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朋友圈为话题的作文

时间:2021-01-13 08:04:44 朋友 我要投稿

以朋友圈为话题的作文三篇

  不同的人组成了不同的朋友圈,或许不认识你的人也认识了你。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以朋友圈为话题的作文三篇,欢迎阅读!

以朋友圈为话题的作文三篇

  【篇一:朋友圈作文】

  张三家的猫已经不再年轻了,由于地处乡下,张三养猫本就是为预防家中硕鼠泛滥成灾的。当初张三一眼相中那猫,也便是凭着它眼神比其余的猫锋锐几分,张三大喜之下,给其取名“雪目”。

  雪目自涉捕鼠之业已有五六载了,猫同人一般,自从过了事业顶峰期,一旦有了老去的迹象,便一发不可收拾。

  其实,雪目年轻时也是有过一段峥嵘岁月的。那时雪目猫如其名,捕鼠三十六计样样精通,用三个字形容便是“快、准、狠”。那时张三也对自家猫颇为自豪,逢人便提:“我家那雪目……”年轻时的雪目也颇有些不可一世,朋友只多不少。方圆十里的猫甘拜下风,每见它必是一副恭敬奉承之像。雪目那时颇不以为然,仿佛理所当然的任那些不如它的猫儿们众星捧月,兴起时与挑衅者一决雌雄,不顺时随意奚落近旁的“猫小弟”。至于猫以外的生物——老鼠,那是不可能与之为友了。狗,隔壁李四家那条老黄狗总是“年轻人,年轻人”地劝它要自谦,多交友。雪目本就不屑与那些只会看门见人摇尾乞怜,常常恃强凌弱的动物为伍,更何况一条啰嗦的老黄狗?猫的朋友圈能有多大呢?雪目总嗤笑老黄狗的观点。在它看来,与人打好交道就是一只家猫最大的筹码了。

  可现在雪目已不再年轻了。

  猫一旦老,首先便会眼花;眼一花,再如何多的“捕鼠兵法”也没什么效果。纵然农村多硕鼠,鼠大反而更奸猾,一个不留神便给其溜了开去,这很损猫的自尊。不单那走脱之鼠的同伴会嘲笑它,隔日主人发现被鼠啃了家中物,也定要克扣它的口粮,简直是猫生之辱。刚开始雪目很不能忍受,毕竟这桩事很对不起它的鼎鼎威名。但时日一长,它悲哀地发现,这样的奇耻大辱已成为习惯,连同老鼠的讥讽之言,听着都不那么刺耳了。

  张三亦觉得怪。从前雪目见到鼠们总兴致勃勃的,现如今却每每倚墙,只象征性地追上一追,颓丧而闷闷不乐,眼光黯淡了不少,又似在沉思。家中的鼠日益猖獗,张三是个读书人,起初还只是诘问雪目几句,连猫粮都不曾太过克扣。但在有一日他发现家传古书被老鼠咬破硕大一个洞时,他终究忍不住把雪目劈头盖脸训了一顿,言辞不肮脏,却痛彻猫心,直指其猫的祖宗八代。

  雪目很委屈。在它捕鼠连连失利的消息广传以后,方圆十里的猫仿佛一夜间变了模样。曾经日日做它跟班的大白和二肥早已不见踪迹;曾经属意于它的母猫翠花相逢打照面时甚至不用正眼瞧它;曾经与它斗智斗勇的挑衅者们见它便嗤笑,冷嘲热讽不绝于耳。雪目深感自己被孤立了。若说从前它是孤高,如今便是低贱。它本不大的朋友圈缩小了,缩小到近乎于无。猫的朋友圈怎么可能会大呢?雪目时常叹息。张三每每训斥它时,它偶或抬头看一看他鼻梁上因情绪激动而抖动的金丝框眼镜,念及从前张三微微眯起的笑眼,便觉得所谓落差不啻于此。猫如何能与人做朋友呢?雪目终究只能这样想。

  怀揣这样愤懑的心思,雪目终于成了一只彻头彻尾的“老猫”。按说猫在这个年纪还称不上老,但它却真的接近垂暮了。老猫的下场很不好,雪目曾听朋友圈里八卦的猫说过,村口那只老猫被主人抛弃了,最后不知所终。那猫还追加了一句,多半被年轻时的宿敌……雪目不敢再想下去。

  却说对面王五家新近抱回了一只小白猫,通身无半根杂毛,不似寻常乡下猫脏兮兮的。小猫眸光不锋锐却澄澈,水汪汪的一潭很是讨喜,连向来迂腐的张三都禁不住夸赞两句。而今的猫已经不需捕鼠了。王五抱回白猫的同时,亦带回了城里最先进的捕鼠神器,很快也普及了大半个村子。但不知为何,雪目总是觉得,那些曾在它朋友圈之内的猫和人,却好像并不愿意,而且看似永远不会回到它的“朋友圈”内了。

  它的猫生,仅限于此了。

  雪目开始思索老黄狗的话已经是它生命中第七个年头了。它终于觉得,狗这种动物,虽然没有猫自尊,但有时候说的'话,却真的能救猫于水火之中。

  张三如常回到家的那一日,他家那只老猫亦如常与老鼠们形成一种奇妙的格局:它捕不动鼠,鼠在一旁吱吱叽叽好似嘲讽。但在看见张三的一刹那,猫忽然眼睛一亮,张三甚至有种看到年轻时雪目的错觉。然而那猫却一扭身撒欢似的向他奔来,尽管踉跄,却执着。猫却跑至他脚畔,撒娇般蹭了蹭他的裤管,连声叫唤。张三不由皱起了眉——他的猫,怎么同工作单位有些素来看不惯的小人有七分相像了?那种人,素来也是百般进不得他的朋友圈的。

  张三嫌恶地甩开猫,一边暗自思忖:这猫和人,有时怎么会如此类似,又如此让人不待见呢?

  【篇二:朋友圈作文】

  “又是一顿丰盛的晚餐!丫头吃得可欢了!”妈妈如是在朋友圈上写道,赫然附着自己手艺的写真。

  每每总是这样。锅铲与炊具鏖战两小时,油烟机一刻不停地加油助威。当我的肚子都情不自禁地加入这支令人烦躁的进行曲中时,身为都督的妈妈指挥完战役,也只是脱下围裙铠甲,稍事休息,便又精神抖擞,更重要的事还在后面。

  拿出手机,点开微信。进入朋友圈,端好相机镜头,调整焦距按快门。轻车熟路,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一条动态就应运而生。

  她一如既往地把写好的配文呈交给我过目。我的批红却让她热切自豪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恓惶:幼稚。“就你最成熟。”她嗔道。她说这话时,像词汇贫乏,无以雄辩,底气不足,娇蛮无理的小姑娘。我心里的不耐烦又添了几笔。

  终于开始动筷,耳边仍是她的喋喋不休。“为了一顿饭,我一下班就开始忙。买菜、洗菜、择菜、炒菜,全自动一步到位……土豆丝是你最爱吃的。我前两天才在朋友圈里看到糖醋排骨的做法。秘诀是要先炸一遍,今天就派上用场了……”厨房进行曲余音绕梁,这边又火力全开。她矜功自伐,不屑一顾全都倾注在她的手艺上。

  “土豆丝有粘锅,这一簇是焦的,且粗细不均;你是给汤撒盐的时候加进排骨里了吗?一个这么咸,一个没味道。下次自己试一下味道,行吗?”

  耳根终于清静了。这才是我想要的效果。饭毕,我扃牖而习,她默默擦桌、洗碗。

  断断续续的水声、瓷器碰撞声隔着门听,喃喃絮絮,挺冷清的。

  车灯刺破黄昏渐渐低垂的幕布,炊烟借着天黑前星点橘黄跳最后一支舞。驶过后门口,厨房氤氲的水汽便映入眼帘。这朦胧锐化成灶膛里豆秸的噼啵锅盖下气泡的咕嘟,又被揭开盖子时腾起的雾虚化成不大真切的草绿色粥液。每一个腊八粥沸腾的夜晚,我们都相聚在老家满屋信步的馥郁浓香里。

  “这碗是给你的。”外婆笨拙地用背拱开帘子。妈妈慌忙赶上一步接过。“这么多芋头和南瓜!”液面上结结实实覆了一层,碗沿边滴滴溜溜排了一圈,好像芋头一家扶老携幼在南瓜地里郊游。

  “老头子给你盛的。知道你爱吃,挑了好些出来。吃,慢慢吃,下面还有玉米,我用小勺一点点舀的。这粥从午觉起来就开始准备,熬了好一阵,芋头糯透啦……”外婆坐在桌边,看女儿吃得专心致志,一丝不苟,眼角的皱纹堆了起来。“唉呀,差点忘了。”妈妈掏出手机,娴熟地拍照、配字,发到朋友圈。外婆凑去要看。她没带老花镜,眯缝着眼也看不清。可她仍是微笑着安然坐了下来,因为妈妈说:“你和爸要活到百岁呀!我还能再喝三十年家里的腊八粥,每年拍一张照。”

  我呆呆地抬起头。待眼镜上雪幕褪去,浮现这一对母女单纯的笑脸,咀嚼她们的“幼稚”。

  真正开始理解妈妈的心境,还是看了龙应台的《十七岁》。安德烈嫌她幼稚,菲力浦说她像个孩子。她仍视作有着无邪的眼睛、婴儿肥脸蛋的儿子们,在悄然成长之后留给她独自目送的恍惚与无奈,像是被想要紧紧牵住护住的手挣脱后,一个人放空在车水马龙里,消散在华灯初上里。这感觉,妈妈了解,她选择在外婆期冀表扬时陪她一起“幼稚”,而我……

  我开始拼了命地翻妈妈的朋友圈。她很久没拍手艺的写真集了。满屏高大上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里,见缝插针地塞入一些生活常识,与之前宛然两个人的朋友圈。时间又回到三个月前,糖醋排骨、青椒土豆丝的合照赫然闯进我的视线。配文已改成了“色香味俱全才算是成功,加油。”

  一刹那有种酸楚从心底泛至鼻冀。往下翻有糖醋排骨的制作教程。上面两三条则是“吾已老矣,只能啜粥。一碟青菜,一碗清粥,足矣!”这是我不在家时她的晚餐。

  明明可以草草解决的晚饭,为了我的口味,成了持久战。

  连承载着个人隐私与喜好的朋友圈,也小心翼翼地按着我的口味装潢。

  “如果全世界对你恶言相加,我就对你说上一世情话。”也许,这话最该送给妈妈。

  如果可以选,我们做朋友。你给我点赞,我给你回踩。你不必把一腔热情盛装好交由我践踏;我学会小心翼翼守护你的情感,懂得不应该把对自己毫无保留的人凌驾。

  【篇三:朋友圈作文】

  纵使我的脚血肉模糊,我也要用它来走遍这天涯海角!

  刷新了一下我的朋友圈,望见这句话,我不禁咋舌。眼见照片上,朋友站在宽阔的马路中央,展开双臂,两边是无尽的草原,依稀可以看见远处被皑皑白雪覆盖的雪山。朋友白皙的脸庞已晒得黝黑,透着些红,鞋早已泥泞不堪,浑身上下也脏兮兮的,却笑得十分灿烂。身旁是他刚认识的藏族老人,老人也开心地笑着,露出一口白牙,脚边蹲着藏獒,目光炯炯,面容夸张,不禁引人发笑。

  然而,这仅仅是朋友旅途中小小的一部分。我所知道的他,早已行遍祖国大江南北,每至一处,必留下一张与当地朋友的合影留作纪念,即便日后很可能会不再联系,但他内心却明白,他的朋友早已遍及天涯海角。

  如此自由来去无拘无束的人,着实令我羡慕。只是早已被深埋在都市之中,怎么也没有办法如此。只不过,他有他温暖的双手与不知疲惫的双脚,我却也有一颗赤诚的心和一双明亮的眼睛。

  我的朋友圈,栖息在一条狭窄逼仄的马路中。那是一座小小的公交站台。

  那条路已有些年头了,残破的水泥板,随意堆积的废砖块,路边小摊排出的污水浸润的马路,还有漫天飞扬的灰尘。它给我的第一印象着实是不太好的。那悬浮在空中的不知名的颗粒物,迎着灼烈的阳光,让年轻的心,充满不安与躁动。

  那是一个盛夏,蝉儿高鸣,烈日当空。我拖着大大的行李箱冲进这条路,它在沉睡中悠悠转醒,轻颤睫毛,带动一阵尘土飞扬。望着即将关门离开的公交,我加速奔跑,却仍是与这擦肩,还来不及叹息,便差点灯向地上扑去。双手稳稳扶住了我。还未来得及道谢,面前人已转身离去。我踏上站台,抬眸。

  至此,相逢。

  天是灰蒙蒙的,连带着这里的一切都是灰蒙蒙的。站台的牌子已被厚厚的灰层覆盖,白纸黑字的站台名却仍清晰可见。站台上还存留些混乱的足印,我说不出那是谁的,又从哪里来,只知那属于过去那些朋友,那些过客。

  行色,匆匆。

  我喜欢上了这座小小的站台。是因为它的古朴老旧吗?我摇头。是因为它紧邻学校,有书香气息吗?想必也不是。这其中有些我说不出来的缘由,让我在黑暗中能寻得光明,让我认识了形形色色的他们。

  譬如,在白天,总有一位胖胖的阿姨,穿着黑乎乎的围裙,笑呵呵地从公交上走下,走进路边的小铺,清脆的开门声叩响了整条路的黎明。至此,它从沉睡走向苏醒。

  又譬如,每个天气晴朗的午后,总有一位祖孙由车上下来。孙子古灵精怪,淘气得紧,一跃而下,而爷爷却扶着把手,颤颤巍巍地走下来,随后抱起孙子,步履蹒跚地向前走着,只听闻孙子银铃般的欢笑洒了一路。

  认识了他们,让我的生活多了许多乐趣。有时,我琢磨着女老板娘是否该换把门锁了,有时我也会思考,那淘气的孩子是不是又重了,连爷爷都抱不动他了。

  我还认识了一位年轻人,每天早上他雷打不动地坐在站台上背半小时英语。随后跟着早班车离去,我还认识一位老太太,每天清晨与傍晚晚,她都抢着满篮子的菜,哼着黄梅戏,悠悠踏上公交,随后不见身影。

  站台上的足迹,越积越多。皮鞋的,板鞋的,穿着运动鞋欢快蹦跳的,亦或是清脆的高跟,“笃——笃——”落下,它们在风中消散了,在雨中流逝了。但它们的样子,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它们的主人,也都是我难以忘怀的朋友啊。尽管我们互不相识,但他们的音容笑貌,我又怎会不小心在时间中丢弃!

  最热闹之时,当属早晨与傍晚了吧。这里的站台,便已然成为了一座港湾,停泊着发着明光的船,一批批学子走进又走出校园,他们嬉笑打闹着,浑身都是青春的气息。我喜欢听他们高谈阔论自己的理想,喜欢见他们眸中暖暖的笑意。然后,望着他们一个个怀揣着摘星星的梦,踏上车,飞驰而去,去漫天繁星中撷取自己的那一颗。他们离去时,我的心顿时仿佛空了一块似的,随即又感到宽慰。

  小小的站台,指路的灯长明。

  它可曾知道,有这样一位迷茫的少女,在它的怀中,感到的是何等的温暖与光明?

  那一位位不熟悉的陌生人,是我真正的朋友圈。他们用生活告诉我,永久的陪伴才是安心。

  那我便真正地可以说:“纵然我的双脚无法离开,我也会用心去感受那天涯海角!”

  那是我要的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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