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发现作文400字

时间:2021-02-10 20:22:43 发现 我要投稿

我的发现作文400字范例

  【篇一:书是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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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更是我的一位好朋友。

  我非常爱读书,走进书的王国,我就读个没完没了。有一次,二姨买了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送给我,我马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我被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坎坷的命运,惊人的毅力所深深吸引。我看得如醉如痴,自己仿佛身临其境,忘了吃忘了睡……

  鸟儿爱蓝天,鱼儿爱大海,而我爱书。每天放学一回家,我就一头扎进书的海洋,自由自在地遨游。我最喜欢的书是童话故事书。每当我如饥似渴地阅读一本童话故事时,那书中优美的语言吸引了我,使我牢记在心间。有的童话,犹如一幅美丽的图画,读起来是一种美的享受……

  想要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就需要书这把“金钥匙”。“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多读书不但可以丰富知识,还可以提高作文水平。平时读书多做笔记,还可以锻炼记忆能力。写作文时就可以一挥而就、与众不同。

  我常常在书中度过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寂寞时是谁仍在陪伴着我?是书。失落时,是谁给我勇气?是书。遇到困难时,是谁帮助我度过难关?还是书。

  书,已成为了我形影不离的朋友。书,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篇二:我的朋友】

  我的朋友叫彭江伟,今年9岁半,他有一双水汪汪的眼睛,长着弯弯的眉毛,高高的鼻梁下长着红红的嘴唇。他特别助人为乐。

  有一次,我们上科学课,老师让我们几个同学抄课文。我没有本子,心里像一块石头飘在空中,久久不能下来。我东张西望,不知如何是好,就低着头休息。突然,有一个同学在叫我,我缓缓的转过头来,原来是彭江伟看见我没有本子,就把自己新买的本子给了我,我慢慢的拿起本子,然后缓缓的转过来,必潮像海浪一样翻腾。

  他不但爱助人为乐,还拾金不昧呢!

  有一次,他放学回家,看见一块名贵手表,有许多同学都说他运气好,他可不这样想,他马上去找这块手表的主人,突然,看见一位老师在地上找东西。他看见了就问:“老师您在找什么呀?”老师说:“在找一块手表。”彭江伟说:“这块手表就是你要找的手表吗?”老师说:“是的,是的!”然后在从袋里拿出一把糖给彭江伟,彭江伟说:“不要,不要,这是我应该做的。”老师的眼圈红了,笑着说:“真是老师的好学生!”

  这就是我的朋友,一个拾金不昧的朋友,我真为有这样的`好朋友而感到自豪!

  【篇三:我的朋友】

  Penny是我在中国最好的朋友,她是一位来自伦敦的女孩。父亲是一个巴西商人,母亲是英国驻中国大使。她是一个混血儿。

  她汉语说的很不好,所以没有多少中国孩子能和她聊天。她常常庆幸她能在我们学校来,因为我们学校全是外国人,她每次汉语考试都不及格。我便每次帮她补习汉语(我的汉语也不好)

  有一次考试前她问我什么叫心脏。我也不太理解,于是就说心脏是个机器。能扑通扑通跳。她就误以为心脏就是闹钟,便在作文里写到“我家有许多心脏,大心脏,小心脏,每天早上6点就准时扑通扑通跳。有一次我生气了就把心脏给摔坏了,看它还怎么扑通扑通跳着让我不能睡觉。”

  那次老师读出来时,同学们都笑了。她因此被老师罚写心脏的意思三十遍。现在想起来,我觉得真对不起她。

  我很不喜欢她调教出来的宠物,因为她根本就不会调教。她教我的老鼠跳高,结果我的老鼠被吓着了,一个晚上没有睡觉。她还教兔子跳舞,兔子被吓的不敢动,她家的狗和猫,全被她调教坏了。导致狗和猫抱在一起睡觉。

  Penny是个很活泼的女孩,和她在一起我也会很活泼。

  【篇四:我的朋友】

  她,乌黑的头发如瀑布般散在肩上,还散发着淡淡的香味,苹果型的脸蛋上有一双弯似月牙儿的眉毛;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还有一张樱桃般的小嘴。

  她,渴求知识,喜爱自由,和我一样有一颗活泼乱跳的心。她,爱鸟儿,因为鸟儿能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飞翔;她,爱白云,因为白云能在天空中随意飘动;她,爱自然,因为她生在农村,长在农村,领略了自然的美。

  她最大的缺点是:不会反抗别人。你一定会问为什么不会反抗别人也是一种缺点呢?那我给你举一个例子吧!就说那一次被一个低年级的同学骂“矮冬瓜”,她也没生气,那个小同学可没领她的情,变本加厉,跑过来打了她一下,这一下,她倒是有反应了,但是并不激烈,她只是回头瞪了一眼那个小同学就走了。还不到三秒钟就又和同学们有是说有笑了。

  然而,她最大的缺点又是她最大的优点。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个优点使得她朋友大增,她的朋友绝大部分是因为她有这个优点才和她做朋友的。但也有一小部分是被她的亲和力征服的。

  她,是谁呢?她就是我的好朋友。我想;拥有这样的一个朋友是幸运的、幸福的。

  【篇五:我的朋友】

  一提起我的朋友,我就会想起他——一个在我们眼中的“差生”。

  他,个子不高,皮肤黑黑的,最有特点的地方是他那双小眼睛。我和他成为朋友,还是不久以前的事呢。

  记得有一次语文课上,老师让我们写毛笔字的时候,我打开书包的一刹那,顿时傻眼了:没带墨汁!我连忙把书包里里外外找了一遍,希望墨汁能奇迹般的出现。(当然,那是不可能的一件事。)

  我急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生性胆小,又不敢对老师说。怎么办?正当我一筹莫展的时候,他转过身来问我“没带墨汁吧!”我沮丧的点点头。“没关系,用我的吧!”他说道。一股暖流顿时涌上我的心头,我感激得不知说什么好了。

  这时,我突然想起另一件事。记得在三年级的时候,有一个同学过生日,他折了很多漂亮的手工给他当礼物。

  他不仅助人为乐,而且心灵手巧。虽然他学习不太好,但我还是和他成了好朋友。因为我相信朋友是可以互相取长补短的。

  生活中,每个人都需要朋友。我很高兴和黄亮成为好朋友。

  【篇六:我的朋友】

  我的朋友很多,有:爱哭的、爱笑的、有爱发脾气的……但是性格最好的还是孙莫菲。

  她今年11岁,个子不是很高。淡淡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特别是她那一张红红的小嘴,就好像抹了口红一样,很惹人喜爱。他经常穿着一件黄色的大衣,显得很可爱。

  她不仅人长得可爱,而且愿意为集体做事。又一次音乐课上,徐老师问大家:“下课后,谁愿意留下来排椅子吗?”同学们你看我,我看你,都不愿意留下排椅子。孙莫菲却毫不犹豫地说:“我来吧!”第一次,有两位同学留下来排椅子。可是,第二次,第三……其他的同学早就把这件事抛到了九霄云外,都到教室里去玩了。只有孙莫菲一个人在音乐室排椅子。她细心地将椅子按照地上的线,一个一个地整齐。有一次,她的好朋友对她说:“别排了吧!我们到楼上去踢毽子吧!”她都坚持留下来排椅子直到全部排完才回家。

  她的行为使我深深地感动了。她的行为值得我学习,更让我敬佩。作文

  【篇七:我的朋友】

  朋友是人人不可缺乏的人生交际大事,每一个都有一个好朋友,没有朋友的人会很孤单,我也不例外,我也有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她的名字叫婷婷,我和她是在网上认识的,我和她一聊恨晚认识。我和她发生过一件事,那件事只到现在我还深深的记在脑海里,事情的经过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我记的那时的季节是夏天,那一天的天气很热,我中午很早就去上学了,可时间没有到所以校门还没有开。我就站在那里等校门开,站了20分钟后汗流夹背,才有校工来开门,进了教室以后差不多是上了一节课左右,我头突然就晕了起来,头趴在桌子上躺着,看能不能好一点,就在这时有一个熟悉的声音说了一句话,问我人是不是不舒服。我抬头望了一下看是谁,原来是我的最讨厌的人婷婷,她怎么会这么好心来问我吖。所以我问她是不是想笑我吖,她表情十分认真的说不是想笑你,过了一会儿,她就拿着白花油给我搽,还问我身体有没有好一点呢?到了放学时她还坚持要送我回家,因为我头晕,我争辩不过她,就让她送了我回家。

  在这件事以后我从讨厌她,变成和她是好朋友了,只到现在我们还一起读在一起。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愿望就是当一名医生救百姓。

  【篇八:我的朋友】

  我有一个不仅生活自理能力强,而且很爱看书的好朋友,叫曾思伦。

  他跟我同年同月出生,他比我高,比我胖。浓黑的眉毛不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不时闪着机灵的光芒,他一笑起来眼睛就眯成了一条线。他吃饭吃得快、吃得多,喜欢吃肉丝,他喜欢穿绿色球衣,喜欢打电子游戏、打乒乓球……由于太胖了,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像只小鸭子。他说话的声音非常大,像在跟人吵架似的。做起事来雷厉风行,从不半途而废。

  曾思伦的生活自理能力强。他家在蚕种场,每周星期六他都要走大桥到一师附小小去学书法。从不要家长送,有些时候大桥上一个人也没有,他走在路上心里不免七上八下,火辣辣的太阳晒在身上像针扎一样,考验着他,他都坚持到底。他写完后就兴高采烈地回家了。

  曾思伦是个小书迷。有一次他和父母到我家来玩,看见我家有许许多多的书,他就顺便拿了一本《西游记》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时间如流水奔流不息,一分一秒地走过他的身边,从上午九点看到十点二十分,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又接着看另一本书,不懂的词句还要问问家长。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曾思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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