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读书为话题作文集合10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书为话题作文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1
谁不能读书,只要识字都可以?只不过是这些书你读过,那一些书你没读过。只不过是这些书你喜欢,那些书你不喜欢。还不过就是有些人爱读书,有些人读不进去书。书是什么?就是许多一个个的文字,组合在一起,形成一句话,一句句话组合在一起形成以章节,每个章节连接在一起,才有了书。所以说书原本就是简单的文字,有规律的排列组合,形成了一本本心灵精华。读书就是这么奇妙,读书不仅仅是在认字,更深的是触摸作者的思想与内心。
读书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每天都在阅读,每天都在读书,并不代表一定很会读书;比如我,读了一些书,可是没有真正的读透过一本书。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现”“读书何所求?将以通事理。”等许多话,都正是突出读书的好处;读书讲究“煮书”,也是一样的意思,一本书读通后,就会读通生活中许多的事。虽然有些人认为,我并不想当“作家”“文人”,那我就可以不用读那么多书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书是提高文学素养的方式之一,但也是生活的一种重要的情趣。中华文明的千古历史如何传承的?不就是靠书本的记录吗,自古就有“凿壁偷光”“寒窗苦读”等刻苦学习的事迹。史书你只能看到成功人士的作为,但忽略了他们自己的漫漫求学路,忽略了他们咬着牙,饱读诗书的场景。读书时学习的重要方法,一本书的影响可能微乎其微,但是长时间坚持阅读的效果就是显而易见的,在历史上例子层出不绝。
有人认为写作文是一种伤脑经的'作业。但是其实读书并不比作文难,也不比作文简单。这两者的关系很微妙,会读书的人一定会写作,会写作的人也一定会读书。读书既不能一目十行,难免会有漏洞缺陷,免不了作者的精神传递错误;也不能一个字一个字推敲,那未免也太慢了,渐渐的会失去对读书的兴趣。但是写作却既需要行云流水,又需要咬文嚼字。行云流水般的自然,那么会上升到一个思想层面,那是个多么难以达到的境界!咬文嚼字,画龙点睛之笔需要的就是耐得住“咬”和“嚼”的文字。耐人寻味的字眼会成为的一大亮点,也会成为的一种风景。如果说,能把控好读书的速度,又能在写作方面有极大的水准。一定是凤毛菱角,屈指可数。
那么,读书方式有多少种呢?太多了,真得说不上来。什么三到法,长期计划法,分章节阅读法。这些五花八门,千奇百怪的阅读方法真得数不胜数。这些方法有把书断成各个部分的,有把书理解的支离破碎的。其实,如果自己没有找到阅读方法。为什么不沉下心来,寻找所谓自己最爱的阅读方法,最适合自己的阅读方法。读书本身就是一种寻找,如果你连寻找东西的方式都不喜欢,还要逼着自己去做,那么岂不是个大笑话?因为方法是死的,人是活的,仅仅去套用方法是永远不够用的。你使用的方法可能会昏头昏脑,即使字句相同,但意思也偏差千里,有甚者根本毫无感受与发现。
人无论多忙,都要抽出时间,来全身心的投入阅读;它是一种愉悦的休息方式,它就像睡觉是不可缺少的!作者之所以选择写书,也许最初是为了谋略生计,但是在几本书之后,他也许就是为了互相传递情愫,使读者受到启发,彼此受用。但是如今,这个数字化信息时代,人们毫不稀缺图书资源,但是对读书的渴望与追求已经被大量的网络信息送到九霄云外。太多浅显易懂,不加思考的信息大量出现在网络上,人们忘却了书,忘却了书中的快乐。有人说:“电子阅读是一种新型的阅读方式,它同样也可以大量读书。”轻轻摇头,一声轻叹,我自己总电子阅读是一种浮躁,空虚的行为。它磨灭了读书本来的心情,一种淡淡的,微微起伏的心情。读书的沉静就那样从指间流逝,但我们却毫不在意?!
谈了这么多读书的意义,那么答案就究竟是什么?很简单,也很复杂。读书就是一种传递,传递着说话永远无法表达的感情;它还是一种享受,享受那种淡淡的心情;它更是一种提升,提升人格的层次。读书本应如此,它是一种高雅而又大众的享受,它是一种追求,一种吸收性的学习方式。读书本应如此!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2
作为一个读书人,而且作为一个秀才,解钱每天抬着尸体去扔掉始终不雅,太不人道。于是一个念头在解钱心中萌生,经过几个月的策划,一家棺材铺开张了。富有经济头脑的解钱还到广告公司设计了一则广告,台词是:善始善终,善死善终。每天在电视台黄金时段播一遍。虽然花了不少钱,但他深知广告的效果,花这些钱是值得的`。
最初,解钱卖的棺材都是木质的,由于漠城的树都被那群“鲁智深”拔光了,基本上没什么树了,物以稀为贵,所以他的一副棺材要卖到50两,平民百姓当然消费不起,一天也没几单生意,除去成本,只能养家糊口了。
解钱决定改变棺材的原材料,但就是没其他好材料来代替。时值夏初,沙尘暴袭击漠城,城外的黄沙卷进城里,解钱正往家赶,被黄沙打得直叫疼,所谓什么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解钱脑袋却被打开窍了,虽被沙迷了眼,眼前却变得豁然开朗。
他决定用黄沙做棺材的原材料,掺上水和稀再用模子做成棺材,送进窑子里一烧就成了陶棺材,不但成本低廉,而且陶棺材不易腐烂,美观显得有贵族气派。以后子孙挖到还可以当文物卖或者放在家里做浴缸,不胜枚举,实在好处多多。
说干就干,解钱把岳父家的房产证拿到银行抵押贷了些款子,不大不小,勤俭的解妻也很理解,相信他能把生意做活,还款再存钱。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3
书海浩瀚,知识无穷。古人常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从中可见,古人对书可谓情有独钟。自古以来,书本就是人类的好朋友。早至孔夫子,以书为伴,满腹经纶,流芳百世。这不正表明好书在我们社会上重要地位吗
记得我读四年级的第二学期时,在一次语文考试中,我的语文成绩竟然出乎意料的差,我气馁,也变悲观了。从此,我失去了脸上的笑容……这样,我的成绩便开始从九十六分直线降到到八十几分。此后的每一天,父母的责骂声,同学们的异样目光,让我痛苦万分……
在无意中,我阅读了一本好书——《老人与海》。翻开书,记得里面桑地亚哥老人说:“人并不是生来就是要吃败仗的,一个人可以被消灭,但不可以被打败。”是啊,在所有人中,并没有人生来就吃败仗的,只要充满乐观精神,就不会有败仗的`出现。
几个星期过去了,我的努力换来了我渴望得到的成绩……我深深地知道,是《老人与海》给了我无穷的力量和乐观精神。这样我才能重新站起来,才会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才会让自己到达成功彼岸。
我要永远把好书当做我最好的朋友,让我学到更多的知识。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4
有一种情怀可以令人心豁达——是书香;有一种爱好能够修身明志——是书雅;有一种追求让我们以古鉴今——是书艺;有一种捷径以成人成事——是读书。——题记
书,小小的纸墨空间里蕴藏着大千世界:沧海桑田的变迁,改朝换代的兴衰,大自然界的神秘,迁客观存在骚人的情愫,成功者的血泪、失败者的昂扬……走进书的世界,便像经历了另一番人生,品尝了另一番苦乐,体味了另一层的人生思索。
曾对未来的求知迷惘过,曾一度恐惧退缩不敢向前,《藏地密码》告诉我:“为了梦想要勇敢。”那群充满血性的巾帼和男儿,毫不退缩地为了梦想、为了信仰踏上了荆棘满布的迷途,他们总是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进,前进,不回头。在他们心中,梦想是一把熊熊的烈火,驱除寒冷与阴云霾,燃着坚定,燃着信念,燃着永不放弃的炙热的`心,照亮一路跌宕,照亮成功!读书使我懂得,要勇敢地追逐梦想,坚定不移地向着自己的人生追求进发。
曾经对困难低头,对烦恼抱怨,问命运不公,曾经被一丁点恼事搞得焦头烂额,别人相助才作罢,《苦儿浪浪记》告诉我:“困难要用自己的双手去解决。”与雷米相比,谁说自己不幸福呢?但他却用稚嫩的肩膀扛起谋生的重担,用坚强的心撑起自己的人生。他在努力中收获幸福,谁又能说自己经他更幸福呢?读书使我懂得,命运握在自己手中,谁都可以放弃你,但你绝不能放弃你自己。
曾经还贪心不满足,《浮士德》算得上是欲望的圭臬结局了;曾经心胸狭窄不恕人,《复活》让心变得博爱;曾经任性不懂珍惜,泰戈尔轻吟“如果你因为推动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了”……读书使我懂得很多,书陪我走过曾经的少不更事,也将引我走向灿烂的未来。
读书吧,它是做人的灯塔。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5
上学期,我所学习到的知识与启示数不胜数。可是我认为,它们当中最具有代表性、意义最大的,要数更懂得读书的意义了。
在五年级之前,我对读书一直不得其法,总是找一些意思简单、半图半文的浅显书籍来读。后来家长和老师再三要求我读一些名著,我才试着读一些较大部头的书。慢慢的,我却发现我渐渐地爱上读这些书了。故事中人物的悲欢离合使我牵肠挂肚,情节的跌宕起伏使我心潮澎湃,涉猎的百科知识使我受益匪浅。当我遨游书的王国的时候,我仿佛置身在一片极乐净土。
从三年级开始,我写作文都是爸爸帮我成篇的修改才完成,而上了四五年级以后,我的作文就基本不用爸爸再怎么帮我修改了。因为我有一个关于写作文的小法宝,那就是——多读书!
不骗你,正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可以积累许多好词好句,或是好开头好结尾。当写作文时,它们就像一个个精灵似的在我脑海中蹦了出来,鱼贯地通过我的笔尖,占满了我的`稿纸。我每次写完一篇作文,都会有一种莫名的愉悦感。
读书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开拓眼界。多读百科类型的书,更是会上知天文,下知蝼蚁。例如地球为什么是圆的?宇宙是如何产生的?手机是如何收到基站信号的……每当我把这些知识讲给同学们听的时候,都会有小小的成就感。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的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刘向眼中的读书。而在我眼里,书像一把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是一位能给予我帮助的良师益友。在生活中,我们既需要快乐,也需要知识,而读书恰恰满足了这两点,所以我爱读书!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6
书,是人们的朋友。书是向上的阶梯。自然书是拿来读的,而不是拿当摆设的。
读书是生命中的一部分,是生命不可缺少的。它的意义不仅在于开阔视野,丰富知识,还作为一种生活方式。读书,可以提高人的品格。自从上初中,读书的时间大大减少,可是我还是坚持睡前看会儿书。读童话书,脑袋了总会把那些故事情节播放出来。
读那些潸然泪下的书,自然我也成了泪人。读书比看电视好,电视它把图象、声音,字都播放出来,你坐在电视面前可以不用思考。它会吞食你的时间,你的想象力。这样你和一个傻瓜又有什么两样。相反书不会,它会丰富你的`想象力。它会充实你的时间。
一种好吃的东西,吃多了你就厌倦。而读书是永远都不会厌倦,反而会越来越爱,再好吃的东西永远都是一个味,而书它们是一个知识的无底洞。也是一个宝藏的目地的。你走得越深,自然得到的知识也就越多,知识就是用之竭,取之不尽的宝藏。难道不是吗?金钱的宝藏是不安全的,而知识的宝藏则是别人偷也偷不去的宝。这也是最安全的宝。
读书要仔细品尝,而不能狼吞虎咽,狼吞虎咽就像一个饿了很久肚子的人走进饭馆,看见大盆小碗、鱼肉糕点乱七八糟地放在面前,于是就左手拿一块,右手抓一把,一下子都塞进嘴里。这样虽然填饱了肚子,但是没有尝到菜的味道,根本不知道自己吃了什么东西。而仔细品尝,也像吃菜既尝到了菜的味道,也填饱了肚子。
读书是人生的第一大乐趣。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7
小时候我常想有一番作为,或搏击长空,或遨游四海,或驰骋大地。
然而这终究是一个普通孩子的梦想,当意识到这一点时,我无比失望,感觉自己被这个世界抛弃,前途一片黑暗,遍访先贤、踏遍河山的梦想正一步步离我远去。我正如世界中心的一粒粟米,对着茫茫宇宙有一种不可名状的无力感。我知道以我稚嫩的双脚无法丈量每一寸土地,以我平凡的身躯无法访问每一个传奇,世界以山洪海啸般的庞大将我吞没其中,我莫名的无比自卑,卑微到了尘土里。
十二三岁的孩子,正处在世界观成型的关键时刻,在这人生中的重要转折点,我找到了载着我通向这世界中心、通向我梦寐以求的真理的翅膀。
十二岁生日,哥哥送我一本《老人与海》。海明威的文字有一种摄人心魄的力量,让我这个从小只看儿童文学、金奖作文的孩子一口气看完了四百页,我很累,可是很兴奋,脑海中挥之不去的是一声声波涛以及老人高举鱼叉扎向星鲨时发出的震耳欲聋的怒吼……我震惊了,我发现了一个课本外的新世界,他是如此引人入胜,以至于我把海明威的文章看完后仍如饥似渴的搜寻新书。我意识到这薄薄的纸张订成的不只是一本书,而是古今中外名家的灵魂,他们的思想透过笔端流淌在纸上,凝结成能够经过实践洗礼的一本本厚重著作,他们早已离开这个世界,可他们的思想却透过这一块块铅字在这个世界永存,他们穿过时光的洪流微笑走来,握着我的手说,孩子,看,这就是世界,这就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作为灵魂载体的躯体终有一天会消失,但才华永远不会被众人遗忘,就像天边那颗永恒闪耀的星,即使亿万年前就已陨落,但光芒仍穿越几亿光年厚重的星云尘埃,照耀着现世的.人们,照耀着你我。
而我,徜徉在这真理之海中欣喜万分,如同久旱的庄稼突逢甘霖般扑向了这个新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可以跟海子光着脚丫,在麦田中长大,面朝大海,看春暖花开;随杰克·伦敦去往极地雪橇狗的世界,体会生命之不易与感动,听来自旷野的呼唤;追逐尼采的思想臆想自己改造整个世界,发出“白昼的光,如何能够了解夜晚黑暗的深度呢?”的喟叹。我可以同海明威并肩作战,与余秋雨跋涉于文化苦旅,跟雪莱期盼春风,和岳飞举觞共饮,与鲁迅共斥卖国奸佞。此时的我发现儿时的梦想并非不可实现,我像一个小国王,可以乘着书的翅膀去我想去的任何地方,此时的我发现儿时的想法又是多么可笑,原来井底之蛙是真的不了解这个世界的,海洋的深邃,大地的广阔,宇宙的真理,皆藏于卷;先贤的智慧,前人的嗟叹,后人的顿悟,咸立于阁。他们就在这白纸黑字间静静地躺着,等待有朝一日,一个有心人信步于书架前,目光与文字的交汇间突然达成某种神奇的意会,抽出书本,去完成一次灵魂的碰撞,思想的交锋。
而今,我亦不再是一无所知的孩子,在这个新世界里,我借着书籍的翅膀学会了飞翔,世界的面貌,真理的容颜,我已窥得一斑,然而随着我阅读面的扩展,我惊恐地发现自己越来越无知,这就仿佛是一个圆,扩张的面积越大,那条与代表未知的外围相接触的周长也就更长,我也更深地体会到学无止境的真髓。我想,我的探索之路,也许永不止息,但是我不怕,因为我有书做翅膀,我会不停地飞翔。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8
冰心奶奶说:“好读书,好读书,读好书。”对于每一本好书,我都将它们视为珍宝,看作挚友。在每个寂静的夜,与书促膝长谈。
我爱读书,因为我把读书看做生活中的一种乐趣。一回,我在家看书,忘了吃饭的时间;还有一次,我五点钟起来看书,为了不被父母发现,我蹑手蹑脚地跑进书房,津津有味地看起了书,那时还是寒东腊月,刺骨的寒风冷得我瑟瑟发抖,但为了看书,我豁出去了,顶着寒风继续看……日复一日,我就这样在一片书香中体味着作品的`精髓,深奥的文字不再是理解的障碍,读书对于我来说更多的是一种需要,而不是一种负担。
我爱读书,因为我把书当做我生活中的点心、水果。没有书,我的生活中就没有了乐趣。我看书常常废寝忘食,大人是借酒消愁,我却借书取乐。闷闷不乐的时候,我就看书,因为只有书才能带给我快乐。现在我对书情有独钟,看得如迷,大家都觉得我走火入魔了,但我觉得多读书并不是什么坏事,只有多读书,才能了解大千世界,知识才能独占鳌头,学习才能名列前茅,如果你知识少了,就会少见多怪。读书是积累,知识的大小要靠日积月累才形成。之后,我每日与书相伴,见不到书,就觉得缺了什么。从此,我也不再调皮,而是挤出时间看书。书丰富了我的知识:它带我上天,了解宇宙广阔;它带我入海,了解海洋神秘;它又带我回到过去,了解鲜为人知的事情……
书是打开知识宝库的金钥匙。每一本好书都像一位启蒙老师,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书告诉了我做人的准则,让我从中获得更多的知识,树起我人生的奋斗目标。
书不愧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它为我们敞开了知识的大门。学无止境,只有多学习,多看书,才能才高八斗,成为知识渊博的人。让我们为中华之崛起读书吧!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9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个人小学到高中读了多少书?努不努力就决定了他的后半生。
从前,有一个家财万贯的老人,他有两个儿子,一个是小明,另一个是小刚。小明读完小学六年级就缀学了,而小刚读完博士就毕业了。一天,老人叫两个儿子到他面前分配家产,他给小明和小刚和1000000元,要他们各自创办企业。小明玩玩似的创了一个核发电站,因为小明对核的知识方面了解的比较少,又在原子核加铀的地方吸烟,所以导致核发电站核爆炸,小明的手和脚都受到核的影响而导致基因突变,手和脚都变形了。小明躺在医院时说:“真后悔,为什么当初没读书。”
小刚因为对电子方面比较了解,所以他创办了一个微软公司,生意红火,一下子变成的亿万富翁。
书是没有限制的.,书是人类的灵魂,一个人读了多少书就决定了他的后半生。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10
我们城市叫做学习城市。在这个城市,大家的'生活中除了学习还是学习。
就拿昨天来说吧,我凌晨3点钟从使用睡眠减少仪的效果中醒来,发现居然比迟到时间还晚了30分钟。没办法,我只好吃了一颗能量增强剂,坐上超高速飞船向学校驶去。但我晚了45。01分钟到校。因为许多睡眠减少仪会出毛病,使使用人晚一些醒来,但最久不超过30分钟。所以学校要求最多迟到45分钟。虽然我只迟到了0。6秒钟,但因为我们这里的人太爱学习了,科技发达的不得了,表上连微微秒都有显示,自然知道我迟到0。6秒了。
虽然科技发达好是好但也有弊端。由于我们城市的领袖太爱读书了,于是他规定每一个市民从3岁起每天必须有19个小时在读书。本来我们可以少读一点(因为我们从3岁开始一直读书,每天只有5个小时可以自由支配,而且还要5个小时睡觉,这样我们就没有1个小时自由了),但秘密监控器随时随地都跟着你,让你必须每时每刻都读书。
天哪,上帝,能不能让我到快速时代去玩一下呢?就算1小时也好,我就是不想要这样整天读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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