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只是你的举手之劳作文3000字

时间:2021-04-03 15:51:19 3000字 我要投稿

原来我只是你的举手之劳作文3000字

  时小晗站在中百仓储偌大的饼干专柜前面,抱着两大盒甜薄脆束手无措不知道往哪儿走,同行的室友不知道被什么商品吸引,在她盯着甜薄脆怀念小时候的空档消失不见了。

原来我只是你的举手之劳作文3000字

  时小晗站在柜架的角落里,看着来往穿梭于商品之间的人们,无助地像个孩子。

  后来她掏出手机,按下了那个熟记于心的号码。

  这是时小晗第N次迷路了,这令她非常苦恼,她可以在任何方面自立自强,唯独认路这一方面,她怎么着也长不了记性。

  小学的时候她不知道距家100米远的学校怎么走,所以总是跟在方轼后面,被人误认为是龙凤胎,庆幸的是方轼倒是乐于接受,从小就培养成了大男子主义,也因为时小晗,他没少当“英雄”。

  后来长大了一点,弟弟中午要补习,妈妈派时小晗给弟弟送午餐,她在构造如出一辙的弄堂里失去了方向感,弟弟饿得不行的时候从学校杀出来找他的午餐,在离学校五米远的地方找到了站在那下脸急切的时小晗,无奈的扔下一句:“我就知道会这样。”

  再然后时小晗一步步成长,高中的时候依然不敢一个人走在大街上。班级集合参加活动的时候不敢走得太慢,甚至一个月放一次的假期,也要等儿时的伙伴一起回镇上。

  其实时小晗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是这样,她觉得自己聪明可爱,多姿多才,可是为什么,就偏偏会是个该死的路痴呢?

  时小晗几乎每犯一次路痴病(估且让我们认为这是一种病吧,时小晗自己也这么认为着。)都会回忆一遍自己的历史犯病纪录。无奈之于,她有有时候也会觉得好笑,也许这就是她时小晗的特色呢?

  童话故事里的公主,不都是有特色的么?不然又怎么会遇到王子呢?

  想到这里时小晗觉得特别欣慰,在饼干专柜面前,咧着嘴,嘿嘿嘿的笑了起来。

  “我说,您老以后能不能试着长点记性啊,瞧我这老胳膊老腿的,跑这么远,容易吗我?”

  时小晗闻声抬头,看见了一脸委屈的方轼。

  “这么久才来,不知道本小姐我等的多无聊吗?告诉你,你可是受命保护我的。我迷路了,你来接我,是你多么神圣而光荣的使命呀---------”

  “停停停!大小姐,走吧走吧,I服了YOU!”

  时小晗又一次在言语上战胜了方轼,跟在方轼后面往收银台走去,乐得屁颠儿屁颠儿的。

  其实时小晗觉得,方轼对她的好不是没有原因的。但是她都认为这是因为从小一起长大所累积起来的感情,像兄妹,但又缺一些什么。

  所以她更相信,即使来大学之前没有双方父母的叮嘱,方轼也会把她照顾的很好。

  因为撇开父母的关系不谈,他们一直是很要好的朋友,从幼儿园到高中,然后一起考进同一座城市,读同一所大学。一切都是按照青梅竹马的剧情在成长着,经常被同学拿来开玩笑的时候时小晗也不是没有想过,自己与方轼之间,是不是已经超越了好朋友的关系。但是她的想法,总是一次次的在方轼大大咧咧的表情下,被生生咽了回去。

  方轼是那种平凡而阳光的男孩子,就像时小晗是一个平凡而自强的女生一样。方轼特别喜欢打篮球,他很享受汗水淋湿后背的感觉,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越发得觉得那就是一种成熟男人的象征。也因此他的大男子主义在他自己不知不觉的时候,迅速的膨胀了起来。

  时小晗觉得这种性格也没什么不好,至少会让人觉得有安全感。但是方轼的父母却不这么认为,他们都是爱好文学的人,也正是因为文学而走到了一起,他们一直很希望方轼长大了会是时时地地可以吟小诗作小对的小姿诗人。为了表现他们的良好期盼,他们为宝贝儿子取名为“轼”,目的就是希望方轼能够像东坡大士一般,在写作这一条路上有所建树,在日后为后人所传唱。

  但是可怜他们千算万算,也未算到可爱的方轼同志走了一条与他们的期望完全背离的路。

  方轼刚刚懂事那会儿还是会心存一点愧疚,觉得辜负父母辜负得太离谱了点,可是后来他渐渐的认为他这是在走自己的路,他没有错,错就错在他生来与文字无缘,他甚至会在偶尔的时候因为自己成功的塑造了自己的不同于父母的个性而张张自喜。

  当然,方轼觉得还有一个原因阻碍了他的文学路。

  那就是时小晗。

  时小晗不明白为什么每一次方轼遭父母数落之后,就会想方设法的把怨气洒在自己身上。什么都是因为你个麻烦鬼,让我变得太粗心而静不下心看名著啦。都是你害得我经常跟那些喜欢篮球的男生交涉而步入他们的行列啦。你可以自己一个人上学放学的为什么非要和我一起呢?你知不知道因为你老像跟屁虫一样好多喜欢我的女生都误会了咧?

  时小晗你这个不让人省心的家伙!

  时小晗有的时候也会觉得委屈,但是更多的时候她会觉得很窝心,这样是不是证明着,自己与方轼一直是跟和别人不一样的'关系呢?

  是么?

  卓早早就是在大家都认为他们会有青梅竹马的感情时出现的,高傲而美丽的女生,有理性的处事方式和感性的为人方法,在方轼所在的机电系里,无疑是一颗闪亮的星星,深得全系机电男的亲睐。尤其是方轼。

  只是方轼自己也不明白,并不算出众的他是什么时候引起卓早早的关注的,后来他只记得,自己与卓早早在一起没有经过任何过度,一句玩笑说在一起就真的在一起了。就连那一句玩笑出自己谁口,也在他的记忆里模糊了。

  以至于他都来不及告诉时小晗,他以后就要照顾另外一个女孩子了,她必须自立自强,不要老让自己担心了。

  他也来不及想象,时小晗知道这一切之后是不是也就不是他身后的那个被自己叫做“死小晗”的小跟班儿了。

  事实是时小晗前所未有的镇定,尽管她会觉得像是少了一些什么,但是她还是为方轼感到开心,她认为所有的童话故事里,结局王子都应该是和公主在一起的,卓早早是一个公主,方轼阴差阳错的也就当了一回王子,但是只要公主愿意,那又算什么呢?

  所以理应为方轼感到幸福吧,十九年手牵手走过来的年华,只能说明自己与他是一直一起长大的朋友,胜似好朋友的那种类似于兄妹的关系。古代的时候哥哥婚娶,妹妹都会细心的准备女红以示祝福。所以自己给方轼一句祝福,道一声幸福,实在是不为过的。

  时小晗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约方轼还有卓早早一起出游,她跟卓早早说我把我不是哥哥胜似哥哥的哥哥交给你了,可是你还有一个非常肩巨的任务要做哦,那就是下次我在中百仓储迷路的时候,你一定要去接我。因为我很容易倒弋的,很早很早以前就很想找一个除了方轼以外的好朋友了,谢谢你来啦。

  卓早早下意识的握紧了时小晗的双手,那一句谢谢或者抱歉,终究还是被堵在了喉咙。

  时小晗真的学会的自立自强,在她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成天打扰方轼和卓早早之后,她明白了少年时的感情永远都不能与爱情扯上关系,她很庆幸自己和方轼手牵手走过的这些年,自己一直没有把那一层窗户纸挑破,是多么明智的一举。

  而现在自己早已过了做梦的年纪,每一个在少时不可一世的少年,终有一天要回归生活的本性,方轼如此,自己也是如此。他需要一个爱人,一个与自己的过去相背驰的人。自己又何尝不是。

  那些时光,阳光下一路奔赴而来的少年时光,你对我的帮助,你温暖过我掌心的双手,都只是因为我冷的时候,你恰好也觉得不温暖的相互给予。

  是与爱情无关的,单纯的给予。

  就像父母给的叮嘱一样。

  而那些我以为的,你特意的帮助,也都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原来我只是你的举手之劳作文3000字】相关文章:

原来我也有自信作文11-22

原来我很幸福作文09-19

你只是看起来很努力作文02-05

原来我也很自信作文01-05

原来,我也很自信作文11-02

原来我也很幸福作文08-22

原来,我也很幸福作文08-11

原来我也很优秀作文08-21

原来你还在这里高三作文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