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时间:2022-03-16 09:54:18 我要投稿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精选92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爱的书刊作文(精选92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精选92篇)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

  在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西游记》。

  故事的主人公就是唐僧和他的几个徒弟。大徒弟孙悟空,手持称为"定海神针"的如意金箍棒,打遍天下的妖精,连玉皇大帝也怕他三分,好笑的是他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他师父念紧箍咒;二徒弟猪八戒,手拿钉耙,大耳大鼻大肚皮,虽然好吃懒做又胆小,可当师父有难,他也会硬着头皮去救师父;三徒弟沙僧,他是三个徒弟中最老实的,虽然工夫最差,可挑担子的活都是他做,做事非常踏实,为人较温顺。至于唐僧,他是三个徒弟的师父,很喜欢诵经,一有时间就念个不停。因为他是金禅子转世,所以吃了他的肉可长生不老,被妖精抓去后,都多亏了他的徒弟们,每一次都逢凶化吉。

  唐僧师徒所到之处,所有妖精不是被杀死就是被一些菩萨收服。师徒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终于到了雷音寺,见到了如来佛祖,并取得了真经。在取经的途中,有一个最有名的故事就是"三打白骨精"。白骨精多次变成人来欺骗唐僧,唐僧是凡人,所以不知道。可孙悟空有"火眼金晴"看见了,便帮师父灭了妖精,可师父认为悟空劣性难驯,赶他回花果山,沙僧每次都为悟空求情……。我从中知道的是:要认清事物的本质,不要被表面所迷惑而酿成大错。

  我真佩服吴承恩先生,因为他是《西游记》的作者,他真厉害,想象极其丰富,让我们大开眼界,不仅让我们了解到唐代的风土人情,还教我们认清妖魔鬼怪,人间善恶。这本书怎么能不让我爱不释手。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

  我喜欢看的书很多,比如说《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希腊神话》……但我最喜欢看的是《海的女儿》这本书。

  《海的女儿》主要讲的是许许多多、有趣而优美的故事。比如说《睡美人》这个故事主要是讲的一个王子救了一个国家的故事;《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主要是讲的是聪明的小克劳斯为了让这个吝啬鬼大克劳斯的阴谋不能得逞,小克劳斯就用许多办法来对付大克劳斯,最后大克劳斯跳进河里再也没有起来过……

  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玫瑰花精》这一篇故事。这篇故事主要讲了一对恋人当中那个男的被那姑娘那个阴险毒辣的哥哥杀了。姑娘知道了这件事后不幸在梦中死了,她的灵魂飞到了她恋人的灵魂边,他们两人又在一起了。姑娘的哥哥看见妹妹死了,以为妹妹的东西就全归他了。

  于是,哥哥就把素馨花搬到他自己的屋子里。但是,他不知道每一个素馨花后都有了一个准备复仇的灵魂。玫瑰花精实在看不惯她哥哥所作的一切,就去告诉了蜂王。蜂王命令蜜蜂去蜇死那个可恶的哥哥。但是,当蜜蜂来到哥哥的屋子里后,才发现哥哥已被素馨花的毒剑杀死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到了一个启发,就是坏人的阴谋不会得逞的,总会被揭穿的,会受到报应的。这本书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比如要多做好事,不能干坏事等……

  我非常喜欢《海的女儿》这本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西游记》这部小说,我也是。在我看过那么多的书刊里面,我最喜欢的莫过于《西游记》这部小说了。

  小说《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部小说讲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四人西天取经的故事,。这部小说的故事情节讲得非常生动有趣,我最喜欢《西游记》里猪八戒这个人物了。猪八戒像是我们现在社会中真实存在的人。他喜欢吃东西,喜欢睡觉,做事情时常推卸责任,好色。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物角色,让我非常的喜欢。他原来是玉皇大帝身边的元帅,因为调戏嫦娥,被逐出天界,贬到凡间。虽然猪八戒身上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但猪八戒也有一些优点。他憨厚,单纯,性格温和。他常常能够知错能改。在做错事时,被孙悟空责骂后,就改正错误。我喜欢这么可爱的猪八戒。

  在小说《西游记》里,还有一个角色我也是印象很深刻的。那就是孙悟空。孙悟空是一只野猴子,他非常地顽皮,但对唐僧很忠心。他从石头里爆出来,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他是唐僧的徒弟,是猪八戒、沙僧的大师兄。孙悟空会七十二变,他有一双很强大的眼睛,可以一眼就看出别人是不是妖怪变的。因为有时刻孙悟空的保护,唐僧才可以安全到达取经的地点。

  这就是我喜爱的书刊——《西游记》。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神探柯南》。我认识它那是在书店里。闲来无事,我从架子上随便拿出一本。一看,却被引人入胜的故事吸引住了,便爱不释手起来。

  《神探柯南》的主人公是一个被称为警察救世主的柯南,他天才的推理能力令人称奇,案犯再高明的作案方法,都逃不出柯南的眼睛,一桩桩离奇的案件,都能迎刃而解,书中的情节仿佛将我引入一个神奇而又迷人的世界。

  令我最感到惊奇有刺激的是“鬼屋事件”,那晚我正在床头看着书,但读到“突然,“呜呜呜……”一阵低吟声自黑乎乎的走廊飘过来,那仿佛来自虚无世界的声音让人浑身发抖”我仿佛心里紧张得一下子绷紧起来,仿佛鬼就在我后面,令我浑身发抖,全身鸡皮疙瘩似乎都起来了,我下得连忙扔下书,看起了电视,可是虽心不在焉地看电视心里却目不转睛地看了看《神探柯南》。终于,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还是忍不住地关掉电视,继续看《神探柯南》。尽管看得心惊肉跳,但还是情不自禁地进入故事的情节中……

  《神探柯南》故事情节惊险怪奇,语言很容易懂,它能让我在清清松松的故事中增强了逻辑知识和推理能力,《神探柯南》能让我增长见识,开阔视野,启迪我们的思维。所以,我喜欢这一本书——《神探柯南》。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5

  有的人喜欢踢足球,有的人喜欢写作文,还有的人喜欢玩游戏,而我却和别人与众不同,我喜欢书籍,因为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且它可以提升写作的能力,所以我爱上了书本。

  我是一个书迷,无论在阅读的时候,还是在休息的时候,我都会捧起书看起来,而且一看就停不下来。记得有一次,我拿这好看的《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津津有味的看着,竟然把吃午饭都忘记了,最后还是妈妈叫我的。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爸爸还有哥哥一起到博库书城去看书,我一拿到《小狼小狼》就兴奋的看起书来。但是看得太露迷了,又忘了回家,直到我把书看完,才想到该回家了。

  书啊!我已经无药可救的爱上了你!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6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如同茫茫大海中没有了指南针;没有了书,如同一幅彩画中失去了色彩,只剩下黑白。

  打开我的书橱,里面的书真是琳琅满目,有《十万个为什么》、《世界未解之谜》、《福尔摩斯探案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华上下五千年》等等。总之,我爱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今年刚买的彩图版《伊索寓言》。它的封面是一则寓言的插图——萄的狐狸说葡萄酸。讲的是一只黄色皮毛的狡猾狐狸,它的肚子非常饥饿,路过一葡萄林,绿叶的掩映之中,一串串水灵灵的葡萄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光亮,那么诱人,狐狸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狐狸并不在意葡萄的主人是谁,四周没人,葡萄颇多,于是产生了摘葡萄的念头。它挺直了身子,把前臂使劲伸长,立起来去摘葡萄。可是由于葡萄架太高,狐狸怎么也够不到,急得它恨不得长上翅膀飞上树去!于是它又跳起来摘,还是摘不到,这可急坏了狐狸,它气呼呼地说道:“我干吗非吃那些葡萄呢!那些葡萄颜色青青的,肯定没成熟,一点都不好吃,说不定又酸又涩,即使摘到了,吃进去也得吐出来,真没意思!”这则寓言说明能力小的人,做不成事,就借口时机未成熟,这是喜欢对自己找借口辩解的人的写照。

  这本《伊索寓言》总共120则寓言,每一则都有它们的教育意义,有嘲笑、讽刺和赞扬之类的寓言,但嘲笑和讽刺的属更多,如《揠苗助长》、《亡铁》、《自相矛盾》、《买椟还珠》、《叶公好龙》、《攘鸡》等优秀寓言作品。这些寓言作品短小精悍、富有哲理、充满智慧、给人启迪。阅读这些寓言故事,能够让我启迪心灵,增强哲思。

  我阅读每一则寓言故事时,脑海中都会浮现这则寓言的插图,书中的内容时而让我们捧腹大笑,时而让我们沉思、幻想……

  看完了这本书,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同时也得到了启发,真是受益匪浅。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7

  一本好书就像一瓶陈年老酒,越是品味就越是香醇。

  成书于元末明初的《三国演义》,是我国最早的一部长篇历史小说。位于四大名著之首,也是四大名著中我最喜欢的。里面的故事情节生动曲折,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就让文学如同美丽的音符,在我们心中荡漾。

  说起《三国演义》,大家便会很自然的想起了胸怀大志、仁义之至的刘备;想到智谋超群、神机妙算,为蜀汉大业鞠躬尽瘁的诸葛亮;想到英武非凡、忠心耿耿、义重如山的汉寿亭侯关羽;想起艺高勇猛、正气凌然、坚不可催的莽张飞;想起老奸巨猾、假仁假义、居心不良的曹操;忘恩负义、阳奉阴违的孙权…

  刘备三顾茅庐,我看到了敬仰和感恩。正因刘备屈尊三顾,寻访卧龙,孔明感其恩,才隆中对策,纵谈天下。两人自始至终都肝胆相照,心神无二。刘备三顾,赢得了诸葛亮的感恩之心,所以即使后主刘禅如何昏庸,诸葛亮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孔明的三气周瑜,我看到了许多边。周瑜大费兵马,而孔明却不费一兵一马,坐收渔翁之利。荆州襄阳,南郡都归于刘备了,真是:几郡城池无我分,一场辛苦为谁忙!?在后来,周瑜用美人计,但孔明仍让刘备安然回城还抱得美人归。啥“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如此,在后来的“假途灭虢”之计也被孔明识破了,真是:一着棋高难对敌,几番算定总成空。孔明就是智谋第一,不负于司马徽比喻为“兴周八百年之姜子牙,旺汉四百年之张子房。”不然吴国多次派使都要不回荆州呢!由后周瑜之死告诫人们,成功人生首要一条是修身养性。远离嫉妒恶劣心理,学会及时制止息怒,严于律己,心胸坦荡,心情愉快是何等重要!

  我喜欢刘关张的桃园三结义,敬重他们遵守诺言,兄弟绝无二心;我喜欢关羽的忠心耿耿,我看到了他们的深厚情谊,看到了他的勇武;我喜欢刘备的三顾茅庐;我看到了敬仰和坚持,换来孔明的一生倾心;我喜欢诸葛亮的火烧新野,我看到了聪明;喜欢赵子龙的长坂单骑救生,我看到了英勇和惊人的胆量;我喜欢……

  我要学诸葛亮的谦虚谨慎,刘备的仁爱,关羽的大义凛然,曹操的才华横溢,周瑜的万人之英…………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8

  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写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9

  书,自古以来都有很高的地位,人们对它的赞扬也是举不胜举,譬如“书香门第、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它在人类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书事实上已经陪伴了我十多年,从幼儿园到大学,但仔细想想,从来没感觉到它在我生命中的地位,从来就忽视了它在我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书真的十分重要,它能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好书能修身养性,培养一个人的修养和素质,品味人身的酸甜苦辣。而对于我,最遗憾的是很少去看书,但在我空余的时候我还是喜欢去看一些杂志,比如读者,青年博览,上海服饰等,我喜欢简短的小故事和一些散文,但其中的寓意丰富,可以让我去思考人生,我当然也特别喜欢一些时尚类的东西,当我看到穿上自己比较喜欢的衣服我的心情会十分舒畅,我觉得这个社会本来就需要知识与时尚兼顾!这样发展的才更完美!

  书真的是一个好东西,我们可以从中学到很多人生道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多品味一下好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0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理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后来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况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提供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希望自己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理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终于有一天他得知给他提供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美好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通过主人公寻求自己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因此,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己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马上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可以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己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己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1

  不知道大家对动物中的昆虫是否了解,昆虫是我最喜欢的动物了。大家平时最常见的昆虫就是蚂蚁了,那我问你一个问题,世界上总重量最终的动物是什么,是蚂蚁,你可能不会相信,那下面就让我带你们去昆虫世界看看吧。

  假如你是一只昆虫,在昆虫的世界里,你每走一步可能都是最后一步,身边时刻都潜藏着无数的猎食者——螳螂,螳螂有着三角形的头,可怕的钳子和细长的中后退,它的外形和周围的叶子差不多,这种昆虫是直翅目昆虫的克星,例如蝗虫,螳螂的栖息地和蝗虫差不多,蝗虫吃叶片,螳螂就吃蝗虫,一棵小树上只要有一只螳螂就可控制蝗虫的数量,由此可见:螳螂是益虫。

  一种和螳螂差不多的昆虫,肉食性,可他的天敌是螳螂,行动力迟缓,可他巨大的嘴巴可咬碎一切,如果螳螂捕采取行动,它10分钟遍被吃完。

  昆虫世界始终是那么危险,但始终是那么有趣,大家有时间去草地中看看吧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2

  书香飘飘,伴我成长。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的开心果。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还是《你是我的宝贝》。因为它像一块磁石一样吸引了我,让我百看不厌。

  贝贝是一个唐氏综合症患儿,有轻度的智力障碍且终生无法治愈。从小由奶奶抚养,奶奶以顽强的毅力训练贝贝,使他成为了一个心地淳朴、乖顺善良、热爱大自然的孩子。贝贝十岁时,奶奶因心脏病去世,贝贝一下子成了孤儿。贝贝的命运牵动着许多人的心,尤其是李大勇。李大勇是一个80后的小伙子,平时做事不太靠谱,但他却深深的喜欢上了贝贝的单纯透明,一直关注着贝贝的成长。后来,贝贝的舅舅舅妈一家来到城市,和贝贝生活在一起。两个大人、两个孩子外加一条名叫“妹妹”的狗,彼此之间发生了许多令人难忘的故事。舅舅、舅妈的小小私心在贝贝无瑕心灵的映照下逐渐得到洗礼,而李大勇也在关照贝贝的同时,自身得到了成长,逐渐成熟起来……

  贝贝的遭遇让每个人感到同情,一个智障儿童,就是一块透明的玻璃,一面明亮的镜子,会把我们生活中种种的肮脏和丑陋照的原形毕露。在纯洁如水晶的灵魂面前,人不能虚伪,不能自私,不能狭隘,更不能起任何恶念。善和恶本来就是相对的东西,一旦“善良”变成绝对,“恶”也就分崩离析,因为它无处藏身。

  《你是我的宝贝》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善与恶,每一个孩子都是祖国的花朵,都需要大家的爱护。这本书,会陪伴我一生,永远永远……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3

  我十分喜爱读书,喜欢在墨墨书香中阅人阅世,我最喜爱的书就数第月都出版的《儿童文学》了。它没有一篇长篇小说那么完整,但那精美简短的文章总令我百读不厌,回味无穷。

  我为什么喜爱这本书呢?因为它那清灵淳朴的文字散发着浓浓诗意,每一篇文章都富有真情实感、催人泪下、感人至深。这本书中的文章大都是由中学的哥哥姐姐所写,优美的文字中透露着阳光的气息,让人们读起来感受到了少年独有的稚气,一篇篇美文就像一顿顿丰盛的晚餐让我细嚼慢咽、口留余香。它们让我感受到友情的真挚,亲情的可贵,让我感到了母爱的温暖,家庭的温馨。在我忧伤时,看到故事中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不由自主地停止了哭泣,为主人公暗暗鼓劲。总之,一个个清灵的文字,一段段感人至深的事例,总会给予我无限快乐、温暖、幸福,带我闯过一个个难关。有时我被别人欺负、被人遗忘,便会一人静静地捧起这本《儿童文学》,走入这本书的世界,便会忘记烦恼,一切不快乐的经历,每次读过,我都会重新变回那个阳光、快乐、无忧无虑的少年。

  我喜爱《儿童文学》,和它在一起,我无时无刻会拥有幸福、拥有快乐,我真心希望我能永远和这本书做形影不离的伙伴,让它在我人生的漫漫长路中点燃一盏灯,指引我走向成功。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4

  我最喜欢《五.三班的坏小子》这本书了。因为《五.三班的坏小子》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让我学会了许许多多的好句子。比如说:“四周是连绵起伏的沙山,环绕着一个月牙形的湖,湖水清澈,湖平如镜,湖边的绿树郁郁葱葱。”等等的好句子。这本书也给我带来了感动,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是因为书里面的人物非常有趣,文章里写到五(三)班有几个非常调皮的坏小子,就因为他们的调皮就影响了五(3)班的声誉。但是,侠女戴安一出现,坏小子们马上就会说铙命呀、铙命,或者说跳起了难看的芭蕾舞。男孩子们都很害怕戴安,男孩们一做错事被戴安知道了他们马上会说:“我下次不会做坏事了。”有句话说的好啊,口说无凭,虽然坏小子们说不会有下次了,可是他们还是会接二连三的骗人。

  让我感动的是最后一段。夏雪儿虽然小学毕业了,但是他还是忘不了在小学的快乐,以及和他们一起走过的点点滴滴,想起了那帮调皮捣蛋、搞笑的坏小子。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5

  这本书为什么让我百读不厌呢?因为它情节曲折,内容丰富,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大卫的母亲在丈夫去世后改嫁,贪婪凶狠的继父和他的姐姐百般虐待大卫和母亲,把大卫的母亲折磨致死后,又逼迫大卫当童工。大卫逃出后,投奔了姨婆,被送进学校接受良好的教育。大卫的成长虽然历经磨难,但他高尚的品质始终不变。最后大卫因为奋发向上、刻苦努力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和幸福美满的婚姻。

  这本书告诉我们:在逆境中要乐观向上,不要灰心丧气,没有过不去的坎,只有过不去的人,好心终会有好报。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大家也应该读一读。

  小时侯,我非常喜欢去两个地方,一个是公园,另一个就是图书馆。公园里,我可以快乐的玩耍,开心的蹦蹦跳跳;而图书馆给予我无限的知识与乐趣,它让我在书的海洋中尽情遨游。

  那时,我尤其喜欢去图书馆,每逢星期天,妈妈都陪着我一起去图书馆看书,图书馆可真大呀!走进去就象置身于知识的大海中一样。我的眼睛忙极了,不知看哪本书好。一会儿走到“儿童天地”,享受一本本精彩画面的故事书;一会儿又跑到“科学宇宙”,一边津津有味的读科学书,一边探索大自然的奥妙;最后来到了“美术世界”,看着书上那潇洒有力的毛笔字,看着一幅幅不管是油画还是国画,都是那么美丽,我陶醉在这精彩的美术世界中。

  从此,我爱上了美术,不管是五彩缤纷的油画,还是苍劲有力的国画,我都一样喜欢。我让妈妈帮我报了美术班,小时学简笔画,慢慢地学习了国画,水粉素描等。

  除了非常热爱美术,我还很喜欢童话书。我就去图书馆捧起一本本精彩的童话书读起来。《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我陶醉在这美妙的童话世界里。从这些童话书中,我也学到了许多道理:小约翰的执着勇敢、海的女儿的善良纯真、长发妹的舍己为人、小蜘蛛的坚持不懈以及小老鼠的聪明才智等。这些我喜欢的故事,我常会读一遍就记住,我还很喜欢把我读的故事讲给别人听,而且绘声绘色,还能告诉他其中的道理。为此,大家还封了我一个荣誉称——“小小故事王”。

  上二年级时,我已不是那个童话世界中的小女孩,已是一名真真正正的小学生了。我从童话故事中渐渐成长,找到了“经典名著”这个好伙伴,学习知识,探索文章中的道理。

  认识了“经典名著”,我更是常往图书馆跑。只要看到那些经典名著,我便会陶醉其中,常常与文章中主人公一同悲伤,一同欢乐,一同感动——《西游记》、《格列佛游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雾都孤儿》、《欧也妮。葛朗台》——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雾都孤儿》。

  它不仅让我感动,还给予了我太大的震撼:他的童年让人惨不忍睹,但他却坚强的活了下来,与邪恶进行着不断的抗争。尽管他经历了太多的不幸,尝尽了人间的辛酸,但他的心依然善良,对生活依然执着。

  读了这本书以后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想到孤儿奥利费,我就会勇敢的面对与挑战困难。

  经典名著中的每一本书都让我难忘,它陪伴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让我在学习的路上每一步都走的塌实、稳健,更上一层楼。在它的陪伴下,我已上了四年级。进入紧张的学习阶段,但并不枯燥无味,因为我有了“作文书”来充实课余时间。每天写完作业,我都会跑去图书馆找我心爱的作文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文中的幽默语言会使我哈哈大笑,文中的抒情佳句会让我身临其境,文中的伤感悲句又会使我悲伤、痛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6

  我喜欢的书刊有很多,比如读者,青年文摘,青年博览,故事会等等。

  可能有人会说,都大学生了,怎么还喜欢看故事会这种幼稚的书刊啊?但是我觉得年龄与学习的内容是没有必要的关系的,并不是说人长大了就不可以看幼儿的书籍。只要是自己对这些书刊的内容对自己有用,只要这些内容是健康的,不管是什么书都可以拜读。

  我喜欢故事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故事会的内容通俗易懂。

  我记得我第一次读故事会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那时候认识的字还不是很多,不过我还是可以读懂里面的一小部分,那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里面的笑话部分。后来上了小学的高年级,认识的字渐渐地多了,我就可以读懂里面全部的文章了。故事会的文章不会很长,只有两三页,短小精悍,通俗易懂。

  第二,我喜欢故事会还因为携带方便。

  故事会一般不会很厚,只有几十页。平时我都会把一本故事会放在背包里面,在等车,在等人,在排队打饭的时候,我就会拿出来看。这样既方便,又充分利用了零散的时间。我喜欢故事会,因为它使得我养成了充分利用时间的好习惯。

  第三,故事会的内容联系实际,接近生活。

  她里面的内容不想其他书刊,总是谈谈科学如何发展,未来如何美好,她只是现实生活的写照,实际情况的反映。比如说村民如何脱贫致富,贫穷的学生如何艰辛学习等等的一些题材。我们读着就觉得特别的亲切自然,就好像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第四,我觉得故事会有一个特点就是小故事大道理。

  他不会以很大的篇幅来阐述道理,而是通过一个几百字的小故事来说明。并且他不会在文章中点明这个道理是什么,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去思考,给读者很大的想象空间。我喜欢故事会就是因为她帮我养成了丰富的想象力以及良好的思考习惯。

  除了故事会,我还喜欢读者。

  读者原来的名字是叫做读者文摘,听说与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就改为读者了。我觉得其实读者这个名称更加好,因为它就是为了我们读者而办的。

  读者里面的文章是很真实的,很朴实的,充满着浓郁的人情味与睿智。人性的美与人性的丑在这里都得到了很好的展现。比如说20xx年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说的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为了不揭示妈妈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一个囚犯的残酷现实,并帮助妈妈做家务,照顾自己的妹妹弟弟,用自己的行为感动周围的每一个人。还帮助出狱的父亲找到自信,帮助父亲找到工作。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在这个小姑娘的身上,显出了人性的真善美。我喜欢读者,就是因为他使得我认识了世界的社会之窗,使得我感受到了人性的真善美。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7

  我最喜欢法国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写的那本《小王子》了。“所有人都来自童年,但很少人记得”,也许这样,作者就写了《小王子》这个充满哲理的美丽童话故事献给那个以前是个孩子的陪他一齐长大的他亲爱的朋友。但当我们千千万万的朋友能够读懂这个故事的时候,很遗憾我们的童年已经离去很久了。

  《小王子》这本书是在一次读书报告会上,一个学长极力推荐给我们阅读的,他说《小王子》是仅次于《圣经》发行量排行第二的一本书。我很好奇,也怪自我孤陋寡闻,怕是有种相见恨晚的遗憾吧!

  到图书馆借来了《小王子》,不长,快速看了一遍,很简单的一个故事,一点也没读出什么名堂出来。我沉静下来,改变了以往快餐式只注重情节的阅读习惯,逐字逐句,边看边想象,带着圣灵般的心境走入了小王子的世界。小小的一本书,我整整看了四遍,越看越美越觉得有味,恨不得把它全摘抄下来。《小王子》里的语言有的深刻,有的简朴,有的用文字在描绘一幅幅清丽的画面,有的如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稚幼而真切。它能给小孩带来一个美丽世界的丰富想象,也能给我们以前是小孩的大人以深刻思考和巨大张力。

  此刻我们来看我们主人公小王子吧!小王子是一个生活在遥远的星球上的一个可爱的小人儿。小王子的星球只有一间房子那么的大,在他的星球上长有很多小植物,其中有一种坏胚的面包树。面包树的幼苗不能根除,小王子更不能让它长大,不然树的根会毁星球的。我们的小王子每一天早上都要起来寻找面包树牙,仔细地把它从花枝里辨认出来,并第一时光把它清理干净,这个工作很乏味但很简单。

  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另一件有好处的事就是安静地观赏日落了。我们的小王子只需轻轻地搬移一下小椅子,就能够随时观看日暮降临的日落。小王子每一天都要看四十三次日落。但是,小王子说“人难过的时候,总是爱看日落的”。

  小王子的星球上长有一些简单的花,它们一般早上开放,晚上就悄悄的凋谢了。忽然有一天,他的星球上吹来了一颗新种子,长出幼苗并结出了一个大大的花蕾,就是迟迟不肯开放。我们可爱的小王子,每一天都要来看看,期盼地等着花开。

  花儿在蓄意的精心打扮好自我后,选取一个日出的清晨开放了。我们的小王子满心欢喜,由衷赞叹说“哇!多美的花呀!”,“是说我吗”花甜甜得一点也不谦虚,还夸口道“我和太阳同时升起”。

  小王子从此精心地照料这多美丽的玫瑰,给她浇水,陪她解闷,她的出现带给了小王子芳香和快乐。之后,花儿在小王子面前耍各种各样的留意思,她刻意说些不着边际的谎言,故意亮亮爪子,想要小王子更加在意她呵护她。她说她怕冷,想要屏风,这回让我们的小王子苦恼了,他开始感到厌倦。花儿的爱小王子始终不能理解和明白,他太年轻了,最后选取了离开。小王子快要走了,他给玫瑰送来了屏风,玫瑰后悔地快要哭了,哽咽地说出了实情,自我毛毛虫都不怕,难道还怕冷吗?毕竟这不是一朵温室的玫瑰,她还是放开小王子让他去寻自我的梦了。

  小王子离开前又到疏通了他的火山。在小王子的星球上,他拥有三座火山,两座火山是早上方便做早餐用的,还有一死火山除了小王子没有人明白它。平日里我们的小王子每周会来清理一次,这天他把三座小火山全都疏理一遍就离开了。

  小王子的生活是如此简单美丽,但最终的最终,他还是独自离开旅行了。他的离开,走入未知的未来,一如我们不得不离开少年不识愁滋味的童年一样,永永远远地离去再也回不来了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8

  某个清晨,当我轻轻地走进教学楼,目光立刻被那边框闪着金光的版图吸引住了。“这是……”我停住了脚步,凑上前去,凝神看着,这块版图是讲述了两个奇妙的现象,配有风趣诙谐的图画。

  踏着一级级阶梯向上走着,我的眼眸中闪烁的光愈来愈强烈,一幅又一幅活泼有趣的版画,贴在走廊的墙壁上,大小不一,内容更是包罗万象,五花八门。天哪,只一夜之间,这些个曾单调乏味的墙壁,竟贴满了如此美妙的版图!我嘴角隐隐笑意,兴趣盎然地看着:阿凡提的故事,数学故事,名作家的介绍,还有调节心情的小妙方。我伸出手指,试图去触摸版画,还未触到,便惊得缩了回来,生怕碰坏这些心爱的物件儿!

  微机课的时候,难得到西楼去一次,在曾经穿梭来往的地方,走着,仿佛是踩踏在过往的记忆。随即,我被同学们的惊呼声叫醒,从回忆中叫醒,我抬起头,便看见了有着宫崎骏大师漫画作品介绍的版画。我简直说不出话来——在印象里,学校是很排斥动漫,但此时,却可以开放自主地把它置于我们学生面前,给予我们更丰富的生活。我喜悦而感激,怀着这样的心情,我又看到了许多童年歌曲的版画,看着那歌词,仿佛又回到当初纯真烂漫的年代,坐在小板凳上,哼唱着属于我们的歌曲。

  这些个版画,像是一本本张贴在楼梯上的书刊,张开的书页,让我们怀着欢乐、怀着幸福去阅读。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19

  我喜爱阅读书刊,无论是纸质书刊,还是电子书刊,都已成为我的知心朋友。这朋友与我知心相交,无论何时何地,不离不弃,不怨不疑。阅读书刊可以获得营养、陶冶情操。书刊中浓缩了各种知识精华,汇聚了众多人的智慧,阅读书刊就好比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之上,站得高,望得远,几乎所有的难题都可以借助书刊的帮助迎刃而解。我喜爱的书刊有很多,包括长篇巨著,也有短小精悍的杂文。今天我要介绍的是影响我成长的两本杂志:《读者》和《演讲与口才》。

  好像是从初中时候起吧,我读到了《读者文摘》(《读者》的前身)和《演讲与口才》。一开始是断断续续地读,然后到了高中就比较经常地买,而到了大学之后有很长的一个时期我是每期不落地阅读这两本杂志。一般是自己买来看,有时也上阅览室去看。

  喜爱《读者》的理由就是她的每一篇文章都充满着生活的智慧和人性善的光辉,阅读《读者》,就好像是与智慧而高尚的朋友为伴,在苦闷时可以得到开解,在退却时可以获得前进的勇气,无论何时都能够获得支持和力量。阅读《读者》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自己的个人修养,同时还为写作提供了很多营养和原料。我喜爱《读者》,她陪伴我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我想我今天能够做到淡泊名利,心境坦然,不为外界所左右,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读者》对我的影响。即便是现在,读到一篇篇优雅或诚实的文字仍然会在我心中泛起一阵阵涟漪,涌起一份份感动。感谢《读者》,我永远的朋友!

  喜爱《演讲与口才》的最主要理由就是她能够培养口才、提高口才,同时还能够获得一些知识。杂志中一个个生动的例子教会我在什么场合讲什么样的话和怎样讲话,每一个场景的描述都使得我在遇到类似的场景时能够迅速找到角色定位并做出恰当的表现。比如同学吵架了怎么劝,比如面对不公平待遇时怎么办,等等。总之,《演讲与口才》给了我许多书本之外的社会交往方面的实用知识,就好比一位聪明的社会学老师,从不会拿些枯燥的理论来填鸭。我喜爱《演讲与口才》。朋友,开卷有益,您喜欢什么样的书刊呢?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0

  我喜欢的书刊是巴金的激流三步曲,即《家》、《春》、《秋》。

  看完三步曲,淑英的“春天是属于我们的。”,琴的“秋天过了春天就会来的,并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觉新的“我的上进之心并未失去。”,觉慧“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自己把幸福争过来。”等等的话无不在我的脑海里飘荡,他们都是追求自由、反对封建束缚的人。他们绝对是那个时代的先驱。

  然而,我觉得我的心已被觉新的命运吸引住了,这位主人公坎坷波折、屈辱痛苦的命运几乎成了这部书的一大悬念,叫我忍不住急着去探询他接下来的心路历程,急着想知道他是否终于有了反抗。可有时候我却不愿再见到他,再看他受气,流泪,说着口是心非、无可奈何的话。有时我几乎失声冲他喊:“你究竟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独自难过?为什么不站起来,说出一个‘不’字?”我看着他难过、愤怒,有时我甚至觉得巴金对他太残忍、太无情了,这样善良、对一切人好的人,却常常受着最大的屈辱。我多么希望巴金能将这本书改写,从《家》的开头开始改写,让觉新继续搞研究、出国、和他的梅表妹在一起,做一个有所作为的化学家……这也是觉新最初、最纯真的梦想。可我知道如果这么改就不是《激流三部曲》了。书上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人物都在告诉我,巴金老先生也是板着脸一字一顿地告诉我:“这都是因为这个制度!这都是因为这吃人的礼教!”是的,这吃人的礼教,觉新的颓废,梅、蕙、淑贞的死,让我吃惊地发现,仿佛每一个字的背后写着可怕的字:吃人的礼教!这针一般的字眼直刺入我的心底,逼着我快发疯,叫我有种摔书离开的冲动,却总也放不下,继续急切地往下读。

  这便是巴金的高明!这便是文学的魅力!这也是我喜欢《家》、《春》、《秋》的原因所在。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1

  有人说:“大自然是一本没有文字的书刊。”我喜爱的书刊就是这本没有文字的书刊。在工作之余,我经常一个人,带上几本杂志,去大自然这本书刊中,寻找自己快乐。

  迎着阳光,伴着微风,漫步来到,我家对面的小山。从山脚下,慢慢的往上走。一路上可以看见,很多花草树木。我往往会蹲下身子,仔细去观看花草的样子。把它和自己学到的知识,形成对比。这样就加深了,我对它们的了解。一棵棵路边的小树,在微风中发出,轻轻的呼唤,好像在欢迎人们的到来。我往往会伸手,去摸摸它的叶子和枝干,希望它快点长高,能为人们遮风挡雨。一路上,看着花草树木,不知不觉就到了山顶。当我感到有点儿累时,就在山顶的大树下休息。拿出自己随身带的杂志,慢慢的观看。在杂志中,我可以找到另外的风景。当我看累时,我可以靠着大树,闭目养神;或者放目远望。然后,继续观看杂志里的风景,这也是人生的一种享受啊!

  到了午饭时间,我会到山顶的小庙里,寻找自己的中饭。庙里的主人会很友好的接待你。吃完中饭,喝上一杯淡茶,会让您感到清淡中的那份宁静。然后,看一看烧香的人们,你会发现他们每一个人都是那样的虔诚。也许他们在寻找,一份心灵的寄托与自我安慰吧!告别庙里的主人,我沿着另外一条山路走去??一路上,是一片片碧绿的茶树。一群采茶的妇女们,正忙着采摘茶叶,有说有笑。一片片茶叶,在她们手里欢快的跳跃。在她们的脸上,似乎写着收获的喜悦。看到这情景,会让你感受到劳动的快乐。

  在大自然的胸怀里,它能宽容的接受一切。你能感受到它的美丽,也能感受到自己的渺小。我喜爱这本没有文字的书刊,我会经常阅读你。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2

  一天,我和爸妈一起去书城买40万字的书。我走啊走,突然眼前一亮,我看见了喜欢的书,那本书的名字叫《与狼相处的日子》。我急忙的抱起这本书,跑到妈妈的面前,叫我妈帮我买下来。

  回到家,我马上捧起我心爱的书开始认真读了起来。

  一天,一个我和我朋友老吕骑着马走在戈壁滩上,突然,我们看见两只秃鹰在伤害一只小狼,等小狼没力反击的时候,趁机把它吃掉。我看见了,觉得小狼很可怜,但是老吕却一点都不同情它,因为在戈壁滩上经常有野狼出没伤害人类。我实在看不下去了,连忙把秃鹰赶走,把小狼带回了营地里。老吕说:“虽然现在他还小,还不会伤到人,但是它一长大你就管不了它了,如果出了事,你自己负责。”他说完,便走了。我不知应该选择放生还是留下,如果把它放生,它又会受到大自然无情的攻击。如果把它留下,自己又会受到别人不好的议论。我想了又想,终于想好了,我要把小狼留下来。我看小狼的毛是灰色的于是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灰毛。

  大家因为我收养一只狼都纷纷议论起来。这个消息很快就传到了队长的耳边。队长走进我的帐篷,脸上还带着一点生气的表情。队长叹了几口气说:“你快把它送走吧。”说完,他便走了。虽然大家都对我议论纷纷,队长都劝我把灰毛送走,但是我仍然把它留了下来。

  灰毛长大了,也变的淘气了。有一次它把地质员的帐篷支架搞坏了,害的那个晚上地质员们都挤在一个帐篷里。还有一次它把我养的鸡和鸭吃了几只,我很生气,就揍了它一顿。

  一天,我和老吕还有灰毛和几个地质队员骑着马走在戈壁滩上,突然,戈壁滩上发生了沙尘暴。沙尘暴把我们吹散了,灰毛也不见了。过了一段时间,我看见了灰毛把老吕和其他的地质员找了回来,我们大家都很感谢它。通过这件事,地质队的议论少了,队长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的笑容。

  一天,在我们帐篷的旁边搭了一些的村民的帐篷。灰毛想跟他们的小孩玩,孩子们看见狼,都害怕的四处逃窜,但灰毛不在乎,它扑在一个小孩的身上,想跟小孩玩,但那个小孩以为灰毛要吃他,被吓坏了。有些胆大的小孩拿着木棍打灰毛,灰毛生气了,一口咬住了小孩的肩膀,顿时血流成河。

  发生这件事以后,队里的议论又开始了。队长对我说:“赶快把他处理掉吧。”处理就是“脑袋搬家”我很不愿意。老吕告诉我一个好办法,就是放生,我毫不忧郁的同意了。

  我们走啊走,走到了一个农夫家里,我们跟农夫说了我们的事,农夫果断地说:“我要收养这只狼。”我们高兴极了。

  自从灰毛被送走后,我每天都很想念它。有时还时不时去看看它。

  过了不久,我生病了,我在乌斯满江一家养病,老吕去完成指配的任务。

  老吕完成了任务,来乌斯满江家接我。去寻找想象中的灰毛……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3

  在我的书桌上,摆放着我的心爱的书刊,它就是《爱的教育》。

  这本书陪伴我度过了两个春夏秋冬,我一遍一遍地翻开它,抚摸它,它的"外衣"有些破旧了,但我还是爱不释手。

  这部书语言异常朴实,流畅,描写生动,实际,仿佛自己就是文中主人公。它很耐人寻味。每个故事都能让人体会到人间真情,在平凡的小事中也能感受到心灵的崇高。作者用爱的钥匙打开了人们的心扉。或许是这个缘故,这部作品的名字在意大利文中就叫《心》。

  《爱的教育》真的用爱的力量打开了我的心扉,它让我懂得了感恩,体会到了人间真情,让我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它让我变得不再像以往那样任性,不懂事,连爸爸妈妈都说我像变了个人一样,我一定会回报在我身边的每一个爱我的人身上。是《爱的教育》改变了我,我十分感谢它。

  我会把它当做我的朋友,天天和它在一起,永远不分离,我爱《爱的教育》。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4

  刊物,可以说是我的过去,在高中时接触的太多啦。但来到大学,因为中文系、因为图书馆,我生活中的主角已变为书、各种书,特别是各小说。而近期之内,金庸的《笑傲江湖》成为了我的最爱。

  对于《笑傲江湖》,我从电视剧开始认识它,初中的某一时期,令孤冲就被留在了心底,当然,那时,与人谈话,不时地就会“令孤冲如何如何”,冒出这么一句。也许吧,那时心里的令孤冲就像小学生心中的孙悟空一样吧!

  到了高中以后,我又看了另一版的。

  当走进大学图书馆又找到了让我难以忘怀的。

  令孤冲的狂放不羁,傲岸不惧,哥们儿意气,这也让他被正常人佩服,被师傅遗弃。

  任盈盈的执着追求,永不放弃,成就他幸福的生活。

  任我行的我行我素,恩怨分明。

  “潇湘夜雨”莫大先生的淡泊名利,嫉恶扬善。

  桃谷六仙的幼稚、可爱,天真烂漫、心直口快。

  少林方证大师的仁慈天下,谦退为人。

  冲虚道长的虚怀若谷,敢作敢为。

  成千上万的唯圣姑命是从的桀骜不驯的豪客。

  曲非烟的聪明、机警和满身透着的灵气。

  浙南雁荡山何三七的自甘淡泊、游行江湖。

  定逸师太刚猛的性格和暴躁的脾气。

  仪琳小师妹的纯真、慈爱、善良、美丽。

  陆大有的幽默风趣,猴里猴气。

  把《笑傲江湖》中的人物一个个尽是点完,可还是找不到不喜欢的,对,还有宁女侠的刚烈与柔情并存。可以说每一个人都圆润丰满,每一个人都经历着自己意义下的丰富人生。展现着他们的喜怒哀乐,体验着人生的酸甜苦辣,演绎着自身的爱恨情仇。

  其中的刀光剑影、神功绝技让人爱不释手,其间的江湖豪情、义薄云天让人回味无穷,其中的扑朔迷离、回环曲折更让人的心灵和良心上受到感情的冲击。

  是的,按自己的喜好来选择乐器,凭自己的节奏来弹奏乐曲,靠自己的感觉来享受生活。这样难道不好吗?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5

  书是知识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书里面学到的知识和道理是我们一生都受用不尽的。

  我喜爱的书刊有很多,比如杂志中,读者、青年文摘,就很不错。我喜欢看小说,雨果写的巴黎圣母院这本书我特别喜欢,写得是一个巴黎圣母院撞钟人,卡西摩多,虽然他是个聋哑人,长的也不漂亮,但他确是很善良的。而收养他的神父却截然相反。他不仅指使卡西摩多强行掳走爱斯梅拉达,还杀人并嫁祸于爱斯梅拉达,行刑时,卡利摩多将爱斯梅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巴黎圣母院中,可爱斯梅拉达最终还是被神父所杀,最后卡西摩多愤然将神父从教堂顶楼摔下,并抚着爱斯美拉达的尸体殉情。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强烈的美丑对比。少女爱斯美拉达是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卡西摩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杀人犯,并被判处以绞刑。

  至于神父和敲钟人,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神父表面上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敲钟人,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美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美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首先,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角色。人不能过分追逐外表美,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在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漂亮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已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也是给我们的警示。其次,人活在世界上,要有积极的人生理想、奋斗目标,不能随波逐流、浪荡荒废,在任何时刻,都要有人格尊严,能明确自己的任务。不能因为放纵自己而被污浊了有责任的心灵。最后,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出色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6

  我本来是不爱看书的,自从被爸爸逼着看书以后,我就爱上看书。我喜欢的书有很多,《三国演义》就是一本,超级好看。

  我喜欢关羽的神勇。刘备军被曹操击败,刘、关、张失散。其中关羽被曹操军包围。曹操非常欣赏关羽才华英武(虎牢关战役,关羽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关羽给曹操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曹操希望招降关羽,遂派张辽,张文远游说关羽,关羽出于对兄长刘备的结拜誓言,以及保护兄嫂不被侵犯和与张辽的情谊,同意暂时归降曹操,但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降汉不降曹;二是要确保兄嫂安全;三是如有刘备消息要立即离去,曹操不能阻拦。

  曹操爱才心切,只得同意,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影响关羽真心归降。在关羽“归降”曹操的日子里,关羽受到了极高的待遇,被封为汉寿亭侯,上马金,下马银,赐予“赤兔马”。关羽也非毫无报答,斩颜良侏文丑,立下大功。

  就当事情这样顺理成章的进行时,突然,关羽得到了刘备的消息,因此,立即向曹操请辞,但曹操避而不见,最后,关羽只能不辞而别。由于,没有得到曹操的手谕,因此,一路之上遭到了层层拦阻,但关羽凭借一己之力,过了五个曹操所辖关(城市),立斩曹操六员大将:过东岭关时杀孔秀;过洛阳城时杀韩福、孟坦;过汜水关时杀卞喜;过荥阳时杀太守王植;过黄河渡口时杀秦琪,“过五关斩六将”因此得名。

  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街亭失守以后,孔明派出各个将领做撤军准备。

  正调兵遣将时,司马懿亲率十五万大军,向西城进攻,这时,诸葛亮身边无一位武将。士兵也只有两千老幼病残,根本无法作战。

  诸葛亮急中生智,命令道:“把城内所有旗帜放倒,藏起来!城内士兵,隐藏在驻地房舍、围墙内,不许乱动、乱叫,如违令者立斩!大开城门,在每一门前,派二十个军兵打扮成老百姓,洒水扫街,不许神色慌张,举措不当。如果魏军冲到城前,也不能退入城内!”

  吩咐完后,孔明披上长衫,戴一顶帽子,拿上琴、香炉上城楼坐下,点燃香,然后安然弹起琴来。

  孔明见魏军远去,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用手拭了冷汗,笑了起来。

  我喜欢这本书,更喜欢里面的人物。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7

  《意林》是我喜爱的书刊。我与《意林》相识,还是得益于朋友的牵线搭桥。那几本厚厚或薄薄的《意林》一出现,便深深的吸引了我。不管疲劳时,还是闲暇时,我都会捧一本《意林》看得津津有味。《意林》栏目众多,但都是一些意趣横生、意味深长的小故事。它于短小精悍的故事中,展现人的灵性,折射人在生活中灵光一现,体现人生哲理。因此许多小故事让我记忆深刻、深受启发。有一个故事名字叫“一步改变一生”。故事讲了著名导演张艺谋去一个小山村选演员。他一连问了好几遍:“谁想演电影?”村民们都不吱声。

  这时,一个长相并不漂亮的女孩站了出来,还边唱边扭了一段,引的村里人哈哈大笑。没想到这个勇敢的姑娘被张导选中,还在影片中出演女主角,后来她名声大燥。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有时候不要轻视那小小的一步,它可能会改变人的一生。所以我学会了勇敢,相信自己以后遇到事情会更有自信、更勇敢一些。阅读是一个有生命的过程,在阅读中,仿佛故事中的主人公都变得活灵活现起来,给我讲述、与我交流。

  《意林》真是“小故事大智慧,小幽默大道理,小视角大意境。”它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我认为,读《意林》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它可以让你忘却疲劳,沉浸在那些哲理的小故事中。《意林》,它就像一缕温情的阳光,照耀人性的每一个角落;就像一把智慧的钥匙,将打开成功的通道;就像一位心心相印的朋友,将和我一起提升人生的境界。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8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因此,这些书都是我的心肝宝贝。所以,我没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直到,那本书走入我的世界,它便成了我的最爱。它就是沈石溪作者所着的《狼王梦》。

  书籍里彩色斑斓的动物生活常常让我着迷。野生狼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使我羡慕不已。这本书的魅力使我无法抗拒。那本书中,着力描写的人物――紫岚让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它为了使自己心爱的狼崽能成为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运用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的为自己的小狼崽能成为狼王扫除一切障碍。望着书中描写栩栩如生的紫岚,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想起了妈妈对我的爱。那是什么?是一件件干净的衣服,是一碗碗让我谗言欲滴的饭菜,是一句句严厉的批评。()是一道道令我痛心的伤痕。幼小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苦楚,屡次顶撞妈妈严厉的批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恨铁不成钢,我只知道自己错误的想法:妈妈不爱我。每当望着紫岚,我心里就会悄悄落泪,泪珠化解了我对妈妈十年的误会,让我理解了妈妈的苦衷,让我明白了母亲的恨铁不成钢,让我明白了母亲望女成凤的愿望。

  另外,细细品尝这本书中的魅力,你还会看到狼的另一面,狼不只是自私和残忍,你还会感悟出狼的坚韧和勇敢,狼虽然被人们称为野性的化身,可是狼却是智慧的结晶。狼虽然残忍,但狼对大自然起着谁也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让我们见识了残忍,也让我们领略了坚韧和勇敢。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29

  我有一套书,名字叫《哈利波特》我最喜欢这本书。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这本书以哈利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朋友之间,师生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哈利他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们,在这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下,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每个寝室的进入还要有口令,而那些口令又是那么有趣。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我也想拥有魔法,我也想勇敢地面对困难,但真实世界中是没有魔法的,但未来是可以改变的,我要像哈利那样面对困难不退缩,勇敢地战胜困难。这本书为我带来了快乐,让我明白了友情的珍贵。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夏令中的较量》。

  这本书是由孙云晓写的,由新世纪出版社出版。一开始,我对这本书很感兴趣,当我翻开书看的时候,我觉得里面的内容很有趣,我就对这本书更感兴趣,常常一看就停不下来,不管看了多久,看了多少,看了一遍再看一遍。

  这本书里面讲了一些发生在一些人身上的事情,比如说:王瑶、赵幼新、李平立、那威……这些人身上发生的事让我深受感动,其中某些情节让我开怀大笑,我在这一本书中学到了不少知识,了解了书中那些人身上的故事。“夏令营中的较量”和“千年警示钟”这是两篇连在一起的文章,里面有在登山时中国孩子和日本孩子的差别,它告诉我们,以后的中国孩子会失去竞争力,因为我们是“小皇帝”、“小公主”。读了王瑶的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只要是想做的事,不要害怕,大胆地去做,如果可以,就要做得好。王瑶当上了红领巾记者以后对自己拍出的所有照片要求很高,我在学校里读书,也要学习王瑶,对自己的学习定严格的要求。

  杜瑶瑶的故事让我深受感动。她每一天都要照顾好病床上的妈妈,而且连爸爸都去世了,每一天晚上她都只能睡很少的时间。这一些影像都在我的大脑中,我被她的动作深深地打动了。她还一个人承受着痛苦,微笑着走向自己的生活。我们的社会一定会回报跟杜瑶瑶一样的人。

  我喜欢《夏令营中的较量》这本书,它让我受益无穷,我十分喜欢它,离不开它。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1

  我读过的书可以说是不计其数,但令我印象深刻,爱不释手的作文书却少之又少,但是从一接触《课堂内外·创新作文》开始,就令我爱上了它。

  第一次阅读这本书时,是在下课的时间。当时我看到同学拿着一本作文老老实实的坐在位置上我感到奇怪极了,他平时可是调皮鬼中最“出众”的一位,今儿这么老实,实在是百年难得一见啊。我趁他不注意,抢下了他手中的书,看了起来。我越看越入迷,而这位童鞋却不安分的在旁边瞎叫嚷:“母老虎,还我书!”我却不理睬他,要知道,平时谁敢这么叫我,我一定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此时的我,已被书中的内容深深给吸引住了,我可从没看过这么好看的作文书啊,不是干巴巴的作文,也不是枯燥无味的评语,而是妙趣横生的作文,精彩的写作方法,好看的插图。

  “太好看了,借我。”我叫到。

  “不行,我还没看完呢!”我的童鞋囔囔到。

  “恩——”

  “这年轻美丽,善良可人的大小姐,你就还我吧,等我看完,我一定借你,好不?”

  “恩,那好吧!”我犹豫地回答。

  “这位女侠的大恩大德,草民定当没齿难忘!”说着,还做势要跪下。做戏就要做足嘛,我连忙装着要扶住他,实际上我有扶跟没扶一个样,他爱跪就跪吧,我满不在乎。没想到他立马夺过我手里的书,又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唉,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我在心里暗暗摇头。

  自从那以后,每次学校征订图书的时候,我种是第一个在《创新作文》的前面打上一个大大的勾,爸爸妈妈也很赞同我读这本书。每一次拿到书,我种是立马翻开第一页,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自从读了这本书,我的作文也越变越棒,每次老师夸我,我种不忘在心里把小编们夸上一番,要不是你们编出了这本书,我的作文或许也不会有这么大的进步。

  我已经是毕业班中的一员,即将上初中了,或许再也抽不出时间来看了,但是时间就像一块海绵,如果你想挤出时间,还是会有的,我一定会继续阅读这本书,做你们最忠实的读者。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2

  我有一本《格林童话》,我很喜欢它。它的封面是一幅春天的景色,画面上有绿树和绿油油的草地,以及连绵起伏的群山。

  这本书里有很多故事《青蛙王子》、《白雪公主》、《灰姑娘》、《小红帽》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白雪公主》。讲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小公主在乐于助人的七个小矮人的帮助下逃脱可恶的母后的陷害,寻找幸福生活的故事。

  这本书上每个字都加注了拼音,而且每篇故事都配有好看又精美的插图。以便读者小朋友可以一边读一边想象,在轻松自然的状态下更加直观地体味故事情节的奥妙,能更好的吸收书中的知识。

  这本书不仅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而且告诉了我许多道理,我喜爱这本书!小朋友们,你们也要来读一读哟!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3

  我喜爱的书,是上周蒋老师推荐的《狐狸的钱袋》。世上没有几本书能让我哭上几回,可唯独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第一次,也就是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的时候。当时是蒋老师读给我们听得。一开始读的时候,全班哄堂大笑。因为蒋老师大概说了一个结果:“阿旺爷爷(主人公)得了老年痴呆症,他忘记了一切,忘记与他朝夕相处的伙伴——阿南……”大家鸦雀无声了,甚至有几个容易哭的女孩子眼里还含着泪花,连我这个不容易哭的“女汉子”还鼻子一算,小哭了一番。

  第二次,也就是我听别人讲起的时候。当时是我的好朋友一直在我耳边叨叨,叨叨叨叨着就不由得讲到了《狐狸的钱袋》。她说:“韩子欣,你当时有没有哭?”我说:“哭了。”她说:“嗯,我也哭了。太棒了,这样我们就有共同话题了,让我们一起回顾吧!”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我们把重要的都分析出来慢慢讲。讲着讲着,我就不知不觉地哭了起来,这一次比前一次眼中,这一次是大哭。

  第三次,也就是我亲身去体会的时候。当时是跟好朋友借的书。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一次笔上两次还要严重,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哗啦啦”地往下掉,扯都扯不住。这一次就成了狂哭。

  我敢肯定,这本书我看一次就会哭一次!我极其喜爱这本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4

  每一本书中都有这一片别样的天地。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这样认为;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莎士比亚这样认为;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雨果这样认为……可见,从古至今书籍在人们眼中地位超然。今天,我就写一下我喜欢的书。

  《山海经》

  第一次知到这本书,是在一本漫画上,而真正了解它是在学完《阿长与山海经》后自己好奇而主动了解的。它主要记述古代地理、物产、神话、巫术、宗教等,也包括古史、医药、民俗、民族等方面的内容。除此之外,《山海经》还以流水帐方式记载了一些奇怪的事件。最吸引我的还是书上的那些奇奇怪怪的飞禽走兽,像穷奇,驳,讙,帝江,狰,胜遇,数斯……数不胜数。通过这本书,人们了解了我国先秦时期的人文地貌,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

  这本书是老师推荐给我们的。起初,因为我觉得这本书的名字与我的性格不符,便没有在意它,知道我不情愿的读它时,我立刻被这本书的独特魅力和作者的人格魅力给吸引了。这本书充满爱和哲理的智慧箴言让无数个迷失的人找回自己的初心,让人返璞归真,给人生活上的指引有一句话,我一直记住:有些事,还没来得及做。有些人,还没来得及爱。我们总以为可以等等,再等等,一转眼,却物非人也非。

  在人生的道路上,你会遇到无数的老师,而真真正正会吧自己的所有,一切都让你了解的老师,只有书籍。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5

  我有不少爱好,而读书始终是我的最爱。

  在我家的书柜里,挨挨挤挤地摆了许多书。其中有一本书,让我了解了许多安全知识,它就是《儿童安全手册》。当我细细地阅读着这本《儿童安全手册》时,它就像一位无声的老师,教会我在生活中遇到突发事故时正确的应对方法。《儿童安全手册》通过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故事,给我们讲述了如何预防意外伤害的发生,以及在发生时应该如何进行自我保护,是我在轻松阅读的快乐中,学会了许多的安全知识,学会了坚强。记得在一个寒冷的傍晚,我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天色渐渐的暗了了,眼看马上到家的大门口了,突然,前面一个中年男子拦住我凶恶地问道:“小姑娘,你的家住在哪儿?”我心里一惊,看他那凶恶的样子,我知道我遇上了坏人。正在我不知如何是好时,我突然想起了在《儿童安全手册》中介绍过“当你遇见坏人时应该怎么办?”的安全小贴士——一定要保持冷静。于是这个中年男子却缠住我要带他去,我不愿意,他竟抓住我往前拖。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我脑中又闪过书中的防身术,一个转身用脚狠狠地踩了他一下,趁他疼得弯腰的时候,我转身飞快的跑回了家。当我安全都跑回家时,心中暗暗高兴,真是感谢那本《儿童安全手册》,从坏人的魔抓中逃了出来。

  你们说,这么实用而有趣的书,我怎能不喜欢呢?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6

  我看过好多书,有《三国演义》这样的历史名著,有《十万个为什么》这样的科学百科,还有《小木偶奇遇记》这样的长篇童话……可令我印象最深的却是《小巴掌童话》。因为,这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书。

  《小巴掌童话》就像个百宝箱,作者超强的想象力把百宝箱塞的满满的,里面一个一个像巴掌大的童话都很有意思,真是让人目不暇接。它们没有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那么平平淡淡,可是让人读起来,却总是格外感到亲切而自然。

  这些童话还告诉了我很多道理。比如,《美丽的大树林》让我懂得了有好东西要和大家一起分享;比如《雪地里奇怪的事情》让我知道生活中有很多奇怪的事,只要留心发现,可定会发现谜底的;《奇怪的怪草莓》令我印象最深,因为它是这套书中的主要故事,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要包容别人。

  合上这本书,小巴掌里各种各样的童话使我品尝到了不同的”味道”真是喜怒哀乐一应俱全。我希望更多的人去欣赏它,关注它,一起享受精神大餐。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7

  今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罗贯中的著作——《三国演义》。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里边的故事可有“三顾茅庐、夏口之战”等。

  其中,三十六计可谓是特别厉害的!有“瞒天过海、趁火打劫、隔岸观火、打草惊蛇、抛砖引玉、金蝉脱壳、美人计、空城计、反间计、苦肉计、连环计、借刀杀人、无中生有、借尸还魂、以逸待劳、调虎离山、顺手牵羊、暗度陈仓,火烧赤壁”等。

  这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火烧赤壁”了,公元208,曹操率领八十万大军南下。把营地驻扎在长江中游的赤壁,企图打败刘备,再攻孙权。但是,曹操的士兵都是北方人,不会水战,曹操便命士兵把船用铁链连在一起,准备一举消灭对岸的刘备。刘备的军师诸葛亮和孙权的军师周瑜不谋而合,都认为用火攻可以打败曹操。但周瑜想此时正是冬天,刮得是西北风,如果用火攻曹军,不但烧不着曹军反倒把自己烧了,为此周瑜愁病了。诸葛亮何等人也,他上知天文,下懂地理,经他观察三天后风向一定会变。他去看望病中的周瑜,诡秘的告诉周瑜三天后定刮东南风.周瑜不信,到了第三天,果然不出诸葛亮所料风向变了.于是,诸葛亮的火攻之计得以顺利实施,可怜曹操的八十万大军全都败在了诸葛亮的火攻之中。

  我喜欢《三国演义》,它真是一本好书啊!我更喜欢《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我一定要做像诸葛亮一样足智多谋的人。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8

  假如让你独自环绕世界旅行,你只能带一样东西供自己娱乐,你会选择什么呢?一本有趣的书,一本数学练习题,一侧美丽的图画,一个照相机,还是一副画画工具……似乎很难选择。

  如果是我,我会不假思索的告诉你:“我会选择一本数学练习题。”原因是这样的:我们在旅行的休息时间,可以用这本书来开发,我们的思维能力,拓展能力(就是举一反三)。

  而且,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出发,这本书对人的帮助就可能造成截然不同的影响。

  就好比你把它看成一本作业,那他就只能帮你复习。但是,我把它看成从未见过的新知识,那就不一样了。首先我会把这些题目按对普通方法计算,并用学过的验算进行“查漏补缺”。然后我会思考这些题是否存在“planB”和“planC”。如果存在,我会把它记在书上,否则我会思考下一道题目。

  若是遇见难度升高的题目,我的思考方式将焕然一新。第一步,我会先思考它的计算方式,是笔算,口算还是递等式计算呢?第二步,我就去寻找其中的简便方法。是四则运算的运算定律吗?还是多次平分和整体代换?要不就是借来还去和等量代换。这些我都会思考到。

  如果是图形与几何中的面积与周长,和是数与代数中的方程,数字和循环小数,我的思考方式又将改变……

  一本我喜爱的书,就像我的朋友,就像我的家人就像我的恩师,他们时时刻刻的教育,我都铭记于心。如果换做你你会带什么呢?我等着你的答案哟。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39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个朋友,以为慈祥的家人,你的灵魂……如此,我又怎能不好好读书!

  我有一本喜欢的书叫《蓝色的海豚岛》。这本书中有一个小女孩,他无比坚强勇敢……一艘来自东方的大船来到了海豚岛,东方人很热情的将这个岛上的人类带到更美好的地方。然尔主人公的弟弟未能上船,所以主人公卡拉娜下船游回岛上……可是此后他弟弟被穷凶极恶的野狗咬死了,剩她独自一人在岛上生存。卡拉娜开始制造工具为弟弟拉莫报仇……经历千难万险才得以生存,有好多次她与死神擦肩而过……他一直坚持了十八年终于那艘船又回来了。

  十八年能使一个穷人变得富有,使一个国家变得强大,也能使一种动物进化成功。而对于卡拉娜来说十八年是老天给她一个认知自己的机会,她经历了多少苦难才得以证明自己的强大,证明自己是可以坚持的啊!

  说到她我不禁想起原来的运动会,我们班同学好胜心很强一场又一场的比赛接连不断,我们忍住劳累继续坚持直到成功。

  我不得不敬佩卡拉娜,也敬佩像卡拉娜一样坚韧的同学。一个书中的人物让我变得更加珍惜身边的每一个朋友,让我更加坚强乐观!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0

  我最爱看的书是《绿叶让我们记住》,这本书里有故事,有诗歌,不管是哪一种体裁,我都能从中得到不同的启示。

  在阅读《天堂》这则故事时,我的脑海浮现出那样一句话:不为一朵乌云而放弃蓝天,不为一次沉船而放弃海洋。故事中的小老鼠为了寻找自己想要的生活而四处去冒险,当中还经历了不少惊险的事件,小老鼠这种敢于冒险的精神令我敬佩,觉得自己就是欠缺敢于尝试的精神。在小老鼠身上,我还懂得了:世界上那些美好的东西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不付出,何来收获?

  《地球上的王家庄》提出了两个特别有意思的问题:在大西洋的边缘,满世界的水怎么就没有淌走呢?究竟是什么力量维护了大西洋?我在故事中翻来覆去都找不到答案,一时也放不下这两个问题,真正让我体会到了古人读书时夜不能寐的滋味。

  《一只猫的独白》写了一群流浪猫过着幸福的生活,其中一只美丽的雌猫深得一个女孩的宠爱,也有很多可爱的孩子经常在空地上跟流浪猫嬉戏,可慢慢的,猫群招到人们的嫌弃和厌恶,猫群只好尽量在空地上活动,孩子们依然喜爱着这些流浪猫。后来,周围的空地上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曾经总是轻松快乐的孩子们不见了,失去了活动的空间,他们愁眉苦脸,心事重重,那只美丽的雌猫在一次事故中落下残疾,忍不住暗自垂泪:“不知道女孩见了我这幅模样,还不会不会拥抱我?还会不会像从前那样宠爱我?”看到这里,我不禁感叹,属于我们小孩的玩伴和空间是越来越少了。

  我很庆幸有这样一本书,给了我反思,给了我体会,给了我成长。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书是我的好伙伴。

  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本我很喜欢的书,它的名字叫《冒险小虎队之海怪的火眼之带毒的护身符》,作者是托马斯?布热齐纳。里面的内容非常的精彩,就让我给大家简单地说一下吧!海怪的火眼:狂风暴雨中,游船剧烈颠簸,小虎差点葬身鱼腹。哦,虚惊一场,原来是一只海豚。带毒的护身符:神秘药铺暗藏玄机,哇塞,在神秘药铺里的抽屉里有两串护身符。这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情节,深深印在了我的脑子里。它教我怎样探索迷案,它教我怎样理解事物,当然,读多了,我也被书里的情节感染了,我居然想着长大了当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伟大的侦探。

  我酷爱读书,因为书可以给我带来乐趣,教我思考;因为书里有失败的痛苦,也有成功的喜悦。我遨游在书的海洋中,被知识所拥抱;书是良师益友,能指引我走进知识的殿堂;书理想的是翅膀,能让我们飞得更高;书是一把通向希望的钥匙,能开启智慧之门。啊!书!我的好伙伴!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2

  这本书自从我在书店看到它我最喜爱的书是什么呢?那是一本叫“卖核弹的小女孩的书”。这本书里的剧情非常搞笑,是“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改板。

  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个核弹标志,上面趴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手里是一根点燃了的火柴。它的外皮是蓝色的,里面的纸是白色的,里面的构造是这样的:中间是一大堆的字,四个角上各有一颗核弹。它的功能呢?是用来看的喽!

  我就格外喜欢它,但它实在是太贵了,因为老板说这是国外一名改编大师改写的,所以价格是100元。当时,我回到家,和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恶狠狠地盯着我,心里想着,这败家儿子,竟然想买这么贵的书,当我们家很有钱呀!她又朝我骂道:“我每天那么辛苦地赚钱,还要辛辛苦苦地做家务,你竟然要买这么贵的书,你还是不是我亲生的了!”后来,我见妈妈这么生气,就死了这条心了,轻叹了一声:“唉——”结果有一天,我从学校放学回家的路上,当时,天上的云朵白得像一大堆白色的颜料,太阳像一个大火球,但却非常凉爽,这个现象说明今天是个好日子呀!果不其然,在我路过那家书店时看到了一个令我震惊的消息,这家店今天做活动,所有书只需要5元就可以带走!于是我飞快地回到家,和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脸上露出了笑容,我的心里也很高兴,带着妈妈去买下了这本书。

  但有一天,在学校看这本书时,却撞到了一群人,他们一见到我,就凶神恶煞地说:“今天你撞上了我们,那我们就要惩罚你,要么你把书给我,要么我们打你一顿,你选哪个?”当时我像是一只胆小的小白鼠一样,十分害怕。但是我冷静下来,想了想,说:“要不这样吧!我这本书很好笑,如果你们也觉得很好笑,那就当这件事没发生过,如果觉得不好笑,那我就把书给你们,你们也打我一顿,行不行?”“好!”他们想了想,回答道。于是,他们就读了起来,结果,当他们读到“小女孩点燃了一颗核弹,结果全村人都见到了自己奶奶的奶奶的奶奶”时,就直接全部都笑喷了,结果全部像疯子似的在那边笑,然后被他们自己的口水噎到了,接着就直接全部被笑进了医院,我就这么脱险了。

  现在,这本书还在我家书柜里,我时不时还会拿出来看呢!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3

  在我的书架上,排列着许多书,有写作类的,有益智类的,还有科幻类的……都让我爱不释手。但是最让我着迷的,还是在我十岁生日的时侯妈妈送给我的《学生万事通》这本书。

  《学生万事通》是一本有着各方面知识的百科全书。有语文篇、数学篇、天文篇、地理篇等11类知识,这些知识也给我带来了许多益处。有一次,老师让我们根据自己找到的诗人资料写一篇介绍诗人的文章,我一回到家马上就着《学生万事通》“啃”起来。结果我在书中找到了有关资料,并运用在文章中。那次我的作文得了个优秀还被张贴出来供同学们学习呢!

  《学生万事通》这本书,给了我很大帮助,成了我的朋友,也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给我带来了知识。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多读书,读好书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吧!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4

  在我读过的几本书里,最经典的是《鲁滨逊漂流记》。

  从智慧这方面说,鲁滨逊能从失事的船上拿出种子、食物等有用的东西,自己播种、盖屋。随着时间的推移,从船上取出来的物资越来越少,他只得自制陷阱,捕一些容易驯服的野山羊,养在自己建的羊圈里。这样的话,他可以吃羊肉,可以喝羊奶,吃喝都不用愁了。鲁滨逊最大的特点是勇敢。在岛上,他不光驯服了野兽,还驯服了一个野人。有一次,一群野人到了岛上,被饥饿逼得只能吃同伴。一个倒霉的野人瞅机会跑了出来,几个野人在后面追他,鲁滨逊果断开枪打死了那几个野人,救下了他,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能在荒岛上生存,除了智慧和勇敢,还得有坚定的信念。鲁滨逊正是具备了这几个特点,才顽强地活了下来。一根并不存在的稻草,让一个人跨越了生与死的距离。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让生命创造出奇迹。鲁滨逊让我们再一次领略到了生命的珍贵和信念的力量。生命中没有跨不过去的坎,只是在困难和挫折面前,有的人往往看不见那根稻草,即便看见,也因一时抓不住而无限懊恼,随即放弃。

  从鲁滨逊身上,我看到了战胜困难和挫折的无穷力量,明白了一切皆有可能。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5

  我给大家介绍一套我最喜爱的书——《机械将昆虫大对决》。这是一套3D昆虫帝国漫画书。这套书分为四本,主要描写三十六只机械昆虫对决的激烈场面。它们分为三个阵营:铁虫战队的螳螂、独角仙、胡蜂……黑蛊军团的天牛、蝗虫、蝼蛄……中立阵营的龙虱、蚊狮、蝽象……

  每个机械昆虫都有自己的特点和必杀技,它们在对决中都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与对手一决高低。它们有的势均力敌,有的实力悬殊,眼看大战一触即发。看!龙虱VS水黾,竹节虫VS椿象,螳螂VS金龟子……

  到底谁的技艺更胜一筹呢?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瞧!我最喜欢的大将军螳螂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和其它机械昆虫的艰苦较量后,最后登上了冠军的宝座!它真不愧是所向披靡、战无不胜的大将军!

  每次看到机械昆虫对决的激烈场面,我都好象身临其境,紧张得心都快跳出来了,恨不得钻进去把一只机械昆虫带出来当我的朋友!

  我真想和大家一起分享这套引人入胜的书啊!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6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拥有一本好书,就可以拥有一个好的前途。我最喜爱的书是智慧背囊系列的《最让你懂事明理的亲情故事》,其中《打蛇打七寸》的故事让我深受启发。

  在撒哈拉大沙漠,蛇躲在沙子底下,靠沙子的覆盖来躲避高温,以鸟和甲虫类当食物,但有一种鸟比蛇的生命力还顽强。当鸟落在沙子上找食的时候,躲在沙子里的蛇便向鸟儿扑去。可鸟儿并不逃跑,而是一边躲开蛇的进攻,一边用爪子拍蛇的头,非常准确地打在蛇的死穴上。就这样,在鸟儿拍了1000多下后,蛇终于无力地瘫痪在沙地上。鸟儿从容地吃了食物后,慢慢地飞走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我们能找到目标的弱点,坚持不懈地攻击,那么成功就会降临在我们面前。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7

  假期里,我读了许多书:有生动有趣的故事书,让人看了哈哈大笑的漫画书等等.....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关于友谊的书,书的名字叫《好朋友是一辈子的天使》。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告诉了我们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本书主要内容是:新学期开学,五年级三班来了一个新同学:司马李杏子。小樱桃、黄蓉、思悦三个是非常好的朋友,由于新同学司马李杏子的加入,她们自然分成两派。最后,她们三人又重缝了友谊。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人人物小樱桃,因为她面对困难从不退缩,而且,还会想办法克服困难,我要学习小樱桃。

  我也喜欢这本书里的思悦了,因为她与朋友相处的非常好,而且,喜欢交新朋友,我要向她学习。

  我不喜欢这本书里的司马李杏子,因为她总喜欢拉着思悦玩,而不跟别人玩。我们不要学他,只跟一个朋友玩。要多交一些好朋友。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们友谊是最重要的。同学们,你们喜欢吗?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8

  我最喜爱的书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书不仅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还是启迪智慧的源泉。大家都会有自己最喜爱的书和喜爱书的原因。而我,最喜欢的就是《三国演义》这一本记载着历史故事的书籍,原因就是上面的计谋多,三十六计,一多半都来自于《三国演义》这一本书。

  其中我最喜欢的莫过于“长坂坡”这个故事了。上面说:在长坂坡,张飞只带了二十几名士兵在巡视,不巧遇见了曹操,张飞急中生智,命令手下人扬土,曹军赶到之后,张飞一人在桥上大呵三声,一名曹将吓死,曹操带兵迅速逃了回去。之后,曹操知道中计,于是去捉张飞,幸好关羽前来救援,这才化险为夷。每当我感到孤独时,《三国演义》陪伴了我。上面那一个个有趣的小故事,使我读起来津津有味,废寝忘食。只要大家多读自己喜爱的书,并且反复读,都会有新的收获和新的感觉。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49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秘密花园》,是我在书店买的。记得,那天在书店,我一眼望去,一下子就看到了书柜最顶端那本封面极其别致的《秘密花园》,我踮着脚,好不容易把它拿了下来。

  这本书下半部分是是黄色的,本来是一本很新的书,却因为它那老气的黄色显得有些陈旧。封面上的“秘密花园”四个字的字体给人一种古老的感觉。这四个大字被一个生机勃勃的花园给包围着。花园的拱形木门前还有一个面色蜡黄的小姑娘,看样子花园与小女孩有着密切的联系。怎么样?光看封面是不是就特别吸引人了?

  正是这样的封面吸引着我,所以我才毫不犹豫地买下了它。真正爱上这本书的原因,还是因为它里面的人物个性鲜明。比如说玛丽,起初她是一个面黄肌瘦、体弱多病,而且还带有“公主病”的“小魔女”,全世界的人都得依着她的想法办事,可是后来,她的性格变了,变得开朗活泼了,身体也变得更加健康了。再比如科林,这个坚信自己背上有包的小男孩,他是那么自卑的一个人,在秘密花园里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他变得更加大方和自信了。这本书里其他角色也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让人一读就不会忘记。

  书里的故事情节也十分离奇。那座被废弃了十年的花园,居然在几个孩子的精心照料下变得生机勃勃,让人感觉特别不可思议。故事里的每一次不可思议都会让我产生无尽的联想和无端的猜想,让我迫不及待地想看下一章。

  这本书可厚了,我差不多费了一个月的时间才读完。读完之后,心里只留下四个字——意犹未尽。如果有时间,你也可以读一读!"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50

  同学们,你们喜欢读书吗?我就是这千千万万爱书人之中的一员。不是我夸张,我看书就是这种程度:“不足三次叫,绝对不睡觉。”现在,我就要向大家介绍一本让我如痴如醉的一本书:《神奇的小竹马》。

  这本书讲述的是:在风沙弥漫的格里奇奇大沙漠,盘踞着一对凶恶的妖怪——黄沙妖和风婆子。他们把周围的城镇一个个都变成了看不见花草、听不见鸟鸣的风沙城。不畏邪恶的芳芳和元元,在神奇的小竹马的帮助下,飞到了渺无人烟的格里奇奇大沙漠,经历了惊心动魄的冒险生涯。人妖大战,惊天动地。绿林可爱,竹马深情。情节曲折离奇,妙趣横生。

  当我看到《馋人的清泉水》这一篇时,我提心吊胆,万分惧怕芳芳和元元上了黄沙妖和风婆子的当,喝了那“清澈”的毒药;当我看到《虎口脱险》这一篇时,不禁竖起了大拇指,为芳芳的勇敢、细心而敬佩;当我看到《可敬的白云公公》这一篇时,又忍不住泪落如珠。

  故事里的一幕幕,都是那么生动,使我身临其境。我为芳芳和元元揪心、开心、放心;又时不时地擦汗,为他们想办法,好象是自己在与可恶的黄沙妖和风婆子展开一场勇与智的大拼搏。

  童话是幻想的艺术,它能奇妙的利用幻想的翅膀,突破时空的限制,把我们带到五彩缤纷、妙不可言的神奇境地,从而使我们获得极大的满足和无穷的乐趣。

  而且,芳芳那种勇敢自信、敢想敢干的品格,为改造沙漠、美化家乡的献身精神,以及他对人类公益所具有的高度责任感的形象,给了我难忘的印象很有益的启迪。

  朋友们,经过我的介绍,你们心动了吗?那赶快行动吧:上网查略或书店购买。保证让你看得津津有味!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51

  要说我最喜爱什么?那我一定大声回答:“我的书!”

  我小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套绘本,书刚买回来,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来看。正如高尔基所说:我渴望读书就像饥饿的人渴求吃到面包一样。我就像他,一会就看完了。我还央求妈妈再给我书呢!从此以后,你在我家抬头一望书架、暖气管、甚至床下,都可以看见那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堆积如山的书本。

  我从书中体会到了两种东西,一是平静、二是欢乐。比如,有一天,我和妈妈闹了矛盾,我气呼呼的走进我的房间,发现椅子上有一本书,我迅速翻开看看,很快就“进入”书里了,书里的故事写得多么生动呀!我的气顿时就消了,我走出房间,给了妈妈一个亲亲。欢乐呢?谁都能想到,书里搞笑、有趣和幻想都能让人变得又唱歌又跳舞的,咿咿呀呀。

  我家每本书都是宝贝。那本《包公案》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可那上面没有皱褶、没有裂纹!不过有些书我在上面画了点东西,我很愧疚,再也不画了。

  如果过了几十年、几百年或几千年,你问我喜欢什么?还是那句话:“我最喜欢我的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52

  “书可以让我们的世界更美好,书可以让我们的心灵更善良,书也能改变我们的命运。”书里有很多新奇的知识,那么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吧。

  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虽然大家都知道,但是里面还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知识,你们知道吗?那么你们可要认真听仔细了。

  你们知道其中让我最感兴趣的是这样两个问题。

  人为什么会放屁呢?我一直不明白,直到我看了《十万个为什么》我才恍然大悟。原来,人们吃进去对身体健康的食物,经过消化系统的完善,所以才会放屁。健康的人一天会放11---20个屁,这样我们的身体就是健康的。所以大家放屁的时候不必难为情,这是健康的表现。

  还有另外一个问题是:恐龙为什么会灭绝呢?

  关于恐龙灭绝的原因,人们仍在不断地研究,探索发现中。其中最权威的观点认为,是由于几千万年前的一次陨石坠落事件。陨石坠落使环境遭到破坏,恐龙的生活环境逐渐恶化,食物缺乏,最终灭绝。通过我的认真仔细阅读,我终于明白了,恐龙灭绝的原因。

  “当你爱上了读书,世界就爱上了你。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朋友……”这许许多多的名言警句,躲在告诉我们,要好好读书。因为你读的书在脑子里,你有了学问,你就可以发现地球许多你不知道的秘密。你也可以攀登更高的山峰。

  热爱读书吧!乘我们还年轻,努力读书吧,我们要做对社会,对人民更有用的人。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53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于我来说,在书中总能看到另一个精彩的世界。你可以在书中游遍千山万水,看“半江瑟瑟半江红”的春江盛景,识“忧国忧民、精忠报国”的赤子之心,叹“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傲骨和精神……书是我的老师、朋友、知己;它告诉我许多知识与道理,每天陪着我享受安静的时光;它唤醒了我的大脑,复苏了我的心灵。

  在这个不平常的假期里,我常常宅在家里阅读。其中,我最喜爱的书籍就是《中华上下五千年》这套书。这套书分上、中、下这三本,主要讲述了在华夏广袤大地上,我们的祖先以伟大的创造力、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凝聚力经过世世代代繁衍生息,经历无数磨难,从远古时期走到现代的372篇历史故事。

  这套书带我品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开天辟地的盘古,尝百草的神农炎帝,出使楚国的晏子等等,都让我为之震撼。五千年来,中华民族走过了一条不寻常的道路,铸就了灿烂的中华文明。马克思曾说过:“历史就是我们的一切。它反映人类改造自然,改造社会,不断推进文明进步的历程。”我们的血液里流淌着传统文明的精华,更是蕴含着中华民族博大雄伟的精神。

  在感悟这种精神的同时,我结合当下万众一心的抗疫想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和事。今年的新型冠状病毒来势汹汹,让全国人民猝不及防,让我们的生活也截然不同。白衣天使们勇往直前,冲锋一线,不顾生命抢救病人,中国人民也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在此,我想说:“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这是我们的信念;“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这是我们的意志。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来什么风雨没有经历过?什么困难没有战胜过?只要我们像竹石一般坚韧不拔,顽强不屈终究有一天会春暖花开。

  通过阅读,我看到了华夏文明的璀璨、民族精神的可贵。沿着一代又一代人的足迹,我明白了作为一名中国人,一名新时代的少先队员,应该全面了解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悠久历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才能创造更好的未来!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54

  我想,可能许许多多的人的喜爱布娃娃或者是玩具之类的,可是我选择的是一本书,这本书可以说是第一本领我到书的世界、知识的海洋的大门的钥匙。所以说,这本书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那时是我小的时候,我非常想看书,爸爸知道后,就帮我买了一本幼儿看的书。爸爸也买了一本,好象叫做《影响中国的500篇寓言故事》,我因此对爸爸这本书引起了好奇心。爸爸给我自己买的那本书我几乎都不看了。《影响中国的500篇寓言故事》这本书我几乎很少是看得懂的,我看的时候,爸爸经常在旁边偷偷地笑。因为对当时的我来说简直就是太深奥了,深奥得不得了。渐渐的,我长大了,可我别的什么书也不看。后来,我渐渐的也懂了。就看这本书,这本书蛮厚的,刚刚好500篇。所以我很喜欢我的这本书。下面我来介绍这本书的其中的一篇。

  任国的一位任公子做了一个很大的鱼钩,用非常粗的黑丝和绳子系上去。用50头键牛做诱饵,他蹲在山顶上把它的鱼饵投向大海,每天都这样。整整一年过去了。他却一条鱼也没钓到,后来有一条大鱼吞了他的鱼饵,任公子使劲地拉,只见白浪如山,海水震荡,叫声如鬼哭神号,千里闻之心惊肉跳。任公子终于钓到了一条特别大鱼。他把它开肠破肚,切成许多块,然后加工成鱼干。自渐江以东、南岭以北的广大地区,所有的人都饱餐了这条大鱼。这件事情过去后,有的那些才疏学浅、专爱说长道短的人,都惊奇的互传说着这件事。

  由此看来,拿着普通的钓具,成天在小沟小河边上,他转转的钓小鲫鱼的人强一百倍。他们与那些经世之才相比,相差很远呢!

  所以说,我的喜爱之物是没错的。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55

  从踏进学校大门的第一天起,我们就接触过许多的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童年》、《昆虫记》、《鲁滨孙漂流记》等著名的经典著作,我们学过、度过的名著不少,我最喜欢的是《名人传》。

  《名人传》又称《巨人三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所著,本书包括《贝多芬传》、《米开朗斯罗传》、《托尔斯泰传》三部英雄传记。

  《名人传》是一部独有魅力的人物传记,作者倾注她全部激情,成功的让读者跟传记中的三位历史上极富天才且有伟大建树的大师接触,分担他们的痛苦、失败,也分享他们的激情、成功。传记里的三人,虽然一个是音乐家,一个是雕塑家兼画家,另一个是小说家,但是他们的人生丰富多彩,他们的作品精深宏大,他们的影响历久弥新,他们每个人各有自己的园地。散步专辑都着重记载了他们在人生忧患困顿的道路上,为了寻求真理和正义,为了能够创造出可以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历经苦难,而不改初衷的心路历程,凸显他们崇高的人格,博爱的情感和广阔的胸襟,赞美了他们顽强拼搏的意志和高尚的品格,从而为我们谱写了一阕“英雄交响曲”。

  从结构上看,《贝多芬传》、《米开朗斯罗传》、《托尔斯泰传》看似各自独立、互不相干,实际上却有内在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即源于三位传主在精神上的相似,也源于罗曼·罗兰的另一种重要思想,即欧洲统一的思想和人道主义精神。

  山东省莱芜市高庄苍龙峡小学三年级一班亓仕伟指导教师何桂香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56

  有一天,我看了一本叫《成语故事》的书。是指一些故事引发的成语。他们是有名的将领和军事家,心慌意乱带头。我来讲讲金和石的故事。

  李光有一次带着数百骑兵去迎击匈奴,李广故意在原地休息,让匈奴人以为前面有埋伏,再也不敢进攻。那里可以展示他的精神和战略,善于战斗,勇敢战斗。

  李广又一次被免了职,晚上走路被巡警抓住,心想李广原来是将军。军官不买,讽刺道:“你当不了现任将军。你晚上会被拘留,更别说前将军了。”李光被关了一夜。他复职后。他想尽一切办法想杀死那个巡警。这就证明了李广的窄测意味着你是班长,你是以班长的名义害人。

  还有一次,李广去打猎,跑了一天也没找到猎物。他突然看见一只老虎。他拿出弓和箭,搭了一箭,用尽全力像满月一样拉弓,向老虎射出一箭。他发现老虎没挣扎,就去看原来是石头,但是石头已经磨破了。这证明,如果你一丝不苟,专心致志,考试一定会得满分!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57

  读书就像吃药一样,药能治病,书,能治好愚蠢和无知。一本书,就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港湾,驶向人生无限宽广的海洋。

  而《父与子》这本书就是我的药,我的船。这本书是俄国作家伊凡·谢尔盖耶维奇·屠格涅夫写的一本长篇小说。讲述了作者与他孩子的真实故事,有趣又不失温暖,夸张而又不失真实。

  这本书以漫画的形式来表述父子之间的情感。秃头的大胡子爸爸和蔼、慈祥、幽默,留着刺猬头的儿子调皮、聪明、可爱。一家人其乐融融,生活得幸福快乐。父子之间的故事平常却很搞笑,生动而又感人,从一个个小故事里,我感受到了父与子那纯真的童心。

  我从这本小说中感受到了两代人之间那浓厚的亲情,感受到了父子之间的理解,信任。他们感情很深,互相信任,心灵相通,成为父子之间渡过难关的最大条件之一。我想家长与孩子之间就要多沟通,书中的父子就是通过沟通,彼此之间有了信任,才会生活的这么快乐。有了沟通,家人之间就会互相体谅,互相忍让,家庭中就会多了些和蔼和温暖。

  书中的父子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很爱对方,他们在一起有过苦恼,但更多的是快乐,让我体会最深的是他们那浓浓的父子情,感动天地。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58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好书,像长者,谆谆教诲,似导师,循循善诱,如朋友,心心相印,”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书是一艘船,带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无限广阔的知识海洋,书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今天,我就向大家范本一本好书——《西游记》。

  《西游记》是我最喜欢的名著,它像明灯一样指引我向前进的方向,不使我迷路,他像嵌在夜空上的月亮一般,让我心旷神怡,《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吴承恩字汝忠,《西游记》与《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被称为中国古典四大名著。

  故事讲述了孙悟空,唐僧,猪八戒和沙和尚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他们不辞辛苦,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到真经,《西游记》展现了精彩的情节,奇特的想象,让人回味无穷。

  他们师徒四人个性鲜明,各有千秋。孙悟空坚持不懈,不畏权贵,神通广大,机智勇敢,聪明好学,不几天就学会了七十二变和筋斗云,他斩妖除魔不怕辛苦,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其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喜欢他大闹天空与哪托三太子对战那一段,孙悟空从耳朵里掏出金箍棒朝哪托三太子打,哪托三太子没有反应过神来,就捂着头灰溜溜的走了,李天王与孙悟空大战了两个回合,李天王就败下阵来,孙悟空可调三战神佛啊!孙悟空打了胜仗,我真替他欢呼雀跃。

  每当我读到真假孙悟空时,我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当我读到孙悟空大战红孩儿时,我真替他捏了把汗,怕他败下阵来,当我读到他们师徒四人取回真经修成正果时,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

  读了《西游记》,我想到我从小做事爱半途而废,妈妈经常为此着急,直到我读完《西游记》里的故事情节后,就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读了《西游记》我明白了里面人物的精神,下定决心要向他们学习,做一个坚持不懈的人,妈妈为此笑得合不拢嘴。

  总而言之《西游记》这本书非常有趣、生动,小伙伴们可以看一下哦!我们要坚持多读书,读好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59

  我喜爱《唐诗三百首》这本书,并非书中的情节特别离奇曲折——它不是小说;并非因诗的语言刁转古怪——它不是韩寒的《三重门》。我喜爱《唐诗三百首》,因为它就是一卷美妙无比的风暴画,更因为它从侧面记载了唐朝从辉煌到衰落的历史。

  翻开《唐诗三百首》,思绪仿如泉水连绵不断地涌来,随着那琅琅上口的诗句,飘向那充满诗情画意的年代,神游其中。这里有无尽的风景等待我慢慢领略。

  那里有要白天姥山的梦幻:“千岩万转路不定,迷花倚石忽已瞑”;有杜甫长江边的苍凉:“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有李商隐在窗边的离愁:“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有张九龄望月而来的感慨:“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还有王维在田园中的恬静:“反影入深林,复照青苔上”。这些景色包含着诗人追求自同,藐视权贵的反抗精神,或是蕴藏着诗人对亲友的思念,又或是倾注着诗人向往自然的感情。所谓一切景语皆情语,当情志景被诗人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时,便成了世界最美之景。

  唐诗不仅给我带来美的享受,还让我志伟人作心灵的对话。

  在唐诗中,我知道了李白为何酗酒,杜甫为何飘泊,王维为何隐居,李商隐为何缭倒终身。因为他们关注民生疾苦,揭露社会的弊端,但这些都不是权者想要的。所以他们必须离开官场,离开那个闭塞、黑暗而肮脏的地方。但他们并没有离开百姓,留下了那些不朽的名句,传诵千古。《唐诗三百首》仅是唐诗的一烛部分,但它已能反映唐朝由盛到衰的过程。

  杜甫《泊秦淮》中的“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他不是为了斥责歌女,而是借古讽今,寄寓感慨。把讽刺的矛头指向唐朝那些买唱享乐,醉生梦死的上层人物。杜甫曾称赞李白是“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从“我辈岂是蓬蒿人,仰天长笑出门去”到“钟鼓馔王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再到“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从少年得志到壮志未酬,终与权贵势不两立的过程,从一方面反映了唐统治者糟蹋人才,致使国家逐渐走向衰落。诗中看史,其实也是鉴赏诗的一个重要途径。

  “独生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这是王维的《竹里馆》,也是唐代五绝中我最欣赏的一首。诗中既闻“弹琴”又有“长啸”仿佛置身于田园中,宁静而清幽。王维早年的诗气慨豪迈,中年以后风格清幽,意境幽远。他作的山水画,清润精妙。苏轼称为:“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后者。后期的诗使我了解到静是一种泰然,闲适,完满的情怀。是“蝉蜕尘埃之中,浮游万物之表”的境界。

  杜甫是唐代现实主义派的大诗人,他生活在唐代由盛转衰的年代,残酷的战争,苦难的环境使其的诗能够反映社会动乱和人民疾苦,所以被称为“诗史,诗圣”。杜甫的名篇《蜀相》,歌诵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丰功伟业。“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此诗又叹惋了诸葛亮的壮志未酬,也无限深意地表达了诗人自己壮志未酬的苦痛心情。他还创作了许多脍炙人口的诗篇,如《三吏》,《三别》等都反映了“安史之乱”中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以及自身对他们的深切同情。

  《唐诗三百首》是一本值得细细品味的好书,每读一遍都会有一份新意,一份心情。慢慢地你就会情不自禁地喜爱它了。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60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洋葱头历险记》。书里面有两组对立的人物,分别是不安好心的柠檬王、番茄骑士,和聪明伶俐的洋葱头。洋葱头不怕柠檬王和番茄骑士,勇敢面对困难,最终解救出它的爸爸老洋葱头。下面我就为大家讲述《洋葱头历险记》吧!

  有一次,老洋葱头一不小心踩到了柠檬王,惹怒了他,他便把老洋葱头关进了牢房。这时,洋葱头十分痛苦,想尽了各种方法来解救爸爸。然而一次次失败了,还被柠檬王关进了最脏最臭的牢房。最后,洋葱头相处了各种妙法,逃出了牢房。可是老洋葱头却依旧关在牢房里。

  笨笨的番茄骑士总是被柠檬王利用。有一次,他被柠檬王叫去捉洋葱头。因为柠檬王的兵力不足,许多士兵被又肥又胖的橘子男爵压死了,狠心的柠檬王一把就将橘子男爵杀死。

  洋葱头可聪明了,它在牢房被关押的时候,用土豆羮和砖头粉当墨水,这土豆羹就是柠檬王的柠檬兵送来的饭。把白衣服当作纸,写信给在上一层的爸爸老洋葱头。由洋葱头牢房里的一只蜘蛛,专门给他们送信。后来又叫蜘蛛送了一封信给鼹鼠叔叔来救自己。鼹鼠叔叔知道后,叫来了它所有的孩子一起挖洞,最后把大家全部都救出来了。

  还有一次,当青豆律师快要被吊死的时候,洋葱头叫鼹鼠挖洞救了他。可恶的青豆律师不但不回报它们,还把它们俩————鼹鼠和洋葱头,骗到了柠檬王那里。这让鼹鼠和洋葱头十分气愤。后来,鼹鼠和洋葱头联手撞死了柠檬王,并把它埋到土里。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因为自己有许多仆人,就觉得特别强大,到处伤害好人,总有一天会自食其果,到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61

  我喜爱的书有许许多多,像小哥白尼军事科学、上下五千年、百科大全、我们爱科学、一千零一业......等等都有,可我还是喜欢韩国的我们爱科学中的列奥和毛毛的经遇让我提心掉胆,他们的幽默让我捧腹大笑,他们的知识让我目瞪口呆,他们的结局让我安心里得。

  有一次,毛毛和他的爸爸还有姐姐在日本不辛遇到地震,可毛毛爸爸那超烂的日语让大家错过了逃身的机会,全岛的人都跑了,就他们一个个傻了眼的站在坡上,只到地震开始了、海水倒灌、山崩地裂、海啸突发、发生泥石流才全部一起行动往高处跑。在神秘洞穴大冒险中,毛毛被他的哥哥害的饿的要死,因为他哥哥爱上了阿只姐,所以只给阿只姐多点食物,给毛毛食物特少,还让毛毛省点吃。这让毛毛觉得他哥哥有点重女轻男的感觉。在原始丛林里,和机长叔叔一哄而散,带着毛毛和他姐姐打猎,得到什么东西可以吃,什么东西不可吃。在列奥的生活中有许多与中不同的生活,到慌岛上,列奥的爷爷可凶了,和他爸爸一样老忘带东西。像在荒岛上忘带打火机,错过飞机飞过事点火把的机会。……这是说一个普通的小孩有如此大的大冒险,我也想有这么经遇大冒险,我绝的一定很有刺激性。和毛毛一起冒险,经过风风雨雨,把自己练成一个铁男子汉。让自己学到更多的知识。

  啊!这本书真棒真好看,让我们与毛毛和他爸爸还有列奥一起去探险把,一起穿越丛林,漂流过海把。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62

  五一准备结束了!我把家里的书给看完了,所以我跟妈妈打算去南宁买几本书看。

  在买的几本书里我觉得最好看的书是一本叫{弹痕}的书。他的主人公是一个叫战侠歌的军人他完成了教官所有任务就说其中一个任务吧:一天,战侠歌被教官叫去丛林完成任务,任务是:从丛林一头走到另一头去。战侠歌走啊走啊,一会就到晚上了。他忽然发现一只孟加拉虎和一群野猪盯着他,战侠歌用一种不怕死的眼神和他们对质。不一会孟加拉虎就和野猪跑走了。过了几天战侠歌就走了出丛林。

  在战侠歌的任务里还有很多精彩部分我没有说出来,但我知道战侠歌有一种军人的气魄和军人的自信。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63

  我以前只喜欢看童话书,妈妈对我说,要多看些知识性的书,不能只看童话书。上个星期六,外婆带我去少儿图书馆借书,我借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上个星期,我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把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水中生物篇,第二部分是生活常识篇,第三部分是宇宙天文篇,第四部分是物理篇,第五部分是节气节日篇。我最喜欢宇宙天文篇,它让我知道许多宇宙的秘密。比如宇宙里有什么东西?为什么天文学要以光年来计算距离?流星是星星从天上掉下来的吗?……我把这本《十万个为什么?》看完了,就开始考妈妈问题,妈妈有好多好多的问题都没有回答出来,现在,我看了课外书,比妈妈还聪明。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64

  我有一本《岳飞传》,我很喜爱,里面讲的是南宋时期抗金名将岳飞的故事。岳飞字鹏举,汤阴县人,由于黄河决堤而引发大水,岳飞与他的母亲漂泊到了黄内县,后被一姓王的有钱人家收留。

  岳飞曾拜师周桐学习武艺,有一次在李府的演武厅里大显身手,拉开硬弓连射九箭,居然都从一个孔进去,被选中进京大考,最后成为名将。岳飞在八盘山小胜后,又在青龙山打败金兵粘罕,一世英雄,却不料最终死在了小小秦桧手中,在风波亭被勒死,他的坟后来被皇上迁到了西湖旁边,又建了一座岳王庙。岳飞真是一生英勇,为国家东征西讨,被奸臣害死实在是太可惜了。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65

  我所喜爱的一本书名字叫做《杨家将》,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大宋打退辽国的契丹人,在战场上杨家将士们奋力厮杀和勇猛护主的故事。

  由于宋太宗五台山一游中了萧太后的计,幸好有杨家将们的维护,太宗才得以保命,可杨家将们却伤亡惨重,最后五郎在五台山出家了,六郎成为了一名退辽先锋,但最终杨继业头撞李陵碑而死,七郎被潘仁美乱箭射死,共中了103箭,有几支箭上刻着“潘”字。杨门女将们都很英勇,尤其穆桂英最为厉害,大破天门阵,她真是女中豪杰啊!看完这本书,我体会到勇敢的精神,还了解了一些历史的由来,这本书实在太好了!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66

  我着过许许多多的书,但是在我所看到过的书里,我最爱看的,要数《木偶奇遇记》这本书。这本书十分漂亮,淡绿色的封面,上面画着个可爱的小未偶,它正歪着头,做着可笑的鬼脸。画面上还有个年过半百的老人,花白的胡须和头发,穿着破烂的衣裳,看了,觉得那老头儿怪可怜的。这本书我已经珍藏了3年之久,但是它还是那么新,就像刚刚买来的一样。一本普普通通的书,为何如此珍贵我说,这不是一本普通的书……这还得从我上三年级说起:那一天,我在走廊里跟小朋友玩追逐游戏时,不小心把三(2)班门前的花盆撞倒了。当时,我吓得连忙把打坏了的花盆弄弄好,用一根细绳把掉了的枝叶捆好,然后就逃走了。那几天,我老是心神不定的,总怕老师知道。事不出两天,班主任蒯老师把我叫进了他的办公室。我心里像揣了只小免子一样,一味地跳着,来到办公桌前。蒯老师亲切地问:“三(2)班的花盆是你打碎的吗?”我想:糟了,这件事被老师知道了,非挨批评不可。

  于是,我支支吾吾地答道:“不,不是我弄坏的。”蒯老师见我这么说,没有发火,却更加和蔼了:“那好吧!我这里有一本书,书名是《木偶奇遇记》。你看看,兴许对你有帮助。”我接过了书,想:“咦,老师怎么给我书看,大概是被我哄过去了吧!”我拿着书迈着沉重的脚步向家里走去。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书,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可是越看到下面越不是滋味。特别是看到狐狸和猫合谋想来骗木偶匹诺曹钱的情节:小木偶被捆在一裸大树上,险些丧命,幸亏来了份个美丽的仙女,把它救了下来。仙女询问小木偶的遭遇,可是因为小木偶逃了学,没有脸说实话,就编了套假话,而当它讲一句假话时,鼻子就长一尺,后来,鼻子变得很长,小木偶只得承认错误。这一情节最使我感动。看完了书,我想:“自己为了不挨骂,就说假话。对小木偶的惩窃是长鼻子,郑对我的惩窃,是什么呢?”我想着,突然明白了蒯老师为什么要把这本书借给我看的原因。我不正是那个小木偶吗?我冲出了屋子,来到了学校的办公室。

  我哭着说:“老师,我错了,花盆是我弄坏的。”并且把书还给蒯老师。蒯老师高兴地说:“承认了错误就好,这本书你不用还给我了,就留给你作个纪念吧!”我拿着书,暗暗地对自己说:“以后,可不能再撒谎了。”我把这本书放在我心爱的写字台上,每当我做作业时,总能看见它。封面上的小木偶仿佛在对我笑:让我们一起做个诚实的好孩子。这本书永远鼓舞鞭策着我向知识的高峰攀登,同时这本书也倾注了师生之情。这样的书我怎能不爱它呢?我真喜爱这本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67

  今天妈妈给我买的一套书到了,一到家我就迫不及待的打开包装,我看了一会就不想看了。

  下午另一套也到了我和上午一样迫不及待的打开包装。一打开我就不由自主的拿起一本,坐到一边爱不释手的看着。

  我津津有味的读着,看了好长时间我还是目不转睛的盯着每一个字。我真的太高兴了,高兴到兴高采烈,不!高兴到没有词可以形容了。

  我为什么高兴呢?因为我特别喜欢这书,喜欢到废寝忘食的地步。

  没在我看书的时候都会想起这样的一句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妈妈对我说过:“你不能只读你喜欢的书,你要博览群书。”

  在这之前已经有许多书被我这只“小老鼠”给“啃”完了。

  在书中我认识了无所不能的福尔摩斯;奋勇拼搏的战神;机智勇敢的查理九世;大名鼎鼎的洛克侦探三人组······

  你想懂得世界吗?那就读书吧!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68

  俗话说:“黑发不如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从这句话中我懂得了,人应该要在年轻的时候好好读书,等老了以后就晚了。我就喜欢读书,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叫做《格林童话》。

  这本书中有很多故事,比如说:白雪公主,灰姑娘,小红帽,六只天鹅,三根羽毛等等。其次,我喜欢的一个故事就是白雪公主了,让我来和大家讲讲吧。

  一个国王和王后有一个女儿,小女孩在出生不久,王后就死了。过了一年,国王又娶了一个新王后,新王后有一面魔镜。

  小女孩叫白雪公主,她慢慢的长大,美得像一朵鲜花,王后知道了这件事,气急败坏,想立刻把白雪公主从世界上消失,读到这里,我觉得这个新王后非常坏。

  这本书的故事让我如醉如痴,从一开始看这本书我就根本停不下来,连吃饭都忘记了。这本书是著名的格林兄弟写的,我把所有的课余时间都放在这本书里面

  不到三天我就把这本书读完了,后来又读了好几遍,现在有的故事都快背出来了。从这些有趣的故事中,我不仅体会到了其中的乐趣,

  还学到了学到了许多的到了,明白了做人要善良,不能干有违背良心的事情,做人要正直勇敢,这样才能过的别人的认可。我要做一个有用的人。

  古人云:“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一本你喜爱的书应该要认真去读,这样才能养成一个爱读书的习惯。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69

  莎士比来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些名人所说的名言名句都充分诉说了书籍对全人类的重要性,而我个人认为书是我们新世纪少年最好的老师,下面我就给你介绍我最喜爱的一本书《鲁滨逊漂游记》。

  这本书是一本名著基本上是家喻户晓,文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十分地喜欢冒险,他年少轻狂不听父母的劝阻非要出海,结果漂流到了一座孤岛上,再也回不到他那温暖的家了,再也回不到父母的身边了,可是鲁滨逊并没有一度陷入到绝望之中,而是重新振作了起来,因为他坚信如果绝望地待在原地只能等死,还不如放手一搏或许还有生存下去的希望,最后鲁滨逊在那一个孤岛生存下去,鲁滨逊在那一个孤岛生存了20多年,他凭借的仅仅是自己的聪明的才智吗?最主要的是他十分地独立,现代大多数儿童都达不到,现在的很多儿童在家里就是家里的小王子小公主,经常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还记得之前有一条新闻吗?一位高中生考入北大,因为生活不能自理而被劝退,这多么的可惜呀!辛辛苦苦学习了十几年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大学,却因为生活不能自理而被劝退,我也不是很独立,记得在我5岁的时候,妈妈带我去吃汉堡,我在里面玩出来之后发现妈妈不见了,十分的害怕眼泪也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不停的往下流,过一会妈妈回来了,原来她只是去一了洗手间。

  同学们,我们要时刻记得我们不可能一辈子都依赖着父母,我们不可能当一辈子的“啃老族”,我们应该学会独立,中国的少年儿童身上应该有一些鲁滨逊的精神才好,知道了吗?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70

  老师上完了林海英写的《冬阳·童年·骆驼队》那一课,其实,我们以前也学过林海英的《窃读记》,便叫我们买林海英的自传体小说《城南旧事》。我就叫妈妈买,妈妈就在网上下了订单。

  过了三四天,书终于到了,我迫不及待的从爸爸手中抢过来,就跑到楼上看书去。我第一次拿到书时,心里满怀激动,不知道书的内容是怎么样的。我小心翼翼地把书放在手中,就像手中拿着宝贝一样,轻拿轻放,我左看看,右看看,似乎从来没有见过书一样。我迫不及待地用小刀轻轻的划开包装皮,书的封面写着《南城旧事》和作者林海英。

  这本书就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让我爱不释手,我看了一页又一页,狼吞虎咽的。因为看的太痴迷,就忘记了吃饭。不管妈妈叫了多少次,我就像聋子一样听不见。妈妈推开我的房门,像母狮子一样吼叫:“吃饭了”,我被妈妈的“狮子吼”给吓了一跳,放下书,赶紧去吃饭,表面上,我在吃饭,其实我的脑海里还回味着那本书里的精彩段落。晚上睡觉时,我就偷偷地爬起来看书。过了许久,妈妈看见我房门的灯没有关,便打开房门,一看我竟然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这本书里,小英子学骆驼咀嚼的事,虽然作者说他是傻事,可我觉得这是作者童年生活的童真,童趣。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71

  前几天,老师给我们讲了一篇课文《大禹治水》。这是个故事出自于《上下五千年》,我顿时对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很想读一读这本书。一回到家,就让妈妈给我买了一套《上下五千年》。写完作业后,我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从上古时代一直讲到清朝末年,我对上古时代的故事特别感兴趣,比如盘古开天地、女娲造人补天、钻木取火。下面我就来给你们讲讲钻木取火吧!

  通过钻木取火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火是怎么发明出来的。最早的原始人,还不知道利用火,东西都是生吃的。那时,火山爆发、打雷闪电的时候,树林里会起火。偶尔他们会捡到被火烧死的野兽,拿来一尝,味道还挺香。于是他们就想办法造火,经过多次试验,他们发现把坚硬而尖锐的木头,在另外一块硬木头上使劲地钻,钻出火星来;也有的人把碎石敲敲打打,也可以敲出火来。有了取火的办法,他们就可以吃烧熟的东西了。我想,有了他们的这个发明,才会有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我会更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籍是我成长路上的好伙伴!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72

  小朋友们,你们看到这篇文章的标题时,是否认为它是一所学校呢?不是的,《麦克唐纳学校》是加拿大幽默儿童小说。

  今年暑假我和妈妈去图书馆还书,我比较爱看科普类的图书,妈妈说我可以尝试着看一些外国的儿童文学书,了解了解外国的小朋友成长的过程和思想。我想也是哦,生活在同一片蓝天,同一个星球上,外国的小朋友的校园生活又是什么样的呢?我从外国文学书架上找,咦!找到一本《麦克唐纳学校》。我就顺便拿起来翻看,看着看着,我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这本书是加拿大的一位初中三年级的大哥哥在他的田径老师的指导下写的一本校园小说。《麦克唐纳学校》是一个崭新的世界,当时的社会背景,校园环境,教学设备,师生关系……一切都与我们的生活如此不同。文中的两个小主人公在学校制造各种麻烦,给校长添乱,违反校园纪律,他们的恶作剧令人捧腹大笑。

  书中的主人公布鲁诺和布茨的恶作剧让我看了哈哈大笑,虽然他们看似整天调皮捣蛋,但是经常被老谋深算的“鱼儿”校长修理。但依然是一股正能量——通过抗议来释放学习压力,丢弃学习烦恼,建造快乐校园生活。

  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麦克唐纳学校》是我的理想世界,读了这本书就像是交了一个知心朋友。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73

  我是一名喜欢畅游在书海之中的男孩子,在我所看到的许多著作中,我比较喜欢一本叫《神秘岛》的书,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下面我就带大家体会一下神秘岛的神秘吧!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作品,他被誉为“现代科学幻想小说之父”,所以说喜欢探秘喜欢刺激的小伙伴们可以多看一下他的作品哦!

  《神秘岛》这本书主要讲诉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被困在南方军队中的五个南方人想伺机乘气球逃脱,而在途中被扔吹到了南太平洋的一个荒岛上,但是他们并没有绝望,而是从林肯岛到塔波岛,从慈悲河道远西森林,从壁炉道花岗岩宫,他们依靠着团结与互助,还有他们的聪明和勤劳,让他们从一无所有的困境中走出来了,便成了幸福生活的主人翁,一切的一切都依靠他们自己的努力创造得来的。在黄岛的时光也不是那么一帆风顺的,每当有危难的时刻,总会有一个神秘人在帮助着他们,这个人就是在他们到达之前就已经住在岛上岩洞里的尼摩船长。最后在一次火山爆发中,这几个人都险些丧命,直到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所指挥的“邓肯号”经过那里时,才把他们搭救了。

  书里面的几个主人公中,我最欣赏的是一个充满智慧的工程师——塞勒斯·史密斯,技术和科学知识让一些看似简单无用的东西在他的加工下就变成了大家必不可少的生存用品。他冷静,理智,甚至有点未卜先知。大家在他的带领下平安的在岛上多了三年,他充满了无私奉献的精神。

  听了我的概述,大家有没有对《神秘岛》这本书有一点点的好奇呢?如果你想知道更多人物的事情,还有他们在岛上的更多神秘的事情的话,那就赶快也阅读一下这本《神秘岛》吧。

  最后也希望大家可以在文学的海洋里乘风破浪,直济沧海!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74

  四大名著大家一定都不陌生吧,《红楼梦》、《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曹雪芹写的《红楼梦》。

  这本书是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架构出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衰史。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使第四回。这回开端作者从秦氏房间里风流的摆设来体现秦氏生活的奢华。贾宝玉也是在这一片香艳中如梦的。这回末端,作者通过刘姥姥的见闻描绘出贾府生物情形。房子雕梁画栋,摆设价值连城,从而奠定了作品的主要基调。我觉得这一情节的出现为全书增添了几分玄幻的色彩,同时又暗含着天命如此,犹不可违的悲凉之感。

  鲜活的人物,七美德爱情演绎出这部读不完、说不尽的千古奇书。《红楼梦》以其皮罗万象的内容、博大精深的思想、精湛完美的艺术、丰富生动的语言,不仅稳占中国小说的榜首,而且成为中国文学的典范和骄傲,并屹立于世界文学之林。我已经无法将《红楼梦》看成一本普通的小说了,它更像是一部厚重的历史,写满了悲欢离合。

  想想大观园里的那些可爱的女孩:多愁善感的林黛玉,端庄大方的薛宝钗,温柔善良的迎春、志气清高的迎春……。每一个都冰雪聪明。可到头来,林黛玉因泪而亡,薛宝钗独守空房,迎春受虐而死……书中的贾宝玉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主人公。他是通灵宝玉的化身,清纯纯洁。他不喜欢读书,因为他不想考取功名,不想去他的考场。他口无遮拦,因为他不想为封建礼教控制。贾宝玉与大观园中众多姐妹关系都很好,因为他懂得这些女孩的内心,能看到她们水一样清澈的心灵。

  《红楼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生动的情节。我坚信每一个读过它的人,都会像我一样沉迷于书中、爱不释手。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75

  书是知识的海洋,让我们在其中遨游;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爬上更高层;书指导我们的人生,有它为我们导航便有持久不变的风标。

  正是因为我热爱书,才会去探取书中精品,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小公主》,它是一本外国中篇小说。作者伯内特通过对当时英国社会与道德的批判,构勒出了萨拉这聪明伶俐,爱幻想的女孩儿,她时时都保持一颗高贵的公主心态。这也是我为什么如此喜欢萨拉的原因。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小萨拉初到时钦小姐学校的优厚待遇到她父亲因破产压力而导致死亡中,萨拉成长的辛酸经历,作者笔下的萨拉是一位具有高贵公主气质的印度富家女,她也成为广大青少年心中的“偶像”。

  由先前的富家女,变成一份钱也没有的小苦工,谁看了也会心酸,就像自己去体验了一样,但萨拉给人坚强、刚毅、仁兹宽厚的性格却为她的人生画上精彩的一笔。

  作者以其他作家常用的手法,从先前的富化背景一下为苦难,无能为力的场面,无不感动广大读者,不过书中还有几个更突出的角色来衬托萨拉的性格、品质,如胆怯、善良的贝基(萨拉的“听众”粉丝);幼稚、笨拙的厄门加德,幼小、爱哭的洛蒂(十分依赖萨拉)还有便是萨拉最关疼的明钦小姐,她贪图钱财,因萨拉(家里)破产便不让她读书成为学校的苦工。这些鲜活的人物都衬托了萨拉在各个方面的作为、表现。

  这本书的最大欣赏点是萨拉得知父亲死后的表情、行动等点,都反方向描写,而不是以往的大哭大闹的场景,而是镇定,冷静的心态,以及平常普通的动作,这些特点更是塑造出了完善萨拉的高贵形象。

  也正是通过《小公主》这本书,萨拉这个惹人注目的人物,让我读懂即使身处逆镜也要努力去学会成长,逆镜成长的人往往比顺镜成长的更坚强、刚毅。如果你遇到挫折,困难读读《小公主》它会教会你很多东西。

  那是那句:五彩人生需要去阅读、体会,多读读《小公主》之类的书,大有所益!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76

  我有一个好朋友,每天都陪伴在我身边,它给我带来了许多知识和乐趣,教会我许多做人的道理,它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童话》是丹麦著名的童话大师安徒生所写,书中有许多我们大家熟悉的童话故事,比如《海的女儿》、《卖火柴的小女孩》等,这些故事都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爱不释手!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故事是《海的女儿》,它讲述了一位美人鱼公主救了掉在海里的王子,为了能见到王子,美人鱼让巫婆割下了自己的舌头,变成了哑巴,尾巴变成了人腿,她走路时就像在刀尖上走一样,仿佛血都要流出来。可是,王子并没有和她结婚,在王子新婚第一天早晨,美人鱼公主变成了泡沫。美人鱼公主那么勇敢,那么善良,为了所爱的人能幸福地生活,宁愿牺牲自己,让我非常感动……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幸福,有爸爸、妈妈的百般呵护,有老师的辛勤培育,有同学朋友们的关心爱护,我们更应该珍惜这一切,好好学习!

  《安徒生童话》——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爱你!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77

  书,人人应该都有的,但是读书的人却很少,为什么呢?因为有一大部分人没有养成读书的习惯,所以对于这些人来说,读书是一种折磨。不读书,又怎么会从书里学到知识呢?所以,一个有知识的人,一定是有良好读书习惯的人。

  我有一本书,名字叫《童话大王》,里面有30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非常的精彩。比如《石竹花》,讲述的是王子爱上了一位公主,可是王子的车拉不动,于是公主就变成了一朵石竹花,王子捧着石竹花回到了王宫,他们举行了一场隆重的婚礼。这个故事很让我感动。还有一个故事,名字叫《一支小提琴》,故事讲述的是一个音乐家拿了一支小提琴,可以弹奏出美妙的音乐,音乐家在家里练习了好久,拉出来的音乐真是动听无比。音乐家到各地去演出。有一个商人看到了商机,想偷走那把小提琴,然后去谋取暴利,后来,音乐家知道了之后,把那把小提琴摔碎了,大家都非常惋惜。还有一个故事,叫《蝴蝶泉》,讲的是一个猎人救了两个姑娘,后来这两个姑娘都像嫁给猎人,猎人不肯,两个姑娘就一起跳进了山涧下的一个泉眼里摔死了。猎人闻讯后,善心欲绝,也跳了下去。当猎人跳下去不就,就从泉眼里飞出了三只美丽的蝴蝶,这三只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后来人们就把这个泉眼叫做蝴蝶泉。这些故事都是我从书里看到的,我非常喜欢这些故事。

  书是人们成长当中必要的东西,如果没有书,就像植物失去了水,夜晚失去了星星一样。所以大家赶快行动起来吧,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正如古人说的那样:“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这句话就是告诉我们这些后人,一定要多读书,如果没有了书,就什么事情也做不好了。所以我立志,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78

  书,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吧!书,可以成为我们的朋友,而我的“朋友”就是这本书——《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因为书里的每一句话,都说到了我的心坎上。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

  一听书的名字就让我们知道了,这是一本童话系列的书。这本书的内容是一只能闻出孩子味的绿毛乌龟,只要能有孩子味儿,它就永远也不会老。同学们一定会问:“这‘孩子味儿’是什么呢?”就让我来慢慢讲解吧!

  这故事里面有四个调皮的男孩子,其中一个叫——马小跳。他是一个非常有童心的孩子,现在同学们知道了吧!这个“孩子味”就是指非常有童心的意思。

  现在同学们的问题解决了,我们现在就开始讲一讲书的含义吧!现在,大人们都自作主张,不给孩子们一个自己的空间,让孩子去补习班,让孩子去学习那些五花八门的东西……一点也不去了解一下孩子自己的“心声”,就连写祝福语的时候,都是写一些学习进步……而不是每天快乐、幸福。

  说到快乐,现在的孩子已经离这个词很远很远,却距离学习这个词,被逼得很近很近。这两个词,都可以被誉为“反义词”了。也就是说,那只绿色乌龟,已经很难寻找到……不!是搜索到有“孩子味儿”的儿童。

  所以,为什么前面我说这本书里每一句都说到了我的心坎儿上的原因。大人们呀!给孩子一个自己的空间,不要让他们与“学习”这两个字紧紧地绑在一起,给我们一点空间吧!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7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五年级上册的语文课本。如果你问我为什么喜欢它,我可以毫不犹豫地回答,语文课本不仅仅是一本书,它更是让我增长知识的一个良师。因为语文书内容丰富,而且每一篇课文都告诉我一个道理。

  语文课本分八个单元,又加上七篇选读课文,内容非常丰富。比如第一组的《窃读记》,表达了小作者当年对读书的渴望和对知识的渴求,告诉了我们读书是件很不容易的事,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把读书变成我们生活中的一种乐趣。说到这里,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情景……

  以前我根本就不爱读书,就算是读书,也只是瞄几眼,看看书中的图画,就迫不及待地出去玩了。自从学到五年级课文中的第一单元,就懂得了读书的道理,就更加爱读语文书了。比如每天晚上睡觉时,会把学过的课文认真地读一遍,就连我上卫生间时,都把书抱在怀里。

  我想,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位名人对话。语文书就像是一位名人。书就像一艘非凡的战舰,把我们带到知识浩瀚的海洋。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80

  每个女孩儿都梦想着成为一个公主:头戴金色的王冠,身穿拖地的长裙,住在华丽的宫殿,英俊的王子陪在身边……

  我也喜欢一本书,书名是《100个公主故事》

  故事中有:白雪公主,艾洛公主,爱丽儿公主,仙蒂公主,茉莉公主和贝儿公主。我最喜欢的是爱丽儿公主,它是一条美人鱼。

  她坚强,勇敢,乐观,自信,聪明,调皮可爱,高雅不凡。爱丽儿是一位生活在海底王国的美人鱼,对任何事情都充满着强烈的好奇心,但不鲁莽行事,他心思细腻,爱动脑筋,始终不放弃梦想。

  在大海深处,有一个神秘的王国,有一位叫爱丽儿的小美人鱼。爱丽儿和其他人鱼不同,他十分向往人类的生活。有一天,比目鱼告诉爱丽儿公主,人类用脚走路,而且人类不能在水中游动。爱丽儿觉得很奇怪,不知不觉陷入了沉思中,忘记了父亲——川顿过往的生日舞会。

  国王非常生气,命令赛巴斯丁看住爱丽儿。可还是没能看住,爱丽儿跟这艘船又到了海面,她攀在船沿上,看到一位年轻的男子,船上的人都称他亚力克王子。爱丽儿喜欢上了她!天色突变,一场猛烈的暴风雨来了。巨浪吞没了船!王子因为头部受伤,跌入水中,爱丽儿想起比目鱼说人类是无法生活在水中,于是爱丽儿把王子拖上了沙滩,并用甜美的音乐唤醒了王子。爱丽儿看王子快醒了,便藏到了一块大礁石后面,王子醒了,便带着他的爱犬回家了,只有爱犬知道是爱丽儿救了王子。

  爱丽儿回家后经常因为想王子发呆,被女巫乌苏拉利用,骗爱丽儿用声音换取双脚,天真的爱丽儿同意了。爱丽儿决定去找王子,爱丽儿每走一步就犹如走在刀刃上一样,爱丽儿忍疼走到了王子所在的城堡,等到王子出来以后,爱丽儿疼的晕倒了,王子把爱丽儿抱到床上,等到爱丽儿醒了以后,王子不认识爱丽儿。

  他们两个日久生情,王子爱上了爱丽儿,川顿国王被他们的爱感动,国王用魔力让爱丽儿长出了双脚,并惩罚了女巫。从此,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81

  小时候,最喜欢看的书是一本插画故事书。故事选自安徒生童话,因为插图占了大部分内容,所以关于文字的叙述便很是简洁,正好满足一个孩子对于世界的幻想。每一个情节都有一个小小的插图,人物形象栩栩如生,神情举止很是生动。

  我至今记得美丽的小人鱼穿的漂亮的衣裙还有王子帅气的服饰。不过那时候,对我们最具诱惑的还是关于食物的插图,比如餐桌上肥美的烤鹅,还散发热气的面包,或者色泽鲜艳的火腿,总之这些美味扰动了我的心,经常盯着看,一看就是半小时。想象着书里的美味,都觉得已经闻到了诱人的气息。

  小伙伴有时来我家玩时会提议拿出那本书来看,我们便坐在一起,一页页的看。对里面的人物情节发表各自的看法,一起同情身世坎坷的公主,憎恶里面狠心的王后,我们时常纠结的是天鹅公主里那个最小的王子,他最后到底有没有把另一只翅膀也变成人的手臂。《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这个小故事也是越看越爱看,一是里面关于食物的插图,当然大部分还是原生态的动物。二是,觉得好人还是有好报的。三是关于金子的插图真是相当令人心驰神往,不禁想假若我也有两袋金子的话……好像每个小孩子都会遗失他最心爱的东西,这本书最终也找寻不到了。

  我翻箱倒柜的找,却没有踪迹。后来,又见过很多漫画书,可是都比上丢失的那一本。我常常感慨,那么美丽的童话故事,怎么就没有般配的插图呢?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82

  书,是我们的朋友;书,是我们的老师;书,是我们人生的导航员;书,是我们的亲人......多读书,对我们的身心有益,大家都有一本自己最喜爱的书,喜爱的甚至看上十几遍也看不腻。我也有一本这么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就叫《红豺》。

  有人问过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这本书?”我的回答很简单,就是它让我感动。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做火烧云的母豺,它的三只宝贝幼豺惨遭大花母狼的咬杀。后来,大花母狼被捕兽夹夹住,奄奄一息,火烧云成功杀死了大花母狼的一只幼狼,由于没有了捕猎冲动,它便放过了另一只幼豺,取名为甜点心,到肚子饿时再吃掉它。可小狼崽憨态可掬的模样,让火烧云心软了,不舍得伤害它,火烧云甚至为了它放弃了自己的“白马王子”,痛失自己的前腿,最后,火烧云为了甜点心,与猎狗殊死搏杀,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本书深深的打动了我,这跨越种族的母爱之歌,是多么伟大!我对它的写法也很赞赏,它生动的描写了动物的形象,神态、语言、动作、心理,写得有声有色,对我的作文也有很大的帮助!我看了这本书后,越来越喜欢看书,童话、古典、传奇等等,我都照收不误。因为我觉得,读着书,就像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就像置身与一种奇妙的境界,就像在观赏着美丽的风景。

  喜欢一本书,不需要那么多为什么,你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只要自己开心就好。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红豺》。那么,你们的呢?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83

  爸爸告诉我,伟大领袖毛主席曾经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因此,上一年级时,我就在老师和家长的指导下开始读课外书了。其中,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世界名人故事》。

  这本书是一年级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逛书店时买的。那一次,我和妈妈走进新华书店,只见里面的书架前挨挨挤挤都是人,有家长,有小孩,有年轻的叔叔、阿姨、大哥哥、大姐姐,也有白发苍苍的老爷爷、老奶奶。他们有的眼睛盯着书架上在仔细地挑选着,有的已经沉醉在知识的海洋中,聚精会神地低头阅读着……我被这情形感染了,也立即忘记了一切,陶醉在这海洋里了。很快地,我一下就被书架上的《世界名人故事》吸引住了,高兴得喊起来:“妈妈,我就要这本!”妈妈走过来一看,马上爽快地答应了。来不及等妈妈付钱,我翻开书,蹲在那,借着刚学的拼音认真地阅读起来……从此,《世界名人故事》成了我每日必不可少的一顿“美味大餐”。

  从中我认识了达尔文、马克思、牛顿、居里夫人……其中,我最崇拜的是发明大王——爱迪生。爱迪生八岁退学,十二岁右耳失聪了,可他并没有被困难吓倒,而是更加努力地学习,创造了世界发明史上无数个第一。他的这种身残志坚的精神常常鼓舞着我克服了学习、生活中的一个又一个困难,让我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勇敢、勤奋好学的学生。

  我爱读《世界名人故事》,我更要学习爱迪生、居里夫人他们的那种多观察、勤动手、爱思考、会创造的好习惯。我要向他们学习、学习、再学习,以更高的目标要求自己,将来长大了争做一个对社会、对人类有用的人!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84

  我是一个“小书迷”,看过不少书,但要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非《说岳全传》莫属。

  书中讲述了南宋抗金英雄岳飞的传奇故事。岳飞出生才3天,家乡汤阴县遭受洪灾,父亲遇难,母亲抱着他坐花缸逃生。漂流至内黄县,被王明收留。岳飞在母亲的严教下读书识字,又与王贵、周侗学艺,少年时即文武双全。岳飞与王贵、牛皋等结义兄弟赴京考武举,因枪挑小梁王闯下大祸,逃回乡里。不久,金兀术兴兵南犯,掳走徽、钦二帝。康王逃回即位,召岳飞抗金,岳飞在牛头山一战,打败金兀术,因功升为大将军。又挥师北上,在朱仙镇打败金兵,正当岳飞准备直捣黄龙府时,金兀术派来的内奸秦桧连发12道金牌将岳飞召回京师,并以“莫须有”的罪名屈杀岳飞、岳云和张宪于风波亭。此书对我感触最深的是岳飞、宗泽、韩世忠等将士英勇作战,精忠报国的忠勇行为,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反对民族压迫,反抗外来侵略的优良传统,鞭鞑了秦桧等人的投降卖国,陷害忠良的丑恶行径。所以,《说岳飞传》这本书不愧为一本好书。在深深敬佩岳飞英勇作战、精忠报国的同时,我也深深替岳飞婉惜。俗话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假若岳飞知道这句话的含义,假若岳飞没有糊里糊涂的愚忠,而有自己的主见,那么秦桧就是发上120道金牌也召不回岳飞,一个民族英雄,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怎么会轻而易举地被“自家人”以“莫须有”的罪名杀死呢?岳飞虽然愚忠,但他那为国为民的精神却值得我们学习。

  我喜爱这本书是因为岳飞是永生在中国老百姓心中的民族英雄,他武艺高强,精通韬略;正气凛然,一心要精忠报国。岳家军的将领,则多为出身民间的绿林好汉,他们对腐朽的封建朝廷不满,但在民族存亡的关头,都能挺身而出,血洒沙场。这本书还让人们认识到了岳飞的精忠报国,秦桧的残害良忠。岳飞他为了不让金兵入中原,就带领几千万宋朝人马打金兵。而秦桧呢,他却只顾自己的生命,竟忘记了自己是从哪来的,这样还不算,他和他的妻子贪图荣华富贵,帮助金人杀入中原。真是令人可恨!

  《说岳全传》这本书真是让人百看不倦。它不仅让我们知道了大英雄岳飞和奸人秦桧的故事,还让我们懂得了精忠报国的含义。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8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源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人的一生中,只有多读书,才能大有作为。

  有人喜欢梁山起义的《水浒传》、有人喜欢西天取经的《西游记》、有人喜欢宗族忠烈》杨家将》、有人喜欢精忠报国的《岳飞传》、还有人喜欢隋唐并起的《隋唐演义》,而我却喜欢磅礴大气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约1330年——约1400年),汉族,山东东原人(今山东东平县),名本,字贯中,号湖海散人。他是元末明初著名的小说家,中国章回体小说的鼻祖。

  《三国演义》描写的是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一百年的历史风云。全书反映了三国时期的军事斗争、概括了这一时期的历史巨变,塑造了一批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

  我喜欢《三国演义》,是因为它通过一个个精彩绝伦的故事,为我们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深明大义的关羽;勇猛粗鲁的张飞;百战百胜的赵云;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以仁治国的刘备:刘备的军事力量是如何的从弱到强,尤其是到了刘备称帝的时候,蜀国军队更加的所向无敌,可就在蜀国事业发展如日中天的时候,一层可怕的烟雾笼罩了蜀国上下——武乡候—诸葛亮病逝五太原,蜀国皇帝不理朝政,奸臣当道。最终魏、蜀、吴都从三国时期的历史舞台上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西晋王朝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三国演义》这本书,让我百读不厌,使我受益匪浅,让我通过它,明白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三国演义》。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86

  读书是我的爱好,家里的书柜摆满了五花八门的书籍。不过,在这些各式各样的书中,我对世界名著《简·爱》情有独钟。

  在淡黄色的书柜里,一眼就看见那醒目的,用蓝皮封面包裹着的《简·爱》。这本书不像其他书籍一样封面花哨。它的“外壳”几乎只有一种色彩——蓝色,这使得它充满了神秘感,仿佛蒙着一层面纱。我也喜爱它厚厚的外表,因为厚,读完后才会有一种无与伦比的满足感。

  翻开书,前几页的内容就吸引了我,让我对简·爱的经历充满了兴趣。

  小说的主人公简·爱是一个自尊自爱,追求精神上的自由和平等的人。她出身卑微,父母相继去世,被接到舅舅家抚养。可舅舅去世后,舅妈不但没有听从里德先生临走前照顾简·爱的嘱咐,还歧视、虐待简·爱。

  后来,里德太太把简·爱送进了所谓的慈善学校,伪君子校长冷酷无情,在各种方面摧残学校里的孩子,甚至每天都会有人病死。简·爱却无所畏惧,在学校里结识了挚友——海伦和谭波儿小姐。生命是鲜活的,死亡使它添上一抹悲壮的色彩。简·爱经历过海伦的逝世后,成长起来。从学校毕业后,当了两年的教师,但她热情如火的灵魂耐不住那里的孤寂和冷漠,决定登广告谋职。

  就这样,简·爱来到了一个使她生命转折的地方——桑菲尔德庄园。

  在庄园里,简·爱遇见了奇怪又神秘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简·爱与他情投意合,就像两种火花的碰撞,不知究竟会闪出何等绚丽的光亮。可在婚礼前夜,简·爱惊醒,竟发现一个面目可怖的女人披戴她的面纱。果然,在婚礼时揭露了庄园一个惊天的秘密——那个疯女人是罗切斯特的妻子!

  简·爱只能离开庄园,留宿街头。幸运的是,简·爱找到了她的表兄圣约翰,并回到了庄园。

  可是庄园被疯女人烧毁,罗切斯特因救妻子而残疾。简·爱在附近的村子里找到了他,并与罗切斯特在一起了。

  我最喜欢《简·爱》作者夏洛蒂在书中的一句名言:“如果上帝赐予我美貌和财富,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像我们经过坟墓,都将平等地站在上帝的面前。”这句话如同一段华彩的乐章,给整部曲添上了闪烁光辉的心灵美。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能因为出身卑微而迷失自己,也不能因为某一方面突出而对别人冷嘲热讽。只有人人平等才能创建更美好的未来。

  这本书不愧为世界名著,我才粗略地看了一遍,应当细细品读,才能理解其中的奥义,才能学到更多的知识。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87

  暑假,我读了《地下一百二十一天》,感觉非常喜欢,现在把它介绍给你们。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费利斯·霍尔曼写的,讲述了一个孤儿的神奇经历。故事发生在美国纽约市大中央地铁车站。在这个纵横二百二十公里、包含着二百六十五个地铁站的“城市之下的城市”,故事的主角——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史雷克竟要在这里独自生存。

  在地下生活的这一百二十一天中,史雷克遇到了有爱心的“粉红脸”女士,举止神秘的却又让人心里倍感温暖的“缠头巾”男士,还有一只小老鼠,他们让史雷克的生活不再冰冷,让他在逃入地下的一百二十一天中,得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冒险和蜕变。

  故事刚开始的时候,主人公史雷克只是个软弱可欺的受气包:父母双亡、亲戚们也没有善待他。后来他因为被欺负而逃进地下的地铁站,在那里,他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神秘的空洞,于是选择留在那里生活,以卖二手报纸和在地铁站的餐厅打扫为生。一天,他遇上了一位顾客——“缠头巾”男士,不仅衣着奇怪、举止神秘,还总是在买报纸时跟着他、盯着他看。我第一次看到书上描写“缠头巾”先生的这段文字时,还以为他是坏人呢!之后却发现他是个外冷内热的人,我甚至还喜欢上了他,史雷克也是如此。后来史雷克又遇上了一位“粉红脸”女士,她也和“缠头巾”一样,成了史雷克二手报纸生意的“固定客人”。她在史雷克面前展现出来的热情及爱心在我看来简直超出寻常,有一次,她甚至还将自己儿子的衣服送给史雷克。

  经历了这么一些“热心肠”的人和事后,再次走回地面世界的史雷克,和以前的他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充满了“向上”的勇气和力量。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希望你们也喜欢!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88

  20xx年的一天,爸爸回家时手里拿着一本北京动物园编的一本《走近动物》。我一看就爱不释手。我问:“爸爸,你这本书从哪儿买的呀?真好看。”爸爸回答说:“这是一个在北京的叔叔送的。”我又问:“他为什么会送我?”“因为我几周前加了一个QQ群,这个QQ群名字叫爱孩子,多一点。里面在组织群里的家长相互送书,那个叔叔(抱抱爸爸崔叔叔)是群主,他送给我,我又送给其他人。”爸爸答道。我心想这本书来得真不容易呀!

  我问爸爸:“你见过他吗?”“我没有。”爸爸答道。我嘴里叨念着:“一个在北京的叔叔,一个在北京的叔叔,一个在北京……”

  我一边叨念着一般看着这本喜爱的书。

  我没有想到,我去年寒假去了北京。在北京的一个晚上,我和爸爸一起去簋街的一个餐厅吃饭,我爸爸和崔叔叔聊了很久,说的都是怎么爱孩子之类的。

  崔叔叔是地道的北京人,毕业于北京大学,曾在国家图书馆工作。他的儿子小名叫抱抱,比我大两岁。

  我好奇地问:“你们是怎么认识的?”爸爸和崔叔叔异口同声地说:“是因为你才认识的。”

  我们一起谈笑风生地吃饭,崔叔叔请我品尝了许多北京的美味。现在我重新翻阅这本书,再一翻我又了解了不少新东西,也认识了不是的好以前不认识的东西和一些动物的习性,让我们走近动物,去认识它们,关爱它们,做它们真正的朋友。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的喜爱之处在于崔叔叔当时并不认识我,但对我充满了真诚和慈爱。薄薄的一本书,承载了两位爸爸浓浓的父爱。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89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由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出版于1719年,300年来激励了全世界无数为追求梦想而自强不息、永不放弃的人。现在,就让我们走进她,去感受那奔腾不息的生命火焰吧!

  《鲁滨逊漂流记》写了一个叫鲁滨逊。克鲁索的年轻人独自一人漂流到了一个孤岛上,他战胜了忧郁、失望、恐惧、孤独的心情,依靠智慧和劳动猎取食物,修建住所,制造工具,种植谷类,驯养山羊,改善环境克服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始终心怀梦想,顽强拼搏,最后等到救援,重返彼岸。

  当书中开始描写鲁滨逊在大海中劈波斩浪、自由航行时,我想着有朝一日我也能实现在大海的惊涛骇浪中自由闯荡的梦想。可很快鲁滨逊被困在了荒岛上,我不禁为他担忧起来,曲折离奇的情节使我和主人公同欢乐、共患难。

  鲁滨逊为了能够活下来,想了很多办法,让自己变身为建筑师、搬运工、农夫、饲养员克服了种种困难,似乎他是一个超级英雄。他为了能实现回家的梦想,先是修好了小艇,却无法把它挪到水里,又花大力气造了一艘更大的船,还是无法挪到水里,他再想开凿一条小河,把水引到船前,最后却发现要花一二十年,不得已只好放弃造船。读到这些,我由衷地佩服鲁滨逊的毅力和勇气,正是他在绝境中始终心怀梦想,永不放弃,才逃离了荒岛。

  我不禁感叹:实现梦想的方法就是善于学习、努力创造、坚持不懈。我们平时学习和生活中好多看似不可逾越的困难,勇敢的尝试远比得到的结果更重要,坚持也许会失败,但一开始就选择放弃,那连百分之一的机会都没有。我想,这就是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

  愿我们都能像鲁滨逊一样,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实现心中的梦想,到达成功的彼岸。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90

  我有一本课外书叫《爱的教育》,它的作者是美国的约翰罗伯特。这本书我非常喜欢是因为这是我10岁的生日礼物。这本书主要是写教育小孩子的一些故事,作者是以一个小朋友——安利柯写的日记来编这本书的,里面的每个故事都很感人,其中有一篇是这样写的:

  安利柯有一个好朋友——罗安利,为什么和他交朋友呢?因为有一天安利柯发现罗安利非常不高兴安利柯觉得很奇怪。放学后,安利便跟在罗安利身后,跟踪他想去看个究竟,原来罗安利的妈妈生病了,家里只有他和他的妈妈,因为他的爸爸两年前出车祸去世了。可家里只有妈妈买一副药的钱了,罗安利非常着,坐在椅子上冥思苦想,不知道该怎么办,眼前只有一种方法了:先买一副药给妈妈吃,然后再找同学借一点钱。罗安利无可奈何,只好这样了,罗安利刚刚走出家门,安利柯突然跑了出来,给了他25美元让他给他的妈妈买药吃。罗安利十分感激他。高高兴兴地买药去了。安利柯回到家,把整件事情的经过讲给他的爸爸听,他的爸爸非常高兴,因为他的儿子长出息了,知道帮助别人了,高兴地说:“安利柯,做得好,以后也要照样子去帮助别人,帮助贫困学生!”

  读了这篇日记,我明白了,只有与同学互相帮助,不与同学吵架,才能交到更多的朋友,才能与同学们和睦相处,共同学习,共同玩耍。这本书我太喜欢了,不止因为这是我的生日礼物,还因为它教给了我很多做人的知识。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91

  《泰戈尔诗选》,也许你听说过,也许你阅读过,不过,在我看来,它是我至今为止,最喜爱的一本书。

  喜爱—就在于它美。虽然常常只是一语盖过,那么简朴,那么朴素。但是,泰戈尔,他却使这些苍白无力的文字有了生机。他就像一位画家,用手中的画笔,在一张张雪白的画纸上,绘出了一幅幅充满生机的图,又好似一位魔术家,用他的魔法棒带领读者走进了另一个世界。

  喜爱—也在于他有思想。他把心中的愤愤不平,他把自己的哀荡离愁,酸甜苦辣,全都用笔流露在诗的字里行间中。其中,“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使我记忆犹深。他用夏日亭亭玉立的鲜花的灿烂,来赞扬有贡献的伟人,他用静而无声的秋叶来赞颂默默无闻的工作者。借物喻人的方法,让他赋予了无数文字生命。

  喜爱—更在于它有吸引力。读了泰戈尔的诗,让我也不禁有些手痒痒,现在,我开始学着他的诗写日记。写我的感悟,写我的体验。渐渐的,他成了我课外时间的娱乐享受,成了我每天必须要做的事情。

  喜爱—代表着魅力的存在。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92

  在这个十一长假中,我读了许多书,但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便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了。

  当我如饥似渴地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后,一股敬佩之情不禁油然而生。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是以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自身生活经历为基本攥写的小说。作品的优秀之处不在于语言的优美,不在于情节的曲折,而在于真实的记述所体现出来的震撼人心的精神力量和引人深思的人生哲理和人生价值。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从小就饱尝了生活的苦难。当他听了一个高大魁梧的红军战士——费奥多尔-朱赫来的话后,16岁便当上了一名英勇的红军战士,炼就了革命精神和反抗性格。无论是在战争炮火中,还是被病魔缠身折磨,国民经济刚恢复时,保尔·柯察金都表现出了大无畏的精神,钢铁一般的意志力,强烈的爱国主义和对人民的无限忠诚。

  由于在战争中多次负伤以及劳累过度,他21岁时便全身瘫痪,双目失明。此时,正是年轻人的花季时期,而他却被瘫痪和失明牢牢地禁锢在病床上,动弹不得,但他战胜了精神与生活,肉体上的严重打击,如果换作我,我肯定会怨天尤人,诅咒老天爷为什么如此这般不公平的对待我,或者甚至有自杀的倾向,心理,而他却没有像我这样做,而是请来了母亲和邻居帮忙,拿起笔来歌颂为建立,捍卫和巩固苏维埃政权而奋斗的英雄。当他寄出了初稿后,过了许久,方才得知获得了好评,但是稿子却在邮寄时弄丢了,保尔三个月的辛苦便付诸东流了,但他没有气馁,重头再来,慢慢写,终于写成了著作《暴风雨所诞生的》。保尔禁住了丧失自己辛苦的重大折磨,继续写作,他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为人卑劣,生活庸俗而愧疚。这样,在临终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已把自己的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我将把这句话永远作为我的座右铭,我将把这句名言抄写在备忘本上,背诵在口头上,牢记在心坎上,激励,鞭策人们去奋斗,去创造,体现平凡生活的不平凡意义,实现普通人生不普通的价值。

  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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