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3-06-13 17:11:58 优秀作文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选15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选15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夏洛的网》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是美国作家E·B怀特所著的,被誉为“二十世纪读者最多,最受爱戴的童话”。

  我之所以会这么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的情节幽默有趣,而且包含了许多道理,更因为它是我喜欢的作文老师送我的>礼物,它寄托着老师对我的期望,我一直把它珍藏到现在。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威尔伯的小猪和一只不起眼的蜘蛛夏洛。它们都生活在朱克曼的谷仓里,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上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并得到了一个可以安享晚年的未来。但,这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在E·B·怀特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张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馨。

  “我救你”这是当威尔伯得知自己的悲惨命运后,夏洛对它说的话。短短的三个字,却表达了夏洛和威尔伯的友谊。夏洛肯定知道,如果救了威尔伯,自己就会没命,可是它没有说出自己的苦衷,因为它知道,如果说出来的话只会让威尔伯感到失望与害怕······

  它为了救小猪,一直都努力工作着,不论是白天黑夜还是刮风下雨,它都没有停止。想想看:威尔伯的生死和夏洛一点关系也没有,它又何必这样冒着生命危险来救威尔伯呢?原因很简单,就因为它们是朋友。而且,夏洛承诺过要救威尔伯的。夏洛是把友谊看得那么重要,把他人的>幸福看得那么重要,它在救威尔伯时,其实也就是使自己走上了绝路——死亡之路!可是它从没有抱怨,只是默默地付出,付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夏洛无私奉献的品质与不惜牺牲生命的精神震撼了我,世上能为他人付出,为他人不惜自己生命的能有几个?岂不是我们连一只蜘蛛也不如吗?回想以前,我上作文班时,一个朋友发现自己没带橡皮,于是她向我“求救”,可是,我却冷冷地给了她一句“不,这橡皮是妈妈买给我的,你凭什么拿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人不能无止境地生活在痛苦中,当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我们更不能失去自我。生命注定要经历一次次磨难,才能塑造出与众不同,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苍给予的恩宠。——题记

  书,是一对有力的翅膀,带我们翱翔世界;书,是一片云海,将我们托向蓝天;书,是一段阶梯,使我们不断进步。

  在茫茫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当属《幸福的拾荒者》了。

  这本书中,作者胡歌娓娓道来,讲述自己对生活、生命的理解和感悟。遭受车祸的他,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支离破碎的一切,他没有放弃,而是选择了乐观坦然地接受一切。面对生命的无常,面对身边朋友的离去,作者将幸福一个个拾回,从人生轨迹一帆风顺的`青春偶像蜕变成了一个能够坦然面对生命的幸福拾荒者。

  多数人面对困难会垂头丧气,例如我,尽管明白要怎样去迎接挑战,可还是会懒懒地选择逃避,也许是胆怯。不过无论怎样都不好,面对才是重点。

  正如胡歌所说:“人不能无止境地生活在痛苦中,当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我们更不能失去自我。生命注定要经历一次次磨难,才能塑造出与众不同,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苍给予的恩宠。”车祸把他撞离了原本的轨道,可他却以最真实的状态去寻找新的动力和方向。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胡歌的真实原因,他的坚强、乐观,正是我所必需的。

  还记得,有一次我去参加一个数学竞赛。在这之前,我没少下功夫,每天都坚持看一些奥数题,多做一些难题。可最后成绩出来时,却是“解名尽处是孙山,鄙人更在孙山外”,我不禁有些沮丧。

  很多人都天真地以为风雨过后就一定会有阳光,就必须会有阳光,所以一旦有一场突如其来的雾,他们就会抱怨不停,抱怨天空的昏暗,抱怨风吹雨打的众多磨难,抱怨苍天的不公平。其实他们不知道: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天给予的恩宠,不论是风雨、阳光,还是朦胧大雾。人生就是如此奇妙的境遇,也许在经历打击后,你会很虔诚地以为阳光到来了,可命运无常,她总是要再给你的挫折雪上加霜,总是另外赐予你一个朦胧的世界。所以,就算当我们置身于茫茫大雾,也要勇敢地前进。

  相信,阳光就在前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谈到读书,我的朋友说我是一个书呆子自己的权利,不只是因为我喜欢阅读各类书籍,但我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我可以随时随地阅读。

  但是,如果你问他们最喜欢哪些书,他们的答案会有所不同。张三说这是一部武侠小说;李斯是一个经典的名字;王武祥是一类侦探;陈柳认为这是一个轶事;刘淇觉得这是一个科学的谜团。总之,有很多答案,然而,它们都是错的,我最喜欢的是这部小说的.生平。

  人们常说这本书是人类的第二任教师,所以我认为这本生命书代表了这位老师的一半。因为本书的每一页都让我真正理解了一些东西。

  那一年,学校组织了军事训练,我们在基地呆了四天。痛苦教官的鼓动下,与老师和同学们的鼓励后,所有的坚持,得到了测试钻探第二,并在拔河比赛中荣获第一名。这个页面让我明白如何在不经历风暴的情况下看到彩虹。

  六年级是每个人在小学上学的最后一个学期。老师说经过六年的努力,我看到了毕业考试。我把自己的目标定为优秀,但我的语言是一个。嗯,这让我非常痛苦。为了学习语言,我去辅导课并购买了语言学习任务。我周末只休息一天。最后,我的语言是用优良94.本章,让我知道,只要努力是深,铁撞向针。

  今年8月,我想换一部好手机,但我不想让父母付钱。我想我长大后应该赚到自己的钱。所以我来到鱼市,说我有六条鱼,每次我完成它。当他累了,渴了,饿了,痛苦,我不想做了几次,让我同学的劝说下。最后我拿到了743元的工资,我拿了钱买了好手机和剩下的钱。这一点,让我知道钱不容易,坚持就是胜利,并且理解人是自给自足的。

  一般来说,我相信生活是我最喜欢的书。即使是开水也是最昂贵,最便宜的水。这本生命之书是最无忧的书。如果知识是金字塔的针头,那么生命之书就是塔楼和基地。他每天都和我在一起。它教会了我在课堂和其他书籍中无法学到的所有知识。我教的越多,我就越受益。

  如果知识是金字塔的针头,那么生命之书就是塔楼和基地。他每天都和我在一起。它教会了我在课堂和其他书籍中无法学到的所有知识。我教的越多,我就越受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我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当人们在电影上看到一位将军加冕称帝时,当人们在书上看到一位老人在孤岛上的留下遗言时,我想,他们肯定会想起一个人。没错,他就是拿破仑。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拿破仑转》

  《拿破仑转》是一位叫做埃米尔·路德维希瑞士籍德国人写的。这本书讲述了拿破仑·波拿巴的一生,从土伦战役到远征埃及,冲加冕称帝到流放孤岛,都被写入此书。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大脑中好像出现了一个拿破仑的形象:科西嘉的矮子,巴黎学院的怪人,守护共和国的将军以及一个为展现自己才华而努力的天才。

  我觉得拿破仑很奇怪,他为共和国效力,只为建立美好国家,可后来被权力所动,最后复辟,建立起了一个他为皇帝的波拿巴王朝。这些,可以说是为权力所动。

  可是法国人更奇怪,他们先用拥护拿破仑;在莫斯科兵败后,便开始厌恶拿破仑;可当拿破仑兵回巴黎,建立百日王朝,法国人民又欢迎他……

  总结以上几点,我马上又想到了另一个人,他身在中国,为清朝效力而反清朝,身居总统宝座而复辟,他就是袁世凯。历史似乎玩弄人,如是者尚有其他。如当时的欧洲混战,活脱脱的就是东周列国志的翻版等。

  历史尚有相似之处,而我们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呢?

  拿破仑在打败反法联盟后达到人生的高峰,可他却不思进取,建立帝国,贪图享受,导致莫斯科兵败。而我们生活中很多人都是这样,很有能力,可却没有好好利用,导致江郎才尽,身败名裂。

  很多人在从高峰跌入低谷后,遍渐渐颓废。可拿破仑却不然,他没有灰心,在不懈努力后终于重返巴黎,登上帝王宝座。这点很可贵,身处逆境而其志不泯,不像现在的人一遇戳着便言放弃,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总的来讲,拿破仑身上有着很多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有缺点,也有优点。缺点,我们要以此为戒;优点,我们要以此为目标,学会并拥有它。

  可以说,我看《拿破仑转》,往往是观西方之天下而想东国之古今,评他人之过失而论自身之好坏。

  如果用一句老话来形容我的读书,那就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古人讲:“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阅读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对人类心灵的净化和捍卫。

  我曾拜读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集,也曾迷恋过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等文学作品。但我最喜欢的是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阅读这本书,犹如享受美酒加酿,回味无穷。在这书中,我们可以穿梭时空,遨游天下,领略别具一格的风景。

  作者把自己当作是恶毒的细菌,为自己辩白。又承认自己的`罪过,使我详细了解细菌的习性。小小的菌儿神秘地告诉我,它是世界上最小最轻的一种生物。它小得让我们的眼睛看得见灰尘纷飞,却看不见它们夹在里面漂游。好几十万个它挂在苍蝇的脚下,轻的连苍蝇也不觉得重。因为菌儿的身体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最小的灰尘还轻100倍。小小的菌儿自豪地告诉我,虽然它们和蘑菇同样是菌类,但是它们却不像蘑菇一样被人类称为山珍,随时都有变成盘中餐的危险。小小的菌儿又偷偷告诉我,人类的肚肠是它的天堂。在那儿没有干焦冻饿的恐慌,那儿有吃不尽的粮食。它们心狠手辣,无恶不作,趁人不备,溜入人的体内,使人类患上可怕的肺炎,疾病,癌症等。

  人类时时刻刻都受到细菌的威胁,有无数人在它的魔爪下丧生。高士其爷爷在二十三岁时也遭到了它的突然袭击,导致全身瘫痪。但他并不屈服,他坐在轮椅上坚持为传播科学知识而奋斗着,成为世界上著名的科学家。科学没有国界,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像高士其爷爷一样的科学家在忘我的工作。他们告诉我们,病菌虽然可怕,但是随着科学事业的发展,人们渐渐地病菌的真面目,找到了它们的魔窟,及时地用消毒手段消灭他们。

  《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在妙趣横生的语言中进行了一次科学之旅,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感到了细菌世界的风采,更对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 ——一本书的自述我是一本书,呆在书架上最显眼的位置,出生名门,有着高贵的贵族血统,吹牛?看看吧,在我的封面上,印着“刘墉精品书坊之纵横卷”的字样。我是这个书架上最幸福的了,我可不像其他那些高搁在书架顶层的书,小主人天天要把我拿出书架,细细品味呢。你瞧——我时不时就要秀给小主人一段精彩的幽默文字。我虽然没有什么插图,却满腹经纶,尤其是幽默元素,更是使小主人笑口常开。现在带有幽默元素的书本越来越少了,小主人看别的书时,可不像看我这样经常捧腹呢。我就更受到小主人的钟爱了。每每小主人伤心了,他就看看我,心情马上舒畅,真可谓是“心情调节剂”呢。你看,这是描写我的作者的一次理发经历:“当天上演的是一部武侠连续剧的完结篇,只见那小姐手下虽不闲着,眼睛却盯着电视不动,问题是,看也便罢了,她大小姐且十分入戏,只听那小姐一说:‘哇!这一刀好险!’于是小生就挨了好险的一刀。‘啊!要死了!要死了!’小姐大喊两声,于是小生也就差点脑袋开了花。回到家,惊魂甫定的小生先检查了耳朵,看看有没有被女侠削去。……”环环相扣,语言风趣,尤其是最后一句,“惊魂甫定的.小生先检查了耳朵,看看有没有被女侠削去。”,多活泼呀!令人难忘!我的作用可不仅在此。我使得小主人学会了幽默,自己也会幽默了。那回,他考试没考好,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家。他的爸爸随口就感叹了一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呐!”小主人马上灵机一动,来了句“可天外还有九重天呢!”这句话让家里紧张的气氛迅速缓解了,大家都哈哈大笑,乐得开怀。不过如果没有我的熏陶,小主人能够这么幽默风趣吗?恐怕未必。所以我的作用可大呢。现在,小主人已经喜欢上了幽默风趣的书,他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去搜集一些笑话,讲给他的爸爸妈妈听,与他们一起分享自己的成果呢。不过他还是念念不忘我这个带给他幽默的“调节剂”,时常把我翻出来看看。我想他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应该非我莫属了。哦,对了,我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我还没有告诉你们我小主人的名字呢!他叫汪铮。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仁爱的故事》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里面的许多小故事都蕴含着关于美德的深刻道理。读过这本书后,使我受益匪浅。我明白了:要孝敬父母、要有博大而又宽广的胸怀、看人不应有贵贱之分,等许多道理。

  《子路背米》、《让母亲多歇一歇》是这本书里的精品文章,也是我最喜欢的两篇文章。它们都是讲述了主人公在很小的时候,就非常孝敬自己的父母。子路的家里很贫穷,没有粮食。而当时年幼的子路就替年迈的爸爸妈妈到离家一百多里远的亲戚家借米,借到后就背着重重的米袋马不停蹄的回家,为的是能让父母早点吃上一顿饱饭。回到家时,他的小脚上磨出了许多的血泡,可他全然不顾。当他看到父母吃得津津有味的时候,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趴在桌子上很快就睡着了;李四光家里也十分贫困,他为了能让辛苦的母亲多休息一会儿,自己替父母砍柴、收麦子。“不碍事,我累一点,苦一点,娘就可以多歇一歇了!”我读到小四光说的这句话时,我感觉到了小四光对母亲深深的爱。我再一次在脑子里回味,这个懂事的孩子,使我感动。我便在心里默默的说:我也一定要学小四光一样,孝敬父母,做一个能给父母分忧愁的好孩子。

  其实,《仁爱的故事》这本书讲的都是关于美德的小故事。我仔细阅读,细细品味其中的道理,使我懂得了:应该让美德的太阳照耀在每一个同学的.身上。作为社会的一分子,美德必不可少。如果人人都缺少美德,那么世界上的人根本没有办法和睦相处;如果人人没有诚信,那朋友之间怎能正常交往;如果人人没有爱心,那世界就会缺少一丝温暖的阳光。想想5.12汶川大地震,全国人民为灾区捐款捐物,让他们能够温暖过冬,这不正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表现吗?美德并不是只存在于英雄人物身上,它其实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中间。拥有美德会使我们的心灵变得更加美丽,我们需要把自己的美德好不吝啬的展现出来。世界需要美德,人人需要美德,让美德之花在我们的心中绽开,让它变得更加灿烂!多彩!

  我喜欢《仁爱的故事》,因为它是一本能让我心灵美丽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爸爸从小教育我要满怀希望,不怕困难,要有不服输的精神,如今这句话成了我的座右铭。我看了《根鸟》这本书,更加把这种精神深入到了我的灵魂里。

  《根鸟》讲述了一个住在菊坡里的孩子,他叫根鸟。他们家非常穷,经常到深山里打猎。连续几天,他做了同一个梦,梦见了一个大峡谷,里面有一个女孩,十分孤独,她名叫紫烟,她请求根鸟救她出去。根鸟把梦告诉了父亲和家乡里的人,但他们都告诉他,这只是梦,不是真的。最终他还是决定,他要去寻找那个长满百合花,有白鹰在上面飞的大峡谷。经过了几年之后他终于到达了那个久违的大峡谷。

  我简直对这本书爱不释手,因为里面的故事非常精彩、感人,而且书中语句优美,读完这本书,我收获了不少。我知道,根鸟是一个坚韧不拔的孩子,在探险的道路上,他经历了种种磨难,父亲的去世也让他有沉重的打击,不过这都没能阻挡他前进的动力……回头想一下,假如我们就是根鸟的话,在经历几次困难之后,很有可能就打退堂鼓了,对于我们孩子来说,从小锻炼自己持之以恒的精神是非常重要的。而我们现在生活条件变好了,天天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却还是不满足。想想根鸟,在这么困难的情况下,依然坚持自己的.梦想,去拼,去追,我们现在有几个能做到呢?他做到了持之以恒,那么我们也可以做到有一颗毅力的恒心,在学习的时候,不懂的一定要当天弄懂,不要总是靠老师靠父母去给我们解决问题。在家里,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多帮妈妈干家务活,像根鸟一样有恒心,就不怕做不好了。

  我觉得根鸟最后到达了大峡谷不是偶然,因为,“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只有有足够的信心和恒心,才能完成自己想要的事情。我要把书推荐给更多的同学看,让我们像根鸟一样,经过自己的努力,获得成功的果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故事是成长的向导,小时候,我常在妈妈的故事声中悠然入睡;上学时,也经常去学校的阅览室里去读《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小王子》、《上下五千年》、《岳飞传》等等。至今还记得那变成白天鹅的丑小鸭,那会跳舞的红鞋,那有了钱就改头换面的士兵,就这样这些或悲或喜,或长或短的故事伴随着我的学习和生活。我在他们当中发现自己的身影,有错的、有对的,有想掩饰的,有值得自豪的。书籍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书中所散发出的智慧的光芒一直引领着我,激励着我。我爱书,爱读好书。今天我给大家介绍近期我最爱的一本书——《打开心灵的锁》 它是一本集寓言,童话,小说,诗歌,人物自传和历史故事为一体的故事书,每一个故事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清新的窗,透过每扇窗户都有一幅别样的风景。因此每读完一篇后我都会细细回味一番。“放开胸怀篇”告诉我无论什么事情发生都不要固守自己那片狭小的天地,伸开双手,拥抱阳光里的春风。“心灵之约篇”告诉我生活本身是真诚的,所以我们应用一颗真诚的心来认真地对待它。“名人细事篇”告诉我成功者心中大都有一盏不灭的灯,在挫折失意甚至意气风发的时候都会想到它,并且一如既往地坚持,明白很多条道理,不如去做其中的.一条。“柳暗花明篇”告诉我错的和对的往往只有一步之遥,再坚持一秒也许就是胜利。“生活物语篇”告诉我人与人其实没什么不同,你以别人为榜样,别人也拿你做参照物。有些悲观者认为人生就那么回事,到头来万事皆空。的确如此,不管是幸福还是不幸,都不能延长我们的生存时间。人生是一步一步走过来的,我们要让每一步达到它应有的价值。要做一个自我欣赏者,让人生的舞台充满艺术气息,和谐,融洽。打开心灵的锁,快乐会伴随你。现在,就让我们打开心灵的锁让成长的历程一路阳光和煦、山花烂漫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在我的书橱里有许许多多的书:有法布尔的《昆虫记》,有叶圣陶的《稻草人》,也有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众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因为书中许多活灵活现的人物和有趣的故事让我读后回味无穷。

  我喜欢三国演义中的一些英雄人物。三国里的人物个个都被作者描写得维妙维肖,里面好多人物都有一颗精忠报国之心,很令人敬佩。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孔明了,因为他足智多谋,遇事沉着冷静,非常善于分析。比如草船借箭,他就借助稻草人顺利取得魏军的十万支箭,以备后用。魏、蜀、吴三国互相残杀,损失了不少精兵强将,令人觉得惋惜。如果我是三国里面一名将领,我会学习吕布精兵习武,学习孔明用好计谋,一定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

  我更喜欢三国演义中的精彩故事。其中“三英战吕布”这个片段描写得最为精彩:吕布是董卓手下的一员大将,他武功高强。有一次,张飞拿着丈八蛇矛应战吕布,俩人战了五十多个回合,张飞的阵脚渐渐乱了,而吕布越战越勇。眼见张飞招架不住了,关羽着急了,他舞动着八十二斤的.青龙偃月刀冲了上来,和张飞一起应战吕布。刹那间,尘土飞扬,三匹马厮杀在一起,三十多个回合过去了,俩人仍然战不过吕布,这时,刘备也持着双股宝剑来帮忙,他们弟兄三人把吕布团团围住,吕布招架不住,只好起着赤兔马飞快地溜走了。读这个故事,我仿佛也来到了三国时的战场,听到了震耳欲聋的战鼓声,看到了激烈的战争场面,从“三英战吕布”这个故事中我也明白了“团结一心,其利断金“的道理。“三顾茅庐”“连环计”“火烧赤壁”等故事都写得非常精彩。

  《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我真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同学们,你们也赶快来读一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冰心奶奶歌颂的是“母爱?童心?自然”,一生信奉'爱的哲学',而爱,大多源于母爱,母爱能包容一切,能温暖人心,哪怕是最凶悍最恶毒的人,在孩子面前也会流露出母爱。所以,我喜欢看《我可以抱你吗,宝贝》。

  这本书主要讲一位四十几岁的女性在孤儿院里领养了一位斜视、兔唇的名叫点点的小姑娘,这位妈妈很喜欢她,并带她做了矫正手术,妈妈更加喜欢她了。直到后来,妈妈怀上了弟弟————保保,可是他有自闭症。这位妈妈不惜一切代价,把所有的方法试过了,并一直守护在保保身边,把爱的精力全放在保保身上,保保爸爸受不了,他和妈妈离婚了。可是妈妈依然不离不弃,寻求方法。点点虽然有点嫉妒保保,可是点点也是爱保保的。最后在妈妈的坚持和姐姐点点的'关怀下,保保终于说出了最激动人心的语言————妈妈!

  “每一段妈妈和孩子的爱,都是神赐的幸福。”在书中的那位母亲是那么的有耐心和“固执”的爱有病的儿子和养女,我之所以会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里所包含的爱把我这个书外人深深俘虏了,让我深深地知道,每位母亲内心最深处的爱都是一股强大而固执的爱。平时对孩子要求苛刻,可是当孩子有危险时,母性会使母亲奋不顾身地去保护孩子,守护在孩子身边。

  “妈妈”这两个字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名字,如果要我找一个温暖又安全的地方躲避风雨,没有比她那里更完美的地方了。但是,我们却常常忘记有这样一个好地方,而我们却常常抱怨为什么上帝没有给我一个完美的妈妈,而书中的点点从不抱怨,哪怕妈妈最最疼爱的不是自己,她都认为自己的妈妈是天底下最好的妈妈。这种乐观、爱妈妈的情感,使我更加欣赏这位孤儿院长大的小姑娘,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这本书让我学会爱和珍惜被爱,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但父母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我们!而我们享受爱的方式,就是努力学会爱别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在某天早晨,炎热之余,又带点凉凉的微风,在教室的书柜中,我与它相遇了。它就是——《苏西的世界》。由AliceSebold所撰写。

  你相信有天堂吗?不论我们是否相信,那里就是主角:苏西登场的舞台。这本书就在描写,苏西被谋杀后在天堂注视着还依然活着的家人、朋友、老师、警方以及凶手──邻居乔治.哈维。在冬天中的某天,苏西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乔治.哈维,他跟苏西介绍他自己挖的地穴,还试图带苏西进去。她被好奇心驱使,便这样走上蜘蛛布下的天罗地网。等到警方发现,只剩下一只手臂,其余部分早已顺着地下水道流向不知何处。剩下的只有无限的悲伤与失落。

  在苏西死后,世界照常运转。但是,运转中也挟带着些变化。自从她走了,家人间的气氛变得尴尬且凝重,以及警方迟迟无法确定哈维先生就是凶手,一连串的问题接踵而至,每个人都以他们的方式面对着。而我也从中学习、发现了一些人在面对挚爱之人的死去时的'调适与面对的方法。

  我们随着年纪的增长,都要逐渐学习如何面对死亡,无论是身边的人或是自己。在书中,我发现了大家在面对问题时会先想要逃避,并故作镇定,而我也不外乎。但是我发觉,时间久了,那种被自己隐藏起来的伤痛会渐渐的浮现出来,对自己造成二次伤害,连带影响自己的生活品质。到那个时候,才发现自己根本不镇定、根本没有解决问题,才回过头来去为那个再次流血的伤疤止血。

  我最喜欢这本书——《苏西的世界》,因为作者不仅写的紧凑,也扣人心弦,翻译也把原汁原味给完整呈现。还有这整个故事,不仅让我学到该如何与人与人相处圆融和人们面对不同事件的心理想法,更重要的是,唐太宗曾言: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看这书就好像是如此。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苏西的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神通。我是个爱读书的孩子,从小在不知不觉中对历史书产生了兴趣,从开始的《五千年文明故事集-金戈铁马风云》,到后来的《三国演义》、《史记全集》……但让我最爱不释手的是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

  历史是什么?历史仅仅是那些发黄的书本吗?不,绝对不是。“历史原来很精彩呀!”当年明月大喊一声。“很精彩呀,很精彩呀……”声音逐渐消失。前面那座古庙里有点动静,一个小和尚好像刚睡醒,慢腾腾的伸了个懒腰,抖落了身上厚厚的尘土。噢!那不是朱重八吗?他朝四下看了看,然后向当年明月走来了。那边还有人,朱棣骑着马,风尘仆仆,身上浸着汗水,也向这边赶来。后边是方孝孺,一脸正气,拉着朱允炆,有点嫌他走的'太慢;沮丧的胡惟庸,骄横的蓝玉,都来了。远远的,过来一个瘦了吧唧的人,一看就知道是朱厚照,还是那样儿,站没站相,坐没坐相,走路也一摇一晃的……这么多人都围上了当年明月,一下子就热闹起来,就这样,《明朝那些事儿》诞生了。

  对我来说,《明朝那些事儿》这套书是欢乐、高兴,也是陪伴。每天放学写完作业后、睡前的一段时间、周末的闲暇时光,都是这本书伴随我。刚开始看了它的封面,觉得这是一本严肃、无趣的书,但不是,这是一本极其详细,并带有欢乐语句的书。通过7册的描述,了解了明朝三百年的历史,展示了明帝国十七位皇帝及王公贵族和小人物的全景,详细讲了明帝国的建立、昌盛、衰退的全过程。

  而在充满欢乐的历史书中,也有好多的悲情人物。让我印象尤其深刻的是第五册中讲述的明朝内阁首辅,上柱国正一品大师,内阁大学士,吏部尚书张居中。他是考成法的创办者,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在没有去世之前就得到太师的官员。他去世后,被政敌反攻倒算,长子自杀,次子充军。我不明白,不就是政治上的不合吗?为什么非要闹的对手家破人亡呢?他们的良心会不会痛呢?但是,后来张居正还是恢复了声誉,谥号为“文忠”,名垂青史。

  读完了这套书,我有许多感受,它让我了解了丰富多彩的历史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好多深刻的道理,其中最值得坚持的,那就是走上了正确的路,就不回头,虽然前面荆棘丛生,仍要克服困难,勇敢前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书。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五年级的寒假,我从春秋书店买回了一本《重返狼群》,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人和一只狼的母子缘。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临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认做了妈妈,作者带小狼回到了城市,不过三个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这只来自荒野的狼,作者几经考虑,毅然带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场中,安了生,而当小狼逐渐长成大狼时,作者更是不顾一切,随着小狼走进荒野,过上了野人的生活,经历多次生命危险之后,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却再也舍不得这相伴两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旧把小狼放了回去……

  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许多遍,可当我再一次去细细品读,作者与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让小狼拥有和野狼一样能力的时候,眼泪依然像第一次读一样,源源不断的滚落,作者不顾生命危险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时,在那个粮食极度缺少的时间里,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粮给了作者,那时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没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让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动的浪花,这样难能可贵的感情,又有谁能不为所动?作者生病的时候,小狼再也不与别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窗口,不论风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风暴雨也是依旧,像他这样做的原因,却只为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药时见她一面,狼一直是对敌人,对自己更狠,多少人说狼的.无情,却不知他们把所有最真挚的感情,给予了爱自己的亲人。

  作者更是为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来,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锋利的牙齿划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浑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着,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员,可为了狼,却什么也不顾了。这样深深的母子情,这样令人感动的人狼缘,这样饱含感情的书,有谁能不喜欢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这本书,却是完好无损,如同刚买回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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