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的作文

时间:2026-02-10 20:50:14 我要投稿

养狗的作文[精华]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狗的作文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养狗的作文[精华]

养狗的作文 篇1

  我爱狗所以也爱养狗。但还没有成为养狗专家,因为没有时间去研究和试验。我只把养狗当作生活中的一种乐趣,只要狗不生病,我就高兴。

  去年我五年级的时候,在爷爷家曾养过一条狗,这狗毛长的出奇,它全身都是黑的,只有胸前那一道是白的,像穿着西装带着领带的绅士,所以我就给它起了一个名叫“小黑”。

  他刚来的时候感到非常的陌生与胆怯,只要一有人从屋里出来,他就赶快跑到窝里去,生怕别人将他抓走,但过了几天,他熟悉了这里的环境,开始慢慢的`胆大起来,一次我玩回来的时候看见了小黑,他一直跟着我,一路上助了我不少胆子。

  这只狗一天吃两顿饭喝三碗汤,饭菜不要太辣,也不要太咸。汤也不要太甜,摸着门道,狗养活了,而且三年五载老活着,养狗多么有意思啊!不是乱吹,这就是知识啊!多得些知识绝不是坏事。

  它虽然很可爱,也很会说话,但却被人领走了,我和小黑待在一起的时间已成为了一段美好的回忆。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即需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狗的乐趣。

养狗的作文 篇2

  “哇”!随着一声尖叫,正在睡觉的狗狗“旺财”立刻跳了起来,飞快地跑到阳台栏杆前,从阳台的一个洞里探出头来,看不清楚,它又赶紧换了一个洞看看,这就是我家的小狗“旺财”——爱管闲事的泰迪犬。有些人认为养狗养来了麻烦,但我觉得养狗还是有很多乐趣的。

  狗狗有很高的警觉性,一有个风吹草动的它就忙前忙后地跑来跑去。家庭成员中就“旺财”最忙了,因为它实在是太爱管闲事了:我在写作业,不小心笔掉在了地上,“旺财”一听到“啪”的一声,马上跑过来瞧瞧发生了什么事?总想把我的笔叼走占为已有。我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笔抢回来,嗨!太惊险了,差点就被它抢走了;当妈妈在烧菜时,把水倒进油锅里,“嗤”地一声,它一听到声响又想去瞧个究竟,见妈妈在厨房烧菜,就兴奋地跑了进去,仰起头渴望地看着妈妈讨吃的`,见妈妈没理它,就“汪汪汪”地叫个不停,然后拼命做“坐下”的动作,以引得我们的表扬而得到吃的奖赏。

  “旺财”很喜欢运动,一天不运动它就非常不安,晚上我带它去小区大平台上跑个够,它就心满意足地回来了,一到家,它就瘫在地上伸出舌头急喘着气儿。

  它无聊时也很可爱,一会儿在闲逛,一会儿看热闹,看完后偷偷摸摸地抬起右脚撒了一泡尿。过了一会儿又偷偷地钻到沙发底下去了,害得我有时要满屋子来找它。

  养狗虽然也有麻烦,但也给了我们很多乐趣,我很喜欢它。

养狗的作文 篇3

  这是我最难忘的第一次,第一次养小狗。

  今天,是我家藏獒一个月大了,爸爸答应我把小狗放在家里养一段时间,让它长长肉。于是,爸爸开着车专程带着我去“狗房”接小狗。我们挑了两只最好的小狗带回家里,给它带上狗链子,并且给它们两个洗了个澡。

  我给那只母狗取名为“黑鹰”是因为它全身都是黑色的,并且眼睛是蓝色的。而那只公狗,我给它取名为“王子”,因为它是一只“四眼”(眼睛上面有两块黄色的斑点),它显示出皇家气派。

  人们都说藏獒对自己的主人非常忠诚,只要主人对它好,它也会忠实主人的。于是,我对它们俩百般呵护,万般疼爱,同时,我也加强了对它们的.训练。我拿了根香肠,站在远处呼唤它们俩的名字。开始,它们两个看见有好吃的就飞快地跑了过来,但是,经过我几次呼喊,它们渐渐意识到,“黑鹰”、“王子”就是它们自己的名字。终于,我的付出得到了回报。

  “黑鹰”、“王子”慢慢地长大了,叫声也比原来憨厚了许多。一天,我仍旧和往常一样牵着它们去散步,它们看到了树根,就要去嗅一嗅,它们飞快地跑着,我也只能跟着它们一起跑,因为我不能再控制住它们了,它们长大了。我们来到空地上,一起坐在那里,我给它们梳理毛发。这时,我的同学走了过来,开玩笑似的拍了我一下,“黑鹰”、“王子”看到后,急忙扑上去,把他摔了一个大跟头,我赶快喝止住,有惊无险。它们学会了保护主人。

  这次养狗,我永远不会忘记。

养狗的作文 篇4

  两年前,我们家里曾经养过一只宠物。

  我们家的宠物是一只狗。因为这只狗浑身是由黄色和黑色的毛组合在一起的,所以我给它取名叫做花花。花花只有几个月大,十分可爱。花花有一个爱好,就是爱追猫。花花平时吃一些幼儿狗的狗食,因为它的牙齿还没有完全发育完成。但是每当我们吃饭时,花花总是会跑到桌子旁边,一边摇尾巴边看着我。通常这时,我总是会给花花夹一块瘦中带肥,不老也不嫩的肉。每当这时,我总会看着花花那津津有味的样子,非常有趣。

  有一天,我带着花花到小区的'花园里散步。就在我闲着没事干时,脑子里出来了一个念头:和花花玩捉迷藏。花花似乎知道我想做什么,便一下子跑出好远到了一个我看不见的地方躲了起来。我开始倒数:“十,九,八……三,二,一。我来啦!”我兴冲冲地跑到那个大致的方位,开始找了起来。这时,我看见了一条尾巴,心想:哈哈,被我逮着了吧!我蹑手蹑脚地来到旁边,拿起那根尾巴一看——啊?一块破布!就在我抱怨的同时,我隐隐约约的看到了一个白色的东西飞似地跑,而后面是一个黑黄相间的东西正在拼命地追赶。我一看,原来是一条狗正在追赶一条野猫。我心想:花花也很喜欢追猫。什么?追猫!难道那条狗就是花花?我又凝神一看:果然是花花!我急忙从小道上抄近路,阻拦下了花花。我看看花花吐着舌头的样子,不禁笑了起来。

  现在花花已经不在了,因为爸爸嫌它晚上总是叫,就把花花卖出去了。

  每当我在外面看到其它的狗时,总会不免会想起花花……

养狗的作文 篇5

  五年级时,爸爸给我买了一只小狗,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旺财。

  暑假时,爸爸把我和旺财送回了老家,回到老家它和我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假期。夏天很热,要不停的给旺财喝水,奶奶找了一个小盆往里面倒了点水让它喝,它用舌头往进卷,一次只能喝一点点水。

  在旺财喝水的时候我仔细的观察了一下它的外形,眼睛是蓝的,身体不大也不小,尾巴在后边摇来摇去,背上还有一个圆花纹,耳朵尖尖的,还有一个黑黑的小鼻子。

  中午吃完饭,我带旺财去田地上的路边溜达,它总是在我前面跑,然后跑到我身后,我身上有根火腿肠,我吃一半,它吃一半,我喂它的`时候它立刻卧在地上,眼巴巴地看着我,不停地摇它的小尾巴,使我想笑。我把火腿它旺财吃,它还闻一闻担心是坏东西。

  它吃完了它一半,又一次眼巴巴地看着我,我还是忍不住给它吃,我把我的那一半给了它,它立刻埋头就吃了。

  后来,我们成为了好朋友,我们一起去河边玩耍。有时它“扑通”一声跳进了河里,我非常担心,而它却不在乎,好像在说:“没事,我会狗刨”。旺财上来后甩着它身上的水,给我溅了一身水,使我哭笑不得,就这样旺财陪我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假期。

  暑假结束后,我回去上学时,把旺财留到了老家,让奶奶照顾它。在回家的路上我不断的在想我们之间愉快的事,让我很开心!这就是养狗的乐趣!

养狗的作文 篇6

  这几天,妈妈的同事把他的泰迪狗寄养在我家。这只泰迪名叫爱莎,是一只小母狗,有一身棕色的毛,一双黑色的眼睛炯炯有神,还有一张可爱的小嘴。叔叔把它送来的时候告诉我们,它是去年11月29日出生的,这样算的话,它有七八个月大。和它一块送来的有狗粮、狗肠、洗澡用品、狗垫和两个小碗,分别用来盛狗粮和水。因为小狗爱莎的到来,我获得了养狗的乐趣。

  早上,天刚亮,我隐隐约约感觉到爱莎在屋里窜来窜去,它可能在着急地等着我们醒来,带它出去玩。我被吵醒了,一出卧室的门,爱莎就急切地跑过来,围着我转。转了一会儿,它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一阵风地跑去把我的衣服叼在嘴里。我一看,哈哈!原来是想出去放风呀!我赶紧穿上衣服和鞋子,带着它下楼了。到了外边,爱莎激动极了,鼻子擦地闻来闻去,最后选择在一棵参天大树下拉粑粑。我可是个讲文明的`小学生,把粑粑铲了起来,丢进了垃圾桶。

  爱莎的警惕性很高,如果门外有上下楼的声音,它会以为是坏人,“汪汪”地叫个不停。要是听见有人敲门,它会以为是家人、朋友回来喂他吃的了。虽然它也会“汪汪”地叫,但是叫法不一样,是欢迎的意思。每到我们吃饭的时候,它总是两只前脚站起来,像个小孩子似的,看我们在吃什么美食。

  爱莎还会守着自己的东西。有一次,我们给了它一个座垫,但看样子它并不喜欢。可过了几天,它就认为这垫子是它的东西。我们刚把座垫换了位置,它就趁我们不注意,又叼了回来。

  爱莎是一只讲卫生的小母狗,平时它总是会用自己的舌头来梳理自己的毛,如果身上痒痒,它会把毛甩来甩去。我们每两天就给它洗一次澡。给爱莎洗澡的时候,我拿着喷头,爸爸给狗抹上专用的洗护液,来回给它抓痒。再用水冲干净。我们怕它毛湿生病,还要用吹风机把毛吹干。每次洗完澡,爱莎都非常高兴,它会用舌头舔我们,或双手合拢,就像给我们拜年一样,这大概是它在感谢我们吧。

  虽然养狗很费心,但它也给我带来了无限乐趣,我们和爱莎相处得很愉快!

养狗的作文 篇7

  “老妈,过来看看那本杂志上的小狗毛茸茸的,超可爱!老妈您就给我买一只嘛,好不好?”我恳求着,还以为老妈会同意呢。没想到老妈却说:“杂志上的小狗都是贵族血统,我们可养不起。”我又恳求道:“你这么有钱,花几个买狗的小钱也不至于会破产吧!”“买狗的人一般都是会养狗的,我们又不会养狗,要是把小狗养死了可怎么办?”……

  老妈的口才太好了,把我给说没辙了,只好认输,可是我还是特别喜欢养狗,老是幻想我和狗在一起玩耍的景象,就感觉很幸福,老妈看我这么渴望就说:“你问楼上的阿伯吧,他有经验,他说了算!”

  阿伯家里有好几条狗,而且阿伯又这么喜欢狗,肯定会支持我的!去了他家,我赶忙缠着阿伯:“阿伯,你这么会养狗,那我问你我家适不适合养狗啊?”我超激动,就等着阿伯说适合养狗的那一句话了。没想到阿伯竟然说:“你们家实在不适合养狗,养狗很麻烦的,又要给狗洗澡,又要给狗喂食,狗拉出屎来又要清洁,再说你家装饰的这么豪华,被狗啃了很可惜的,你们这么忙,狗没人管会把你家搞得很乱的.……”

  听了阿伯一番话,我明白了妈妈为什么不同意我养狗了,我只好先发弃,等我长大了,自己有能力的时候,再实现养狗的梦想。

养狗的作文 篇8

  养狗对于我来说,未必不是一件伤心事。

  家在乡村,自小在泥里打滚当作玩耍的我,喜欢养狗几乎就是与生俱来的一种天性。都是些土狗,来源也颇为轻易,似乎与到村口的路边采一朵野花那么简单。于是,至如今若要我说出一共养过多少只狗,却是记忆模糊了起来,因为狗的生命也似乎比路边的野花更轻贱,很容易的就夭折了,极为寻常。

  然而,我却忘不掉那满含苦痛的黑眼睛,黯淡无力的看着我······,那是一只小黄狗。这只小狗大概来自我的姥姥家,一满月就抱回来了,初,白天还好,绒球似的在院里跑来跑去,很是活泼可爱,一到夜静,便照例的耐不住寂寞呜咽个没完,一连三天过后,这才算习惯了新家,安稳了下来。我那时大概刚读小学二年级,贪玩得很,每天回到家,先将书包扔到一边,逗小狗玩一会才肯去写作业。小狗刚断奶,不大会吃食,我便一口一口的嚼碎了馒头,放在手心里喂它,待它柔软的小舌头舔到我的掌心,痒痒的。再者,就是抱住它翻来覆去的把弄,而它也很温顺的由我任意摆出各种好玩的姿势,好玩极了!

  待它稍微长大了一些,嗨!简直是俊气极了,身形清瘦,尤其耳朵居然不是如其他土狗那样软塌塌的垂下来,而是直直的的竖起,像两面骄傲的旗帜,随着各种外来的声响而灵活的转动着,简直跟电影里面威武的军犬一模一样。我喜欢得很,常与它一起赛跑,且很不仗义的先忽然跑动起来,然后再回头唤它“狗幺”,它便急追上来,脚步欢快,往往很快就追上来,绕着我的腿脚忽左忽右的紧随不舍,若不巧,便会绊倒了我,一起连它也被压在身下疼得惊叫起来。我写作业的时候,它就安卧在我的脚边,写了几行字,便侧身歪头去瞅瞅它还在不在,有时用脚轻踢它一下,它便起身立在一边轻摇尾巴歪头莫名其妙的看我,瞧我半晌不理它了,又一声不响的斜靠在我的脚边躺下,它的毛发绒绒的,随着肚皮呼换气的起起伏伏,暖意也就源源不断的传递到我的脚背上。

  就是这样一条经常伴我飞驰快乐着的狗,一起与我出演想象中的英雄故事的狗,我挚爱极了的狗,很快的在某一天也照例的夭折了。大概是吃了什么毒药的缘故,它躺在院落的一角,抽搐个不停,嘴里冒出了白沫。我不相信它这样就会死去了,便蹲在一边轻轻的抚摸着它受冷一样颤抖着的小小身躯,一遍一遍的轻声唤“狗幺,----狗幺!······”它张大了眼睛,原本黑亮生动的眼睛却呈沉浊的颜色,无力抬起它的脖颈摇动它的尾巴来应和我了,只是用这一边的眼睛无望的看着我,也叫不出声了,仍然在呼呼的喘粗气,肚皮起伏不定,露出嶙峋的胸骨来,嘴角不断的冒出白沫。我也只好一声声的唤:“狗幺,------狗幺!·····”然而,它,我的好伙伴,还是死了。

  我伤心极了,执拗着不肯将它抛入离村庄稍远的荒僻沟渠里去,那是与它一样大小一样厄运的同类的最终归宿地。我抱起它已经僵硬了的小小躯体,一个人到自家的田地里费力的挖起一个小坑,就此埋葬了它,为了表示郑重,还在它小小的坟头前,立下了小木板做的碑,歪歪扭扭的写下“小黄狗之墓”。是的,农家的狗,很少有名字,“狗幺”便几乎是所有狗的通用名字,幺是小的意思,也多少包含人们对这种动物的喜爱之情,好比鄂尔多斯草原上的汉家人称它们为“狗儿子”。它们判断是不是主人唤自己,也不仅仅听名字,更重要的是听那熟悉的声线而已。-----我阴沉着小脸,严肃的干完这一切,才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

  这是很奇怪的一种情愫,是不是?但也正是由此起,我对养狗便失去原有的热心了。爱有多真,伤有多深,这也许对一个小孩子来的有点早了吧!

  未离家远出前,我父亲养的一条狗经常会赖在我的'家不走,这让我的父亲很是愤怒,手持木棍撵了几次也没奏效。我的妻子却不满了,“咱大,根本不舍得喂狗,还说狗不回去看门了!”她直到如今还在为那狗儿抱不平。是的,农村人过日子向来以俭省为美德,做的饭也刚刚好是够人吃饱罢了,狗么,也就只好常常饿肚子了。而我的妻,一直都算不得“会过日子”的好娘们,大大咧咧的惯了,吃好吃坏,反正是连狗也不肯饿着。再则,虽然说是分家了各过各的日子,可每天都来来往往的也实在稠密,连狗也闹不清楚哪家才是真正的主人了。

  这是一只纯黑色的狗,体型不大,却很威猛,这得益于它有一身浓密的毛发,耳朵也是尖尖的竖起的,咆哮起来,呲出雪亮的利齿格外的慑人。其实它并不会真的下嘴咬人,只是威吓警告而已。我一个人外出打工的时候,妻子自己带着一双小儿女独居在小院里,乡村农闲时最是空寂,想一想还有这么一条忠实威猛的狗在伴着她们于静夜里,心里实在也踏实了不少。

  我一家既然都远去了,这狗自然也就归建到我父亲的家里了,一别有两年吧,我独自回了家,远远地便看见这黑狗卧在父亲的家门口,听到了我的脚步声,一下蹦了起来,“汪汪”的大声咆哮起来。我轻轻的嘘出了哨音,它愣了一下,很快就欢快的摇起了尾巴,快跑上来迎接住我,亲热的在我左右蹦来跳去的伴我跨进了院门。我与父母在小院里聊天,黑狗就趴在不远处安卧着,我若扭头望它,它便也抬眼与我对视,轻轻的摇动蓬松的大尾巴,倒像一把扫帚将身后的砖地都扫得干干净净的。

  可是我并不能在家久住,过了几天,便又悄然的离去了。有一年冬天,再回老家时,它还在,不过是又到了我的叔叔家里伴随我的老奶奶去了,因为我的父母帮我弟弟照看孩子已搬到了县城。这时的黑狗已很有些老态,毛发没有以前黑明油亮,也很消瘦的样子,这是很当然的一件事,我的老奶奶照顾自己也是勉强有余,更不舍得多费些饭菜喂它了,而农村也一直并不如城市那样能有许多垃圾可供觅食。它站在清冷的阳光地里,歪头凝视着我,轻轻的摇动着尾巴,我伸手摸它的脑袋,它便反过来温柔的添我的手。吃饭的时候,我将啃了几口的骨头,趁奶奶不注意,悄悄的扔给了它,它立刻扑了上去衔起,躲到院子的角落里贪婪的大嚼下去,似乎是被骨头噎住了,接连的发出了几声很大的声响,这才算努力的吞咽下去。看着它,不知为何,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最后一次听见它的消息是前两年的一个深夜,忽然的接到老家打来的一个陌生电话号码,我很惊讶,对方却是一下叫出我的名字,然后才似乎不太好意思的告知我:“你家的狗咬住我家的孩子了,找不见你大的电话,就打你这了。”我一下子紧张了起来,问清孩子的伤势无大碍后,隐隐觉得我家黑狗的命运有些不妙。果然,不久之后,与父亲通电话,父亲说,那狗围绕着手拿食物的孩子转来转去,小孩子不高兴了狠狠的追打它,它急了眼便下嘴咬伤了那孩子。“没啥事!我领那孩子打过防疫针了。”父亲安慰我道。“狗哩?”我追问。“卖了。它咬人还管养哩?!------也老了,前些日子也不知道被谁把后腿给打断了,也就是不中了。”父亲淡淡的说道。

  这是我最不情愿面对的结局了!听到后来,我几乎有些颓丧心灰下来。不想再聊下去,便草草的挂了电话。我很是黯然的呆坐了许久,默默无语。空有利齿为护主,难脱扒皮入油锅。狗的命,就该如此悲惨么?生被人欺,死入人腹,难道就是它们注定中的宿命么?! 都是这片土地上相依生存的生命,一份情,竟如此轻薄,连一张纸都不如!可怜!

  也自此始,我面对别人眼热心爱的所谓大补之物:狗肉!总是觉得难以下箸,即便勉强的吃下一两块,也吃不出一点好滋味来,只好放下筷子看他人心满意足的大快朵颐了。

  久在异乡,也算是为了安全起见吧,岳父从老相识处讨要来一只小狗,据说是德国黑背呢。可它刚来的时候,又瘦又小,实在像极了一只大老鼠,不够可爱!照例的呜咽了三夜后,又格外的多哼哼唧唧了好几天,才算安生了下来。原本都不看好它,以为很难养活大的,却不料一直养到了现在,很威猛,咆哮声浑厚有力,吓得房东收房租都不敢进院了。虽然是一直生活在城乡的接壤处,我却也不敢有丝毫的放松,一直都用粗铁链锁住了它,只有每天傍晚才会换上一条长长的细链 ,带它到空旷的地方遛一遛,时间久了,它也养成了习惯,每到傍晚就开始不安分的吼叫呜咽起来,这是唤我呢!我也很识相,赶紧给它换链子,对急乎乎的它低声喝道:“老实点!灰灰”·····

  出了院门,它几乎是一路急拽着我往前走,我却不得不眼光八路耳听八方的留意着来往的行人,尤其是小孩子 ,每当要与他人撞面,便一边收紧链绳,一边招呼行人注意。他们也多半是有些惊怕的样子:“哎呀!这狗也太凶了,吓死个人了。不咬人吧?”“不咬!就是够吓人。”我一笑。

  不过,说真的,有时候我还真的很是为它忧心:假设将来的某一天,我又因生活所迫,不能够再照顾它了,该如何呢?-----这是个很难逃脱的命题,在这片已经很熟悉了的土地上,我依然不过是个飘泊者,未来的事情,也的确难说。始乱而终弃,也不是我愿意面对的又一结局,所以,我才不肯接受那些挺可爱的流浪狗猫,因为自知无力照料它们许久,不能为,休相扰,这样也好。

  唉!人类所谓文明的脚步也踉踉跄跄一路够久了,但上天最初在生命里刻下的野蛮烙印:弱肉强食!却还在我们的灵魂深处时时闪着冰冷的光,与脉搏里滚烫的血形成鲜明的反差,却一起的并存,一代代遗传下去,没个尽头。善良的,多情的,忠厚的,这些貌似鲜花一样的品质,虽会带来极大的愉悦,但只要是处于柔弱的地位,每逢厄运来临,往往总是最无力的。不好!-----也许只有无畏无情狡诈凶残的豺狼才能活的更超脱快意吧!

  虽不信鬼神,也且默默祷祝:愿年年如今日,花好日日红。虽知是妄言,也且嘴角上翘,但作一声凉笑!

养狗的作文 篇9

  一个星期天,我在路边发现了一只雪白的小狗。一抱它,它就汪汪叫,我这才发现它受伤了,顾不上妈妈对小动物的'厌烦,我把它抱回了家。

  我把小狗放在床底的纸箱里,这个“秘密”可不能让妈妈发现。我每天都小心翼翼的,唯恐妈妈发现。从小我就喜欢小动物,这只小狗又这么可爱。可是妈妈从小就不让我养小动物,尤其是小猫小狗之类的。我问妈妈为什么,妈妈说:“它们太脏了,还有跳蚤,被病毒传染了怎么办?”可我不往这方面想,小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它可以帮助人们看门什么的,这样一来,有坏人就不用怕了……

  可是,纸是包不住火的,这天,我出去拿了一根香肠,刚从床底拉出纸箱,妈妈突然袭击,吓了我一跳。我立刻把纸箱推进了床下:“干什么呢?”妈妈问,我一下紧张了起来:“我……我……找鞋子呢!”妈妈看我不对劲儿,就把纸箱拉了出来“啊——”这声音,震耳欲聋!

  最后,小狗被送给我同学,妈妈为这件事,说了我两天,唉,小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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