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的作文

时间:2021-04-20 17:06:37 我要投稿

【必备】马的作文合集5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马的作文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备】马的作文合集5篇

马的作文 篇1

  据说,历史上有个叫伯乐的家伙,善相马,经他相中的马都成了千里良驹。先不去探讨这个伯乐是个什么身份,但思来想去,世界,其实就是马场。

  我们都是哭着来到这个世界,大概从开始,我们就知道这个世界是不好混的。从开始,我们就认定自己是天才,可人山人海中,最终被认为是天才的往往是凤毛鳞角,贵乎稀有。但为什么呢?只因为真正的天赋一直隐藏着,很深。而世界终究是没送给我们一个伯乐。韩愈先生几百年前就说过: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可是,韩先生的话真的对吗?非也。起码,是先有千里马,然后有伯乐。他们的逻辑关系是:伯乐发现千里马,而非千里马发现伯乐。所以,就如同法拉第发现电磁感应却不能说先有法拉第然后有电磁感应,而是先有电磁感应然后有法拉第一样,必须是先有千里马。

  伯乐小子其实未毕真的会相马,而可能是寄于他不知丛从前交的哪门子好运产生的威望。于是,主人听他说“此马乃千里之良驹也”后,便也日食之哦尽黍一石。我们相信,任何一匹马在这样的待遇下,都是可以日骋千里的。前提是,它是一匹马。

  当今社会正是缺少了伯乐这样说“专业”话有些威望的人。毕竟,拌演“主人”一类的执行者还是富富有余的。

  于是,马场里便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很多马都被命运捂着眼睛拉磨子,或是被迫去报晓,甚至栓着学犬吠。而真正剩下的马就很少了。没有上帝告诉我们一声:喂,本神造你们不是让你们干这的。

  自然,没有得到告诫,没有得到赏识,我们无知地干着本来不属于我们的行当,夜以继日地学习诸如拉磨,报晓批,犬吠般脱离了跑道很远的东西。可当我们都学得很累时,也仍旧不知道,其实自己原本只是一匹马。

  我们都应是千里马,可没谁把我们放到草原上,然后说:跑吧,你的天堂在这里。所以,我们就跟着其它物种瞎忙哄。最终迷失了自我,迷失了一切。

  世上其实本没有垃圾的,赏识的人少了,也便有了垃圾。

  等到人们终于将大部分资源都挥霍殆尽时,不知是哪个道上的伯乐突然大呼: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于是便有很多人跟着喊:对,没有垃圾。

  今天,垃圾终于摇身一变成为理所当然的资源,应为已有很多业内的伯乐开始行动。可是,朋友,我们是马,千万被忘记。那么,我们的伯乐在哪呢?

  这个不太公正的世界决定了:在马的伯乐降生前,马一律不是马。

马的作文 篇2

  一次次地看到你的身影,矫健的身姿,不羁的性格,马,人类无言的朋友。

  马,这豪迈而剽悍的`动物,它象征着威武,无畏的,但它却被人类所征服,默默付出,当主人需要它的时候,它以赴,为主人的成功兴奋鼓舞,却不问回报,当主人不满时,它便窥伺人的表情,它一切的行动都为主人的意愿。

  马,本来能在无际的原野上奔驰,跳跃,咆哮,在无垠的草原上地觅食,而不用受到主人的驾驭,缰绳的,但它宁愿不逞强,克制自己的烈性,主人的,慕求尽自己的能力把主人的要求达成,它从来有为自己着想,毫无保留地把自己所有的力量为人类服务,甚至付出宝贵的生命亦在所不惜,只要主人需要它时,它就义无返顾地为主人赴汤蹈火;在战场上,马勇往直前,配合主人英勇杀敌,当主人面对时,他竭力,直到战死沙场为止,这好比一名英勇忠烈的战士,但当战争结束后,又有谁会怀念曾为他们英勇作战,为主的忠心朋友——马。虽然人类只把马当作代步工具,为人类分担劳力的负担的,但它却把人类视为自己要好的朋友和知己,它从来没有因为人类对它的重视的轻重而改变对人类的忠诚。

  马,在现在21世纪已经不受人们的重用,取而代之的就是汽车、飞机等快捷的交通工具,马在现实生活中起的作用已越来越小,但它没有因此就抹杀为人类服务的忠诚,它默默地等待着,等待着,若有一天人类需要它时,它便已最的力量为人类贡献自己,当人类不需要它时,它会无言地等待,从不向,从不向人类夸耀自己的伟大贡献,只是付出,不问收获,直到它鬓发斑白,生命结束的时候。

马的作文 篇3

  你一定听说历来就是“天马”的汗血马,以它汗出如沁血,日行千里,更兼体形协调,步伐优雅,有着天生的高贵气质,赢得当年的汉武帝终驱兵十万,两次西征大宛不远万里以求此一马;你也一定知道让刘备脱险,被传诵为义马救主的的卢马;你更应该听说过“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这句话吧。然而,你想象过未来的马吗?在我脑海里,古代的千里马,现代的宝马都是无法与未来的马相提并论的。

  未来的马,形象生动活泼、造型奇特。

  它头上有一对尖突突“角”,这对“角”其实就是它的耳朵,这双“耳朵”听力为人的三千倍,简直连蚂蚁在赶路的声音也能听得一清二楚。一双黑溜溜的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可不一般,这是一双可以望到几千里之外的透视眼。它依靠这双眼睛帮妈妈找到了以前丢失的一颗价值连城的钻石。这双眼睛除了具有透视的功能外,还具有摄像的功能,并能把摄像的情景保存下来,它的内存空间是无限大的。鼻子也十分的灵敏,能清楚地闻到几万里之外的味道呢!更神奇的是在它背上,插着一双褐色的翅膀。在平时,它总是轻轻地慢慢地飞,如果急了,它飞的速度会比光速还要来得快。在它身上,翅膀不能算是“赛跑冠军”,只能是“亚军”。而冠军是谁呢?它就是——蹄子。这种马用蹄子跑的时候,秒速十光年。厉害吧?

  你一定觉得很奇怪很荒诞吧?这种马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一般生物不具备的能力呢?对了!原来这匹马是经过无数次科学手术、无数次基因转变组合以及无数次自身努力地进化才得以具备这么多的特异能力的。它的角是转移牛角的基因的,鼻子取自世界上嗅觉最灵敏的警犬的基因,翅膀移植世界上飞得最快的鸟雨燕的基因,将这些基因重新排列组合,就成了这样神奇的马。更奇妙的是,聪明的科学家们还用当时世界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制造了一块电脑芯片,装进它的脑子里,使它具备了无数种特异能力。

  我想,只要我好好学习,未来的某一天,我就会成为“神马之父”。

马的作文 篇4

  现在的马是用来奔跑、比赛的,它有一身光滑柔软的毛,头上顶着一穗长长的鬃毛。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穿越到了3024年,我惊呆了,这里简直是一个机器的王国,什么东西都是机器运作的。我迷失地走到了一个大赛场,这里有一尊大雕像:雕像上刻着是一个机甲,它的轮廓有点像马,可外形又不是十分的像。赛场门口写着“高级赛马场”要不是看到上面写的“赛马场”,我还真的不知道这里是赛马的地方呢!

  我战战兢兢的地走进“赛马场”,天哪!映入眼帘的怎么都是这种“四不像”啊!人类怎么还坐在这些“怪物”的背上呢?我看了这里的规则,噢,原来科学家们研究出了一种可以奔跑,又不用遥控器操控的马。坐在马的背上,只要人们身体一侧倾斜,它就会向那个方向拐;身体向前倾,它就会向加速;当然,往后倾,就会减速。看了这些我很新奇,也想跃跃欲试!我怀着一颗惶恐的心,跨上了马背,马突然像风一样急速地开始奔驰。它的速度是现在马的1000倍!我只感觉到风在耳边呼啸着,仿佛人都被甩出“九霄云外”了!渐渐地,我习惯了这种速度,控制住了马,把它发挥的淋漓尽致。

  在未来玩了一天,我感觉有些累了。突然,天上传来“菲菲,菲菲!”我睁开了眼睛,妈妈抱着我:“傻孩子,做了什么好梦了?笑得这么开心,还流了这么多汗,快成“汗猴子”了。”我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心想:难道刚才的都是梦吗?哎,要是真的该有多好啊!抬头看了看钟,哎呀,七点啦,我要迟到了,不说了,我还要赶着上学呢!

  未来的马长着金黄的毛发,有着老鹰那有灵性的眼睛,老虎那健壮的身体,豹子那敏捷的身手。

  未来的马可以带我遨游世界。我骑着马儿,飞到宇宙,去看看为何黑洞如此神奇?那不为人知的秘密等着科学家来挖掘。马儿带我飞到古埃及,看看金字塔是不是用金子造成的,有为何让人们赞叹不已?马儿载着我飞到空中,啊!世界形成了一只雄伟的公鸡。其中,有一块绿色般的颜料映入我的眼帘,我兴奋不已的说:“呀!这不是我梦寐以求的蒙古,马儿,快走,去蒙古!”马儿点了点头,就来到了蒙古。

  一到蒙古,蒙古朋友热情的款待我们。我在蒙古喝着香喷喷的鲜羊奶,吃着手扒羊肉和烤全羊。而马儿呢,在跟汗血宝马赛跑,两匹马儿争先恐后、你追我赶、不甘落后。最红,我们恋恋不舍地离去了。

  我们又来到了新疆巩乃斯草原,真是如作者所说得那样美丽。我多么希望能下一场雨,让我看看暴雨的长鞭,低沉的怒雷,看看那无可替代的伟大的马群奔跑的场面。刹那间,天刮起了狂风,下起了大雨,被击落的孤鹰、被打得烟尘滚滚的原野,被裹挟的牧人……所有的事都按照作者所写的一样,一大群马儿向我飞奔而来,马儿将我带进马群中,让我体验到了那疯狂,那紧张的气氛。

  还没玩够的我,肚子不禁发出了打架的声音。顿时,马儿变出了一间美食屋。许许多多的食物,让人看了眼花缭乱:有饼干做成的黄色城墙、巧克力做成的地毯、蛋糕做成的屋顶、泉水做成的游泳池……嘴馋的我,口水直流三千尺。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便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时不时的还会打一两个饱嗝。

  啊!多希望这不是幻想,而是现实。只要好好学习,这一切就不是梦!

马的作文 篇5

  我是一匹西凉宝马,名叫赤兔,原在董卓老贼手下无事可干。因为董卓手下几个武将全是窝囊废,我做他们的坐骑有辱我形象。

  自从董卓进京,我被带到洛阳。由于董卓要收买荆州刺史丁建阳帐下猛将吕布,我被赠送给吕布,当第一眼见到吕布时,我被吕布所吸引,我认定吕布是我的主人,就这样我随吕布南征北战。不久,吕布在白门楼损命,此后我认为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像吕布那样威武的人,一度想寻死。不过曹操这儿的伙食挺不错的,我就静下心来想:世界上可能还有像吕布那样威武的人。

  我说的那句话实现了,关羽降汉了,曹操把我赠送给关羽,“好一个义薄云天的关云长”我心里暗暗称奇,我认定关羽是我的第二个主人。关羽骑这我,斩颜良,诛文丑,过五关斩六将。我完全被美髯公关羽的仁义所折服。

  最后,关羽因轻敌被东吴那群鼠辈杀了,吴主孙权把我赐给马忠,我心里想:“呸,一点气度都没有,也想当我的主人”。

  见到东吴这群鼠辈后,我相信在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可做我的主人,我还是绝食而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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