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作文

时间:2021-06-11 14:27:22 读书 我要投稿

【热门】读书作文合集6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作文6篇,欢迎大家分享。

【热门】读书作文合集6篇

读书作文 篇1

  今天,我读了一篇感人肺腑的文章——《地震中的父与子》。主要讲1994年美国洛杉机发生了一次大地震,30万人在不到4分钟的时间里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有一位父亲冲向他7岁儿子的学校,在废墟里挖了38小时,救出了儿子,最后这对父子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读完这篇文章,我感到这位父亲非常伟大,能在废墟里坚持不懈地救出儿子,这可是一般人不能办到的,说明了这位父亲和儿子平常的感情非常深厚。虽然我们都说母爱是伟大的,但是父爱也一样存在。有时我生病了,都是父亲带我去看病;有时我穿的衣服少了,父亲就叫我多穿些,要不待会着凉了。还有一次,上写字课,老师叫同学们拿出钢笔写字,这时,我才想起昨晚我忘记打墨水了。此时我的心里很慌张,又怕老师批评,不该怎么办才好,当我想再次确认是不是没打墨水时,发现已经打好了。哦,原来是爸爸检查了我的书包,发现没有打,就替我打好了。

  我下定决心,以后听爸爸的话,爸爸叫我干什么,我都会百依百顺。

读书作文 篇2

  俗话说得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对我们的帮助是很大的!有书相伴的日子是如此得丰富多彩

  其实呢,我以前是不爱看书的。自从,同学给我推荐了一本杨红樱的书后,我对书这个玩意儿就开始感兴趣了!就这样,我的读书生活就开始了!

  上学的时候,我就趁下课的时间去看书,午觉的时间也去看书,反正只要我有时间我就一定会去看书的!书就好似我的朋友一样,有空我就“约”它出来“玩”!书就好似我的私人老师一样,我有不懂的就“请教”它!书就好似我的双手一样跟我形影不离!所以我已经离不开书了,它们好似把我带进了一个个奇妙的世界,使我可以随着主人公一起悲伤,一起欢乐。我爱读书而不是做给别人看的,而是我想让自己的心灵丰富起来,使自己的知识永远用不完!我一天的学习累了,就看一本笑话书使自己轻松一下,有不懂的就查看百科全书。

  暑假里,我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笑猫日记》,之后我就开始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看完后,我闭上了双眼,又重温了我刚才看的《笑猫日记》里面的内容。慢慢地,我的脑海里就浮现出了故事情节,我就随着笑猫一起去旅行了!

  有时书里的世界我们也是要绞尽脑汁才能弄懂的,尤其是像《福尔摩斯探索》这类的推理性的书,我得跟着大侦探从蛛丝马迹中去寻找故事情节,但一旦我“破了案”,那种感觉真是像“拨开了乌云见到了蓝天一样”,那种快乐,没有读书的人是很难体会到的。

  现在,简单的童话故事已经很难满足我的需求了,我的视线渐渐地转向了那一部部大块头的世界名著。感谢书籍,是读书丰富了我的生活,读书使我的生活更加充实!更加快乐!

读书作文 篇3

  我的一个最大的特点是酷爱读书,俗话说:得到了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因此,我每得到一本书总是废寝忘食,非得一口气看完才肯罢休。

  小的时候,我就喜欢看画书。别的小朋友见到画有画和字的纸就撕烂,而我却小心的收起来,一张一张仔细地看,看完了,再收起来,再看。那时,妈妈就对爸爸说:这孩子长大一定是个读书的料。

  果然,不出父母所料。我现在真的十分喜爱读书,见到一本好书,如见到成千上万的宝珠。有时候我先读原着,再看电视中的改编的故事。这样就更加深了我对故事的印象,对读书的喜爱和兴趣。

  正因为我喜欢读书,书便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伙伴。有时为了能借到一本好书,我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愿意用自己心爱的邮票去换。

  记得有一次,我听说我的一个同学买了一本高尔基的三部曲自传体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又听说内容很精彩,我的心又不禁痒了起来,就去跟妈妈要钱买。可妈妈说价钱太贵了,不同意。我只好去向那个同学借。可我费劲了口舌,好说歹说,他也没吐出一个借字,还说:我的书是不随便借人的,除非拿数码宝贝邮票换。我只好怏怏的回家了。

  回到家里,我打开了邮册,看看这张舍不得,看看那张也舍不得,这些可都是我的宝贝啊!可是我又好像听见少年高尔基对我说:快来听我的故事吧!换,还是不换?我掂量来掂量去,终于下定了决心,挑出了一张迪路兽的邮票。我看了看邮票说:迪路兽呀迪路兽,如今只得让你委屈一下了,有了机会一定把你给换回来。我把这张邮票看了又看,摸了又摸,才朝那个同学家走去。

  记得还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新华书店看书,我一进门就抓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看完了一本,再看一本,看不完也不离开。过了一个小时,两个小时我就像一个木头人一样站在那里,聚精会神的读着一本又一本书,好像什么也不存在。到了11点半,妈妈、爸爸等着急了,就对我说:以后每个周末带你来书店看书,快回家吧!我听了,心里自然高兴,可又想再看一会书,最后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书店。

  有一回,我再一次来到书店,我到处看了一下,发现了《西游记》和《三国演义》。爸爸慢条斯理地说:这几本书要不要?我急忙说:要,当然要。爸爸便对营业员说声:买了营业员便把书放进塑料袋里,给了我们。我的情绪顿时高涨起来,拉着爸爸的手说:爸爸,我还要买书。爸爸说:我们买书不吝惜钱,只要你有时间看。可惜的是,我们把台子上的书都找遍了,就是找不到我要买的书。亏得我眼快,看见二楼也有儿童、少年的书,边拉着爸爸、妈妈到了二楼。在二楼,我发现了《少儿百科全书》、《百问百答》、《宇宙之谜》、《三星作文》。起先,爸爸有些犹豫,经营业员一介绍,爸爸还是买了。爸爸又给我买了一套《十万个为什么》。我这一次出来,真是满载而归。

  回去的路上,我把所有买出来的书都自己抱着,而且很小心,生怕把书给摔到了地上,给摔破了。

  到了家里,我感到全身都酸溜溜,麻木无力。但我还是很愉快,因为我又可以多知道一些以前不知道的事了。

  我爱读书,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把人类从无知,变为天才;它可以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那无限广阔的知识的海洋。我爱读书,因为它可以使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做新世纪的优秀少年!

读书作文 篇4

  幼年时代

  小时候,我很早就与美丽的白雪公主,可爱的七个小矮人,善良的牧鹅公主,法力无边的金鱼……交上了朋友。然后告诉小伙伴们安徒生和格林讲给我的一个个神秘有趣的童话故事,享受着他们羡慕的目光。在那个现实与想像分不清的年龄,童话教会了我去爱他人,爱世界。纯真的我终日沉浸在童话中,想像着自己也拥有一双美丽的水晶鞋,自己也拥有一座金碧辉煌的城堡,美滋滋地沉浸在泡沫一样五颜六色的梦幻中,充满快乐,充满幻想,充满对成长的渴望。我们的幸福应该是我们自我的感受,应该是我们自己的生活,花遇到不适合它的环境会凋谢,人遇到挫折会徘徊身心会变老,但我们生活得继续。不能站在原地看风景。理会到这一点,可能会是人生中一个不可少的景致。笑迎生活,美丽将会随处可见的。

  童年时代

  走出天真烂漫的童话时代,一篇篇生动优美、清新质朴的美文如磁铁般吸引了我,看着它们,我领略了别人不一样的生活,足不出户却可纵观世界。读书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欢乐,更重要的是它教会了我如何热爱他人、热爱生命!

  书中的大千世界令人神往,它令我充满对未来的憧憬,助我鼓起挑战未来的勇气,我自信地向自己喊到:向前冲!

  蓦然回首,书已伴我度过天真的幼年,纯真的童年,又迎来我人生中最美丽的少年,书带我一步步走向成熟,我想它终将伴我度过最完美的一生。其实,享受读书的乐趣何尝不是在享受生活的乐趣呢!

读书作文 篇5

  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冒险岛数学奇遇记》的书,作为“六一”儿童节的`礼物。这一套书一共有25本。

  书本里的主人公是哆哆、阿鲁鲁、修米。哆哆、阿鲁鲁还有修米都是好人,但扎昆和恶魔王是坏人。哆哆、阿鲁鲁、修米一直在和扎昆、恶魔王对战。现在让我们一起进入书里了解大概内容吧!

  哆哆因在时空变换时走进了费马港城市,所以他才会来到费马港。他在这里结交了一名好朋友——阿鲁鲁,阿鲁鲁是数学神偷,哆哆去送外卖,阿鲁鲁偷偷进萨比特拉玛将军的宝库。偷了水晶头骨,但出门时却摔了一跤,水晶头骨被狼人抢到了,把它给了扎昆。不好!恶魔王准备苏醒了!哆哆、阿鲁鲁、修米一起找许多能打败恶魔王的宝物,一路上,他们遇到了很多的朋友,朋友一起来帮忙,一起找宝物。最后,哆哆他们被猪头人打得很疼,但他们依然爬起。终于,他们齐心协力,打败了恶魔王,把坏人们全都打败了!

  让我最难忘的是猪头人在赛场上打了哆哆,并把他踢到角落,但哆哆不放弃,仍然爬起来还打败了猪头人。

  我最喜欢竺卡茨,因为她聪明、美丽、可爱,数学也很厉害,她还有法力,能人猫变换!

  我觉得哆哆很坚强,虽然猪头人打了他,但他坚持不懈,终于打败了猪头人。我要向哆哆学习,做一个坚持不懈的人。

读书作文 篇6

  ·盼到了,盼到了,期待已久的暑假到来了,我终于有时间做我自己喜欢的事情了,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书,可是由于平时上学的时候要努力学习老师教授的知识,所以那些我喜欢看的书平时都没有时间看 ,终于暑假到了,每天我都会拿起我的书,坐在我的书桌上聚精会神地看起来,有的描写让我身临其境,有时会为书中人物的悲惨命运而默默流泪叹息,有时会感慨作者的才华横溢和他精妙绝伦的文笔.·············沈石溪笔下的疯羊血顶儿教会了我一种与众不同的坚强.血顶儿刚刚生下来是一只平平凡凡的羊,它却在出生时经历了惊心动魄的一幕:血顶儿的妈妈猴戏刚生下血顶儿,一只黑母狼光顾了羊群,盘羊的幼稚态有半个小时左右,而十几分钟就可已奔跑了,可幼稚态还差两分钟,黑母狼就扑了进来......血顶儿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狼的丑陋与残忍,也看到了母亲的崇高与伟大,读书的乐趣作文。

  · 血顶儿的经历告诉我,无畏的精神不是疯,不是傻,而是一种坚强、敢于挑战困难的象征。真应验了那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虽然,它在羊群们看来是个疯子,可我把它视为英雄!因为它有一种无畏的精神!

  · 我想借用歌德所说的一句话来形容我读书后的感受,那就是:"读一本好书就像是与很多高尚的人交朋友."读了这么多我喜欢的书之后,我觉得自己的境界也提升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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