,怕是有十个嬴政也死了。他知道,这次刺杀,无论成功与否都是死路一条,但是他没有退缩。这些都让我感动。
他是一个英雄,他的英明从刺杀嬴这那天起便流传于世,迄今已千年。千年过去之后,人们想到他,还咱一句英雄荆轲不会成为过去,他会永远留在人们心中。会永远让后人感动!
六年级年的作文 篇4
“汪汪!”“汪汪!”“不要再追我啦!我不是已经喂了你那么多肉了吗?你怎么还要吃呀!”我的舅舅家养着两只可爱的小狗,大一点儿的`叫黑黑,小一点儿的叫黄黄。他们俩最喜欢吃肉,把小肚子撑得圆圆滚滚的,它们还追着我要肉吃。
我本来想把它们“小哥俩”一块儿训练训练,可我妹妹喜欢和黄黄玩,那我就只训练黑黑吧。黑黑真聪明,训练了一小会儿,它就能听懂我的信号了。我一跺脚,发出吃饭的信号,他就飞快地跑过来等着,张开嘴巴,摇着尾巴。我把骨头往远处一扔,它就很快地把骨头叼回来吃。再看妹妹训练的黄黄却不听话,哈哈,你看,妹妹正猫着腰追着喂它呢!
下午,我该回北京了。两只小狗一直追着我,追到门口还不停下来,好像知道我要走了。我只好把它们抱回屋子里,但是它们还是汪汪地叫,好像在说:“别走了,别走了。再跟我们玩一会吧!”又好像在说:“我要跟你一快走!把我带走吧!”我很舍不得它们。但是是我还得回北京上学呀。
你们说,这两只小狗可爱不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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