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的作文

时间:2026-04-20 05:24:07 偶像

偶像的作文6篇(热)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偶像的作文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偶像的作文6篇(热)

偶像的作文 篇1

  历经岁月的洗礼,我们走过童稚,步入青春,我们尽情地释放着自己的个性,追逐着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也有自己的偶像。

  在一个四周都是镜子的舞蹈教室里,有三位14岁左右的少年在认真的练着舞蹈,他们满头大汗,看起来是那么专注,丝毫没有休息的念头。他们就是近年来最受人喜欢的一个组合TFBOYS。而我的偶像就是这个组合的队长∶王俊凯。

  王俊凯生活在重庆,从小就很喜欢唱歌,只要电视台有什么小小少年唱歌比赛之类的项目,他几乎全部都参加。可成绩一直不怎么好。记得有一次去参加某选秀节目时,他获得了一个YES两个NO,并被评选嘲笑他唱得像公鸡,当时他眼红红的却没有哭,他以自己独有的坚强告诉我们,他还会再来。那一刻,他的坚强打动了我。

  可不要以为他只顾选秀而不顾学业,王俊凯可是一个好学上进的学生,每次辛苦训练之后,队员们都在休息,喝水,只有他还拿着课本看书。就算在训练时有低血糖也只是吃两颗糖继续训练,即便这样,在休息时,照样会复习功课。那一刻,他的勤奋好学打动了我。

  不仅这样,王俊凯还是一个相当称职的队长,有一次在训练时,王源因为练舞跟不上的时候,队长突然要求暂停,不顾疲惫帮助王源熟悉前面的`步子,直到他十分熟练为止。还有一次,他们即将上台演出,有些兴奋的王源突然变得紧张起来,练习的时候,有些小细节还是会错, 细心的队长及时的发现这一点,耐心安慰王源叫他不要紧张。那一刻,他的细心打动了我。

  现在,TFBOYS已经发布了许多单曲,并获得了一年一度音乐V榜最受欢迎的组合。站在领奖台上,王俊凯说﹕不管这一路上有多么辛苦,我们都会坚持走下去,在粉丝面前展现出最美好的自己。

  我相信,我的偶像王俊凯还会更努力得做个好队长,好大哥。而我,也要以他的精神来激励自己,做一个更好的自己。

偶像的作文 篇2

  对于偶像,大家是如何了解的.?是明星?还是直接喜欢的作家或者崇拜的人物?

  我的偶像——比尔.盖茨作文

  比尔.盖茨曾说:“与其做一株草原里的小草,还不如做一棵荒地里的橡树。”草原里的小草就像普通人一样千篇一律,没有创新。而高大像树却不同,它高大挺拔,好似那些名人一样,有各自的创造,有各自的才干。

  比尔.盖茨连续13年成为世界首富,是什么让他有了这么大的成就呢?是他那热爱创新、酷爱学习的与众不同的精神。小时候他非常爱看书,经常跑到父亲的`书房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他看的书可不是普通的书,而是那些名人传记。父亲见他这么爱看书,就常常给他买很多书,他在自己的书房做了一个大大的书柜,把书分类放好在书架上,平均每周要看好十几本书。一天,他的朋友来家做客,他们看到这么多的书,都很惊讶,问:“你怎么看这么多书呀,做个普通人不是很好吗?”他回答到:“与其做一株草原里的小草,还不如做一棵荒地里的橡树。”

  凭着这股劲,比尔.盖茨成功了。他的经历深深地触动了我,他能有今天的成就,完全是他自己一手努力创造的,人只要肯奋斗,投入到其中,就一定能取得成功。我们每个人都有与众不同的能力,但要让自己的能力能统统发挥出来,就要有比尔.盖茨那肯于钻研、忘我学习的精神。我想我也要做一棵高大的橡树,向我的偶像学习,第一步从学业开始,把精力投入到学习中,专心钻研学习,在学习上取得好的成绩。

  我崇拜的偶像--韩信作文

  他,年少时父母双亡,家道贫寒,却刻苦读书,熟演兵法,怀安邦定国之抱负。苦于生计无着,于不得已时,在熟人家里吃口闲饭,有时也到淮水边上钓鱼换钱,屡屡遭到周围人的歧视和冷遇。有一次,一群恶少当众羞辱他,并对他说:“你虽然长得又高又大,喜欢带刀佩剑,其实你胆子小的很,有本事的话,你敢用你的佩剑来刺我吗?如果不敢,就从我的裤裆下钻过去。”他自知形单影只,硬拼肯定吃亏。于是,当着许多围观人的`面,从那个屠夫的裤裆下钻了过去。史书上称“胯下之辱”。

  有一回,汉高祖刘邦在闲谈中,与他议论朝中将领的军事才能,到后来,刘邦问他:“你看我能指挥多少军队呢?”他说:“陛下您最多能指挥十万人。”刘邦又问:“那么你能带多少兵呢?”他说:“我带兵越多越好(多多益善)。”后有谚语——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他就是韩信,一个能忍胯下之辱,却又自信高傲,他立志勤奋刻苦,最后学识渊博,成为一个不为生活所累的坚强好男儿。

  他的身上既有知恩图报的善良,也有有仇必报的狭隘;既有横扫千军如卷席的英雄才略,也有居功自傲、利令智昏的市井之气。这种英雄才气与市井气的二律背反是其人格的突出点。他的自信使我钦佩,使我知道做任何事只要有自信,有信心去做,不管最终能否成功,最起码我试过了,我不后悔,而不是在犹豫间错过了机会,留有遗憾,对自己失去信心,从而觉得自己不中用,对任何事都说“我不行”、“我做不到”等一些泄气的话。

  自信让我懂得,万事只要迈出第一步,就有机会和信心迈出第二步,第三步。而自信就是那迈出第一步的底线。

  他是照亮我生命的明灯,是指引我前进的导航标,他的自信,时时激励着我,让我的生活更加光辉灿烂。

  我心中的偶像作文-----范蠡

  他出身贫寒,但聪敏睿智、胸藏韬略,年轻时,就学富五车,上晓天文、下识地理,满腹经纶,文韬武略,无所不精。然纵有圣人之资,在当时贵胄专权、政治紊乱的楚国,却不为世人所识,投奔越国后,帮助越王勾践灭掉吴国,留下一世英名,弃官从商依然获得巨大成功,他,就是我最崇拜的历史人物----范蠡。

  崇拜他是因为他能为了志向忍辱负重,事业成功后不居功自傲。公元前496年,吴国和越国发生了槜李之战,吴王阖闾阵亡,因此两国结怨,连年战乱不休,公元前494年,阖闾之子夫差为报父仇与越国在夫椒决战,越王勾践大败,仅剩5000兵卒逃入会稽山,范蠡劝勾践穷途末路之际投奔吴国,献“卑辞厚礼,乞吴存越”之策,他向勾践慨述“越必兴、吴必败”之断言,进谏:“屈身以事吴王,徐图转机。”被拜为上大夫后,他陪同勾践夫妇在吴国为奴三年,“忍以持志,因而砺坚,君后勿悲,臣与共勉 。 三年后归国,他与文种拟定兴越灭吴九术,是越国“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策划者和组织者。范蠡辅佐越王勾践二十余年,苦身戮力,灭吴雪耻,成就越王霸业,被尊为上将军。

  他用自己的雄才大略,帮助越王勾践成就一番霸业,使一个国家的命运从此改变。可谓功高盖世,但他不居功自傲,“吴王亡身余杭山,越王摆宴姑苏台。”在举国欢庆之时,范蠡急流勇退,隐姓埋名、泛舟五湖。留下了一句“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说尽了当时社会制度的缺憾。功成名就后弃官经商,开创另一番成功,成为了名震四方的商人。

  范蠡离开越国后,辗转来到齐国,变姓名为鸱夷子皮,带领儿子和门徒在海边结庐而居。戮力垦荒耕作,兼营副业并经商,没有几年,就积累了数千万家产。他仗义疏财,施善乡梓,范蠡的贤明能干被齐人赏识,齐王想请他来齐国做官,他喟然感叹:“居官致于卿相,治家能致千金;对于一个白手起家的布衣来讲,已经到了极点。久受尊名,恐怕不是吉祥的征兆。”于是,才三年,他再次急流勇退,向齐王归还了相印,散尽家财给知交和老乡。 一身布衣,范蠡第三次迁徙至陶,在这个居于“天下之中”的最佳经商之地,操计然之术以治产,没出几年,经商积资又成巨富,遂自号陶朱公,当地民众皆尊陶朱公为财神,成为我国儒商之鼻祖。

  世人誉之:“忠以为国;智以保身;商以致富,成名天下”。一个普普通通的`百姓,靠自己的努力成就一番事业,受到一国之君的肯定,白手起家,再次靠经商成就自己,这简直是一个奇迹,这样的人难道不能被称作经商的楷模吗?这也是他令我崇拜的一个原因。

  崇拜他最主要的原因是从他身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金子放在何处都会发光。范蠡以自己的才干和谋略,建功立业,叱咤商海,就像一块金子,处处发出熠熠光芒。在越国,他受越王勾践器用;在齐国,他受齐王的赏识;在陶时,他成为了财神。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只要自己有真才实学,总有一天自己会有出头的机会,不要总以为自己怀才不遇,不要总感叹“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因为只要是一块金子,即使埋没在沙漠中,也会放射出无限的光芒来证明自己,照亮世界!

偶像的作文 篇3

  上星期三,在茶馆喝茶时,心脏病突然发作,被急送进了医院。我得知这个消息时,震惊了,心仿佛颤动了一下,脑中一片空白。随即,我便想到了平时对我的种种关心与爱护。在我的心里,是最疼爱我的人,也是在我的心灵深处占有重要地位的人。小的时候,经常坐在小院的凉椅上,抱着我,给我讲他小时候的故事,讲累了,便饶有兴趣地拔胡子。的胡子是用一只银绿色的小夹子拔的,他拔下来一根就送给我,我望着那些黑黑白白的胡子,笑了,并把它们小心翼翼地收进我的宝贝匣子里……

  可如今,我在家中,却在医院里,虽然医院离我家不远,但我总觉得我和相距千里,心里十分难受。可我的作业太多,没时间去看,但看不见,我心里就堵得慌,别提多难受了。怎么办呢?“只好等喽!”另一个我出现了。“哎……”我叹了口气。

  等啊等,终于等到了星期五。我一路狂奔地回到了家,把书包一扔就跑去问妈妈:“妈妈,要不要走啦!”妈妈回过头对我说:“好了,贝尔,走吧!”于是我们快步走了出去。到了病房门口,我的心怦怦直跳,马上就能见到朝思暮想的.了,我能不高兴吗?打开门,我蹑手蹑脚地走到了床边,轻轻呼喊:“,我来了!”正在望着窗外默默出神的先是一惊,接着眼睛里放射出惊喜的光芒,拍拍旁边睡着的奶奶,说:“贝尔来了!”然后关切地对我说:“贝尔,快过来,坐在我身边,我们说说话。”于是,我走过去握住了的手,欢快地诉说着这两天学校里发生的趣事……聊着聊着,我发现那苍白的脸上,增添了几分欢喜和安心。这时,奶奶指着放在床旁的监护仪器对我说:“看,贝尔来了,心情就好了,心率也开始正常了。”一看,灿烂地笑了,说:“你真是我的福星,应该早点叫你来了!你们看,贝尔一来我就开心了,贝尔不在,难怪我就不开心了。”我们一听,都笑了起来,“哈哈,呵哈,呵呵……”一阵欢快地笑声顿时充满了整个病房……

  事后,我一天隔一天地去看,的病也因此好了起来。其实,人世间心灵是相通的!如果你最重要的人也把你视为是他最珍爱的,那么,你们分别时一定会感到心在痛,那怕只相隔短短的几百米,就像我和!难受时,我会感到难受,而欢笑时,我也会觉得无比的快乐,我甚至觉得的笑比黄金更值钱、更无价……

偶像的作文 篇4

  他身长九尺,面如重枣,唇若涂脂,相貌堂堂,高大魁梧,威风八面。当那桃园结义,他便立下了“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中义誓言。想必听到这里,大家都猜到他是谁了吧!是的,他就是关羽。

  他智勇双全,单凭一把青龙偃月刀便可在战场上横扫千里,只凭一匹汗血宝马,就在战场上所向披靡。

  不过我对他的崇拜不仅仅是这样,我就用关羽一生是精彩,最折服世人的几件大事来描述我的偶像吧!

  还记得,他过五关斩六将,不远万里,投奔刘备的事吗?他的忠义之心使我不得不崇拜他。华容道上,他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宁受军法,放曹归魏,成就三国。还有他单刀赴会,面对左右埋伏的兵竟会谈笑风生,其实是早已经暗度陈仓,不仅破了东吴的奸计,还吓得鲁肃魂不附体,可见他的机智勇敢。但是最能够让我崇拜他的是刮骨疗毒时的自然,当时他还能说着笑着下棋,这一片段是最让我吃惊的`。这样的一个关公,令曹操、张辽、周仓、关定、华佗等一大批英杰都佩服得五体投地,更何止是一个小人物我呢!

  我想如果我有关羽这么一点点的勇敢,那是多么自豪啊!不过这样一位赤胆忠肝的英雄,却难免遭到小人的暗算。不是说他贪生怕死,而是,在战场上,是为国家,为人民,抛头颅,洒热血,可是终却被奸人的小计所害死,赤兔也令人太惋惜了。不过我坚信,英雄,无悔。他还是受到人们崇拜,敬佩的。

  我的偶像是关羽

  我的偶像是一个历史人物,他是关羽,是三国时期蜀国皇上刘备的一名大将,也是刘备结拜的兄弟。

  关羽的脸非常红,像一团火,一双眼睛炯炯有神,下面留着一大把胡须,穿着战袍,绿色的靴子,手拎青龙偃月刀,骑着赤兔马,看起来非常威风神气。

  关羽非常忠诚、厚道。有一次,关羽打了败仗,带着他的大嫂与刘备、张飞走散了,逃到了一个小城市。关羽是一个刚烈的人,憋了一肚子怒气,向曹操挑战,结果中了曹操的计谋,被曹操抓住,带回了魏国,曹操非常欣赏关羽,用美酒、黄金、美女来打动关羽的心,可关羽连看都不看,他的心里只有刘备和张飞,当他得知刘备和张飞的消息后,告别曹操,但是曹操不愿意放关羽走,却又阻止不了关羽,最后,让关羽过非常危险的五个关口。关羽凭着一身好功夫过了五关,又杀了曹操的六名大将,还把他的大嫂安全带了出来。这就是著名的“过五关斩六将”,我非常崇拜他。

  关羽还很善良、讲义气。一次,曹操打了败仗,逃到了华容道,谁知被关羽拦住,关羽看见曹操的军的队那么可怜,又想到曹操曾经帮助过他,还送他赤兔马。于是,关羽念旧情,不忍心杀曹操,最终放了曹操,我觉得关羽这一点非常讲义气,也很善良。我也非常佩服他。

  我希望以后也能像关羽这样成为讲义气、忠诚、厚道的人。

偶像的作文 篇5

  近三百年来,《鲁滨孙漂流记》一直风靡全球,成为世界文学史上不朽的名著。它的魅力何在呢?应该说,这归功于笛福成功地塑造了鲁滨逊这个极具个性色彩的人物。在鲁滨孙那里,冒险、坚忍、毅力、智慧、勇气、果敢、富于进取、开拓创新全都集于一身,为一切不甘平凡,不安于现状的人们提供了他们心中所寄托的英雄形象。

  首先,鲁滨孙是一个不安分的冒险者。在家中,父辈所有的希望全都放在了鲁滨孙一个人身上。父亲要求儿子老老实实地靠自己的勤勉和努力挣一份家财,过一辈子安适而惬意的生活。但是这个孩子遨游四海的念头从没有改变过。于是,他背着家庭,私自出海,尽管道路坎坷,可是最终一种“神秘而有力的天数经常逼着我们自寻绝路,使我们明明看见眼前是绝路,还是要冲上去。”情感战胜了理智。在鲁滨孙看来,没有比冒险和开拓进取更刺激和好玩的事情了。骤然成为巨富,和妻子、孩子的家庭之乐,岁月催人老的无情,这一切依然难以阻挡鲁滨孙的步伐。侄儿的劝说,不过是鲁滨孙伺机而动的诱因,真正的原动力仍然是他不习惯平凡生活、无意安适生活的所致。这样,鲁滨孙开始了新一轮的冒险历程。

  第二,鲁滨孙是一个勇敢的实践者。《鲁滨孙漂流记》中最精彩的一段莫过于他在岛上生活的日子。人们常言,人生不如意事者十之八九。若我们有机会置身于几近与世隔绝的孤岛,那么就可以体验生存的极限究竟有多大,自己承受的压力究竟能达到何种程度。鲁滨孙不是一个幻想家,也非在困难面前消极作为的懦夫。他注重的是实际,关注的是自己的生存。于是,在28年的孤岛生活中,生存成了他整日整夜“劳心劳力”的主题。搬运船上用品、营造住处、驯养山羊、种麦植稻、置办桌椅、烤制面包等等,都在他的手脚并用中施展开来。无论是在肉体上还是在精神上,他都在为满足的.愉悦而努力、而奋斗。苦变成了乐,艰辛成为了享受,有什么不能克服的,有什么不能做到的呢?仔细读读鲁滨孙制作面包的情节吧,在那里我们可以体会到人类的精巧,人类的智慧和人类的创造,可以证明“人类的活动能够取得什么样的成就!”故而,在《鲁滨孙漂流记》里,我们读到的是一个奋斗者的拼搏心声,看到的是一个开拓者的奋斗足迹。

  第三,鲁滨孙展现了一个独立人格的大写的人。如果说笛福用第一人称“我”来称谓鲁滨孙是一种写作手段的话,那么在这部小说里要表现的人物形象则是一个艺术和思想合一的。在家里,鲁滨孙置父亲的劝诫于不顾,私自出海,体现的是一个不同于父辈的“叛逆者”的角色。而在孤岛上——一个完全与大自然打交道的地方,仅有的就鲁滨孙一人而已。想要在那里生存下去,需要展现的是乐观进取的个人主义精神。鲁滨孙正是这一舞台上的成功演员。但是应该看到,笛福塑造的这个人物,不可避免地带有相当的局限性。比如,鲁滨孙在海岛生活的日子,实际上就是早期资产阶级殖民史的缩影,是为追逐利润,为扩大市场向全世界进发的历史。

  它并非春风化雨、和风送暖,而是伴随着血与火、刀与剑。鲁滨孙去非洲搞贩卖贸易,既是证明。又如,我们赞赏笛福否定教会禁欲主义的历史意义,但是作者似乎又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在鲁滨孙眼里,一切可用的标准在于有用,包括上帝在内。人类情感中相当重要的亲情关系在他那里并不占重要地位,三个孩子的诞生和妻子的去世也没有让他有什么激动之处。他最关心的,仍然是向殖民地的进军和对财富的强烈占有。

偶像的作文 篇6

  每个都有着自己心中的偶像,我的偶像是我的一个同学——A君。

  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他,直到那一节物理课。物理老师向我们提问,问题很难,连续问了好几个同学都没能得到他想要的。就在他快要放弃,打算自己讲的时候A君的手举了起来。A君的手小小的,看起来那么没有信服力,当时的我是这么认为的,所以偏过头去打算听老师讲。可是接下来的事却出乎我的预料,他以平缓的语调将他的思路缓缓道出。老师听了不住地点头,直到听到他的答案教室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到后来开始偷偷关注起来他了,他的成绩很好,四次月考他拿了两次全班第一,从来都没有掉过第三。可我每次下课看到他,他总是和身边的人玩闹着。为什么每天这么玩都能考得这么好?他在我心里的形象分很低。

  直到和一个同学B君聊起他才对他有了一点改观,“我天天看到A君在玩为什么他的成绩还是这么好?好羡慕啊!”B君就坐在A君的旁边,自然比我要了解A君“其实你只是没有看到他努力的时候,他认真起来比谁都要认真,一道题没解出来,他不吃饭都要去想,他……”听了B君的话,我沉默了,对A君“黑转路”

  真正让我“路转粉”的`是一次月考过后——一向十分注意形象的他居然剃了个光头,问其原因是“这次考试没考好,要从头开始”云云,成绩公布了,于他而言确实不是很理想。于是这个月里我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他,不再是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努力,于人前也同样努力,下课打闹的身影里再也没有他,课桌上也堆满了要做的习题,脸上的黑眼圈一天比一天重。我就这样被他的执着所打动,成了他的一个小迷妹,或许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有过这样一个人视他为偶像…

  这就是我的偶像,和那些明星比起来他身材或许没有他们的高大,但他的身影在我的心里是最伟岸的;他的容貌或许没有他们的貌美,但他的样貌在我心里却是最难忘的;他的声音或许没有他们的好听,但他的声音却是我最喜欢的。他就是我的偶像——A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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