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书作文

时间:2022-05-18 11:48:53 我要投稿

我喜欢的书作文(通用40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欢的书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喜欢的书作文(通用40篇)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1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括宽你的知识面。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冒险小虎队——太空陵墓》这本书主要写了;传说,密林深处有座太空林木,曾有外太空来客长眠与此,仲夏的夜晚,当一个园盘形的飞行物随风漂移着,降落在太空陵墓附近时,目击者们惊呼;UFO是想取回外星人尸骨,还是有别的更重要的任务?

  这本书是32开的,大约200页,封面很让人感到惊奇:封面是一位冒险小虎队队员惊奇的看到太空陵墓打开了。目录中有25个小节,这本书包括:神秘的灯光信号、UFO降临、不宁静的森林……书的内容主要写了小虎队发现传说并探索事件真相的过程。其中,我最喜欢《奇异的墓碑》。这个小节主要写了小虎队的一位队员成功的找到了太空陵墓,但害怕极了。他看到了墓碑上面的碑文,并用无线电收发机联系其他的小虎队队员,告诉其他两位小队员,找到了太空陵墓的好消息,队友商量后决定马上赶到。我感受到小虎队队员们很勇敢,很有团结精神,我也要像他们一样勇敢、机智,有团队精神。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你们喜欢这本书吗?如果喜欢可以去新华书店买一本。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2

  我喜欢的书非《哈利·波特》莫属了,这套书是妈妈六一儿童节送给我的礼物。我先翻了几页,发现图画特别少,我想这套书一定很枯燥乏味,就不再看了,妈妈还很不高兴呢。

  有一天,我无意中往后翻了几页,发现后面的内容很精彩。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爱不释手。《哈利·波特》这套书总共有七本,分别是《魔法石》、《密室》、《阿兹卡班囚徒》、《火焰杯》、《凤凰社》、《“混血王子”》、《死亡圣器》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就是《火焰杯》了。

  在《火焰杯》里,哈利来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已经四年了,今年学校要举办一场涉及其他两所魔法学校的神秘赛事——三强争霸赛!要从三所学校中选择三名勇士参加,这三名勇士由神物火焰杯来决定。本来火焰杯已经选好了三名勇士,可不知怎么回事,火焰杯竟然冒出了“哈利”的名字!这下子,大家都乱了起来。奇怪,怎么又冒出来一名勇士呢?没办法,只好让哈利也参加了三强争霸赛。哈利面对突如其来的比赛,十分紧张。不过在防御术老师穆迪教授的帮助下,哈利成功的通过了前面两个项目。在第三个项目中,哈利和霍格沃茨的勇士塞德里克眼看就要到达终点,谁知奖杯竟然是门钥匙(一种可以把人传送到别的地方的东西),他们直接被传送到了伏地魔的基地。伏地魔直接杀掉了塞德里克,哈利好不容易从伏地魔的基地里逃了出来,还带回了塞德里克的遗体。哈利终于发现防御术老师穆迪其实是伏地魔的手下假扮的,他为了让哈利不被淘汰,处心积虑的帮助哈利通过比赛,就是为了让哈利被伏地魔干掉。哈利和大家抓住了假穆迪,并把他关进了阿兹卡班,再一次创伤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全职妈妈罗琳,我觉得她的想象力太丰富了,要是我的想象力也能像她那么丰富就好了,嘻嘻,那样我就能写出比《哈利·波特》更精彩的作品了。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3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头上有一道闪电似的疤痕,戴着一副圆形眼镜,看起来极具绅士风度,但又不失小孩子应该有的顽皮可爱。他在学校时,总爱穿着一身黑色的巫师长袍,让他全身增添了一种神秘的感觉。我想不用我多说,大家就应该知道他是谁了吧!他就是红遍全球的哈利波特。

  哈利是一个神奇的小孩,他的出生拯救了全世界,但是他唯一改变不了的就是他的父母死在一个心狠手辣的坏人之下,在他会说话之前就离开人世,所以从小就被唯 一的亲戚收养,但是那一家人的心眼很坏,每个人都认为哈利是一个怪胎,整天只会使唤他做东做西,而且还不让哈利拥有一个房间,可怜的哈利只能睡在储藏室 里,过着三餐不继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哈利发现自己竟然是一个巫师!而且还在出生时就被列入名单中,准备前往全世界最伟大的魔法学校就读!在学校里,哈利有两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分 别是荣恩和妙丽。他们俩人在哈利心情不好时,会在一旁默默的为他分担忧愁;在他徬徨时,会在一旁提供意见;甚至他在课业上遇到困难时,妙丽也会适当的给予 协助。他们真是一对感情超好的三剑客啊!真希望我也能有这种朋友。 但是在学校里的生活并不是事事顺心,有一个坏心眼的人一直想办法阻挠哈利,但是哈利并不会因此而放弃,不但在魁地奇比赛中获得亮眼的成绩,而且在三巫斗法大赛中,也获得最后的胜利。

  我欣赏哈利波特,因为他不屈不挠,不管遇到再困难的事情,他都会想办法克服,而且他非常勇敢,总会以完美的姿态迎接下一个挑战,最重要的是,他很幸运,身边总会有许多人默默的帮助他,虽然他身边总是危机四伏,但是他最后一定会化危机为转机,克敌制胜,所以我非常喜欢他。他在我心中早已不再是一个角色,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物,可以拿来激励自己,作为进步的动力。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4

  《神雕侠侣》里面有很多厉害的人物,比如郭靖、段智兴、欧阳锋等。但我最崇拜的还是洪七公。

  洪七公是丐帮的帮主,在华山论剑中,还得到了“北丐”的称号。洪七公的武功就是鼎鼎有名的打狗棍法。他曾经带领着丐帮击退了金兵,保住了国土。他很喜欢吃美食,而且什么都敢吃。洪七公教过郭靖也教过黄蓉。降龙十八掌就是洪七公传给郭靖的。

  洪七公有个死对头,就是“西毒”欧阳锋。在帮郭靖向黄蓉求亲的时候,遇到了欧阳锋来帮欧阳克求婚。于是两人大打出手,打狗棍法和蛤蟆功打在一起,不相上下,打的是天昏地暗。不过,最后还是洪七公赢了。欧阳锋被打的神志不清,洪七公也受了重伤。两人的仇,从此开始。

  洪七公反对邪恶,维护正义,总是到处去杀坏人。有一次他又来到华山,要杀掉作恶多端的“川边五丑”,却遇到了杨过,还一起吃了蜈蚣。当“川边五丑”被洪七公打死时,欧阳锋来了,他们两人又打的难舍难分。之后他们决定,用另一种方法比试,就是把招式演示给对方看,如果对方能想出破解之法,就算赢。洪七公使用出打狗棍法中最难的一招,可还是被欧阳锋想出了对策。可惜洪七公和欧阳锋一起死在了华山。不过在死前,欧阳锋和洪七公化干戈为玉帛了。

  洪七公武功登峰造极,为人正义且机智,不拘小节,有人情味,有大侠的风范。这就是我崇拜的英雄,你喜欢他吗?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5

  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抽出一本书,慢慢地在书桌前津津有味地看。这就是我最喜欢看的书--《小熊温尼·著》

  《小熊温尼·著》是英国艾伦·亚历山大·米尔恩写的。里面是个“森林大家庭”,每天都会发生有趣的事,真是这些别具一格的小故事,一次次地把我迷住让我在故事中陶醉……

  温尼·著和小猪一起去打猎,差一点就抓住一个怪物--那是冬季的一天,小猪在打扫房前的积雪,看见温尼在一圈圈地跑步,起了好奇心。

  “喂”小猪问,“你在干么?”

  “打猎”温尼说。小猪感到很好奇,跟在温尼后面跑。真是因为这样,又多了一只怪物。

  “怎么了?”小猪问。

  “真有意思”温尼说,现在看起来己有两只动物了。温尼认为怪物有敌意,希望小猪一起来捕捉,小猪觉得没有事,就答应了。在它们面前,足迹不断在出现……

  突然,温尼停了下来指着它前面兴奋的说︰“看”

  “怎么了”小猪一小子跳了起来。原来又多了一只怪物。

  它们继续追踪,又多了一只怪物。那些足印一下在这互相交叉,一会儿又在那儿被踩的乱七八糟,却不时的有四对爪印出现。

  小猪有点害怕了,说它家有件事必须现在完成,抬头一看,原来是克里斯托弗·罗宾,小猪便更放心了,赶快往家赶。

  克里斯托弗·罗宾爬下树,想温尼讲述在树上他所看到的情景,温尼坐下来,把自己的手爪放在足印上比一比,一模一样,原来温尼口中的“怪物”就是它和小猪呀!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6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21世纪的繁荣景象乍现在眼前。作为新一代的小学生应该时时与大千世界进步。

  想要和大千世界共同进步,你就要多读书,增强文化知识。可以增加文化知识的书有无数,我推荐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也是我最爱读的书目之一。

  《十万个为什么》在我国曾经影响了几代人,是少儿科普读物中的优秀品牌。出版社不断推陈出新,取得了不错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看到他们新近推出的这套图文版图书,我觉得很高兴。它内容丰富,涉及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方方面面。

  每一个小单元的“正文”——以简练的文字阐释事物的科学含义;“大开眼界”——扩展了我们的知识视野;“不可思议”——激发我们放飞想象的翅膀;“智慧抢答”——使我们参与并于编者产生互动;“忍俊不禁”——有趣的事物更能激起我们的阅读兴趣。

  我经常阅读此书,也曾有那么一段经历:有一次,我在看《十万个为什么》的第一章:水蒸气比火药更可怕吗?我觉得很有意思,便细心地阅读起来,我见正在煮粥的锅盖呯呯地响,正巧看见书上的一句话:“水蒸气的威力比炸药还要厉害20倍。”我立刻就打电话给正在工作的妈妈,她笑着说:“放心,我们家用的是高压锅,不怕的!”

  从此,我就热爱看此书,因为它开阔了我的视野,增长了我的知识,所以,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7

  我有一套书,名字叫《哈利波特》我最喜欢这本书。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这本书以哈利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朋友之间,师生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哈利他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们,在这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下,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每个寝室的进入还要有口令,而那些口令又是那么有趣。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我也想拥有魔法,我也想勇敢地面对困难,但真实世界中是没有魔法的,但未来是可以改变的,我要像哈利那样面对困难不退缩,勇敢地战胜困难。这本书为我带来了快乐,让我明白了友情的珍贵。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8

  我心目中有一本好书,她是世界儿童文学中的瑰宝——《安徒生童话》,作者——安徒生。

  这些充满诗情画意的小故事,不但能提高我们的阅读理解能力,而且对丰富我们的想象提供了有益的帮助。不信我给你讲一个!

  故事是什么呢?哦!原来是《一个豆荚里的五粒豆》。野外,一个豆荚里有五粒绿绿的豌豆。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豆子们正在休息,突然,豆荚被搞了下来,装进了一个马甲口袋里。不幸的是,豆子们被一个小男孩当做了“子弹”,一个一个射了出去:第一粒说要飞到广大的世界里去;第二粒说要直接飞进太阳里;其余两粒说飞到什么地方就在什么地方睡觉;轮到最后一粒了,它被射到空中,然后又落进了长满青苔的霉菌里,它躺在那儿不见了!在这里,住着一个病女孩,她非常弱小,是因为她不能走路,但今天她并不像以前那样的弱小,因为这粒豆子在阳光快乐地成长着,看着这粒豆子,女孩好像感觉身体舒服多了!在豆子的陪伴下,小女孩的病都好了,她望着天上说:“谢谢你,上帝,给了我这样一份让我有新的希望、新的生命礼物!‘

  在这个故事中,作者运用了比喻、拟人的手法,来形容这些有趣的豆子。在今后的写作中也给我们带来的很大的帮助。

  此外,我希望你们也能喜欢这本能带给你知识的书——《安徒生童话》。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9

  美国的亨利。梭罗曾经说过:“多少人通过读一本书而使生活翻开了新的一页。”而我,恰恰是其中一员。没错,读书使我知道了古今中外的人情世故,认识了许多有名的作家。

  在浩如烟海的文学书籍中,我最喜爱的就数探险小说了,那精彩刺激的故事情节,那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常令我如痴如醉,有身临其境的感觉。特别是晚上看探险小说《査理九世》·《鸡皮疙瘩》,我常常把自己幻想成故事中的人,书中那些极其惊险的描写,让我情不自禁地为书中主人公捏一把汗。掩卷沉思,我却无法入眠,想想书中恐怖的警告和反派邪恶的话语,我就会不自觉地用被子蒙住头部,吓出一身冷汗。尽管妈妈常提醒我那些都是假的,可我还是总为书中人物的命运遭遇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回忆童年的书。比如: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书中小海音的童年趣事让我无比向往,她的聪明、懂事使我望尘莫及。她用质朴无华的句子写出了小孩子眼中的世界和大人的世界的不同,她笔下的故事让我百看不厌。虽然林海音到最后也不知道自己的好朋友妞儿到底上哪儿了,但她为妞儿母女所做的一切一定会给读者留下深刻而难忘的印象。读完这本书,我更加珍惜美好而又容易被遗忘的童年了。

  因为我喜欢画画,所以我的房间里自然少不了美术方面的书。一有空,我就会翻开它们来看。看完一遍,我会轻轻合上书,慢慢品味书中的内容,然后根据书中的指导,画出一幅幅自己满意的画。

  我看过很多书,书在我的房间里已经占了不小的空间。但是,你可别以为我喜欢的是一些随随便便的图画书哦!它们各有其存在的价值,它们使我的童年充满了无限的乐趣。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10

  莎士比亚说:“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高尔基认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籍是通往智慧殿堂大门的钥匙;书籍是带我飞向天空的翅膀;书籍还是一个时光机,让我了解历史上那些英雄创下的丰功伟绩……

  我喜欢的书,那它一定是一本环境、动作描写丰富,以历史为题材的书。就像《三个火枪手》,这是法国文学巨匠大仲马的作品,以法国路易十三那个时代为背景,情节跌宕起伏,内容丰富。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部队,为我们讲述了达达尼安和他的三个火枪手朋友,为法国和平奋斗的故事。书中宏大的历史背景和曲折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

  它还是一本富有人生哲理、充满智慧的书。例如:《欧也妮·葛朗台》。我对书中老葛朗台的吝啬感到可笑,也为欧也妮的天真感到不平,还为查理的自私感到可怜。这本书告诉了我做人不能只为钱而活的道理。

  它还有可能是一本具有魔法色彩、内心描写生动的书。像英国作家j·k罗琳的《哈利波特》。《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了哈利从伏地魔手中逃脱后,住在德思礼家。然后,他在11岁的时候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并和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成为了好朋友。并和朋友们一起从被伏地魔控制的奇洛教授手里夺回魔法石的故事。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仿佛进入了这个奇妙的魔法世界,为魔法的神奇而感到惊奇。

  《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讲述了:哈利与他的朋友们一步步战胜伏地魔,拯救世界的故事。我对于书中伏地魔为了得到永生而甘愿使自己的灵魂分裂感到可笑,对哈利和他的朋友们的勇敢感到由衷地佩服。

  人们常说:开卷有益。是的,我喜欢这样的书。它能让我在阅读中吸收到知识并且感到快乐。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11

  书籍是人类最好的老师”,我天生就喜欢看书,家里的书不计其数。有引人入胜的卡通童话;有精彩纷呈的小说……但我最爱看的莫过于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阿姨创作的小说“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中的《小英雄和芭蕾公主》。这是该系列中最特别的一本,因为取材于去年5月12日那场震惊世界的汶川大地震。

  书中主要讲述的是在公元2008年5月12日下午2时28分左右,在离马小跳生活城市不远的望龙山区发生了8.0级大地震。地动山摇,大地震爆发。一天,马小跳看见报纸上报道一位小学生在地震中不顾自身的安危救同学的感人事迹。马小跳惊奇地发现这个名叫马天宝的同学居然就是他在乡下爷爷奶奶家认识的“小非洲”。马小跳和他的同学们纷纷去医院探望“小非洲”并认识了“芭蕾公主”。她在地震中失去了一条腿,患上了忧郁症。马小跳他们很想帮助他俩。后来得知“小非洲”失去了父母,于是,马小跳把受伤的他接回了家里养伤,还要求秦老师安排他俩同桌,共同学习。“芭蕾公主”也被夏林果接走了。在马小跳他们的真情关心下,“小非洲”养好了伤;“芭蕾公主”也在他们成立的“圆梦行动小组”的热情帮助下慢慢地坚强起来。在儿童节赈灾晚会上,夏林果请来了芭蕾王子“宋亚昆”,让他和芭蕾公主一起演出。坐在轮椅上的芭蕾公主终于笑了,她笑得很开心,因为她还能坐在轮椅上为大家跳舞,她的梦想终于成真了!

  读完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中国少年在灾难面前的无畏与乐观。就像故事中夏林果说的“灾难可以摧毁人的身体,不可摧毁的是人的梦想”。小非洲和芭蕾公主的那种坚持不懈和互相关爱与互相帮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12

  有很多,有科幻的;有写爱情的;有童话书;同时也有一些名人传;我现在喜欢看的书是0——3岁儿童看的识字书。总之我看的书有很多很多……连我自己都数不过来了。但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一本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的。

  我相信,亚米契斯大家都因该不太熟悉。只要我们提到亚米契斯的时候,我们都会说:“噢。是《爱的教育》的作者。”但你们真的认识他么?下面我简单地介绍他。亚米契斯:1846年10月31日。他的作品有《意大利军旅生活》、《西班牙》、《伦敦游记》、《爱的教育》……他出版了很多书,其中最为畅销的是《爱的教育》。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以为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很好。亚米契斯把主人公 安利柯的生活以及在他身边发生的事,记录了整整九个月的小学四年级生活。把安利柯身边的发生的所有的爱都记录了下来:老师之爱、学生之爱、父母之爱、儿女之爱。把时间的所有爱都聚集在了一起,形成了《爱的教育》。在爱的同时也教育着我们。这本书里洋溢着爱与人文关怀,引导着我们一直保持着一颗进取而善良的心。爱祖国,爱每一个善良勤劳的人,同情他人的不幸与苦难,同时也展示了如何对孩子进行劝戒启发,培养孩子良好的操守、人格,是青少年励志成长、家长、教师进行有效教育的优秀范式。

  在此我希望各位家长们,不要打着爱孩子的名号,打孩子。那一个大大的巴掌你能下的去手吗?也不要把孩子和别的孩子做比较,因为每一个人是不同的,正因为这样,世界才多姿多彩。所以要学习一下这本书教育孩子和培养孩子的方法。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13

  同学们,你们有看过《吹牛大王历险记吗》吗?这本书可好看了。你们知道我喜欢这本书中谁?哈哈!还是让我来告诉你吧,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就是这本书的主角——闵浩森男爵!他是一个快乐又聪明的冒险家,也是一个有名的“吹牛”大王。

  有一次,吹牛大王打猎的时候遇到一头鹿,刚好子弹没了,他就用樱桃核当子弹,射中了鹿的额头。后来他又来到同一个地方打猎,遇到了上次那头鹿,发现它的额头上竟然长了一棵樱桃树。这次他不仅吃到了美味的鹿肉,还喝到了甜美的樱桃汁。又有一次,吹牛大王带领俄罗斯军队与土耳其人战斗,打完仗,他带着自己的马去喝水,却惊奇地发现马的后半身不见了。找到后半身之后,他让军医用月桂树的嫩芽把马的两半截身子缝在一起,这匹马仍然完好无缺。

  吹牛大王还会告诉你,他连人带马陷阱了泥沼泽,但面临着没顶之灾时,他急中生智地揪住自己的辫子使劲往上拉,连人大马给拉出沼泽地;甚至,他会告诉你,他把银斧头扔到月亮上去了,他只得种了株豆苗,爬到月亮上去寻找他的那把银斧头……

  吹牛大王的故事是那么新奇和有趣,但你们一定疑惑了,我到底是喜欢吹牛大王什么呢?让我给你细细道来!吹牛大王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他不会抱怨和绝望,他会想尽一切办法去解决问题;在他遭遇灾难时,他总会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他的急中生智总能化险为夷。我们就应该学习吹牛大王的这种精神,灵活运用我们生活中学习到的一切知识去解决困难。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14

  在世界上,每个人都有他们自己最喜欢的一本,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还是属《隋唐演义》了,下面,由我来带大家走进这个军战的世界。

  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还是属力大无比的好汉绑排名第一的李元霸了,他的父亲李渊,三个哥哥分别是李元吉、李世民、李建成。这个人可就是一生辉煌但是死得惨啊!先说说这好汉帮上的英雄吧,好汉绑排名第二的宇文成都都被他给杀了,再加上一个好汉绑排名第五的伍天锡,你说他厉不厉害,好汉绑排名第三的裴元庆也就是除宇文成都外唯一一个能和李元霸过三个回合的人。

  不过李元霸死的那是一个惨啊 ,他刚刚杀完宇文成都,这时候打雷了,他有风雷证啊,他就朝天大喊一声,怒骂雷公,之后就有把锤子往天上一扔,锤子被雷一劈,下来正准砸到了李元霸的脑门上,李元霸就这么惨死了。

  我还喜欢的一员名将啊,就是五猛里面的罗士信了,他可厉害呀!可以说李元霸也未必能打过他,可是为什么他没有进好汉绑呢?我也一直在为这和问题疑问,但是,罗士信也死的很惨,大家撞一个城门,半天没撞开,可是,罗士信已过去,们一下子就被撞开了,没想到里面有埋伏,就惨死了。

  还有一员猛将很值得人们佩服,他就是罗成,罗成可是隋唐演义里面的美男子啊!又长得帅,武艺又高强,过五关斩六将,可是最终还是在淤泥河,被万箭穿心,丧失了性命。

  我还非常欣赏隋唐演义里面在后半部分出现的一员猛将,他就是尉迟恭,他用一铁鞭多次立下大功,虽说他长得黑不溜秋,还是个打铁的,不过他的武功真的非常的厉害。

  好了,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下次如果大家有好书的话,大家一起分享啊!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15

  我喜欢的书是一本叫《少年文艺》。那本书我的好朋友订的杂志。她很喜欢看,怀着好奇的心我把她的这本书借过看一下。当我第一眼看到里面内容时就喜欢上了这本书,里面的内容有科幻小说、童话故事、浅语时光、锐一代和诗心情……等等。我最喜欢的是这本书里面讲的哲理故事。故事虽然不长,但它包含了很多人生哲理,看完让我受益匪浅。

  在这本书里我读了一篇很有趣的故事,名字叫《买方便面送狮子》。怀着好奇的心我把这个故事一口气给看完了。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男孩儿,他的父母因为每天都要加班,他只能自己照顾自己。有一天他去便利店买了包方便面,当他买完后超市老板竟然送给他一只狮子。他欣喜若狂的把这只狮子带回了家,并得知狮子来自勒阿厄恩草原。狮子告诉男孩儿在家乡的故事,两个人玩的很开心。为了不让父母发现他有一头狮子,于是就把它藏到屋子里。每天放学回来后和狮子一起玩耍。但好久不长,超市老板有一天来到男孩儿家里说自己是魔法师,然后要把狮子带走。男孩儿想让狮子留下,但最终魔法师还是把狮子带走了。又有一天,男孩再一次去便利店买方便面时,便利店老板这次又送给他了一只鲸鱼。不知道这次男孩儿和鲸鱼又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好期待下一本的快点到来。

  怎么样这本书很好看吧。相信你看完这本书后也会像我一样喜欢它。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16

  作家杨红樱写过《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

  《淘气包马小跳》其中一本《孔雀屎咖啡》讲了马小跳家附近开了一家叫孔雀屎咖啡,一杯咖啡非常贵。老板宣称,“孔雀屎咖啡”独特的梦幻的味道只有那些有品位。上档次的客人才能尝得出。丁文涛喝了,他说他品尝了“孔雀屎咖啡”的特别之处;安琪儿来了,她说这是世界上最难喝的水;马小跳在丁克舅舅的支持下,也喝了一杯“孔雀屎咖啡”,他却一口也没喝下去。为了探明真相,马小跳和小伙伴潜入咖啡店的后院,意外地发现了生产孔雀屎咖啡的蓝孔雀,和在咖啡店里跳孔雀舞小妍。精神萎靡的蓝孔雀,满腹心事的小妍,咖啡店每天晚上上演的孔雀舞和孔雀开屏,这家咖啡店的背后到底隐藏什么样的秘密呢?

  如果你感兴趣,可以去看一看这本书。

  书是动人心弦的歌曲,让人如痴如醉。书是韵味无穷的景色,让人心旷神怡。书是色彩艳丽的图画,让人称赞不已。每个人都跟书有许多故事,在暑假里我也跟书有一段故事。

  那是一个晚上,我写完了今天的作业,就拿起一本《水浒传》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正在专心致志地看到:”老虎发现了武松了”这时从卧室中传来妈妈的声音:"快,别看了,睡觉了。”“我把这个故事看完就睡。”我边看边回答。“不行,再不睡觉,不然明天又起不来了。”正当我一愁莫展的时候,我灵机一动,对妈妈说:“妈,我想去上厕所。”就将书拿到卫生间,继续看起来:“老虎从后面扑向武松,武松轻松地一躲,随即举起木棍当头一棒,立即来个扫躺腿,老虎被打倒地”不知过了多久,妈妈终于发现了不对劲,就问我:“你什么时候好呀?””马上好”我将书藏进了我的外套中,本以为万无一失的,正当我得意洋洋时,我一不留神书却掉下来了。

  在这个暑假里收获最多的是我认识了书中的很多很多人!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17

  书,是一盏明灯,为你照亮前行之路;书,是一把金钥匙,为你打开成功之门;书,是一叶扁舟,带你驶向梦想的彼岸;书,是一阵清风,为你吹去愁苦的尘埃

  打开记忆的匣门,轻轻抹去记忆中的点点灰尘,找到埋在心里的书——《鲁滨孙漂流记》

  那是炎炎夏日的一个傍晚,晚风抚着脸颊,那一丝丝书墨香扑入鼻腔,让我顿时停下了步伐,扭头望去,一家书店在近处向我微笑着。我按耐不住内心的好奇,飞快窜入书店,一下跃入书籍的汪洋大海中。游来游去,忽见一个贝壳金光闪闪,十分诱人,拿来一看——《鲁滨孙漂流记》

  我轻轻摸了摸精致的书皮,缓缓打开书,那一串串优雅的文字如同调皮的精灵般跃然纸上,仿佛在我心中舞动着,编制着陶醉的歌,让我如一位被醇香美酒熏陶了的醉人,一发不可收拾。

  一幅幅精彩的图片在我眼前展开,鲁滨孙仿佛来到了我的面前:他身穿残破的烂衣裳,手里握着自己打磨的工具种田猎禽,不怕风吹雨打,毅然在恶劣之岛上艰难存活下来,他那坚定不移的信念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如一粒弱小的种子,飘到了这荒岛之上,而又如一棵参天大树扎根于此,成功生存下来!

  在这本书中遨游,我得到了许多的感触。我伤,我为鲁滨孙孤独一人漂流荒岛,恶劣环境不断摧残他而伤心;我喜,我为鲁滨孙偶遇星期五,相依为命,互相帮助,最终回归大陆而喜悦;我感,我感受到了鲁滨孙坚持不懈,不屈不挠,意志坚定的品质;我悟,我领悟到了团结力量的伟大,坚持意志的重要以及要积极探索,不断努力,在逆境中充满希望也能绝处逢生的生命真谛!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不错,这本书是我人生路上一块坚实的阶梯,亦是人生路上的明灯,成功之门的钥匙,驶向梦想的扁舟,是我最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18

  最近迷上了书,名字很特别—《同桌敌人》讲述了两对同桌,第一对同桌是舍城和兔子。第二对同桌是阿呆和咪咪。名字很可爱吗?那么,他们不仅名字可爱。在故事中更可爱!什么?例如,阿呆不喜欢动脑筋·上课喜欢睡觉。舍城爱捉弄人······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但我不能一个一个地告诉你,只能让你看。我保证一旦你喜欢他,你就会迷上它!什么?

  这本书讲述了“这些主角发生了很多爆笑事件,最有趣的是他们换了新班,这个班有必杀技——扔粉笔头!他发的子弹(粉笔头)只能给一个词:“百发百中!”班头的名字很特别——“无数山!”(吴树山)这时,我头上出现了“的无数高山!”这本书的作者是伍美珍,伍美珍这个名字大家都不知道,他在写作界很有名哦嗯~我也应该说读了之后的感觉。这本书其实写着我们的生活。我不相信你会慢慢品尝它,一定能找到吃的乐趣!作者写的是现实,这个现实增加了其乐趣,不会无聊!他会减去你的压力。总之,这是一本好书,大家看看吧!什么?

  我们怎么了?

  最近我没有上网的心情,总是害怕看到悲伤的事情。小悦悦的事情刚被人们忘记,校车的孩子们发生了死亡事故,感到寒冷!

  几天没看新闻了,前天在看电视焦店的采访中说江西省利民给平民送煤。为什么想为平民实事求是?昨天的焦点采访又说,开发大楼的共计200户以上只有一台电梯的事实,各监督部门也互相联系。今天刚进入搜狐网站的主页,就看到公务员饿死90岁的录像、四川省某官员穿着数千元名鞋的视察工作、家人裸体游街没有支付1500元医疗费等。

  这是怎么回事?我们不容易的今天,我在新中国长大,看到祖国的巨大变化,享受着今天的幸福生活,看到周围的环境和氛围,总是那么不满意,我们怎么了?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19

  我是个天生爱书的人,自己在家里经常读书。郑老师一直教导我们要读好书,四年级上学期他推荐了《昆虫记》这本书,没想到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它。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完成的名著,他在书中详细地记录着大大小小的各种昆虫的生活,让我大开眼界,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些小小的虫子也和人一样有着如此丰富多彩的生活。

  瞧,萤火虫在我眼前飞来飞去,他们是多么富有诗意啊!用明亮的灯光来召唤心爱的伙伴。他们又是多么聪明啊,用麻痹针,一次又一次的“扭”蜗牛,直到蜗牛失去知觉才尽情享用美餐。还有执着的红蚂蚁让我佩服。他们出去找食物只按原路返回,不管刚刚来时那条路是多么危险。阳光下,威武的螳螂在草丛中跃动,可怜的雄螳螂为了繁殖后代只好献身。当我还沉寂在螳螂那绝妙的杀敌战术中,精彩的文字又把我带到了金布甲的世界……只要一捧起这本书,我就会沉迷在这些精彩的描述里。我还经常追着妈妈读给他听,有时候妈妈都听得入了迷,忘了手里的活呢!

  《昆虫记》为什么这么生动丰富呢?我觉得第一是因为,作者观察的细致。从书中我发现法布尔有时为了写一页文字,要整整观察上一天。在法布尔的耐心观察下,一只只昆虫跃然纸上,也飘进了我的心里。第二,是因为作者用词造句准确生动,不死板。虽然这是一本介绍自然知识的书,但并不像我们的科学课本一样只追求叙述的准确性,而是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来讲述科学,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了解了丰富的自然知识。

  我想用书中前言中的一句话来赞美法布尔:这个大科学家像哲学家一般拥有深刻的思想性;像美术家一般拥有敏锐的观察力,像文学家一般拥有形象描述的表达力。我认为《昆虫记》,是同类作品中最精彩的一本,我要好好阅读它,研究它,让它成为我获取知识的源泉,最爱!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20

  我最喜欢的书是《淘气包马小跳》。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只要一看这本书,就好像被这本勾住了脚,不想放下。

  淘气包马小跳可真调皮,他和他的唐飞、毛超、张达捡到了别人的东西,还给了失主,失主给他们买了一个帐篷,他们给爸爸妈妈写了一封信,就去野营了。他们爸爸不放心,就跟踪他们,他们却把他们的爸爸给耍掉了,他们还在帐篷里讲鬼故事,吓得他们个个都叫了起来,他们不但不害怕,还比谁的叫声响,这就是调皮的马小跳。

  淘气包马小跳还在他们班给大家开欢乐暑假训练营通知,大家以为对身体有用处,结果是给马小跳照顾病狗。

  前几天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给马小跳买了一只狗,因为马小跳非常喜欢动物,所以刚买回来马小跳就去留狗,因为马天笑给马小跳买的是只狗仔,马小跳让小狗溜滑梯,小狗前两次都没有事,可是,第三次,小狗本来想到湖边喝点水,马小跳却一拥,把小狗拥下了滑梯,所以小狗才受伤的。

  夏林果也比较喜欢小动物,所以,她就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给小狗疗伤,过了三天,小狗的伤有所好转,马小跳连忙给夏林果买了汉堡包、薯条、可乐,夏林果一个也没吃,毛超却吃得一干二净,怪不得大家都说毛超是个贪吃鬼。

  过了四年,夏林果来马小跳家看望那只狗,她还特地把爸爸从美国带来的狗粮准备好,给马小条的小狗吃。

  夏林果一进家门,马小跳就给夏林果拿了一双非常漂亮的女式拖鞋,上面有两只小兔子,在吃胡萝卜,夏林果心里想:马小跳像在专门为她服务。马小跳又赶紧给夏林果泡果汁,给夏林果拿出他平时最喜爱的椅子给夏林果坐,自己却做自己最讨厌的椅子,夏林果问马小跳为什么那么热情,马小跳给夏林果一一讲了一遍。

  原来马小跳的狗已经长得很壮了,有一天马小跳出去玩,多亏夏林果救了马小跳的狗,要不然马小跳就被坏人抓走了,当时马小跳的狗看到了坏人,三叫两叫就把坏人吓跑了,马小跳差点把夏林果喊成了妈妈,夏林果想:要是没有那只狗,她就失去了一个朋友。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21

  我最喜欢的书,喜欢它那独特的墨香,更喜欢它用优美的语句来装饰一篇篇佳作。读书,对我而言是一种对身心的洗礼。

  我虽然不是一个博览群书的人,但是对我家的书柜,我还算是了如指掌的。我常读的书有许多,例如:《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等书籍。这些书大都是历史传记和中国经典名著。这样,你们是不是就可以猜到我喜欢阅读哪一类的书呢?对了,我喜欢看的正是历史类的书。

  当然了,我最喜欢的肯定也是历史书啦!它的名字叫做《明朝的那些事儿》,但它不是一本书,而是七本。明朝的十七位皇帝对中国长达三百余年的统治都分别记录在这七本书上。写这本书的人,叫做毛佩琦,他的笔名是当年明月。

  在读这册书的时候,我看到了大明朝王朝的兴亡衰败,看到了大明臣子的忠心耿耿,看到了于谦和岳飞互说冤情,秦桧与徐有贞一个“莫须有”,一个“意欲”。看到了朝廷的勾心斗角,看到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很多东西。

  有一次,我正捧着书读着呢,突然眼前一黑,就发现了朱元璋,它正在堂上处理奸相胡文庸呢!看来我的闪远点了。这时画面一变,我又看到了朱棣,瞧,他正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呢!接着,我又看到了万历、嘉靖、杨廷和、张居正等人。这时,我的头像是被谁敲了一下,好痛哦!当我睁开眼睛看到了妈妈,才知道,原来我刚才睡着了呀!

  读了这册书之后,我知道了真实的历史。在读第二本时,我的感触最为深刻。我觉得朱棣虽然夺了他侄子朱允文的皇帝之位,但他是个好皇帝。在他英明的统领之下,才出现了众人皆知的郑和七下西洋的壮举,他是大明朝最伟大的皇帝!当之无愧。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明朝的那些事儿》。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22

  总有一本书漫不经心地打动你,遇见时并无特别,阅读后开始沉迷。——题记

  俗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能让人更有气质,更有内涵,更有文化。读一本好书,就像跟一位知心朋友交谈。可见,书是多么的有魅力啊!我是一个书迷,从小就喜欢阅读各种书籍,要说我喜欢的书有什么,那可是数不胜数。 我喜欢童话故事书。走进童话世界,那里梦幻、典雅、美丽,一座座漂亮的城堡呈现在眼前,不光是有这些壮观的风景,而且,每个童话故事的结局都是美好的。 我喜欢悬疑推理小说。一个个奇怪的谜题,一场场如破案般的游戏,让人觉得无比刺激、有趣。这就是悬疑推理小说的风格。我从小就梦想当一名侦探,所以,这样的小说看了不少。 我喜欢青春校园故事。在我们这个如花一般的年龄里,正需要这样一本书来陪伴我们在成长路上前行,里面的故事不正像我们的青春一样绚丽多彩吗? 我喜欢冒险励志书。当你读这种书时,就仿佛走进了故事一般,和故事中的人物一起去冒险,经历了重重磨难后,见到的是美丽的彩虹。 我喜欢古诗词书。“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是谁的诗?如此伟大壮丽。这便是宋朝才女——李清照的诗。李清照一生历经了坎坷,最后写出了一首首优美壮丽的诗,并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才女,像她这样的女中豪杰是值得我们敬佩的,更值得我们去向她学习。我喜欢小说。四大名著是我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古典小说。

  《西游记》中,唐三藏经历了九九八十难终于取到了真经,《西游记》是不怕艰难的代表;《三国演义》中的刘、关、张桃园结义,象征了他们坚不可摧的兄弟情义;《水浒传》中的108将聚义,征讨方腊,最后为了国家牺牲自己,他们的爱国精神是多么的伟大啊!《红楼梦》中的黛玉葬花曾让多少人感动的落泪…… 我喜欢各类书籍,书永远是我的好朋友,书永远激励着我前进,我永远爱书。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23

  我喜欢看书,我看了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劳拉·英格尔斯·怀尔德,书里的内容可精彩了!

  这本书讲述的是劳拉一家人不愿意在大森林里待下去,于是举家离开位于大森林里的老家,抱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乘着有蓬马车,穿过几个州,又渡过密西西比河和密苏里河,最终迁移到西部大草原上。在那里自力更生,盖屋,挖井,播种,与几户邻居相互帮扶,跟印第安人交往,最后又不得不离开大草原的经历。他们的沉着、冷静、坚强、乐观、勇敢、勤劳、努力进取、独立谋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精神真是让人敬佩。

  在书中,小女孩劳拉睁着一双好奇的眼睛,观察着,思考着,探求着。大自然都有哪些秘密,大草原究竟有哪些动物,印第安人是什么样子?读完这本书,谜底就会揭开。书中始终洋溢着的浓浓的亲情、简陋的物质条件下精神世界的富足、艰苦环境下总是发现自然的美丽及人性的美丽的乐观态度、总是充满着希望并且总是努力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理想的主人公们,这些可以促使我们重新认识自己与亲人、大自然的关系,让我们在这个人际关系疏远的现代社会中,找回简朴、勇敢、坚韧和爱!

  因此,我们可以这么说,书中的故事虽然讲述的只是一个普通家庭的经历,但它不仅仅属于美国,也属于全世界。读完它,我们知道,在这种艰难困境中长大的孩子,必定会健康、自信、快乐,对人充满友爱,对生活充满感激之情;读完它,我们便会懂得生活的考验可以把人磨炼得更加有智慧,也更加懂得珍惜和感激;读完它,我们还知道,今天的我们所遇到的人生难题,劳拉当年也遇到了,她的抉择、她的应对之策,都给今天的我们提供了答案,那就是——从容、快乐、坚韧、宽容、勇敢、乐观。

  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每当我读这本书时,觉得眼前的烦恼变得微不足道,心中洋溢着妙不可言的快乐和感动。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24

  有人说,读一本书,你玩那个如获良友,温故一本书,能如逢故知。是啊,人类离不开书。没有了书籍,就像植物没有了阳光;没有了书籍,就像鱼儿没有了水;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没有了翅膀。可以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我也不例外,如果缺少了书这样的工具,那我会觉得,世界变得寂寞、无趣、枯燥无味,就像一望无际的大沙漠,什么也没有。

  读书的时候,我最喜欢挑选写事件的文章,因为这种文章能我的心情变得忽冷忽热的,读完后便会觉得读不都,舍不得一下子读完,就像反复多读几次,这样一来,这篇文章就能大略的背下来。有时候就会产生幻想!就拿一本童话书来说,去年暑假时曾买了一本深受小朋友欢迎的《淘气包马小跳》。第一时间就是冲出图书馆,赶紧回家阅读,到底哪有这么好玩。不知不觉,“就像吸毒一样,吸一口便迷上了”。其实,里面的确是有写事情精彩的内容。书中的主人公马小跳,天性活泼,善良、可爱,和父亲就像兄弟一样。暑假时,他的爸爸便把他送到了乡下的爷爷家去度过。有马小跳的地方总会有很多好玩的事情。在哪里,马小跳的爷爷奶奶养了一群动物,而且别的有趣。看门的不是大黄母狗,而是老鸭子。而大黄狗晚上去抓耗子。猫天天呆在了别人家的树上,等待另一只白猫。鹩哥用来招待客人。外加一头黑猪,名叫黑旋风,因为他跑的跟风一样很快。每天早晨它就跑出家门,向山上跑去,在跑下山,傍晚才能到家。

  刚开始读起,觉得非常有意思。竟然还有这么好玩的新鲜动物。也不是没见过,我有个老师家住一楼,他家也养着小动物。猫狗大战是常有的事。可老师家的就非常和好,猫被野猫欺负,狗就冲上去帮忙!

  我不只读此书,书非常广,多,多得数不清。书,不仅仅是生活的快乐,它不只是僵硬的书,而是活跃的“小伙子”,更是对人类和社会的教导。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25

  总有一本书漫不经心地打动你,遇见时并无特别,阅读后开始沉迷。——题记

  俗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能让人更有气质,更有内涵,更有文化。读一本好书,就像跟一位知心朋友交谈。可见,书是多么的有魅力啊!我是一个书迷,从小就喜欢阅读各种书籍,要说我喜欢的书有什么,那可是数不胜数。

  我喜欢童话故事书。走进童话世界,那里梦幻、典雅、美丽,一座座漂亮的城堡呈现在眼前,不光是有这些壮观的风景,而且,每个童话故事的结局都是美好的。 我喜欢悬疑推理小说。一个个奇怪的谜题,一场场如破案般的游戏,让人觉得无比刺激、有趣。这就是悬疑推理小说的风格。我从小就梦想当一名侦探,所以,这样的小说看了不少。

  我喜欢青春校园故事。在我们这个如花一般的年龄里,正需要这样一本书来陪伴我们在成长路上前行,里面的故事不正像我们的青春一样绚丽多彩吗?

  我喜欢冒险励志书。当你读这种书时,就仿佛走进了故事一般,和故事中的人物一起去冒险,经历了重重磨难后,见到的是美丽的彩虹。

  我喜欢古诗词书。“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是谁的诗?如此伟大壮丽。这便是宋朝才女——李清照的诗。李清照一生历经了坎坷,最后写出了一首首优美壮丽的诗,并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才女,像她这样的女中豪杰是值得我们敬佩的,更值得我们去向她学习。

  我喜欢小说。四大名著是我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古典小说。《西游记》中,唐三藏经历了九九八十难终于取到了真经,《西游记》是不怕艰难的代表;《三国演义》中的刘、关、张桃园结义,象征了他们坚不可摧的兄弟情义;《水浒传》中的108将聚义,征讨方腊,最后为了国家牺牲自己,他们的爱国精神是多么的伟大啊!《红楼梦》中的黛玉葬花曾让多少人感动的落泪……

  我喜欢各类书籍,书永远是我的好朋友,书永远激励着我前进,我永远爱书。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26

  一个棕色头发、鼻子上戴着一副宽边眼镜的男孩。他手持魔杖,可以轻松带你进入魔法世界,让你永远对他的魔力惊喜不已。他有一把魔法扫帚,当他骑着它的时候,他可以在空中自由飞翔。他是谁?他就是那个神奇的小巫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七本书里,虚幻的东西变成了现实。有巫师,有妖怪,有精灵,有恶魔。分别代表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就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以这个小巫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出孩子、学生和老师之间真挚的感情。更有甚者,孩子在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以机智战胜邪恶,用自己有限的力量一次次逃避困难。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在于,它描述了哈利波特和他在这个神秘魔法学校的朋友们。

  一切都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有许多老巫婆和小巫婆,猫头鹰成了她们的信使。书信期刊:可以自己大声朗读,扫帚是交通工具,和天上的鸟一样多。象棋会思考。当主人告诉它怎么走时,他服从命令,命令F自动移动到它的位置。肖像中的人活着,微笑着,眨着眼睛,当他们有空的时候互相拜访。其他的都很神奇。难怪哈利波特能成为世界闻名的巫师。真佩服这本书的作者想象力丰富!这七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面对邪恶势力的勇敢。他们总有这样一种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家,总有危险的时刻,但只要你相信自己,勇敢地面对困难,哪怕是恶魔,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即使你会陷入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你把在学校里学过的魔法运用得当,一定会赢。”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看到这惊心动魄的时刻,我都被他们的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着神奇经历的孩子感到了汗水。毕竟恶是不会善终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有一个神奇的国家。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读书的同时,我也陷入了一个神奇的时空。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27

  去年暑假读了林海音女士的《城南旧事》,后又读了很多作品,但都不如英子这个七八岁的小姑娘留给我的'印象深刻。她在北京胡同与秀贞、厚嘴唇的年轻人、兰姨娘、宋妈等的交往中所表现出来的善良、大胆、聪明,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爱她的善良。她的善良像水晶一样透明,不含任何杂质。他在面对秀贞时没有大人的世俗,她似乎懂得秀贞心中的伤痛,在得知妞妞即是秀贞的女儿小桂子时,便从为人最真的善良出发,全心全意要帮助她们母女团聚。以为她们母女就此可以找到思康过上幸福的生活,那时候的英子,一定特别高兴。但当二人在赶火车时命丧火车底下的消息传来,英子便高烧不断,我想英子可能是在愧疚中昏迷了十多天,因为她的善良让她觉得自己是杀害秀贞和妞妞的凶手,哪怕是间接的,她也需要时间去治愈这一切。

  我爱她的大胆。在七八岁的年纪,她便可以下定决心帮助妞妞和秀贞逃离北平去寻找思康,善良之外,更是她的大胆、她的勇气在给她无尽力量。我曾经在阅读这一段后反问自己是否可以像英子一样,像她一样拥有巨大的勇气去做自己心中所认为的对的、应该去做的事情。我可能会顾虑很多吧,但我已经十岁了,我应该学着英子去大胆地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

  我爱她的聪明。其实英子的聪明是在每一个故事中都有体现的,但我认为她最聪明的地方就在于她把兰姨娘介绍给了德先叔。七八岁的年纪可能不懂什么,但是她的确已经意识到了爸爸对兰姨娘之间的态度是不同于其他人的,她也观察到了母亲的生气,所以她觉得必须要让兰姨娘远离爸爸。只是她还是小孩子,小孩子的感情很单纯,她喜欢兰姨娘,不想让她难过,但是她更希望自己的妈妈不要生气,所以英子在见到德先叔的时候便“生出一计”。还好,结局很圆满。

  其实英子的善良、大胆和聪明都是她自己性格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她的善良中有聪明和大胆,她的大胆中也包含着善良和聪明,同样她的聪明中也不乏善良和大胆。也正是这些,在吸引着我,我爱《城南旧事》。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28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知识的海洋里,我总会有拾不尽的“黄金”,和获不尽的知识。

  在一片屋檐下,一个小栅中,雨后的露珠在蜘蛛网上折射着太阳的光芒,风儿轻轻地吹拂蜘蛛网,轻轻的,轻轻的,网上,凝聚了两个小生命之间纯洁而又真挚的友谊。一个是蜘蛛夏洛,另一个是小猪威尔伯。这两个动物都出自我最喜爱及感动的一本书《夏洛的网》说起这本书的来历,还真有一段故事呢!

  记得那是一天清早,我早早的来到了小路上散步。可欣迎面向我走过来,手中抱着一本崭新的书,我看着她正在嘻嘻哈哈的嬉笑的。在我们俩靠近时,一个不小心,她撞到了我。本来心情挺好的,不知为什么?心中怒火升腾了起来。我朝着她大吼道:“干什么你,长眼睛吗?凭什么撞我!”因为生气的关系,我竟口无遮拦的骂了起来。并且还越说越生气,说完后,才发现我自己已经面红耳赤了。可欣是我从小最好的朋友,她从没见过我这样,吓了一跳,丢下书,一溜烟,跑没影了。在那个时候,我捡起那本书,想着:就算你对我的补偿吧!于是,我带着这本《夏洛的网》回了家。

  这本书的内容可真是有趣,一个晚上,我全部都把它看完了。看完后我不禁为夏洛流泪,为他的精神而赞许,夏洛,他让自己的生命充满了意义,拯救了小猪威尔伯的生命。我想起了可欣,想起来今天对她的态度,我想我连夏洛都不如。

  第二天一早,我马上去找可欣,和她道歉,她却微笑着对我说:“你喜欢这本书吧?没关系的,我本来是想着送给你的,只不过一个不小心撞到了你。对不起啦,我也有错。”我们俩都笑了

  从此,《夏洛的网》成了我的小宠儿,它给了我许多的启示,我学习了夏洛的品质,我们总要为朋友付出,奉献,不是吗?

  《夏洛的网》让我得到了数不尽的收获,夏洛成为了我成长上的启明星。让我明白了最珍贵的友谊是在默默奉献的基础上的。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29

  《冒险小虎队》是一套发生在世界各地充满神秘色彩、情节曲折、惊险刺激的冒险小说。三个智慧少年知难而难,闯入一个个危险地带,惊心动魄。在破案现场你有时可以用GPS定位仪才能发现可疑线索,当书中让我好奇,倍感神秘的是每个故事问题,极大的掀起了我的好奇,当我百思不得其解时,我就会拿出书中的多种解密卡往神秘记录一贴,答案就会水落石出,揭开了我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这套书的插图只有黑白两种颜色,更增加了小说的神秘色彩。插图的表现手法十分夸张,画面上的人物有的面目狰狞,看了让人胆战心惊,有的张大嘴巴,眼睛里充满了恐惧;有身披白衣的幽灵,有眼窝深陷的僵尸,有流泪的骷髅,还有巨大的蜘蛛……这些更让故事情节更加惊险、刺激,也极大挑战了我的胆量。

  书中最吸引人的还是它险象环生的故事情节:茫茫大海里,到处都是可怕的鲨鱼。科学家潜入鲨海考察,从此一去不复返,水下摄像机拍下了扑朔迷离的事发现场,却让人无法辨别真凶到底是鲨鱼还是另有其人。险象环生路上,小虎队能凯旋吗?丛林深处来了一支队伍,没想到麻烦事接踵而至,像皮艇被破,饮用水被下毒,帐篷让大火烧了,小虎队员能阻止罪恶的发生吗?

  故事中的一个个悬念让我看了上篇又想看下篇,恨不得一口气把故事读完。我仿佛成了第四只小虎,为他们身处险境,而捏了一把汗,为他们化险为夷,松一口气,和他们欢呼胜利。

  路克、碧吉、帕克里克,他们是三个形景不离的好朋友,他们生活经验丰富,他们善于观察,合作乐观;面对困难,永不放弃,面对朋友永不抛弃;他们富有爱心。痴恶如仇,他们是我心中的英雄,是我们的榜样。

  听了我的介绍,你的心一定动了,欢迎加入小虎队,和我们一起去冒险吧!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30

  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好书——《飘邈之旅》里面每一篇都常常让人激动不已。

  这是一本玄幻修真小说,主要内容是:有一个饭店的老板李强遭受一个朋友和妻子的背叛。他正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他的老朋友——傅山,其实是傅山特意来找李强的,傅山是一个修真高手,他送给了李强一个储物手镯,可以储存大量的物品,傅山叫李强买多点东西就和傅山去另一个星球里修真,第二天,他俩来到了那个星球,星球里还分成很多个小星球。傅山他俩到一个叫天庭星的重玄派修真,傅山是那儿的老大,因为有傅山这种高手帮助他修真,李强的修真速度比别人快了几倍,所以很快李强就拥有了元婴和小宇宙(是修真者修到元婴期才有的)。

  后来李强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星球,被雷天笑〈一个坏蛋〉追到了星星官,无意中破了阵法,进去后,李强发现了一个元婴,叫莫怀远,他修炼了千年,只要得到冤魂海的海魂玛瑙就可以变成散仙了。李强历尽千辛万苦结识了很多修真者,收了5个徒弟,终于见到了冤魂海,而正好她刚结识的朋友——湫岚公主的朋友有一瓶最极品的玛瑙。

  在途中,李强还认了一个师尊——七大高手之一“琦君煞”(也是散仙),得到玛瑙后莫怀远变成了散仙(是李强的大哥)比琦君煞还厉害,在星星官中他们还发现了逆天宝镜和修神天荐章两样宝,琦君煞和莫怀远用修神天荐章帮李强修神,(比散仙和仙人还厉害,神分为九级,开始的是一梵天,最后的是九重神天,每级都有三个境界)因李强没修散仙和仙人,所以目前不够仙人打,李强修到二欲天时,有两个仙人发现李强打大炎灵(天神之怒和战魂刀两样神器的护曾)时发出了神奕力,那俩仙人便逼李强交出修神天存章。

  这是著名作家——萧潜写的,书中会让你感悟到学好本领是多么不容易。怎么样,心动了吧?赶快买吧。记住哦,共有七大本。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31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也许你会问我:“你最喜欢一本什么样的书?”你可能会继续:“文学?科学?……”,而我会说都不对,我喜欢看的书是科幻类的——《果核战记》。

  《果核战记》一书,是发生在三零一二年的一个故事,那时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了两百米,一部分陆地被海水侵占,地球资源就要用完,促使科技飞速发展。为了保持地球在各星球中的王者地位,所以要找到更多的能源,无奈之下,人类只好将目光放到了外太空。

  在炎光与苏丽儿还只有六岁的时候,他们的父母已经成为了到外太空寻找新能源的——寻能者。然而在这两个小孩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的父母就被派到了Z星系去寻找供给地球的新能源。令他们不可接受的是:他们已经快五年没有见到自己的父母了!更无法接受的是:他们已经快三年没有接收到父母的任何消息了,只要这个三年的期限一到,他们的父母就会被定为叛离者,那他们俩将永远见不到他们了!所以,炎光与苏丽儿必须找到父母的信息或者想办法逃出地球……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一会儿高兴,一会儿失落,真可谓是一波三折呀!

  在我买回这本书的第一时间,我就打开书,看了起来,没过多久,妈妈提醒我:“该睡觉了!”,我只得无奈上了床,可是过了一、两个小时,我还没睡着,心里老是想着炎光与苏丽儿……

  终于,爸爸妈妈都睡了,我轻轻地起床,打开台灯,像一只小老鼠一样偷偷摸摸地翻开了书,一直看到深夜两点半,终于看完了它,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为了这本书,我还跟妈妈吵了一架呢!妈妈说我要多看一些文学作品,像《根鸟》啊、《狼王梦》啊,它们里面有很多好词好句,而科幻类的书对写作的帮助几乎没有。

  虽然现在,我也开始看文学作品,但是,不得不说《果核战记》的情节最牵动我的心,所以它依旧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32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是啊!书,像一座灯塔,指引你前进的方向;书,像一个热气球,带你在知识的天空中自由翱翔;书,向一架望远镜,让你看到外面精彩的世界……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那本《第七条猎狗》。书中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

  有一个老猎人,名叫召盘巴,他先后养过六条猎狗,可都被他淘汰了。然后他又养了第七条猎狗,也就是我们的主人公——赤利。赤利非常健壮,令召盘巴十分满意。可是有一次,召盘巴带着赤利去打猎,不小心踩到了眼镜蛇的窝,眼镜蛇张着血盆大口,准备去咬召盘巴。而召盘巴这时正在和野猪搏斗,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危险,赤利看见了,立刻扑过去咬眼镜蛇。

  但召盘巴却误以为赤利是因为惧怕野猪而退缩了,他甚至想要杀死赤利。最后,赤利在召盘巴的孙子——艾苏苏的帮助下逃出生天了。

  有一天召盘巴和艾苏苏去放牛,不幸遭遇了一群豺狗攻击,这时,赤利出现了!它咬死了所有的豺狗,自己却受了重伤,更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赤利还是这群豺狗的首领!

  故事写到这里就结束了,我想,赤利可真是一只忠诚的狗啊!

  在我们身边,也有像赤利这样不忘初心、懂得感恩的狗。有一次我在电梯里碰见了一位叔叔牵着一只小泰迪,我羡慕地说:“叔叔,你这只小狗好可爱呀!”“这只小狗呀,是我捡到的。”叔叔说,接着他给我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一天晚上,叔叔在小区附近散步,看见一只没有主人的小泰迪,浑身脏兮兮、饿得骨瘦如柴。叔叔见它可怜,于是买了一袋狗粮给它吃。从此,小狗每天都形影不离地跟着叔叔,就像叔叔身边的小保镖一样。这只小狗可真是像赤利一样懂得感恩啊!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如果你善待它,它就会回报你更多,甚至像赤利那样付出自己的生命!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3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我的座右铭。我的书架上有“童年”“城南旧事”“森林报”等许多书。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书是“悬崖上的小丑”

  “悬崖上的小丑”是贾月珍的作品。里面的主人公淘哈哈也就是我,天生有皱纹,不笑像笑。

  毕老师是新来的老师,但我总会被老师误会。医生说我是患有老人病,会快速衰老,甚至死去。我这张脸总是惹祸,害我总是被校长批评。这天放学时我又被校长留下来了,我被一个叫版刷的人给救了,我跑的很快,在一家超市停了下来,走进去准备买瓶水喝,从十元的一直到两元的,我继续往前走,希望看到更小的数字。快走到尽头时,我撞到了一个大箱子,为了寻找水,我一下子被绊倒了,趴在那个箱子上,箱子被我压扁了,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一个小偷,我帮小偷打掩护他来偷东西,于是我便认识了一群自称为自由人的学生。他们带着我去八中捣乱,我看着他们对老师大吼大叫,我惊呆了,于是我就跑回家去了。后来,他们都改邪归正了。

  我觉得逃课也很棒,心想今天就逃课。我想要是去大街上转,但是可能会被认识的人发现,于是我就去悬崖边上爬山,在爬山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会水上飞跃的人,他把我带到了一个全是娃娃的天使补习班,在那里,我找到了一份工作。我整天帮他们洗娃娃,那个人一直在教我水上飞跃。

  一天我救回来了一只腿受伤的小鸟。我试图去修好这只鸟的腿,最终在我的坚持下,这只小鸟的腿被我修好了,但是小鸟却飞走了。在我上学的时候,这只鸟跑进教室了,那时同学们正在上体育课,我在教室里休息,这只鸟把教室里弄得很乱。同学们就在这时回来了。他们以为是我搞的鬼,都在怪我。都在拿书向我扔来。这只小鸟带着我飞跑了。板刷带着我和小鸟来到了天使补习班。我跟着被我修好腿的鸟一起飞,到现在我还没有找到降落的方法。

  我相信你们看了这本书后一定会被他的精彩故事给深深吸引住的,他教会了我一个道理,每一个孩子都是天使!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34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尤其是一些科技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知识,带来了快乐。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书,如:《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发现》、《地球奥秘》、《海洋生物》等,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它的内容幽默,神秘,搞笑,吸引着我。

  你知道他的名字为什么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吗?那是因为他的爸爸本来是一个一米八几、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子,最后变成了一个很小很小的小人,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主人公的妈妈老是骂他,骂一次,它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它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它就变成了像大拇指一样的小人,天天待在儿子的口袋里。不过妈妈觉得它变小了也有好处,妈妈就对爸爸说:“你就待在儿子的口袋里做“教育部长”好了”,

  从此,爸爸就天天待在他的口袋里。不过,他的爸爸是一个发明家,专爱发明一些奇奇妙妙的东西,比如:身体调换机、后悔药、巨人药水等等。爸爸有一个死对头外号叫猴子,其实他不是真的猴子,是一个国际通缉犯,他每次都会把爸爸的发明弄到手来搞破坏,每一次都会被抓住,但最后他也会从牢房里逃出来,继续做坏事,不过最后都会被主人公爸爸抓住,再送入牢房。

  这本书有很多册,但我最喜欢的一册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纳米变形人》。内容介绍了,主人公在大街上回家时,被一个神秘的人袭击了的故事。神秘人拿了一个粉色的小球,把这个球注入到了主人公体内,这个小球不是普通的球,而是由纳米机器人组成的,就是这个小球让主人公变幻无穷,有时变成甲虫、有时变成长腿巨人、有时长出三头六臂。通过爸爸发明的一系列药水,主人公学会了控制纳米机器人,并利用它们制造出了变形金刚、纳米隐形人、超级英雄。不料,坏人猴子掌握了纳米机器人的技术,妄想统治全世界,于是,正义与邪恶双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大战。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又搞笑又夸张,还特别的有趣,给我的暑假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乐趣。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35

  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之后,我便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书,因为它有趣而惊险的故事。

  之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是因为这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更是因为他很坚强,他为自己的族群增添了一份光彩,接下来就让我为大家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情节吧,还要讲一下我为何喜欢这一本书的内容。

  狼王盔盔为了救自己的女儿葬身虎口,许多公狼都想获得狼王这个位置,而年龄最大的老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便让紫葡萄继任了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最初并不想当狼王,但是都不想让自己的狼群发生争吵,就只好做了狼王。

  紫葡萄当上狼王之后,酸甜苦辣都尝过,进管早就不想当狼王了,可是他却不想让自己的外祖母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就只剩下四五条母狼、六条幼狼和一只公狼了,想知道他们是怎样生活的吗?后面的故事可是更加精彩!

  只剩下这十几条狼之后他们又遇见了另一个狼群,紫葡萄记得这一只狼群是他救过的,在冰天雪地他们打败了咬死狼王盔盔的那一只老虎,两只狼群并合为一体,紫葡萄又继续当上了狼国的女王,接下来遭遇到故事我可就不知道了,真的要给你讲一讲这一说我喜欢的地方。

  《狼国女王》这一本书是由沈石溪写的,他写的书籍我都特别喜欢大多数都是关于动物类的,可是我却偏偏喜欢这一本书,其中他讲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还讲了母爱的力量,里面不仅讲了紫葡萄带领的狼群的惊险故事,还有紫葡萄对自己五个孩子的关爱和宠爱,虽然自己的宝贝都一个一个的走过他的身边,可是他还是要让自己的狼族生活得更美好,最好不要让自己光想起他们的事情,否则就会对不起自己的一生,紫葡萄就是用这样的事情把自己的狼族壮大的更好。

  大家听了我对这一本书的简介,希望大家都可以拥有它或爱护每一本书,因为每一本书都是有他自己最珍贵的地方。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36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中自有黄金屋。”我的书架上也有许多书,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书就非《青铜葵花》莫属了。

  这本《青铜葵花》的作者是著名作家曹文轩。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公男孩青铜与女孩葵花的故事。文中的男孩青铜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使他变成了哑巴。而女孩葵花则是因为妈妈去世,于是,随着爸爸来到了大麦地,也是男孩青铜一家所居住的地方。在一次意外中,女孩葵花的爸爸也去世了,大麦地的人见葵花没有了爸爸妈妈,就说谁想收留她,就收留她吧!

  到了最后葵花选择了大麦地最穷的一户人家——男孩青铜家,成了青铜的妹妹,每天大麦地的人都说:“青铜真是一个好哥哥啊!”最后,葵花被人带到城里,自从这件事以后,青铜每天都呆坐在树上。有一天,青铜大声地喊了起来:“葵花!葵花!”嘎鱼从旁经过吓得大惊失色,跑到了大麦地,告诉了每一个人。

  其中有一个小故事,最让我感动。有一次,青铜的奶奶生了重病,需要赚钱才能给奶奶治病,葵花听说到江南捡银杏能赚钱,便在心中暗暗下了决定:去江南捡银杏。因为走得匆忙,便请一位邻居给哥哥带句话就走了。

  这些都让我深受感动,两行热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虽然葵花不是亲生的,但是葵花和青铜的亲情胜似家人。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的故事很动人,如果你是书中的奶奶,见到了自己的“孙女”去江南捡银杏,心情是怎样的?是感动的?是开心的?是心酸的?

  奶奶的病面临的选择,就像我们的学习一样,面前只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好好学习,争取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第二种是整天游手好闲,什么也不做。还有一句俗语是: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

  《青铜葵花》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我喜欢这本书——《青铜葵花》。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37

  别人都对踢足球、玩娃娃、打篮球很入迷,我却不一样!你想听听我对什么很入迷?没错!我对《笑猫日记》很入迷,别不信,听我娓娓道来。

  以前,我家是没有《笑猫日记》的,后来,表姐送了我几本《笑猫日记》,但是我不知道里面的乐趣,所以不怎么看。一天,爸爸让我看一本,好吧!看就看吧!但是我不承认我会喜欢!我不情愿地拿了一本《笑猫日记》看了起来,后来我发现,这书里的情节真是太有意思了!

  不过,这才几本呢!我不到两三天就看完了,我看了看书的封面,上面有全套书的照片,我发现还有20本没有呢!于是我打着滚儿求爸爸给我买那20本,爸爸说:“嘿嘿,现在喜欢看了?我给你买了别不看哟!”“哦,老爸万岁!”我高兴地喊。

  快递来了之后,我一蹦三尺高!迫不及待地打开包装,拿起一本书就津津有味地开始看了起来。

  要是没有《笑猫日记》,我就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总觉得好像少点儿东西,什么事都做不好,吃饭吃不香,睡觉也睡不着,都不想活了!

  我会跟着笑猫一起笑、一起难过、一起生气、一起烦恼。有一次,我在床上看《笑猫日记》,我看到笑猫和虎皮猫结婚了,他和老老鼠蹲在石头上,地包天跟来了说:“笑猫哥哥,我全都知道了,你要结婚了,呜呜呜……”老老鼠说:“真是的,结婚是喜事,你哭什么啊?”“我伤心嘛,为什么笑猫哥哥的新娘不是我啊?”“你傻啊,”老老鼠说,“狗和猫结婚,亏你想得出来!”“哈哈哈……”我笑得咯咯咯合不拢嘴!砰!我掉到床下去了!可我丝毫不觉得疼,还沉浸在精彩的故事里。

  没过多久,这20本也被我看完了,我又翻了翻书,咦,居然有漏网之鱼!有三本《笑猫日记》我还没有,我要把所有的《笑猫日记》都看完!于是我又打着滚儿求爸爸给我买那三本,爸爸说等疫情结束就给我买。

  哎!疫情什么时候结束啊!我真是个掉进《笑猫日记》坑里的妞儿,我非常非常喜欢看《笑猫日记》!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38

  除了学习以外,我还喜欢用书籍来充实自己。从我识字以来,我就看过很多书,如《格林童话》、《西游记》、《三国演义》、《绝佳拍当》……但我喜欢的,还是《鲁宾逊漂流记》。

  这本书写了鲁宾逊在一次出海中不幸遇到了暴风雨,被抛到了一个奇怪的小岛上,这个小岛荒无人烟,一个人也没有。可是鲁宾逊却没有放弃,一次又一次地靠自己幸存了下来。他先是用一些碎木头制成了一个木筏,用它把船上一切有用的东西都运上岸去。然后在一个陡峭的小山旁边的一块空地上建了一间房子。还在周围建了一堵墙,种一些树和灌木来隐藏自己。鲁宾逊还做了一个大大的十字架,用来记日期。后来鲁宾逊还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把墙给加固了。可是鲁宾逊后来的日子不是一帆风顺的,他遇到了地震,把他的“豪华”住所瞬间化为乌有,他还病倒了,在床上躺了几天几夜。鲁宾逊还在一个漂亮的山谷里建了一所房子。但后来鲁宾逊意外地发现岛上有食人族,他还了其中的“星期五”,并教会了他一些生存的本领。他和“星期五”在孤岛上生活了几年后,在偶然的一天,居然以现了一艘英国船,最后顺利了英国。

  28年!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啊!鲁宾逊竟然在极端的环境里不屈服,并改造环境努力生存,多么地了不起啊!现在的儿童大都是父母的独生子女,父母把他们视为自己的掌上明珠,别说让他们干什么大事,就是让他们干一些小小的家务活也主行,整天说:“我的小宝贝,你只要学习就好了,其它的,都让我们来做。”比如我,什么都不会,连洗衣服也笨手笨脚的。如果让我流浪在荒岛上,我能生存多少天呢?一天?两天?还是半天呢?可能连几个小时也就被吓坏了吧!从鲁宾逊的身上,我学会了很多的东西,懂得了许多生存的道理,其中一个就是:要学会独立生存的本领。

  读一本好书胜过一个好老师,《鲁宾逊漂流记》是一本好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有兴趣的你,也来读读吧!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3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学者高尔基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书的知识,人类就无法进步,但我认为把书叫“营养品”更为贴切。

  我每天都会吃这个“营养品”,它不仅可以让我开拓眼界,而且还可以让我积累字词、提升我写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过了。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经》、《百家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要说最喜欢,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时对生物感兴趣,然后开始慢慢研究昆虫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的知识。如:螳螂的生活习性、蜜蜂修巢的科学性、蚂蚁的王室制……这可比背那些资料有趣多了,看这本书仿佛就可以亲身体验与大自然贴近。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学,它们仿佛在跳动着向我问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这本书。

  在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蝉了。蝉的生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要经历三次蜕皮。成蝉繁殖后就会将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蝉,小蝉就会吃植物的根来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蝉就会经历第一次蜕皮。然后小蝉就会向上一些,以保证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后蝉是绿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这时蝉却无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时,蝉会变成褐色,并且在离地面五六厘米处。到了小暑时,蝉就会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树上进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蝉就可以在空中飞翔了。可每到这时,人们都会趁着晚上开始捉蝉,蝉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复清洗后放入锅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蝉一上树就会奋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蜕变。成为蝉后,蝉就会在树上咬一个口来吸食树中的水分,并且开始用叫声来吸引异性。看了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蝉吵了,毕竟它们生命短暂,而喊叫是唯一让其它成蝉和人们注意到它的方法。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传承了老祖先和名人们的知识,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这个“营养品”。

  我喜欢的书作文 篇40

  我最喜欢的书叫《心灵鸡汤》。

  《心灵鸡汤》一书顾名思义,旨在用充满爱意和真诚的话语来感染它,就像一碗又浓又热的鸡汤,滋润着饥饿的人,滋润着那些在生活的风雨中被碰伤、冻结和弄脏的心,恢复它们原本的光泽和活力。因为这本书营养丰富,所以我妈妈告诉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要“像喝好酒一样享受它——一次一点”。第一口会给你一点温暖的光。"

  “心灵鸡汤”在词汇和句子方面并不特别漂亮。书中的句子很简单,但书中的文字却有一种强烈的精神,让人爱不释手。《海上救援》和《现在就做》向我们展示了世界上流淌的那种真挚的爱情。《走进光明》和《最美的天使》讲述了一系列曲折动人的英雄故事。当你有困难时,“炼成钢”和“只有问题”会教会你如何克服障碍。然而,《脚印》和《拿破仑和皮鞋商人》这些文章只是教会我们如何运用智慧。

  在所有的文章中,有一篇给我印象最深。“我父亲看到了一切。他悄悄地把手伸进口袋,掏出一张20元的钞票,让它掉在地上(事实上,我们一点也不富有!),他又蹲下来,拿起钱,拍拍那个人的肩膀说:“对不起,先生,这是从你口袋里掉出来的。”。这是“马戏团”的一段话。为了不让另一个带几个孩子去看马戏并且没有足够钱的父亲感到尴尬,我父亲采用了一种非常聪明的方法来帮助他,这让我很钦佩他。

  一个接一个,这样的故事在文本中,这些看似平凡的真实故事让你心潮澎湃,它们将引导你坚持不懈地追求,它们将激励你将爱传播到世界各地。他们构建了蓝图,让生活变得更美好。它们还为日常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并能帮助我们形成更有效的创造性方法。所以读完这本书后,我迫不及待地想写这篇文章,这样更多的人可以分享这本书。

  我记得辛西娅·珀尔·莫斯说过,“你可能有未知的具体财富,几个首饰盒和几个金保险箱,但你并不比我富有,因为我知道一些人不知道的故事。”读完这本书,你也会成为像我一样富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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